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喝什么呢,公主?”中年男人朝着黄凤仪很感兴味的上下打量起来。
“血腥玛丽。”黄凤仪说道。
芭芭拉和那个中年男人一齐放声呵呵大笑起来。
“难道你不怕血吗?”中年男人凑上前一步调侃道。
“我就是个吸血鬼。”黄凤仪说。
芭芭拉笑得大喘起来,那个中年男人也笑得呛住了,他掩住了嘴,哑咳着说道:
“世界上有这样美的吸血鬼吗——”
“乔治。”芭芭拉用手帕向酒保招挥道,“替我们公主调杯‘血腥玛丽’,给这位老爷一杯威士忌,不掺水的。”
“来了,老板娘,”酒保应道,很快的配了两杯酒来。中年男人将那杯“血腥玛丽”递到黄风仪的手上,自己擎着一杯威士忌对黄凤仪说道:
“公主,容我向你致最高敬意。”他喝了一口酒,便执起了黄凤仪的一只手,在她手背上轻轻的吻了一下,黄凤仪仰起了头,下巴扬起,微闭着眼睛,将那杯血浆一般红艳的酒液,徐徐的灌进了嘴里去,于是芭芭拉便在旁边鼓掌喝起彩来。
酒吧快打烊的时候,中年男人坐在黄凤仪身边,把他那张喝得红亮的胖脸凑到她面上去。
“公主——”他乜斜了醉眼含糊的叫道,然后和她咬着耳朵咕哝起来。黄凤仪一把将中年男人推开,她歪斜了头瞅着他,突然,她娇笑了起来嗔着他道:
“你急什么?老蜜糖!”
一九六九年三月《现代文学》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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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之死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
吴汉魂参加完毕业典礼,回到公寓,心里颠来倒去的念着自己的履历。愈念,吴汉魂愈觉得迷惘。工作申请书上要他写自传,他起了这么一个头,再也接不下去了。吴汉魂扎实的瞅了一阵在打字机上搁了三四天的自传书,那廿来个黑字,突然蠢蠢移动起来,像堆黑蚁,在搬运虫尸,吴汉魂赶忙闭上眼睛,一阵冷汗,从他额上冒了出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六年,在芝大念了两年硕士,四年博士。最初几年,没有奖学金,吴汉魂在城中区南克拉克街一间廿层楼的老公寓租了一间地下室。这种地下室通常租给穷学生或者潦倒的单身汉住。空气潮湿,光线阴暗,租钱只有普通住房三分之一。每天下午四时至七时,吴汉魂到街口一家叫王詹姆的中国洗衣店帮人送衣服,送一袋得两毛半,一天可得三块多。到了周末,吴汉魂就到城中南京饭店去洗碟子,一个钟点一块半,凑拢,勉强付清膳宿学杂费。因为工作紧凑,对于时间利用,吴汉魂已训练到分厘不差,七时到七时半吃晚饭,吴汉魂便开始伏案自修,一点。两点,三点一直念到深夜里去。
吴汉魂住的这问地下室,窗子正贴近人行道,窗口一半伸出道上。夏天傍晚,邻近的黑人及波多黎各人都拥到公寓外面的石阶上纳凉,半夜三更,有些还倚在石栏上,哼着梦呓似的小调。起初,吴汉魂听到窗外喧哗,总不免要分神,抬头看看,尘垢满布的玻璃窗上,时常人影憧憧。后来吴汉魂每逢看书,就抱着头,用手把耳朵塞住。听不见声音,他就觉得他那间地下室,与世隔离了一般。冬天好得多。大雪来临,人行道上积雪厚达一两尺,把他们的窗户,完全封盖起来。躲在大雪下面,吴汉魂像爱斯基摩人似的,很有安全感。
吴汉魂攻读博士时,得到部分奖学金。他辞去了工作,却没搬出他那间地下室,几年工夫,房间塞满了书籍杂物,搬运麻烦。每月从房租省下来的廿来块钱,吴汉魂就寄回台北给他母亲。他临走时,他母亲贴紧他耳朵,颤抖的对他说:
“趁我还在时,回来看我一趟。三四年不要紧,一定要回来。”
每次他母亲来信,问起他几时得到学位,他总回答说还有一年,然后把积下来的钱,买成汇票,封到信里去。
在他准备博士资格考试时,有一晚,他突然接到舅舅急电,上面写着:“令堂仙逝,节哀自重。”他捧着那封黄色的电报,发了半天愣,然后把它搓成一团纸球,塞到抽屉的角落里。他书桌上正摊着《艾略特全集》,他坐下来,翻到《荒原》,低头默诵下去:
四月是最残酷的季节,
使死寂的土原爆放出丁香,
掺杂着记忆与欲念,
以春雨撩拨那萎顿的树根。
冬天替我们保温,
把大地盖上一层令人忘忧的白雪——
街上在溶雪,雪水浙浙沥沥流到他窗上,把窗玻璃溅满了淤泥。他强睁着红丝满布的倦眼,一句一句念着艾氏全集。煤气炉上熬着热浓的咖啡,咖啡壶噗通噗通的沸腾着。
在考试期间,吴汉魂每天都念到牛奶车戛然停到他窗前的时分。从叶慈,霍金斯,一直读到英国第一首史诗——比沃夫,跟英国七八百年来那一大串文人的幽灵,苦苦搏斗了月余。考试前一天,他又接到他舅舅一封信,他没有拆开,就一并塞到抽屉里去。考完试后,吴汉魂整整睡了两天两夜。
他舅舅的信上说,他母亲因肾脏流血,不治身亡。因为他在考试,他母亲不准通知他,免他分心。他母亲临终昏迷,没有留下遗言。吴汉魂展开那张搓成纸团的电报,放在信边,看看信又看看电报,然后一并塞到火炉中烧掉。那晚他发了高烧,整夜做着恶梦。他梦见他母亲的尸体赤裸裸的躺在棺材盖上,雪白的尸身,没有一丝血色。当他走向前时,他母亲突然睁开老大的眼睛,呆呆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一直抖动着,似乎想跟他说话,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他奔到他母亲面前,用手猛推他母亲的尸体,尸体又凉又重,像冰冻的一般,他用尽力气,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去。
吴汉魂走到洗澡间,放满一盆冷水,把整个头浸到水中去。在芝加哥大学广场上,穿上黑色大袍,头上压着厚重的博士方帽,足足晒了三个钟头。典礼的仪式繁杂冗长,校长的训词严肃而乏味。典礼完毕时,他的美国同学都一窝蜂赶到来宾席上,与父母家人拥抱照相。吴汉魂独个儿走到冷饮台前,要了一杯冰水,不停的挥拭额上的汗珠。他的衬衫沁得透湿,额上被方帽的硬边压得陷进两道深沟。直到他返回他阴暗的地下室,他眼前仍然觉得白花花的一片。被太阳晒得视线模糊。吴汉魂揩干净头面,坐到他那张对窗的旧沙发上,吴汉魂在他那间局促的房间中,从来没有这样闲散的静坐过。平常太忙了,一钻回他这间地下室,就忙着烧饭、洗澡,然后塞起耳朵埋头读书,心里不停的盘算:八点到十点看六十页狄更斯,十点到十二点,五首雪莱,十二点到三点——一旦不必做任何事,不要盘算任何计划,吴汉魂觉得坐在椅垫磨得发亮的沙发里,十分别扭,十分不习惯。打字机上那几行字又像咒符似的跳入了他的眼帘: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
半露在人行道上的窗口,泼进来一溜焦黄的阳光。芝加哥从夏日的午睡,娇慵的苏醒过来。开始是一两下汽车喇叭,像声轻悄的喟叹,清亮而辽远,接着加入几声儿童绷脆的嬉笑,随后骤然间,各种噪音,从四面八方泉涌而出。声量愈来愈大,音步愈来愈急,街上卡车像困兽怒吼。人潮声,一阵紧似一阵的翻涌,整座芝城,像首扭扭舞的爵士乐,野性奔放的颤抖起来。吴汉魂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急躁。窗口的人影,像幻灯片似的扭动着。乳白色的小腿,稻黄色的小腿,巧克力色的小腿,像一列各色玉柱,嵌在窗框里。吴汉魂第一次注意那扇灰尘满布的窗户会出现这么多女人的腿子,而且他更没想到这些浑圆的小腿会有这么不同的色调,一群下班的女店员,踏着急促的步子,走过窗口时,突然爆出一串浪笑。吴汉魂觉得一阵耳热,太阳穴开始抽搐起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后,很少跟异性接触。功课繁重,工作紧凑,吴汉魂没有剩余的时间及精力参加社交活动。吴汉魂除却个子矮小,五官还算端正,可是在他攻读博士第二年,头发却开了顶,天灵盖露出一块油黄的亮光来,看着比他的年龄大上七八岁。因此,在年轻的女孩子面前,吴汉魂总不免有点自卑。他参加过一两次芝城一年一度中国同学舞会。每次他总拖着舞伴躲在一个角落里,一忽儿替她倒可口可乐,一忽儿替她拿炸芋片,他紧张,弄得他的舞伴也跟着紧张。最后他只好悄悄去乞求他的朋友来请他的舞伴跳舞,以解除尴尬的场面。
只有在秦颖芬面前,吴汉魂觉得神态自如过,秦颖芬心肠好。他晓得秦颖芬真正爱他,在他临离开台北的前一天晚上。秦颖芬双手紧握住他的衣襟,两眼炯炯的对他说:
“我知道你一走,我们就完了的了。你晓得我不会后悔的——”
秦颖芬的嗓音有点哽咽。吴汉魂把秦颖芬双手拿开,替她披上短褛,挽着她默默的走出植物园。秦颖芬一直低着头,吴汉魂觉得她的膀子在他掌心中颤抖得很厉害。秦颖芬的信来得很勤密,每星期总有一两封。吴汉魂却去得十分稀疏。不知怎的,每次总在他写读书报告或是考试时,才想起给秦颖芬回信,功课一忙,就蹉跎过去了。三年间,秦颖芬的信积了一大盒,到第四年头,秦颖芬却寄来一张烫金结婚请帖。吴汉魂在礼物店里挑了一个下午,选中了一张精致的贺卡,给秦颖芬寄去。他把秦颖芬的信及请帖放到字纸篓里,点上一根火柴,烧了起来,信札在字纸篓中,烧得吱吱发响,烧完后,吴汉魂伸手进去,捞起了一抓又温又软的纸灰。
“Lucinda,你真是个俏妞儿!”
“去你的。少油腔滑调。”
窗口出现半截穿着黄裙的女人身体,结实的臀部左右摆动着,一只筋络虬盘的棕色手臂,一把,将那撮紧细的腰肢捞住,扶往前去。
吴汉魂倏地从沙发上立了起来。他在这间公寓的地下室住了六年,好像这还是第一次发觉到室内的湿气这样逼人似的。一阵酝在通风不良地下室的霉味,混着炒菜后的油腻,经过夏日高温及潮湿的焙酿,在六七点时,从地面慢慢往上蒸发,浓重得令人透不过气来。吴汉魂环视他这间阴暗的住所,水槽里的油污碗碟,冒出槽面,门后的洗衣袋,颈口胀开,挤出一堆肮脏的内衣袜裤。书桌上,纸张狼藉,纸堆中埋着三个黄汁斑斑的咖啡杯。室内的空间,给四个书架占满了,书架上砌着重重叠叠的书籍,《莎士比亚全集》,《希腊悲剧精选》、《柏拉图对话集》、《尼采选粹》。麦克米伦公司、中午公司、双日公司、黑猫公司,六年来,吴汉魂一毛一毛省下来的零用钱全换成五颜六色各个出版公司的版本,像筑墙一般,一本又一本,在他书桌四周竖起一堵高墙来。六年来,他靠着这股求知的狂热,把自己囚在这堵高墙中,将岁月与精力,一点一滴,注入学问的深渊中。吴汉魂突然打了一个寒噤。书架上那些密密麻麻的书本,一刹那,好像全变成了一堆花花绿绿的腐尸,室内这股冲鼻的气味,好像发自这些腐尸身上。吴汉魂胃里翻起一阵恶心,如同嗅中了解剖房中的福尔马林。吴汉魂一把将椅背上的西装外套穿上,夺门冲出了他这间地下室。
六月的芝加哥,在黄昏时,像块刚从烤架上叉下来的牛排、酱汁滴沥,颜色黄爽,洋溢着透熟透熟的肉香。天空里的煤烟是紫色的,浮在绛黑陈旧的大建筑物上,纹风不动。街上的行人,穿得彩色缤纷,但是空气颜色混浊,行人身上,看去如同敷上一层薄薄的煤灰。吴汉魂跟着一大队人,循着警察的哨音,穿过一条条斑马线。从克拉克穿到美的声,从美的声穿到梦露。城中区每条街上都挤满了行人车辆。下班的职员,放学的学生,还有一对对穿戴整齐的年青情侣,在戏院门口,等候入场,他们亲呢的偎在一处,旁若无人,好像芝加哥是个梦幻中的大气球,他们就是梦中仙侣,乘着气球,飘上半空。
吴汉魂跟着人群,走过PalmerHouse大旅馆,走过MarshalField百货公司,走过GoldenDome大酒店。他怔怔的看着金碧辉煌。华贵骄奢的大厦,在芝加哥住了这些年,他觉得好像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个红尘万丈的城中区似的。平常他进入这一带,总是低着头匆匆走进菜场,匆匆又赶回他的公寓去。没有时间,没有闲情,欣赏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吴汉魂抬头望望夹在梦露街两旁高楼中间那溜渐渐转暗的紫空,他突然觉得芝加哥对他竟陌生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芝加哥”和这些陈旧的大建筑,这一大群木偶似的扭动着的行人,竟连不上一块儿了。吴汉魂觉得莫名其妙的彷惶起来,车辆、行人都在有规律的协着整个芝城的音韵行动着,吴汉魂立在梦露街与克拉克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何去何从,他失去了方向观念,他失去了定心力,好像骤然问被推进一所巨大的舞场,他感觉到芝加哥在他脚底下以一种澎湃的韵律颤抖着,他却蹒跚颠簸,跟不上它的节拍。
天色愈来愈暗,街上华灯四起,人潮像打脱笼门的来亨鸡,四处飞散。吴汉魂像梦游一般,漫无目的徜徉着,四周的景物,如同幻境,当他踏入来喜街的时候,一片强光闪过来,刺得他双目难睁。吴汉魂觉得掉进了所罗门王的宝藏一般,红宝,绿玉、金刚石、猫眼,各色各样的霓虹灯,从街头照到街尾。成百家的酒吧,杂剧院,脱衣舞院,栉比林立,在街两旁排列下去。游客来往不绝的浮荡其间,强烈的彩灯,照得行人须眉如画,许多浓妆艳抹的女人,在酒吧间穿梭似的进出着。当吴汉魂走到红木兰门口时,里面卷出一阵喝彩声来。红木兰两扇艳红的大门全镶着法国式的浮雕,门楣的霓虹灯,盘成一大卷葡萄藤,一串串晶紫欲滴的葡萄子,垂落到人头上来。吴汉魂推开那扇红门走了进去,酒吧在地下室,吴汉魂顺着梯子往下走,好像进入霍夫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