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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歌非常怀疑自己为什么还没有气昏、
为什么还没冲上前去掐死她!?
她对他的瞧不起、说他不具任何斤两,
让他决定恨尽全天下的千金小姐!
这辈子,他不想、他不要、他不愿在她面前示弱!
真是一个不错的徒弟。
身上原有的天真不见了,清纯阳光的气质消失了,
那双美丽晶透的大眼睛里不再盛满世间皆美善的天使光采,
而是注入了精明深沉、谨慎。
改造成功了?
等他把“奸险”“诡诈”都学上手,就是要料理她的时候了吧?
楔子
「他是谁?!」
一道亢奋高扬的声音突兀地在安静的摄影棚里响起,众人随着声音的引导,先是看向发声的美女,不免错愕了下,不敢相信这种近似花痴的尖叫声居然会出自这个身世垣赫且向来自恃美丽的高傲少女。是什么人能教她这么失态呢?众人迫不及待地跟着少女发直的目光看将过去--
在那边,摄影棚的入口处,站着一个满脸写着不情愿的男孩。哦,不,不只是男孩,那太轻描淡写了,应该说,站在那里的是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男孩。
对!美丽。这是所有人唯一想得出来的共同形容词。
少年很美,美得卓尔不凡,美得若不是亲眼见到根本就无法想象,美得让摄影棚里的众美女都看落了下巴,再也接合不起来。少女们只能呆呆地看着少年,厘不清心里该要嫉妒他长着一张超越女人的美貌好呢,还是要马上拜倒在他那件包裹住少年修长美腿的牛仔裤下好?
唉,真是非常苦恼的问题。怎么办?心里充满挣扎。
哪有男生的皮肤晶莹剔透成这样的!可是他好好看,好俊丽,好美!
哪有男生长得比女人还美,却又一点也不显女性化的?但是他好帅,再也不会有男人可以长得比他更帅了吧?
呀,好苦恼哇!
在场的众家千金们都抱头痛苦地想着,却始终想不出理想的答案,只好继续痴痴地盯着美少年看,什么事也不能做。太痛苦了,真是太痛苦了。
这时,知名时装公司的工作人员见到姗姗来迟的少年终于出现,马上飞奔过去,嘴里不断嚷嚷叫着--
「雪歌!雪歌!你终于来了,我的老天爷,我们还真怕你不来了。虽然你爸爸说你一定会来,但我们还是很担心。你不知道,我们大老板已经亲自打过三通电话过来,一直在问你到了没有。老板说,如果你没到,今天就不必拍下去了,下星期日的记者发表会也不必办了……」
「林叔,可以开始了吗?我明天还有考试。」正处在变声期的少年,声音奇特地介于清亮与沙哑之间;而那声音里,也是满满写着不情愿,毫无隐藏。
「他谁呀?好大牌哦。是谁家公子?可是没看到他身后跟着保姆佣人呀。他是一个人来的,家世应该是不怎么样才对吧?」几名努力从男色迷恋中清醒过来的少女们开始交头接耳地窸窸窣窣。
「今天来拍平面广告的不是只有我们这十个人吗?怎么会有男的?」
「会不会我们一直没开拍就是在等他?他谁呀?」有人不满地问着。
「简直太欺负人了嘛,我们可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耶,他究竟是谁呀?」
这些少女眼见少年马上被工作人员众星拱月起来,把她们这些娇贵的千金小姐都冷落在一旁,不满的声浪正无限扩散中。
拜托!她们会答应来拍今天这个平面广告,可是看在这个服装品牌为台湾新首富庄家所有,不然谁要来拋头露面呀!她们可都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呢!为了一个不知身家的少年,而把她们都得罪光了的话,值得吗?
好过分!好过分!
要不是庄三夫人说过,能让她请来拍这支广告的人,绝对是目前上流社会十六岁到二十岁中最美丽的少女的话,她们哪会自降身分来这里当平面模特儿。可看看这是什么待遇!少年来了之后,谁还看她们一眼?连摄影师都凑过去巴着那少年了。好过分!太过分了啦!
有一个千金小姐忍不住了,叫道:
「我不要拍了!什么嘛!子望、陈管家,我们走!」说着就要往外走,但发现身边那九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模特儿兼千金小姐似乎都没有跟着走的意思,反而转往少年的方向走过去。这是怎么一回事?想走人的千金小姐忙拉住刚才还跟她一道批评男孩的同好,问她道:「时鸳,妳不走吗?」
「子盼,妳不是要走了?妳妹妹跟管家都在门口等妳了。」那个叫时鸳的女生提醒她。
「我是呀。可是,妳……要留下来?」
「当然。」
「为什么?!」好错愕。
「妳没看赵冠丽第一个跑过去找那个男生吗?」
芳名叫子盼的少女点头。她有看到,但,那又怎样?
「在场家世最好的人是不是赵冠丽?」
「……对。」虽然不想承认,但这是事实。赵家是台湾银行界的天王,而身为独生女的赵冠丽将是未来银行界的天后。
「如果她都没生气被冷落了,妳却这么生气,不就显得太大牌了吗?」
「妳的意思是赵冠丽喜欢他?!可是那男生一看就知道才国中生,赵冠丽二十岁了耶!」怎么可能?一个小鬼耶。
「我也喜欢他,他长得真是太好看了!今天有机会能跟他一起拍照,真是太幸运了。子盼,妳要走就快点走,反正少妳一个也没差。」说完,少女跑过去了。
「喂喂,时鸳……」跺脚。被人家用话一激,这下子进退维谷,想留下来没脸,想走又不甘心。仔细想想也是,那个小男生真的好美好美,有机会大家站在一起拍个美美的照片,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也将是个美好的回忆,如果她因为负气跑走了,以后一定、一定会很后悔的。像她现在就很后悔了。
「三姊,不走了吗?」她的妹妹子望走过来,用她惯常平板的声音问着。
「不走了。」重振心情,把抱怨都忘掉。美少女深深吸一口气,往所有人聚集的焦点处大步跑过去。
眼见走不成,美少女的妹妹只好乖乖跟管家走到家属休息区,与其它家千金带来的助理、家仆站在一块,等那些美女将拍摄工作完成。
从这边远远看过去,美少年已被人海淹没,只偶尔能从一丁点人影缝隙中看到少年的部分面孔。但这样也就够了。这男孩,才十五、六岁,就光采迫人成这样,不知长大了之后,会变得怎么样呢?他长大后还能依然这么美、依然是这样的好肤质吗?每个人心里都忍不住好奇。
后来,少年打扮完毕,也换好了衣服,拍摄作业开始,有大合照、有独照、有双人照……
衣服一套换过一套,少女们努力争取跟少年合照的机会,争得几乎要恶言相向了,而少年始终如一的不耐,脸上从头到尾没有笑容,但拍摄工作还是顺利完成了。摄影师非常满意,所有工作人员也非常满意。
而,推出之后所造成的轰动与丰富的获利,也让这间新成立的服饰公司非常满意,从没没无闻一下子跃升为众所皆知的流行品牌,风光了好一阵子。
少年毫无疑问成了所有人探询的对象。唱片公司找他、经纪公司找他、把他当超级偶像的人都在找他,每个狗仔都以能挖出美少年的祖宗十八代为第一目标,竞相在努力着。
但是少年从那之后再也不曾出现在众人面前。
当服装公司推出下一季亮眼新人时,谜样美少年的话题已经烧到尾声;在前一季的模特儿招牌正式拆下后,美少年已经成为一笔记忆。随着岁月东流,也不过是三个月的时间,他便被人们归建到「遗忘」的档案夹里。
不再有人记起。
第一章 困境
「远帆不动产」是全台湾数百个房屋中介公司里的一间,公司虽不比别人大间,但也算是小有规模了。除了有五间直营的房屋中介公司分布在中部地区之外,远帆的老板程志昂还在房地产景气大好之时,与人共同投资了营建公司、建材公司等,并在这些投资里得到丰厚的获利,让他在中小企业界曾经知名一时。
然而景气难以掌控,今日的荣景可能就成了明日的泡影。
如今,荣景已成泡沫幻影,正如股市在近几年不断的崩盘,往投资人难以想象的谷底深渊更跌坠而去,不知何为底限,远帆也无法自外于这场商场浩劫。
曾经非常风光的远帆不动产,如今也面临了最致命的危机--
董事长程志昂重病不起,据说得了肝癌,而且发现时已经是末期。受不了连年亏损的投资人纷纷要求拆伙,让早就陷入周转不灵的「远帆」营运更加困难;许多进行中的工事早已因为发不出工程款与工资而停止,每天都有接不完的催款电话,所有的员工都恐惧着拿不到薪水,而原本合作往来良好的银行,眼见情势不对,纷纷抽紧银根,不仅不再借出款项,甚至开始催缴起尚未到期的贷款……
远帆是一蹶不振了,宣布破产是早晚的事。
程志昂中年丧妻,从此未再续弦,不仅一手经营起「远帆」,更是父兼母职的把独生子拉拔长大。在他事业最意气风发时,曾对所有友人道:我程某人与妻子这一生有两样最得意的事。一是我们都是身为孤儿,却能力争上游、白手起家,将远帆经营成如今这般规模;二是生了雪歌这么一个出色的儿子,他太好了,好到我们舍不得生第二个孩子来分享该给他的爱。儿子与公司,这两样都是我与内人毕生的骄傲。
程雪歌,二十五岁,虽然十六岁时就没有了母亲,但他还是得到最丰沛的爱;父亲倾尽所有心力栽培他、疼爱他,十八岁时将他送出国读书,让他读最好的学校,花多少钱都不在乎……当然每个人都会说,有钱人家谁不是这样栽培孩子的?但程家的情况不同。即使在程家生活最宽裕的时候,程氏夫妻过的仍是简单节俭的生活;开的是二手车,住的是中古公寓,除了洽公之外,他们不曾为了玩乐的理由出国过,偶尔全家在假日时出游,为的也是想让儿子接触大自然。
他们给儿子最好的。一流名校、高级公寓、崭新名车、用不完的生活费等等,可以说花钱毫不眨眼、从不手软,但对自身却是苛待极了。只能说,程志昂就跟大多数辛苦白手起家的第一代实业家相同:会赚钱,不会花钱,对享受之事一无所知,也不在乎。
人家说二世祖就是这样被惯坏的,但程雪歌却偏偏没成为二世祖应该有的典型。
照理说他该是被宠坏的,但他没有,他顶多被宠溺过度到有些不知人间疾苦,对社会与人性存着一种美善的想象;如果不是程志昂的身体与公司都出了大状况,那么程雪歌这一生将会如他父母所愿的活在真善美的世界里,永远不会接触到社会残酷现实的一面,并被伤害。
但人算不如天算,程志昂的心愿并没有获得老天的成全;程雪歌在父亲秘书的通知下,拋下博士班的课程赶回来,一路飞奔到父亲病床前,没让父亲开口说话,便红着眼眶率先宣告了:「爸,您放心把『远帆』交给我吧!我会接下您的事业,我不会让『远帆』倒下去,我会把它发扬光大!从今以后您只要安心养病,把身体养好……就好了……」自从母亲过世后便再也没流过泪的程雪歌,一串话讲到最后,已哽咽得不成句了。
程志昂终于从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错愕里回神,沙哑着嗓子低叫道:
;哥歌,谁让你回来了?你怎么会知道……一定是高秘书对吧?我明明叫他不要跟你说的……」说完,叹气,伸手轻拍儿子的肩膀。「唉,不过你回来了也好……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让你回来,不想让你知道公司变成这样;可我也病得快去见你母亲了,怎么可以不让你见最后一面就死去呢?这些日子一直举棋不定……」
「爸!不要说这种话,您一定会好起来的!」程雪歌低咆,拒绝听到父亲再说出任何与死亡有关的话。「您会好起来,就像『远帆』会重新振作起来。不!不只重新振作起来,我还会把它发展成全国百大企业之一,我要让它成为人人都知道的大公司!我会做到的!我发誓!」
这是很美丽的幻想。程志昂爱怜的看着儿子,摇摇头道:
「雪歌啊,不要对爸爸发这种誓。『远帆』是没办法撑下去了,我已经跟律师与会计师说好了,尽快去找愿意买下它的人,让有能力的人去经营它。而你呢,等爸爸过世后,你就回美国把书读完。你不是想教书吗?那就去教书吧,让日子过得简单快乐,不要想着公司的事了。爸爸从来没要你走这条辛苦的路的,以前公司做得不错时,我就没这打算了,怎么可能如今落败成这样,便要你回家来扛这个重担?」
「爸!」
「不要想啦,爸爸会把远帆处理好的。孩子,爸爸没有能力赚很多钱让你一生都快乐无忧,这是我不好,不过幸好你已经长大了。读完博士学位后,依照你的理想去当个老师,想来应该不成问题。当老师好,生活单纯,反正你向来不挥霍,钱多钱少对你来说并没有太大差别,你是个好孩子,我很安慰。」
程雪歌不喜欢父亲一副交代遗言的口吻。他不是回来听父亲说这个的,他回来是为了帮忙解决问题,替父亲分忧解劳,好让父亲可以安心养病的。
「爸,我要帮忙,我也一定能帮上您的忙,我会把远帆扛起,绝对不让它倒下去!这是您与妈一生的心血,我不会眼睁睁看它倒下去。」
程雪歌沉声发誓,一张美丽得连女人都要叹息嫉妒的脸孔上,满满的自信与傲气。也许他还不知道可以怎样具体的去挽救「远帆」,对商业上的事情也一无所知,但他的决心无可撼动;无论如何,他都要对父亲实现这个誓言,不管这会让他付出多少代价。
只要能挽救父亲的事业,他愿意付出一切。
「妳愿意付出一切?这就是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