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柴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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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是寻常+柴丝言-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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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宸哥哥,我自己坐车就行。”
  他上楼的脚步突然间就停了下来,慢腾腾地转过身看着我的眼睛说:
  “菲菲,为什么非要你去迁就他?为什么他就不能来追赶你?想要爬到别人够不到的位置上来,他首先要学的就是怎么放低姿态!要不今天你就给我乖乖地待在家里,要不你就安心地接受我的安排,我给你选择了菲菲!”
  我心里其实非常不能接受别人批评袁睿。因为贫穷从来都不是他的过错,他不像顾修宸和顾修捷那样含着金钥匙出生,一落地就注定会高人一等。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好像《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和杨康,郭靖一直到四岁时都还笨得像个闷嘴葫芦,杨康却已生得天真烂漫;郭靖在遇到江南七怪之前整天都在大草原上扛揍,杨康却已经跟着丘处机把剑法给学得有模有样,先天的条件决定他们后天一定会有所差距,可是最后郭靖还不是一样凭借自身的努力变成一代大侠了吗?
  我这样想着,可是心里却仍然有点儿生顾修宸的气,同时更加地心疼袁睿。贫穷不是他的错,他幼年丧父,他很小就要操持家务,他孝顺母亲疼惜妹妹,他聪明努力,他勤奋好学,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向上爬,他这样做究竟有什么不对?!

  第十六章

  我在袁家并没有见到袁睿。
  和他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邻居告诉我,袁睿的母亲前两天生火做饭时突然昏厥过去,袁睿和袁蕾已经把她送到医院去了。
  原本十分常见的糖尿病演变成了致命的尿毒症,如果不能及时治疗,很快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然而袁睿根本没有跟我提过。
  我掏出兜里的手机给他打电话,中国移动那个惹人厌的女声又在耳边冷冷冰冰地重复: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顾家的司机站在小胡同口的老槐树下等我,我走过去试着向他打听:
  “你知道XX医院怎么走吗?我现在就要去那里。”
  然而我去的那家医院里从头都尾都没有收治过一个叫做“许英”的女病人,袁睿和袁蕾的名字也没有在那里登记过。
  我自己坐在医院大厅的长椅子上给袁睿打电话,不出所料还是关机。
  这个男孩儿一向都不是那么没谱的人,关键时候无法联络,只能证明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
  我打电话找了所有可能知情的朋友,就连他最好的哥们儿都说袁睿这阵子压根儿就没有找过他。
  五月份,北京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可是我从医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仍然觉得胸口堵得难受,后背上汗涔涔的,额头和手心里的汗也跟着出来了。
  街边的悬铃木下有个小卖店,我自己走过去买了一瓶矿泉水来喝,然后又爬上车子回到京郊的那颗老槐树下。
  袁睿他总得回家的是不是?
  我坐在通往他家的小胡同口等他,原来心里还只是担心,为他着急,可是随着等待的时间一点一滴地变长,心里却慢慢升腾起越来越多的委屈——他什么事儿都不让我知道。
  天快黑的时候司机走回来叫我,给我看看他手表上的时间,顾老板交代他晚饭之前必须把我送回家。
  我哪里还有心情吃饭呀?
  自己一个人跑到院子后面的篮球架下打球,筋疲力竭,然后我一屁股就瘫倒在草地上,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愿再动一下。
  顾修宸从院子前面绕过来,白衬衫,牛仔裤,186公分的身材看上去非常的挺拔帅气,那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袁睿,那个男孩子有一张更加秀气无害的脸,身材略显单薄,腰杆子也远不像我眼前的这个人,永远挺得那么理直气壮而又蛮不讲理!
  我今天没找到袁睿心情正不爽,他早上指责袁睿的那些话我都还记得,所以我把头一扭不想理他。
  他抻着腿在我身边坐下来,我一赌气,抓起手边的篮球就向球篮里投去,谁知道一击不中、篮球撞到篮板上,“嗖”的一声雄赳赳气昂昂地又飞回来,我下意识就想伸手抱住脑袋,边儿上顾修宸把长臂一伸,一抬手就把球给截住了,然后他再一抬手,那篮球就像长了眼似地“嗖”一下又飞进了球篮里。
  我也不着急佩服他了。
  这个人是个无所不能的大老板。
  我只是担心袁睿,我的袁睿既贫穷又没有什么可利用的社会关系,关键时刻还不知道状况怎么样,现在在哪里,可以找些什么人帮忙。
  顾修宸伸手过来摸摸我的脑袋,见我不说话,轻轻笑了一声说:
  “瞧瞧你这样子,怎么还跟小娃娃时一模一样?”
  我扭头看着他。
  “你六岁的时候跟你妈妈发脾气,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玩耍,我把你从大街上提溜回来的时候你当时就是这么瞪着我的。”
  我一听连忙收回眼神,讪讪地垂下头去挠了挠脑袋。
  顾修宸一见就笑起来,伸出手来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后背:
  “回屋吧,再晚饭菜就该凉了,你逛了一整天肚子难道都不觉得饿?”说完就要伸手拉我起来,我拽着他的胳膊刚一起身,忽然间觉得有些不对,“扑通”一声又坐回去了。
  他一脸奇怪地看着我问:“怎么了?”
  我没说话,只觉得两颊发烫,耳朵后头跟着了火一样,讪讪地小声说:
  “你先走吧,我一个人想再坐一会儿。”
  顾修宸站在原地看着我,单手叉腰,样子似乎有些上火,语气硬梆梆地叫我的名字:
  “菲菲……”
  我的脸蛋热得简直快要烧起来,头埋在胸口,闷闷地扯了扯他的衣角说:“你先走吧走吧走吧,我马上就跟着回去。”
  他看着我先是没说话,愣了两秒,突然间咳了一声,一边转身往回走一边迭声说:
  “好好好,我先走我先走,你也快一点儿。”
  我偷偷摸摸地钻回房间,一路上就连半个人影都没遇到。悄悄溜进卫生间里脱下裙子这么一瞧,心里不由自主地就想叹气:屁股后面果然红了一块!
  顾修宸那么精明的人物,会不会猜到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闭了闭眼睛正在懊恼,佣人在外头轻轻地敲了敲门,等我打开门这么一瞧,赫然发现此女手里拿着的正是一包该死的“弹力苏菲”!
  顾修宸不愧是顾修宸啊,连这他都能想得到!
  我的“好朋友”来了,腹部凉飕飕的、又胀又痛,搅得我连仅剩的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一个人抱着小腹蒙在被子里睡觉,心里酸酸涩涩,满脑子想的都是袁睿,情绪又凄凉又低落,只差没有念起《声声慢》来。
  一只大手慢慢地贴着被子抚上我的小腹,热热的,非常舒服,我伸手一摸才发现肚子上多了个暖宝宝,伸出手去拉下头上的被子,一睁眼就看见顾修宸正坐在床边看着我。
  他又伸手过来摸摸我的额头。我的长头发已经被削成那种很清新很自然的过肩直发,因为短所以发质显得有些硬,又毛躁又固执,顾修宸刚伸手把它给拨过去它又跑回来,刚拨回去它又跑回来……乐此不疲。
  我原来挺郁闷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起来,忍不住扑哧一笑。
  他捏捏我的脸,又把一只绘着黄色小碎花的骨瓷杯子递给我,里头盛着的姜糖水颜色非常漂亮,我伸出手去敲敲杯子的边缘说:
  “Wedgwood,真是奢侈!”
  他未置可否,看着我把姜糖水给喝完,微笑着看着我的眼睛问:
  “奢侈的东西,难道你不喜欢吗?”
  我轻轻地啧了一下舌:
  “不讨厌,不过也没有那么执着。最好的当然人人都想要,不过如果没有也不用太懊恼,毕竟东西跟人不一样,能起到它原来的作用就行。”
  他笑起来,关灯离开之前突然俯下身亲亲我的额头,没等我说话,又用力地掖了掖我的被子说:
  “晚安吻,不舒服就先睡一会儿。”
  我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
  睡了一觉,被聒噪的手机铃声给吵醒,跳起来一看是个从未见过的号码,我一接通袁蕾的哭声就传过来:
  “于姐姐,你快来救救我妈妈吧!”
  我的脑子都懵了,晕乎乎,跳下床去飞快地套上衣服,抓起包包奔下楼的时候客厅里已经亮起来了,管家睡眼惺忪地站在房门口:
  “于小姐,您有什么事儿?”
  我没顾上回答,三步两步地冲到玄关那儿换鞋,正着着急,顾修宸低沉的声音从楼上响起来:
  “菲菲……”
  我没想要惊动他。
  赶到医院的时候袁睿已经被人给扭送到警察局了。他的母亲昏迷不醒,值班医生却以“非典”时期床位紧张为由把她从病房里赶了出来,袁睿气不过去找他们理论,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袁睿因此被保安给扭送到了警察局,他的妈妈则直接被人给抬到了走廊上。
  “床位紧张”当然只是个借口而已,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钱,昂贵的住院费和医疗费用根本就不是一个穷学生平时打几个小工就能够攒得起的。
  我狂奔到拘留室门口,走过去想看看袁睿,他身上的衣服都被扯破了,胳膊和脸上全是伤,我见状鼻子一酸,抬手想要摸摸他的脸,被他一伸手就给打了回来。
  顾修宸接过管家递过来的笔在保释单上签字,没说话,签完了,突然把笔一摔,冷冷地笑了一下说:
  “了不起,第二次了呀!”
  袁睿低着头,紧紧地攥着拳头,一双眼睛却红通通的,我看他咬着嘴唇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一滴泪水“噗”一下从半空中落下了来,眨眼间碎落在地板上。
  我转过头装作没瞧见,一个不小心,眼泪却掉了下来。
  顾修宸签完字,转身就来拉我的手,口气强硬地说:“回家,菲菲!”没等我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外走,我正扭着身子拼命想要挣开他,刚走到门口,忽听身后“扑通”一声,一转头,看见袁睿笔直地跪在地上。
  他们需要钱。
  袁睿跪在地上,弓着腰,极力地放低姿态,声音颤抖地哀求:
  “顾先生,请您帮帮我,还有我的母亲,我们需要您的同情。”
  我的心突然之间痛如刀绞,眼泪落得更多,甩开顾修宸的手想要冲过去,被他一用力又给拖回自己怀里,我气得都快昏过去了,一扭头就冲着顾修宸大声地吼:
  “你要干什么?”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上却一点儿也不轻松,紧紧地把我给扣在自己身边,口气冷冷地说:
  “我在教他学习怎么放低姿态。”

  顾修宸番外 给你们(1)

  顾修宸
  2004年8月28日,大日子,本人将在今天娶妻,新娘子姓于,D城人,两个月前刚刚大学毕业,小丫头属于典型的八零后生人,人年轻,长得也不赖,开始的时候还死活看不上咱们这种七零后的大龄青年,是她妈妈“寻死觅活”、“把钢刀架在她脖子上”最终才同意嫁给我的,说起来,唔……我这个婚结得实在是很不容易!
  这一天,中国除了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上赢了百米跨栏的金牌以外,还有一件了了不得的大事儿时时刻刻地牵动着我的心,那就是我已经告别了将近十年的青春期竟然在结婚前夕去而复返,我本来很好很光滑的皮肤,经过了昨晚一夜“待娶”之后,额角竟然凭空冒了颗痘痘出来!
  大事情!尤其是在我最最需要好看的时候,我的新娘子她是个小调皮鬼,如果让她知道我因为紧张得一宿没睡踏实而长了痘痘的话,一准儿会把我给笑个半死,所以我仔细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以某种方式把它给掩盖掉!
  大男人干这事儿其实挺奇怪的,早晨起床拾掇的时候化妆师去了一趟洗手间,我自己在她花样百出的化妆包里翻腾出了一小瓶遮瑕膏,商标看着有点儿眼熟,我眯上眼睛仔细一瞧:
  嗬,原来还是咱们菲菲用过的呀——真真正正的大品牌,效果好,包装好,值得信赖!
  可是依她的样子哪儿还要用这个呀?
  小丫头的确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皮肤也不是那种吹弹可破的白,但是很健康,光滑柔嫩,活力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非常的端庄秀气,她难道还会觉着自己不够美丽不成?
  吹毛求疵了不是?
  是她太实诚,所以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魅力究竟在哪儿。小丫头打小时候起看着就挺像个乖乖女,优雅、纯情、举手投足间非常的娴淑恬静,其实她的内在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对着她的很多时候我都觉着她其实就像只猫,懒洋洋的,优雅里透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妩媚和性感,干净、眩惑、诱惑得人不由自主地就想要深陷下去。
  我自己都觉着很奇怪: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惦记上这个女人的呢?
  是在“多彩人生”的手机发布会上?
  在我把她从警察里提出来的那个深夜里?
  还是在她第一次扑进我怀里,发烧烧得都快不醒人事的时候……
  小丫头其实是个大美人,这个她自己竟然还不知道。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菲菲的美是需要人用心去雕琢的,像是一块上好的美玉,稍一修饰就能散发出它原来的光彩。我重遇她的时候她才刚满二十岁,像大多数的北方女孩一样平时都不怎么喜欢拾掇自己,属于怎么舒服怎么过的那一类型,有点儿散漫,有点儿随性,骨子里又透着一股油然而生的清新自然。
  那感觉我该怎么说呢,青橄榄吃过没有?这种女人不是那种所谓的“第一眼美女”,不是那种白皮肤大眼睛拼凑在一起的漂亮,是美,很有质感,咬在嘴里头清新怡人、口有余甘。
  我的菲菲就是这样的人。
  有个秘密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我在03年的手机发布会上见到她的时候,刚开始其实并没有认出她来。站在演讲台上致词的时候我临时需要一个model,正在寻找,一扭头刚好看见人群深处站着个模样很好很出色的女孩儿,一身银灰色的长裙,身材高挑装扮得体,气质好得令人心折,隔得太远我也没有看清楚她的脸,所以我毫不顾忌地跟她开玩笑,戏称她为“美女”,不否认,我那时候是有点儿挑逗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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