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个愣怔。接着他又指着旁边那个大胡子说:
“你去弄。他懂个狗屁,他娘的蛋!”
大胡子不敢耽搁,从我手里怯生生地拿过钢钎。
我们大伙儿都退到一边去。
大胡子瞄着,下唇发抖,胡子上总有什么滴下来。他小心翼翼地往石槛上面戳。戳一下,哗啦一声掉下一点儿……就那么戳戳点点。
老五火了。他一拐一拐走过去,大骂起来。他嫌大胡子太小心了。他往手上吐了口唾沫对大伙说:
“狗蛋,都闪开!”
大伙继续后退,退,直退到一个角落里。就在这时候,在大家的一齐注视下,老五像举一杆矛枪一样,照准那些石槛猛地捅过去。“啪啪”两声,他一拐一拐往后退;又有东西掉下来,“呼通”一声,又一声,两块大石头落地了。老五歪着头瞄了瞄,又往前走。就在他刚刚迈过地上那一块大石头的时候,一阵砂土从头顶扬下来。老五喊了一声,我们大伙也喊了一声。我们都看到了:他的一只脚伤了,可是竟然能用钢钎拄地,利用它的反作用力猛地一下跳开老远——可惜他这一跳碰在旁边掉下来的另一块石头上,结果给绊倒了!还没等爬起来,只听得呼隆隆一声巨响,一阵砂石混起的巨流“呼”地一泻而下。
什么都不见了,什么都没有了——整整十几米长的洞子给淤塞了。
所有的人都懵了。完了,什么都没有了,结局就摆在眼前。
大概是我第一个呼喊起来。我发疯地去扒那些石块,只几下指甲就脱落了。鲜血流出来,我像不知道。那些领工的人在外面喊,接着响起了哨子声,下一班的人也涌进来。他们从洞子外面干,我们从洞子里面扒……只用了一个多钟头就把石块扒掉了。可怜的老五衣服全被石块戳破了,有的地方被砸出了骨头。他的头骨被砸碎了。奇怪的是唯有那只失去了半个小趾头的脚还像原来一样,他亲手包上的那块破布还完好地缠在上面。钢钎倒在一旁,也被砸弯了。所有的人都坐在那儿,大家围拢着他。
大概以前类似的事情也发生过,所以大家既不惊慌,也没有过多的眼泪。干脆就没有人泣哭,都安安静静地守着。我忍着,后来终于忍不住。我一下扑在了他残破的躯体上……
老五被埋掉了。他由一些人抬着,顺着山谷下面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被抬走了。我知道他也要被埋在那个穿花衣服的姑娘死去的丈夫身边。
一切如旧,上工下工,领饭,带着一身疲倦伏在自己的窝棚里呼呼大睡……一眨眼就没了一个嗓门粗犷的石洞巨人,没有了他的身影,没有了他的凶暴。我差不多没有听到一个人去议论他。大家在洞子里做活,不吭一声,只有一片锤子声,车轮的吱扭声。我也不提那个名字,我甚至为那一天哭出的声音感到羞愧——一切都在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遗忘。
遗忘本身是有意义的。有人曾经无数次地议论过遗忘的罪过、它所带来的苦难,可是就没有人去想一下,遗忘使我们免除了多少苦难。人们应该重新看待遗忘。既然苦难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谴责遗忘呢?
有一刻我的手竟然到背囊寻找什么,是一支笔。我找到了,接着又找到一块包馒头用的黑纸片……我今夜第一次歌唱遗忘/像看到生命中的第一缕阳光/白了胡须,浑了眼睛/打发了老伴的第二天/摸起了烟斗,我要细心品尝……
可惜我还是不能遗忘。心里涩涩的,最后不得不把笔扔掉。我走到了窝棚外边,重新看那片绿色的山谷,看顺着斜坡弯弯曲曲的那条小路。我在想,那条小路上走过两个人,一老一少,他们都死在洞子里。那个年轻人离去了,留下他的未婚妻——那个两眼漆黑明亮却总是一声不吭的送饭姑娘。我还想到了父亲……每个人都游动在死亡的海洋里,噩运大张着它的网……
正站着,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是一个督工。他鼻子奇怪地往上蹙着说:“大掌柜叫你去一趟!”
我有些慌,但很快平静下来。我走进小石头房子。
大掌柜正在那儿喝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我故做惊讶和轻松地问:“大掌柜这是在喝什么东西?黑咕咚咚的?”
周子笑了。他一笑一只眼睛就往旁斜着。这个家伙的眼睛原来多少有点毛病。笑过之后他突然站起,在屋内踱起了步子。他背着手。我想他这个动作大概是从电影上学来的。他正把自己看成一个了不起的人。他这样踱了几步,踱到我面前猛地停住,伸手指着我的鼻梁说: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被他这一手给弄了个愣怔。我很快就笑了:
“大掌柜,俺外地人来这里挣个血汗钱不易哩!”
我模仿着小怀的口气说话。
他哼哼笑:“你到底是哪里人?”
我伸手指了指那架大山的西南方向:“十八里铺子。”说完这句话我心里也有点好笑,因为那是我顺口胡编的名字,编得迅速而准确。准确就是因为我知道“十八里铺”这样的村名在南南北北可算不止一处。他哼一声,抬起眼皮看看我:
“你原来在村里是做什么的?”
“没做什么,种种地,零零碎碎干点活计,糊口饭吃吧。”
周子在衣服的夹层摸索着,把一张黑乎乎的纸片掏出来,在桌子上一拍:“种地的能写出这东西吗?”
我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它就是我随手涂抹的东西。我的心“扑扑”跳了两下,接上说:“这不过是……”
周子哼哼着:“你敢玩我?”
我立刻说:“大掌柜,我不是玩你,我不过是玩玩这东西。早年我是个民办教师,那时候我见了这些长短句就要抄下。这是我抄来的呀!”
“那你为什么不做教师了?”
“俺不好意思说哩。”
这样慢吞吞回答,实际上是在心里编造理由。周子发出一声:“嗯?”
我终于编造出来了:“是这样,大掌柜。有一年上,那时俺更年轻哩,心里一热,和村头的闺女……就这么着,村头把俺赶出了学校。俺就摸起了锄头头……”
周子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伸手捏弄我的肩膀:“不错,你小子有两下子呀。不错,你还算说了实话,你娘的狗蛋。在这里做活可不兴玩那一套。我这里有一把小刀,锋快锋快——知道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
“我是说起了性的人,我们就给他划上一刀——阉了算完。”
“大掌柜,俺是冲着钱来的,钱才是好东西啊。俺那口子在山那边领着孩子送俺说:‘娃他爹,衣兜里装满票子就往回跑,切莫耽搁啊!’”
周子问:“装满没?”
“没。”
周子笑着:“那要看你的衣兜大小了。力气大,心眼活,就得多准备几个兜子。”
我连连点头:“我还有个大背囊,到时候也能用上。”
周子哈哈大笑了。他笑得真开心。他大概觉得我没有说谎。
中篇
第三章
卖锡壶
1
“有买锡壶的吗?”
庄周一路吆喝着往前走,目不斜视。直到走出街市、村庄,一个人走向野地的时候,他偶尔还是要这样喊上一句:“有买锡壶的吗?”
一个有破洞眼的锡壶挂在脖子上。大概除了收购废金属的以外,没有一个人会来光顾。他大概也从来没有真的打谱把它卖掉。好像这只是他的护身符,一件珍爱之宝,宛如珍珠玛瑙和钻石。卖锡壶的庄周满脸灰污,衣服破烂,一双眼睛无精打采,压根就不像一个买卖人。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是趿拉着鞋子。只要他一走进村落,街道上的人就看着他,伸手指点说:
“济公……”
他像是没有听见,头也不回。整个人已经疲倦极了,一口气跑了三天三夜,困了就在沟底茅窝睡一觉,渴了就伏上洼地喝点冷水。肚子咕咕响,有时痛得满地打滚,可总能奇迹般地站起来。早晨他揉揉肚子,看看云彩里的太阳,打个哈欠继续往前。
这把又脏又破的锡壶派了一个好用场,它虽然模样不好,可总算使人有个营生可干……那天他急火火沿着一条巷子往城市东南奔跑,因为那里靠近郊区;他本想从立交桥下边钻过,可是离桥很远就看见了排成一列的警车,立刻止住了脚步。他迎着拥挤的市场往前,一直跑向南郊,拥入小山包下的农贸市场。可以松一口气了,他可以化入那些混乱的人群。穿过一个卖牛仔裤的小摊,旁边是炸油糕卖羊肉串的;再往前,沿路摆开一片片灰布,上面摆了一溜又大又胖的死老鼠,这当然是卖老鼠药的……不断从悬挂了东西的绳子下面钻过,有一次碰在一个胖女人的身上,招来一顿粗骂。他急急奔走,顾不得各种埋怨。前面是一个卖柿子的,他突然那么想吃一只软软的甜柿子。他闻到了浓烈的甜味和特殊的香味。摸出了几张纸币,买了三个柿子……他嘴上沾满柿子糊,低头从黄色书摊旁边蹿过。远处的法国梧桐树下传来阵阵喝彩,那里围了一圈人。一个四十多岁的胖男人光着上身,满是油汗和灰土,这会儿正像一只鸡那样使劲伸着脖子,脸上极为痛苦。庄周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正这时,汉子往前探去的头颅一颤,啊啊两声,从肚子里喷出两颗鸡蛋大的铁球,上面沾满了唾液和鲜血……旁边的人热烈鼓掌。大汉身后的小丫头端着帽子收钱。庄周没有钱,不敢再看……他正挤着人空往旁边挪动,一个人就喊:
“瞎眼瞎眼!”
一个和他一样的衣衫破烂的家伙抄着手坐在人行道上,被他踩着了衣襟。那人骂过之后仍抄手低头,注视着眼前的一件器具——一把有破洞的锡壶……这人专注的神采让庄周好奇,他不禁蹲下来。那个人随即扬起嗓门喊:“卖锡壶啦……”
庄周的目光再也没有离开这把锡壶,因为他看出了这把壶装酒酒漏,泡茶茶光,什么用处也没有。真是做什么生计的都有啊。人生三百六十行,行行皆能出状元。庄周觉得这个人一定是穷途末路,或许混得比自己还要惨哪。他想自己真该买下这把锡壶。他在身上翻找起来,掏过了每一个衣兜。后来他突然记起在棉衣夹层那儿有一个小内兜,捏了捏,里面有一张纸币。那个人瞥瞥他手里的钱,说:“伍拾元……”
庄周吓了一跳。
这人青筋凸起,坚持要伍十元。庄周神色黯淡下来。他要走,那个人又说:“十块钱!”
庄周展开手里的纸币:一共二元零七分。卖锡壶的咬咬牙,最后站起,低头闭眼,猛一挥右手说:“也罢!你拿去吧……”
庄周把锡壶捧到怀里,像怕他变卦似的,一溜小跑离去了……他直到走开很远才回头去看,那个人正心情沉重垂首站立,好像刚刚挥泪痛别……
就这样,庄周也成了一个卖锡壶的人。他把它拴在了脖子上:好就好在它永远也卖不掉。
就这样,他吆喝着,逃离着,一直蹿出了这座城市。跑啊跑啊,一直向东……为什么向东?他也不知道。
大约是三四天之后,他无意中在一个车站广场发现了一张白纸,白纸上印了一些黑乎乎的照片。好多人都围在那儿观看。他也围上去。看着看着一阵冰凉袭上身来。原来那是一张通缉布告,上面正印了自己的照片……旁边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他抬腿就跑。
他最后的一瞥看清了自己的照片——很早以前穿西服结领带那一张。“那个家伙漂亮。”他在心里说。他不明白的是这张照片怎么会落到这张纸上?想了想才明白:大概是可恶的妻子贡献出来的。这小家伙是个叛徒!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大概那些人硬要,她不敢不给吧。他愤愤骂道:“胆小鬼,可恨的东西……”这样骂着,心里热乎乎的。“我很想你,我要回去抱抱你……”他这样一路呼喊着,直到发觉自己真的在向那个城市走去,才止住了脚步。
他向另一个方向,迎着东北方的迷茫天色跑去了。
2
他不停地奔跑,几乎是一口气跑到了郊区野地。
他四处看了看,到处都是麦田。麦田中间长了一些小乔木的地方是沟渠。他走过去……沟渠是过夜的好去处,也是歇息的好地方。他穿过纤纤麦田走过去。天热乎乎的,沟渠里果然可爱,没有水,只有茅草,旁边的小灌木还落了几只鸟。它们见了他有的飞去,有的却咕咕哝哝歌唱。这个年头啊,连小鸟都喜欢流浪汉,可有些家伙却那么厌恶流浪汉,他们敌视流浪汉,作贱他们、诬蔑他们,最后还追逐他们——他躺在那儿好好地琢磨了一会儿案情的原委,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竟沦落到了这步田地!他渴望一种自由奔走的游荡,结果步步都有羁绊。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简直像做梦一样。
他把脖子上的锡壶“砰”地放到身侧,那声音很像一个西瓜跌在地上……事情全坏在西瓜上了。
那天早晨他们一帮没地方打工的流浪汉跋涉了一天一夜,几乎没有合眼,连水也没有喝上。那是因为他们在野地里跑得太久。本来前边的水渠里有水,他提议大家喝点水,可是那个鼻子彤红的家伙说:“眼看就到了城里,还喝这样的脏水?那里好东西多了!”他说得也对,大家都听红鼻子的。红鼻子肝火旺,脾气暴,说揍谁就揍谁。不过这家伙实际上是个软心肠,这一伙人讨要做工、四处游荡,出了事儿都是他一人承当。庄周跟红鼻子他们在一块儿已经好久了,他们彼此相知,红鼻子对他也很好。庄周是个识字人,免不了要随手拿几本书看一会儿,红鼻子就说:“讲讲书上的事儿。”
他们夜里睡不着,庄周就讲一些书上的故事。红鼻子非常喜欢听,听过了就搓着手对旁边的人说:“这个老庄不错,还有读书识字这种贱毛病。”
庄周喜欢上了红鼻子。有一天他们穿过很长一段干河往前走,想奔到一个大镇子上。离镇子还有十几里远时,他们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