我遇到了月,那个让我发疯的女生。
那个让我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的流离的女孩。
月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我一直这么认为,直到有一次我看到化过妆的她。
我习惯性的坐在网吧里,里面嘈杂的人群给我一点安全感,一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很漂亮很漂亮,有一种惊艳的感觉,然后我才认出来,原来她是和我一个班的,她就是月!
我没有主动和人说话的习惯,可以这么说,是她先惹我的。
当我爱上你的时候,我就会离开你。
可是知道有一天,当我爱上她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离开她了。
她是有自己的幸福的,我知道。
精灵一样的女孩子,美丽的不可方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最后我是怎么办的,我忘记了,真的忘记了,人们对自己痛苦的回忆总会选择性的失忆。
为什么我没忘记仙儿,因为我总想着她。每天想着一次,便是将痛苦放大了一倍,心理学书上是这么说的。
多情剑客无情剑,大家都听说过,其实就是小李飞刀,大家都看过电视剧,可是小说里和电视剧是不一样的。
阿飞爱林仙儿,林仙儿是个坏女人。李寻欢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因为龙啸云救过他的命当他是兄弟,因为龙啸云得了单相思,不娶林诗音,他就会死。说到底,都是悲剧。
我爱月,但是不能爱,所以我也得了单相思,所以我也悲剧了。
中国是个九百六十万里的大茶几,上面有着十几亿的杯具,这点悲剧算什么呢!
我真的很痛苦,不是失去仙儿的那种心碎的难过,是活活折磨自己压抑感情的痛苦。
终于有一天感情汹涌的爆发,我告诉她我爱她,换来的是一个白眼,你明明知道我有男朋友的,她说。
我第二次想离开,可是又能逃到哪?到哪里可以不忧伤?
高二的时候心痛的愈发的严重,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心感觉到痛的,每走一步心都要痛一下,连睡觉都无法缓解我的痛楚。我想如果就这么结束了该多好呀,就可以再见到仙儿了,所以我强忍着,结果居然一天天的好起来了。但是我明白了心痛这个词,原来是真的!
想着自己的高三,很努力很努力,不过落下的功课太多,虽然每一次模拟考试成绩都是一百分一百分的进步,但是那样依然不够,起点太低了。
喜欢那样充实的感觉,把自己累的闭上眼就能睡着,再也不用每天夜里想着那个紫色的身影,月冬天也喜欢穿着紫色的棉袄的,就像是当年的莹莹。
一晃就高考了,真的好快,三年的高中就在睡梦里忽地过去了,或许许多高中毕业的人都有这种想法,还没来得及学习呢,就毕业了。
高考那两天好热,我头好痛,于是我没有答数学,于是我没有答英语。我是偏科的,物理只有十几分,曾经物理也考过满分,但是那个物理老师转走了。其实学生哪科学的好并不一定代表他很喜欢那门功课,而是对那个老师感觉还不错。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等成绩了,同学们结队的出游,我一个人也出游。我去逛庙会,看庙里的和尚,看庙里的大佛,佛祖慈祥的对我笑,笑的我差点哭出来,如果我也可以那么慈祥的笑就好了,只有最幸福的人才拥有最诚挚的笑容,佛祖一定很幸福。我去动物园,看笨笨的狗熊,看机灵的猴子,看到那只被狗一样圈养的狼,我又想起的自己,想起了小白,我们都在反抗着命运,我们自以为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命运之神却在更高的地方蔑视的嘲笑着我们,狼一样血性的我们至今不也是在笼子里呻吟!
一个人是孤单的,想一个人便又加了一层寂寞,想两个人呢?想三个人呢?
有多少悲伤写在脸上,只不过是千百分之一罢了。
自己坐在网吧里,网吧的名字叫牵手,牵手,执子之手……当真能与子偕老吗?
网吧里昏暗的灯光是我熟悉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打架不**不去游戏厅不喜欢运动不会音乐不会美术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上网是我唯一能释放压力的方式了吧!但是我不玩网游,多少个夜里我机械的翻着网页,小轩,你知道自己在干嘛吗?你真的知道你自己在干嘛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时刻都保持着清醒,因为我怕别人伤害我所以我要提高警惕。
我在干嘛?我在悲伤。
没有同学或朋友吗?不是,只是习惯了一个人。
虽然我从来都不相信别人,但是我很善良,对待每一个人都很友好,但是我还是不习惯主动和人说话,主动和人打招呼。
玩够了,或者说是寂寞够了,该回家了。
我没有卖掉我的书,每一本我都把它带回了家,或许这也是我的一个习惯,或许只是想多一份不甘的回忆。
在家的两个月真的很难熬,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不能出去打工,我不能在家里学习,因为我的精神很不好,随时都有可能崩溃。
如雪打过两次电话过来,其实她应该打过更多,因为放假的时候我都是关机的。
她说小白很想念你,你去北京吧!我不说话。
她说我也很想念你,你来上海吧!我不说话。
我想去的地方是大连,因为月会去那里,但是我没有去,因为我不想一辈子都活在她的阴影里。能见到她,还能忘记她吗?
传说有术法可以治疗单相思,如果你很爱一个人,就在草人上写上她的名字,做一场法事,她就会爱上你。我觉得无聊,如果是真的,我也不愿意,谁不希望自己的爱人是发自真心的爱自己。
小白说,小轩,咱们四个都是天才,以后一定要在这个世界上混的风生水起。我们大声的叫,大声的笑,我们是天才,世界等着我们去改变。
沉默的记忆忽然响起总会带来不沉默的悲伤,还有一个一个不该想起的脸庞。
高考成绩下来了,四百分的成绩,在我预料之中,不高也不低,至少上任何专科学校都是没问题。我报的是电子学院微电子专业,因为它是两年,七万平方米的学校人那么少也一定很安静,物理还是我最讨厌的,所以要挑战一下,我就是那么白痴的性格。
久病成医,一点不假,在家研究了两个月的心理学,终于让自己了好一点,但愿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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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7 18:34:35 字数: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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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着的悲伤,苦痛着的希望,压抑着奔涌着的情涛骇浪,泡沫般闪烁着五彩光华的片片记忆,轻轻的,静静的,碎在我不曾回首的心间。
叶欢叫我出去打篮球,嘿嘿,打篮球。
说实话,我只知道篮球是圆的。
记得高中数学老师对逃课出去打篮球的学生说过,就你们这海拔还打篮球呢,有希望进国家队么?你们这辈子知道有一种运动叫篮球就行了。
就算那几个逃课的小子真有希望进国家队在数学老师说完之后也该变成没希望了!
我是从来不碰篮球的,上一次打篮球应该是在小学了,可是现在叶欢叫我出去打篮球,怎么说都是美女相邀,不去我也不好意思。
叶欢穿着大大的篮球服,姣好的身材都暴漏在空气里,上衣上面一个大大的六字。
臭丫头,还挺专业的。
那你看看,敢不敢和我打一场。
还是算了吧,我怕你哭!
切,我高中可是校篮球队的,姐姐我纵横沙场,怕过谁?
在叶欢不善良的目光和她的软磨硬泡下,我终于答应和她比一场,条件是谁赢了谁请吃饭,或许一顿饭勉强能弥补我心灵上的创伤!
说也奇怪,偌大的篮球场上今天只有我们两个人,这也是我敢和她玩的原因,最起码丢人不会被人撞见。
叶欢说了开始就抢攻过来,我左拦右拦,但是没拦住,叶欢不愧曾经是篮球队的,技术上挺让我钦佩的,我贴着叶欢的身体,感受着她身上淡淡的体香,感觉还不错,打篮球难免会有身体上的碰撞,打篮球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我一直想着该怎么趁机携点油。
想着想着,就看着叶欢冲了过来,我看她架势很凶猛,我根本招架不住,于是本能的想躲开,可她脚底一滑,叶欢就这么撞在我身上,我就这么直直的倒了下去,叶欢想拉住我,结果理所当然的被我带倒了。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叶欢的脸只离我有一厘米,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这种香艳的场景真是可遇不可求呀,我心里都乐开了花。
叶欢压在我身上,感觉我好像是在笑,愤愤的拿着脑袋撞了我的脑袋一下,结果自己还疼的呲牙咧嘴。
起来了才发现身上都擦破皮了,胳膊上有鲜红的血迹,小时候淘气,每天和小仙儿到处乱跑,身上从来就没有一天是完好无损的,现在呢,身上从来不会受伤,但是心呢?还有心么?
我想还是有心的,因为见到叶欢的时候能感觉它跳了那么几下。
女孩子真是爱美呀!叶欢的头发乱了,也不管受伤的我,径直跑到消防栓,把光滑的铁皮外壳当成镜子,又是梳头又是绑头发,唉,她的梳子是哪来的呢?
最后比赛还是打完了,不出乎意料,赢的自然不会是我,不过100:0这个分数还是让我挺郁闷的,叶欢是越打越开心,我说到时间了,她说早着呢,就这样比分才变成100:0。
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叶欢不会说你这个大男生连篮球都不会打,真没用那种话,她高高兴兴的赢了我,然后又乖乖的请我吃饭,我当然不会跟她客气,打篮球对我来说还真是一种折磨,我那么辛苦当然要吃回来。
吃饭的时候谈起我们各自的体育老师,叶欢说他们体育老师教太极拳,我说我们体育老师我一学期就看到他两回,第一天上课和最后一天考试。
上回体育考试考的就是投篮,五个球投中一个算及格,我投了五个,一个没中,老师很善良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我又投了五个,一个没中,老师还是很善良,再给你一次机会,我又投了五个……
最后在我补考了七次以后,老师很善良的对我说,我给你及格,你回去吧!
叶欢听到了就哈哈的笑,笑的花枝乱颤的,她说你还真是有实力,让我闭着眼睛投那么多我都能进几个,我愤怒的大口吃着,撑死了也要多吃她点。
第二学期我们就加课了,虽然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课,居然还加了门英语,我原本是极其高兴的,上了几节才发现电子系取消英语课还真是一项英明的决定。因为没人听,包括我,我是因为太简单不乐意听,大学了还整天学初中那点东西,因此英语老师只好天天领着我们做游戏。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每个人在四张纸条上写上这四个条件,然后大家的合在一起,打乱的念出来。
夜晚十二点,公路大桥,丁一,和王洪文打拳皇九七赌命的。
八十年代中期,高速公路上,丁一,洗澡被自行车撞飞。
午夜,在女厕所,大蛇,被吓的想尿尿。
去年,在姚文元家里,大蛇,和丁一跳肚皮舞。
刚才,在网吧,大蛇,抠脚丫子。
明天,在楼顶,丁一,与蛇共舞。
大蛇是和我们一起上课的一个班级的红人,比我们丁一还要红。
人称大蛇不红,天理难容,大蛇不火,非同小可。
我们笑呀笑,一节课就过去了,其实我更喜欢商务英语的那个英语老师,就算是下面只有一个人听她讲课,她也能讲的尽职尽责乐此不疲。
时间长了也会厌倦,英语老师要教我们唱英文歌,可是系里不让,所以我们只好做游戏,业余的时候,老师也会教我们怎么用英语骂人。
youmademesick!
英语老师很年轻,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就像叶欢很像我高三时的同桌。Englishteacher人缘很好,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学生缠着她,我也喜欢和她打招呼,不过似乎她不怎么乐意理我这个不听课的学生。
下课了,大家都去食堂去抢饭,我们则悠闲的走去外面的饭店,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坐在订好了的饭前就开吃。
高中的时候最愁人的就是吃饭了,中午吃饭时间只有一个小时,晚饭时间还不到一个小时,食堂人太多,不好挤进去,一听到放学铃,我们就向外飞奔,就买校门口的盒饭,当然也有比我们跑的还快的,那批家伙是去网吧占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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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8 16:37:46 字数: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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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跑能跳能开心的笑,那样的生活多好,上了大学,本就不爱锻炼身体的我更加的懒惰,动都不乐意动,每天对着电脑身体也越来越差,所以我们开始想办法。
寝室里两大健将,室长与迈克尔乔含,室长每天准时耍着双截棍,吼吼哈嘿,每当室长拿出双截棍的时候我们就迅速闪避,他这棍法未先伤人却先伤己,动不动斜飞而过,那可是纯铁的,谁不害怕?乔含童鞋就拉着臂力器,也不知道多少斤的,反正我一个也拉不动。动不动两人相互切磋,俯卧撑一做就是几百,嘿呦嘿呦,我看着都慎人!
寝室里曾经买过两副羽毛球拍,这两人兴高采烈的出去打球了,不一会回来了,拿着一个破烂的球拍,换了一个,走了,不一会,又回来了,又拿着一个破烂的球拍换了个新的走了,不一会又回来了,这回没换的了!三个球拍加三个球不到三个小时被两人都打碎了。
曾经在姜青的号召下系里掀起过一阵跑步风,早上,姜青早早的来到学校,号召全体女同学下楼跑步,百多个女生一出来,后面肯定跟着三五百的男生,如此成群结队浩浩汤汤,达到了姜青预先设计的效果,至于我么,睡觉和看女生之间我肯定会选前者的。
大家就跑了两天,就都不去了,起早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乔含童鞋善走,走路的走。从公路大桥走到哈站并不算什么,他一走就是一天。小雨曾经和他走过一次,到哪里都用走的,不坐车,晚上小雨哭着回来的,发誓说这辈子也不和他出去走了。我也和乔含童鞋出去走过,我都两腿发软沉重似灌铅了,他还健步如飞的,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