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休书糖果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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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休书糖果缘-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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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却珍珠、玳瑁、珊瑚、螺贝等常见之物外,云龙城鼎鼎有名的便是那最难得的鲛人泪珠和鲛绡龙纱。
  
  为求赶路,余清风和唐糖一路上放弃了欣赏景色的时间,不消几日,便乘坐马车抵达了清风白沙萦绕的繁华云龙。
  
  “云龙城的海景天下一绝,待为夫忙完手头的事之后,便带娘子去游历一番吧。”马车停在了云龙城郊的余府别庄门前,庄内的所有下人早已恭敬的迎在了门口。余清风温柔的抱着唐糖下了马车,随着迎接的别庄管家向庄内走去。他微微低头与唐糖轻声允诺着,却是为这一路上的舟车劳顿抱歉不已。
  
  庄内的下人们无一例外,皆目不斜视的低垂着头,直到余清风入庄已久,亦不敢妄动丝毫。
  
  相较于余清风的体贴温情,唐糖反倒是一脸的兴致乏乏。原来这几日早已将她的精力耗尽,如今的她只想好好的休息。恹恹的靠在余清风怀里,唐糖很是乏力的开口婉拒了他的好意:“海风吹着太凉,你如果有空,就带我在这城里逛逛便可。”她倒是觉着奇怪,光看马车的铺张程度就知余清风此人招摇得很,只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进城前,却特地换了辆较为普通的马车,极是低调地进了云龙城,仿佛是故意不想引人注意一样。
  
  余清风薄唇微抿,神情莫测。半响,才扬起一抹笑,点头道:“也好,我们如今本就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几日到达此处。这几日,娘子便在这好好歇着,等过两日,为夫再带你玩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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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赐福,妖孽人呢?”睡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唐糖醒来后,便再也没见过余清风的人影。硕大一个别庄,除了她,竟全是训练有素的下人们。所幸大家都是各做各的,也不会来过问她些多余的事。而她睁眼后便瞧见一清秀少年,笑吟吟的弯身换了她声“夫人”。随后才知,这名叫赐福的少年是余清风专门拨给她的书童。
  
  “回夫人,老爷这会儿定是在忙生意上的事,夫人若有什么吩咐,交代赐福一声即可。”赐福回答得有礼有节,若非书童的身份,举止言行与那些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富家公子们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的。
  
  “他一般要忙上个几日?”唐糖嘴里含着余清风从丰裕朝一路带来的桂花糖,百无聊赖的在别庄内漫无目的的闲逛着,赐福则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没走上几步,便能瞧见一两个在庄内做事的下人,但凡他们看到唐糖和她身后的赐福,也一定会恭敬的垂首唤上一声“夫人”,无一例外。
  
  唐糖知道这肯定是余清风的吩咐,她也懒得一一纠正,只是礼貌性的点头回礼,既不承认亦不否认。
  
  “说不准,快的话十日左右,慢的话,个把月也是有可能的。”赐福没有和唐糖言明的是,余清风虽然在云龙城有自己的别庄,但往往一整年都得不了空来住上一趟,好不容易来了,定是要将生意上的事仔仔细细料理完才会走的。
  
  唐糖蓦地停下脚步,这别庄大得犹如迷宫一般,她走了一炷香的时间都没将之全部逛下来。随手拿过花园中装饰在石柱上的夜明珠,看似漫不经心的随口问道:“赐福,你与福叔是什么关系?”
  
  赐福微微一愣,他显然没有料到唐糖会有此一问,那张清秀的小脸登时泛起了两朵淡淡的红晕,“回夫人,是赐福的祖父。”
  
  “那你爹娘呢?为什么你在大理国,而福叔却在丰裕朝。”
  
  “回夫人,赐福一家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是老爷府上的管家。老爷生意做得颇大,各国皆有庄院府第。赐福的爹娘和幺妹则在羽国,若是夫人以后有机会,定能瞧见他们的。”
  
  唐糖点了点头,转而又瞧见了不远处的别庄大门,思索了片刻,便咧嘴笑道:“既然妖孽肯当冤大头,我也不客气了。赐福,你随身可有带银子?”
  
  “回夫人,带着。”
  
  “很好,陪我出去买些东西吧。”
  
  “夫人,赐福这就叫人备马车。”
  
  “也好。”
  
  大约半个时辰后,一辆精巧的马车便自别庄内驶了出来。应唐糖的要求,他们并未带多余的下人一起,赐福便充当了马车夫一角,这一主一仆乘着马车,直奔云龙城最热闹的市集而去。
  
  马车不过行驶片刻,便停在了一家名为紫菱轩的店铺门外。隔着帘子,赐福在马车外恭声道:“夫人,前头人多,马车怕是不能再前进了。”
  
  “那就步行吧。”唐糖嘴里叼着块吃到一半的云酥糕,含含糊糊的应道,边说边掀起了帘子,欲下马车。
  
  因唐糖本就是在睡梦中被余清风带上马车的,连一件换洗衣物都没带,今日醒来,便瞧见赐福手上整整齐齐的捧着条绣花云袖紫纱裙,做工衣料皆是上层,她便也欣然换上了。
  
  岂料,她才刚探出半个身子,本就很是瞩目的两人,瞬间便被无数惊叹与艳羡的目光包围了。
  
  “啪”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吃进嘴中的那半块云酥糕掉到了地上,唐糖惊愕的瞪大了双眼,半响,才弯下身,压低了声音,对恭敬的等在马车旁,准备接她下马车的赐福问道:“赐福,我今天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吗?”
  
  “回夫人,并未有不寻常之处。”
  
  “那、那、那为什么他们都要盯着我看?”唐糖绝不相信此刻的引人注目是因为自己的外貌,因为前几日余清风的话已经确确实实被她证实过了,大理国的俊男美女绝非虚言,这一路来,她都没见过所谓的丑陋之人。
  
  赐福抬头瞧了瞧四周,又看了眼唐糖,随即司空见惯的回道:“回夫人,是夫人这身紫纱裙的缘故。”
  
  “这件紫纱裙有什么特别的吗?”唐糖讶异的扯了扯自己的裙角,这件纱裙淡雅别致,确实很对她的胃口,但她也没看出这件裙子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
  
  “回夫人,这是用流水云纱制成的裙子。云龙城多是富人云集的生意人,自然与市井百姓不同,一眼便能辨得,这才如此反应。”
  
  唐糖恍然,她听余清风提过,羽国舞云斋的天蚕玉丝和流水云纱是用钱也买不到的稀罕物,却不知他又是如何到手的。
  
  既来之则安之,虽然无意出风头,唐糖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下了马车,带着赐福款款步入那家名为紫菱轩的店铺。
  
  一入内,立刻便有掌柜相迎。但见他满脸堆笑的开口道:“两位贵客光临小店,真是令鄙店蓬荜生辉。”这位掌柜见惯了南来北往客,眼睛一扫便知贵贱。他见唐糖一身衣裙乃是用最上等的流水云纱制成,当下便不敢怠慢,竟亲自上前迎接,足见其殷勤之势。
  
  “夫人,这家刘掌柜开的紫菱轩在云龙城内品味尚算不错,若不满意,赐福还可带您去别家瞧瞧。”赐福似乎对这位掌柜的态度司空见惯,不卑不亢地跟在唐糖身后,当个尽心尽职的小跟班。
  
  赐福自带一股非一般下人的气势,那刘掌柜自不敢怠慢,他原以为唐糖是哪个大户人家尚未出阁的小姐,然一听得夫人两字,便知自己猜错了,连忙诚惶诚恐的躬身道:“夫人既肯光临鄙店,小人定包夫人满意。”
  
  唐糖无奈的扯了扯嘴角,反正她的名声已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如此一想,倒也轻松不少。她打量了一番店内的布置,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家紫菱轩恰巧就是卖那些来自大海的珍奇异货。
  
  只是生意人都不会将上等货物大大方方的摆在店堂内,唐糖也明白这个道理,她粗略的扫了眼店内所卖的商品后,便也不客气的问道:“你这店里摆的虽都不错,却非罕见之物,可有略显不同的东西给我见识见识,开开眼界?”
  
  “夫人开口,小人自是求之不得。”刘掌柜笑眯眯的转身进了内堂,不消片刻,便捧着一紫檀木盒走了出来。
  
  木盒内端放着十几件做工极是精细的饰物,一瞧便知绝非凡品。
  
  唐糖挑选了片刻,很快便看中了一对圆润饱满的珍珠耳坠,若说特别,这两颗原本应是纯白色的珍珠却隐隐泛着诱人的淡淡粉色,生生添了份娇美之感。心想着把如果这对耳坠送给彩袖,定会乐坏那小丫头的。
  
  “夫人好眼光,小人做生意三十余年,珍珠见了不少,但这粉色的珍珠倒也真是头一次见到,先前好几个夫人看中,小人都没舍得卖呢!”刘掌柜见唐糖将耳坠拿在手中爱不释手,也是心知肚明,连忙一番添油加醋。
  
  “呵,有钱赚你会不赚?”唐糖微一挑眉,淡淡的笑道:“只怕是掌柜开的价不诚心,至今也卖不出去吧。常言道人老珠黄,人总有头发花白的时候,这珍珠也总有泛黄的那天,你若想趁着这珍珠变黄前脱手,我劝你还是降低价钱为好。”
  
  刘掌柜被唐糖说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显示是说中了他的心事,极为尴尬。
  
  唐糖没有理会刘掌柜,随即又替段青禾挑了一支用玳瑁打磨成笔杆的紫豪笔,晶莹剔透的血丝如经脉般在笔杆上蜿蜒萦绕,透着股惊心动魄的美,华贵无比。
  
  她左挑右选,给留在阳顺的彩袖和段青禾各带了份礼物。原来,她是唯恐他们质问起自己的不告而别,这才想到借用余清风的银子来给自己做人情。末了,自己却未看中店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微感可惜。
  
  达成此行目的的唐糖刚想让刘掌柜替自己结帐,却不料又瞥见了一样极让她心动的精美之物。
  
  那是一支造型朴素的束发玉簪,就静静的躺在木盒的角落中,被众多花俏而华丽的饰物挡去了所有的锋芒,看似不起眼,却有种让人移不开眼的妖娆魅惑。
  
  唐糖慢慢的伸出手,犹如被蛊惑一般。与此同时,就在她触到那支玉簪的同时,另有一双手的主人也小心翼翼的握住了玉簪的另一端。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猫猫的火眼金睛^^ 
                  第十七章
  唐糖微微一愣,抬起头却恰巧与那双手的主人四目相对在了一起。
  
  见识过李修的傲气逼人,段青禾的修长俊挺,余清风的妖魅倾城,无论哪一个都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美男子。然,见到眼前这清雅若竹的年轻男子后,唐糖才知,同样是白衣,既有像余清风这般花开惑众的妖孽,也能将眼前这优雅男子衬托得谪仙出尘。青丝如墨,笑眸似月,只是一个若有似无的微笑,便如三月杨柳轻曳,又如拂面春风微扬,让旁人亦忍不住的扬起一抹笑,不为别的,只为那能安抚人心的温柔俊颜。
  
  男子淡雅的白衣上如泼墨般晕染着青竹片片,腰间悬挂一琅环白玉佩,人更是如玉般的温润。他身后还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虎头虎脑的小书童,圆溜溜的大眼睛灵气十足,模样与赐福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夫人,”刘掌柜见唐糖看中了木盒中唯一那支玉簪,颇为尴尬了唤道,“这支玉簪已经……”
  
  只是,刘掌柜话还未说完,白衣男子便自盒中将那玉簪拿在了手中,微笑着开口道:“听说这羊脂玉簪是十年前被人从大海里捞上来的。原本上面还附着一棵拇指大小的红珊瑚,只可惜没过几日,珊瑚便自行脱落,唯有留下这形状甚是对称的红色印记,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抹不去,倒也颇为有趣。”男子的声音若清泉般温润好听,而那支簪尾透着一点殷红的玉簪也在他修长的指尖静静的散发着一股他物所不及的美。
  
  “那是颗心,是珊瑚的心。”唐糖凝视着男子手中那支玉簪上的红心印记,讷讷的低声说道。
  
  “珊瑚的心吗……”男子轻声重复着,嘴边带着三分温柔笑意。他听得刘掌柜唤唐糖“夫人”,却见唐糖梳着丰裕朝特有的未婚女子发髻,心中虽感疑惑,却也默不作声的笑了笑,随即将玉簪递至了唐糖手上。
  
  就在唐糖甚是不解的时候,男子抬眸看向刘掌柜,很是客气的说:“君子有成人之美。刘掌柜,这玉簪便算是我送给这位夫人的,你看如何?”
  
  做生意的哪有拒绝生意的道理,刘掌柜一听,顿时喜逐颜开,连声道好。
  
  男子很是优雅的一笑,随即便转身离了店铺。反倒是他那小书童,忿忿不平的瞪了唐糖一眼,转而又不情不愿的对那刘掌柜说:“记得来取这玉簪的钱。”说完,便匆匆出了门,追着他家公子的脚步而去。
  
  待两人上了停在紫菱轩门口的马车后,那小书童才很是疑惑的开口问道:“公子,那支玉簪本就是您看上的,早几个月便问这刘掌柜定下了,为什么今日这么轻易就让给别人。”
  
  白衣男子优雅的靠在马车壁上,笑着阖起眼,道:“丹落,不过是支簪子,只要那东西还在即可,其余的便无须计较了。”
  
  “早在一年前,公子便定下了这回的鲛绡龙纱,看谁敢和我们抢,哼哼。”叫丹落的小书童很是神气的挥了挥拳头。说话间,马车已向着城中最繁华的一处府第悄然驶去,带起一阵尘土飞扬。
  
  而紫菱轩内,唐糖木愣愣的拿着那支男子让与她的玉簪,直到那主仆二人离开了好一段时间,才恍如梦醒,再想拒绝时,人却早已没了影子。
  
  赐福心领神会,连忙捧着手中装有那三样东西的木匣,上前一步躬身道:“夫人,赐福已付了帐,既然那位公子有心,若是存心拒绝也是不好,还望夫人莫要多虑。”赐福虽只有十四岁,但自打十岁起便独自一人离开爹娘,来到这大理国,说话行事自然比一般的少年沉稳有节。
  
  也是。赐福,我累了,回府罢。”唐糖释然的一笑,萍水相逢,人家都肯千金一掷了,她又何必考量太多。如此一想,便未将这次的事放在心上,以至于回府之后,也未与余清风说起过今日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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