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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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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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市民登上历史舞台与社会风尚的变迁 
第五节 明清间的战争与明朝灭亡 
一、满族的渊源和清政权的建立 
1.满族的渊源 
满族形成于明代后期,其族名 1636年才正式出现,但该民族在历史上有着悠久的渊源。见于古籍记载的:西周时期的肃慎,两汉、三国时的“挹娄”,北朝时的“勿吉”,隋唐时的“靺鞨”,辽宋金元明时的“女真”都是满族的先人。元朝时,迁入中原的女真人已被视为广义的汉人,而当时东北边远地区的女真部落还大体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明朝,由于生产力发展,阶级分化,各部争战以及对邻近地区和朝鲜交换、掠夺的需要而频繁南迁,明初形成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明中叶又迁徙分为建州(5部)、长白(3部)、东海(5部)与扈伦(4部过去的海西)四大部分。作为满族主体的建州女真,起初活动于黑龙江北岸,明初是奴儿干都司辖下的主要居民,后几经迁徙定居到苏子河上游赫图阿拉(辽宁新宾)一带,至正统七年形成建州三卫。明政府于洪武年间接替了元朝在东北的统治,并设立了辽东都指挥使司。永乐正统年间先后建立建州三卫(即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作为统一设立的行政区划,明政府对建州女真实行有效管辖。当地官吏的任免升降由朝廷决定,统一调动管理。明政府授其酋长官职官印、敕书,实行间接管辖。对触犯明律的女真人,也统一按明政府法令处置。成化年间建州卫都督董重羊等70多名女真人即曾因反叛罪被充军福建。在经济上,朝廷定期收取土特产贡赋。朝廷除直接派兵至奴儿干轮番戍守外,还委派地方守。建州女真与内地经济上保持着密切联系。万历时的马市几乎成为日市,女真各部入市者有时多至上千人。山东、山西、苏杭等地商人经常云集抚顺马市收购建州运来的人参、貂皮、药材等土特产品;同时内地大批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也源源流入建州,使其对内地经济依赖性加大,相需相靠,成为互相补充、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双方互利,有无相济,加强了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经济发展,密切了民族关系。明朝在对东北“羁縻”的同时,又实行“分而治之”与武装镇压的政策,若女真部一部势力坐大,或犯明之边境,必兴师问罪,加以裁抑。如势力强盛的建州三卫 在成化年间即被明朝打得惨败。万历三年,明朝边将李成梁又诱杀了势力壮大的建州右卫的首领王杲,并于万历十一年杀其子。但是,随着万历十九年李成梁罢职,辽东军备废驰,努尔哈赤应运而生。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和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 
2.后金建立: 
努尔哈赤( 1559年~1626年),终年67岁,姓爱新觉罗,是明初建州左卫指挥使猛哥帖木儿的后裔(六世孙)。祖父觉昌安(叫场)、父塔克世(他失)世袭建州左卫指挥使。努尔哈赤曾被辽东总兵李成梁收为养子,经常随同出入京师,喜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受汉文化影晌很深,后从征作战有功,先后被明政府封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都督签事、左都督、龙虎将军(万历23年),称赞他“保塞有功”“看边效力”。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之前和朝鲜交往时,自称“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用建州左卫之印,表明自己是明政府建州卫地方官的身份。不过明政府对女真各部实行“以夷治夷”分而治之的政策,与对内地的管理还是有所区别。而且随着中央政权的盛衰和地方势力的起落,关系时紧时松。但就其性质来看,始终是中央和地方政权之间以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 
明万历年间,女真“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残杀。甚且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统一女真各部,成为当地人民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形势下,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即 1583年起兵,历经40年奋斗,终于结束诸部争雄的割据局面,至1625年,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鸭绿江,女真“诸部始合为一”。努尔哈赤在统一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统治体制。还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命额尔德尼、噶盖,利用蒙文字母拼写女真语言,创制成满文。(老满文无圆点满文)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在女真各部基本统一、满族新的民族共同体大体形成的基础上,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宣布脱明独立,称“英明汗”建国,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史称后金。历16年统一建州各部,万历41年,明人才觉察到,努尔哈赤已势大难控。 
万历二十八年( 1601年)努尔哈赤初建旗制时设黄、红、蓝、白四旗。每300女真壮丁编为1牛录(汉语“箭”的意思),首领为牛录额真(汉译为佐领或主子);5牛录为1甲喇(队),首领为甲喇额真(参领),统领1500人;5甲喇为1固山,首领为固山额真,1固山即为1旗,共7500人。各固山以不同旗色为标志。万历四十三年又扩建为八旗,“以初设四旗为正(整字俗作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合为八旗”。八旗定制时总计6万人,其后总人数增加,只扩大甲喇数目,牛录和固山的编制数目不变。八旗旗主为和硕贝勒或曰固山贝勒,各置官属,统辖臣民,最高统帅为努尔哈赤。八旗制度实际上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的军政合一、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逐层下达,“令出不少迟缓,绝无呈诉辨理争讼曲直事”。八族制度把分散的女真各部有效地统一组织起来,有利于保持高度战斗力、促进生产发展,推动了初期满族社会的发展,在其崛起之际发挥了重大作用。 
努尔哈赤势力的兴起,对明皇朝在辽东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于是明政府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后金的发展。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 1618年),努尔哈赤遂以“七大恨”,即明杀其祖父;杀害使臣;夺其土地;助叶赫以阻碍其统一等)为名正式誓师攻明,明军节节败退。随着对明作战的胜利,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进入辽沈地区,为了适应汉族地区的生产方式,满族社会形态迅速发生更迭变化。本来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奴隶制已经得以确立和发展,奴隶制“拖克索”庄园经济已很典型。进入汉族地区之后,与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产生尖锐矛盾,促使努尔哈赤进行政策调整。该年七月,努尔哈赤下令将辽南地区30万日(垧)土地“计口授田”,天命十年(1625年)又颁布《庄田谕》,规定“每庄十三男,七牛,田百日(垧),其中二十日(垧)交纳官粮,八十日(垧)自已食用。”开始向农奴制庄园经济转变。天命十一年(1626),努尔哈赤大举征明,兵败宁远城下,含恨死去。 
3.清政权建立: 
其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是为清太宗,次年改元天聪,皇太极即位伊始,便下令压缩庄园奴仆数目,并把“其余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辖之”,实际上成为个体依附农民。这是生产关系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加快封建化进程,和原明辽东封建生产关系大致相同,汉族人民和后金政权的矛盾有所缓和,上层官僚更成为后金的有力支持者!在上层建筑方面也仿明制,于天聪、崇德年间不断设置和健全政权机构,建立起皇帝直接控制的咨询和办事机构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合称“内三院”;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都察院、理藩院,合称“八衙门”。皇权不断加强,旗权逐渐削弱,“君臣之分定,八固山共治之法除矣”。崇祯九年( 1636年),皇太极正式称皇帝,改国号为“大清”,定族名为“满洲”,改元崇德。皇太极统治时期,封建君主专制政权的国家机器已基本奠立。 
二、明清间的战争(萨尔浒之战 1619;辽沈1621;广宁之战1622;宁远、宁锦之战(明朝取胜1626年努尔哈赤战死);入口之战1626;松锦决战1641): 
三、明末农民大起义与明皇朝的灭亡 
1 明末农民起义的爆发和发展 
明末万历、天启之际,陕西连年灾荒,官府“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取富者粟”,已经开始抗暴图存的武装斗争。天启七年( 1627年),澄城县知县张斗耀坐堂比粮,愤怒的饥民以王二为首拥进公堂杀知县抗粮暴动,正式揭开明末农民战争序幕。陕北地瘠民贫,赋役苛重,起义爆发后,“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加上陕西边兵索饷哗变及大批被裁撤驿卒失去生计,也纷纷铤而走险,“饥军饥民强半从贼,遂难收拾”。起义爆发的初期,势头迅猛,往往各地饥民同时揭竿而起,但因组织松散,互相缺乏联系,易为官府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崇祯三年( 1630年),明廷派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调集大军追剿陕西农民军,各路义军纷纷转移至山西,得到当地贫民支持和响应,并逐渐趋向于联合,次年共推梁王自用为盟主,号称紫金梁,相继转战于山西、河南、河北、湖广、陕西、四川等地。崇祯六年冬,在明政府军重兵围剿下,起义军接连遭受挫折,于是以伪降为掩护,乘敌不备,1633年趁冬季黄河结冰时,一举突破黄河天险,从渑池渡河主力部队进入中原作战。农民军在河南得到重大发展。 
荥阳大会( 1635):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闯王高迎祥等率农民军主力军东入安徽,攻占颖州,并乘胜一举攻克中都凤阳,打出“古元真龙皇帝”大旗,焚毁皇陵享殿、龙兴寺,挖掘皇帝祖坟,给明朝以沉重打击。崇祯九年,高迎祥被俘牺牲,农民军形成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主的两大势力。李自成等部活跃于陕西、宁夏、甘肃;张献忠、罗汝才等部转战于河南、湖广、安徽的广大地区。崇祯十年,明廷起用杨嗣昌为兵部尚书,增兵加饷,十面张网,加紧围剿镇压起义军。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等部于陕甘连遭挫折,陷入困境。 
崇祯九年之后,张献忠部拥兵 20余万,攻占襄阳,顺江东下,势达淮、扬,一度取得重大胜利。崇祯十年八月,张献忠在河南南阳被官军左良玉击败负伤,次年于湖北谷城接受明廷招抚。罗汝才等活动于河南、湖广地区的多数义军也相继接受招安。崇祯十二年(1639年)五月,张、罗等部于谷城、房县再次起义,转战四川,十四年(1641年)二月奇袭襄阳,明襄阳王朱翊铭被活捉斩杀。 
与此同时,李自成乘张、罗等部拖住官军主力的机会,于崇祯十三年率部挺进河南。河南地处明王朝腹心地区,一省分封七个藩王,土地兼并极其严重,加上连遭天灾,官府仍旧变本加厉追逼钱粮,阶段矛盾十分尖锐,农民反抗情绪普遍高涨,起义形势最为成熟。李自成入豫之初,兵力不足 1000人,当地饥民争相归附,迅即燃成燎原之势,发展成几十万人的大军。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如牛金星、宋献策等人也投身到农民起义队伍中来。经多年磨炼,领导集团素质提高,更加成熟、坚强。农民军军纪严明,并提出“均田免粮”、“迎闯王,不纳粮”、“平买平卖”等口号,严厉镇压王公、贪吏、地主豪绅,开仓济贫,保护农民群众和手工业者、小商人利益,切中时弊,深受欢迎。这一口号是针对着明末土地高度集中和赋税繁重两大弊病而发出的,符合广大人民要求得到土地与减免赋税的普遍要求,因而足以激动人心与号召民众。而此刻,因张献忠、罗汝才等部积极活动,牵制了政府军兵力;为对付清兵侵扰,明主力又撤出河南,统治力量相对薄弱。李自成农民军崇祯十四年攻克洛阳,杀福王朱常洵,进而围攻开封,又于次年多次击败明军主力,军势大盛。崇祯十四年(1641),李自成率众50万,张献忠起义军连克洛阳、襄阳,标志明末农民战争发展到高潮,起义军与明官军之间的力量对比开始发生变化,明皇朝覆灭的颓势已经无法挽回。 
2 李自成起义军推翻明朝 
李自成农民军略定河南(在河南全省之后),先后取得新蔡之战、襄城之战、朱仙镇之战、郏县之战等巨大胜利,杀死及收降明军十几万人。于崇祯十五年挥师南下,进军湖广,接连攻占襄阳、荆州、承天(今湖北省钟祥县)等地,李自成威望进一步提高,被推为“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农民军从联营作战向以李自成为首的统一农民过渡,除张献忠部外,都统一接受李自成号令,为推翻明皇朝,建立中央政权创造了条件。崇祯十六年( 1643)初,李自成发布《剿兵安民檄》,历数明朝“昏主”罪状,表达了“急兴仁义之师,拯民涂炭”的决心。农民军并改襄阳为襄京,正式建立政权机构。接着,李自成率军在河南击溃明军主力陕西总督孙传庭部后,又乘胜攻破潼关、占领西安、相继拔除官军西北地区据点,为推翻明皇朝夺取全国政权解除后顾之忧,奠定了坚实基础。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李自成进一步发展完善襄阳政权,以西安为西京,正式建国,国号大顺,改元永昌。永昌元年正月初八,大顺军开始了渡河东进向北京进军的征程。李自成、刘宗敏统率主力正面进攻太原、宁武、大同、宣化、居庸关,刘芳亮等人率偏师攻取黄河以北大部郡县,从而形成战略大包围,向北京展开钳形攻势。大顺军一路扫荡,所向披靡,只在宁武打了一仗,消灭负隅顽抗的总兵周遇吉部,其余官军已成惊弓之鸟,望风归附。三月十七日义军进抵北京城下,十八日夜占领外城,崇祯帝朱由检走投无路,于宫内煤山(今景山)上吊自杀。三月十九日,大顺农民军占领北京,宣告明皇朝覆亡。大顺政权所辖范围,包括整个华北、西北、山东、河南全省,以及湖北、江苏部分地区。攻占北京之后,大顺政权迅速采取措施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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