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7》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07[1].7-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是。 
  再讲人家司令和省厅二把手是老战友,情深笃厚。这下李兵小子自然是得了仙道,独木桥转眼变成了阳光大道。第二年,又是晋级,又是入党,真正是叫他“改弦易辙”,旧貌换新颜了。预备党员没转正,又调进机关,到了宣传科。当时,局里正与当地电视台合作筹办一个“平安B市”的电视栏目,合作方式是电视台给时段,这边提供节目,节目制作费由广告来顶——事实上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栏目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栏目组至少得三五号人:记者。编辑,主持人,制片人……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宣传科出一个行政编制负责经费人出(即当制片人),其余人实行社会招聘,即聘即用,解聘走人。李兵正是看中了制片人这个美差,才折腾来宣传科的。这确实是个美差哦,穿的是警服,干的是电视台制片人的活,整天在社会上窜,拉广告,做节目,自由自在,不受约束。只要广告拉来了,制片人就是爷,人要听他的,钱也要听他的。 
  李兵是有门面的人,会拉不到广告吗? 
  即使拉不到市场广告,还有人情广告。 
  于是,时来运转。这两年,李兵过的是神仙日子,有点准电视台台长的感觉,出入高档场所,吃香喝辣,逍遥自在,回了家有洋房住,出了门有私车开。唯一遇到的一个麻烦就是:起初节目主持人是个女孩,对李兵好像有点意思,一来二往,有些闲言。司令员千金闻风,吃醋了,到单位里来大闹一场,让李兵很是难堪。李兵是个聪明人,知道丢不起司令千金,当机立断,把女孩开了,换了个男主持,遂风平浪静。这个忠心表得好啊,司令千金更加爱李兵了,李兵也就更加滋润了,广告源源不断,栏目声名鹊起。 
  人怕出名猪怕壮,李兵腰挺了,有人眼红了。你李兵年纪轻轻,无才无德,凭什么住洋房,开私车!老丈人给的?鬼话!老婆挣的?瞎话!总之,有人告状,说李兵借栏目组名义四处拉广告,从中牟利。状子纷至沓来,领导也稳不起了,最后根据群众意见,决定清查他的账目。这是块干硬骨头,不好啃的,吃不到肉,还得罪人,惹得一身骚。于是,老家伙都闪开了,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纪检人员,当仁不让,一个是阿今,想闪开,没门!就这样,阿今当了一回纪检干部。 
  清查正式启动,李兵偷偷地找到阿今,送来六张合计四万多元的借条。上面均有相关领导“同意借支”的批示。对此,阿今心领神会。只要有领导大名,阿今觉得这个好人是做定了的——不想做也得做,就答应了他,帮助他“化险为夷”。清查发现。账目真正是破绽百出,阿今按照李兵的意思,小账能抹的抹,大账不能抹的就拿借条挡架。就这样,清查结果,除部分借款外,收支基本平衡。其中,借款总数达六万多元,可见他早就明的暗的在私用公款了。 
  阿今所以不大怕李兵,就是因为这件事:他帮过李兵的忙。不是小忙,是大忙哦,事关他前程大事。以前阿今是蛮怕李兵的,两个人一个像秀才,文质彬彬,知书达理;一个像兵痞子,认哥们义气,不讲礼仪。阿今是最怕这种人的,志不同,道不合,不能伸不能屈,有理说不清。现在,手头捏着他秘不示人的把柄,谅他是怕着自己的。所以,也就不像以前那么怕他了。 
  但不是一点也不怕,怕什么?他怕李兵冒冒失失的德性,哪天不慎(酒后失言)自掘坟墓,自曝底牌,把老账翻出来,他作为同谋,难逃干系。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慢慢地又冒出了新的害怕点,就是:现在李兵跟他过分亲密。 
  原来,清查账目那件事后,李兵格外地亲近阿今,亲近的程度有目共睹。本来这无疑是个好事,办公室里有个人愿亲近自己总是有益无害的。可后来李兵同小老王成了公开的死对头,两人以前就话不投机,面和心不和,后来李兵不知从哪听说,当初告他状的人中有小老王,矛盾就一下升级,浮出水面,连面都不和了。有一次两人公然对骂,李兵抡起拳头威胁要打他,小老王泼妇一样地往他怀里钻,逼着李兵出手。要不是阿今及时劝开,以李兵的脾气这一拳是打定了。打了李兵就被动了,哪怕是轻轻一推,小老王都会借墙用力,让自己来个头破血流,去医院躺着,等着摘胜利的果子。 
  两人关系恶劣到这种地步,昭然若揭,阿今跟谁好都可能得罪另一方,当然怕李兵来跟他亲近了。这是一块跷跷板,两边都不能踩的,踩上去就是地雷,要挨炸的。尤其是不能踩响小老王的地雷,这人太阴险,擅长放暗箭,阿今如履薄冰的处境,哪经得起他暗杀?没办法,阿今只好极力回避李兵的亲近,经常有意冷淡他。但冷又不能太露骨,否则得罪李兵也不是上策。顶好是两头照顾,不偏不倚——手心手背都是肉。可谁有这么好水平,站在跷跷板上,风来雨去,永不晃动?石像也会打晃!所以,经常是顾念了这头,丢了另一头。这天,阿今看办公室只有他和老王,有意嘀咕了李兵几句,什么太骄横啊,仗势欺人啊,什么什么的……一边说,一边看小老王的脸色。 
  阿今眼看着老王嘴角浮出了酒窝,笑眯眯地走过来,坐在他跟前。对他猛烈又放肆地讨伐李兵。这时,阿今肯定是如坐针毡的,因为他怕李兵突然闯进来。运气不错,李兵没有进来——没有看见,可又怎么能保证他永远不会听见,是自己刚才对他的恶意嘀咕,才引发了这场讨伐大战?没有不透风的墙,说过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 
  这天,阿今后悔煞了。 
  关键,这种事层出不穷,它们是蘑菇,冷不丁就冒出来,你根本控制不了。它们自生自灭,有的有毒,有的无毒,有的微毒,有的剧毒,你根本判断不了…… 
  阿今觉得苦不堪言。 
  李兵本来是不大怕科里人的,因为科里人都怕他的“两个子”:老辈子和火性子。老辈子是指他的老丈人和老丈人的老战友(省厅二把手),火性子是指他的火暴脾气,招惹不得的,惹了就要着火的,那次小老王不是差点吃了他的拳头?办公室里,有理性的人会这种行为吗?人无理性,连狗也怕是否是? 
  就是。 
  如果讲大家都怕老王,是因为他人做得太“阴”,那么怕李兵倒是因为他太“阳”。李兵属于那种稳不起的人,有什么委屈要叫要闹的,有什么气恼要发泄出来,有什么比你好的也要显摆出来——要不谁会告他?显摆的下场呗。总的讲,李兵是个比较简单的人,没什么心计。这是优点,缺点是虚荣好强,贪图享受。贪图享受的人容易犯经济错误,不工心计又容易暴露错误,李兵两条都占了,所以注定是要被揪辫子的。虽然靠有人保,躲过一劫,但元气伤了,胆子小了,再不能像以前一样对同仁都无所畏惧的。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问题是他做了亏心事的,哪怕天地不知,起码阿今是知道的。所以,他怕阿今是不用说的。 
  老王,小老王呢?也怕。不是已经有人说,小老王是告状队伍中的一分子,如果两人好好的干吗告他状?用科长的话说,李兵和老王,一个是牛头,一个是马嘴,天生是对不上头的。李兵说,他第一眼看见老王那对鼠眉鼠眼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人。老王说,有种人看上去人模人样,很风光,很牛的,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戳要破的。说的就是李兵。总之,两人关系不是一般的僵硬,平时经常互相恶语中伤,暗放冷箭。以前是李兵明显压倒老王,现在风向有点转,老王要略占上风,靠的就是李兵当了一次被告。 
  当被告的其实不光是李兵,李兵是明的,暗的还有一位主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这厮是个贪官,李兵敢如此胆大妄为——敢吃钱又敢明目张胆花钱,靠的就是有这厮同流合污,后来能够有惊无险,躲过一劫,也是靠这厮暗中周旋——那些化险为夷的借条上签的就是这厮的大名l两人“合作”已久,财来了,合着贪赃,把栏目组的钱占为己有,灾来了,合着亡羊补牢,共渡难关。难关虽过,但心有余悸,平时有些收敛、低调是必要的,想不到李兵竟还敢惹是生非,欲在办公室里打人,这不是顶风作案,找死吗?当即把李兵叫来,狠狠训斥一顿。毕竟是副局长,站得高,看得远,他告诉李兵两条:一、众多告状信中,其实并无老王的片言只语。副局长说,老王跟众领导关系那么好,有状哪需要动笔头子,上门动动嘴巴子就行了,他从未见老王来跟他反映过“类似的问题”,足以说明老王对这件事是无知无辜的。二、倘若有一天你李兵把老王逼急了,让他也成为告状队伍中的一员,那么你李兵是死定了!副局长言之凿凿地说:在局长眼里,宣传科所有人绑在一起也没有老王一个人重要,他的话在局长那里,是一言九鼎。言下之意很明确:到那时候。他副局长也帮不了他李兵了。 
  这次谈话让老王的形象一下子在李兵心目中变得无比高大、威猛起来,首先他为自己听信谗言,冤枉了老王感到很后悔,其次也为自己小瞧老王感到很后怕。毫无保留,宣传科的江山,迟早是属于老王的,自己跟他作对,无异于自掘坟墓。现在他必须以大局为重,设法缓和这种关系,却又碍于情面,低不下头,一时无措。跟一个鼠眉鼠眼的人低头难哪,李兵觉得,宣传科的人,包括下面聘请的工作人员,所有人的坏加起来也没有他老王一个人坏。这是一个坏到骨子里的人:鼠眉鼠眼,骨头也是属鼠的!可局长居然对他这么好,凭什么?李兵想不通。这世道哪,真是猫有猫道,狗有狗道,说不清的。 
  想到小老王离科长的职位那么近,李兵对科长(大老王)的怕倒是少了很多,但是有一个怕是怎么也少不了的,就是:科长两口子捏着他司令岳父的大尾巴!司令怎么会有尾巴被他们捏着?这就要怪司令太不自重了。司令也有轻率的时候。是一年前,李兵刚买了汽车后不久,春节,司令一家人来B市过年。有一天晚上,一家人去郊县吃野鱼,李兵喝酒喝高了,司令怕他酒后开车,丢了全家人性命,自告奋勇地当起了驾驶员。司令平时在市经常摸车的。没有人怀疑他的车技,但这一天可能也是喝了酒的缘故,技不如人,出事了,把一辆横穿马路的摩托撞出 


 


… …
  《人民文学》  …
  《人民文学》2007年第7期  …


 
  
  。10:04
  
十一点七米远(交警提供的数据),骑车的小伙子当场腿断头破,血溅街头。 
  这事闹大了! 
  司令虽有驾驶证,但系军证,军证开地方车,等同无证驾驶——这是一。二、那天司令也喝了酒,虽没宿醉,旁人看不出来,但在有经验的交警和精确的仪器面前,暴露无遗。三、现在军队地方都有令,严禁领导干部开车,司令系一方主官,有令不行,酒后开地方车,实属数罪并举。事情闹出去,司令不落个数罪并罚才怪!不用说的,只要事情明了,司令的前程也就完了。怎么能就这样毁了前程?当然要竭尽全力捂!如果老战友在家倒也好,省厅二把手,关键时候想必不会袖手旁观的。但不巧啊,救世主去新马泰旅游了,手机不开,行踪不定,鬼也找不到他。上面找不到人,只好在下面找。李兵夜半敲开科长家门,请求科长力挽狂澜。科长以前在交警队干过,想必有路子。但科长是个谨慎的人,一听事态,严重,不敢出手。情急之下,李兵哭了,泪流满面的样子感动了医生夫人。医生风风火火地跟着李兵走了,去了交警队。都是丈夫以前的老同事,有话好说…… 
  长话短讲,事情捂住了,一切都在私下解决了。 
  这是大恩,恩重如山哪。这也是司令的大尾巴,任何时候都不能露出来的,露出来就要前功尽弃的。司令在C市跺一脚要地动山摇的,但进了科长家,不过是一个感恩戴德的人,连咳嗽都是要捏着鼻子的。司令都如此,更何况李兵,就给他九九八十一个胆子,谅他也不敢在科长面前放一个屁! 
  毫无疑问,科长是李兵的最怕,连他女人和孩子都怕。科长有个十一岁的女儿,那天晚上李兵哭的时候把她吵醒了,所以也知道这件事。事后,李兵还专门找过她,让她“替叔叔保密”,得到的答复是:她听爸爸妈妈的。就是说,她不听李兵的。李兵觉得这小女孩长大了肯定比她妈妈还要会来事,长得也不比她妈妈逊色。 
  再讲,科长以前是蛮怕李兵的两个“子”的:老辈子直接影响他的仕途,不用说是害怕的;火性子——科长总的说是软性子,对火性子的人不大喜欢,也不大能对付得了,所以也怕。科长无法想象。如果李兵跟他在办公室里发火,他该怎么办?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他不擅长,忍气吞声又怕影响他的形象。好在司令给李兵挖了个坑,让李兵老虎变了羊,在科长面前只会一味地点头哈腰。从那以后,科长根本不怕李兵了。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医生躺在被窝里给科长戴上了一块新表,金光闪闪的,很漂亮。科长不懂表,不认识牌子,问多少钱,医生含糊其词,没有具体说多少钱,只说让他别丢了,因为是一对情侣表,她也有相应的一只。既是情侣表,不但要戴在手上,更要放在心上,丢了不吉利的。科长每天戴着它,偶尔想起它,心里暖暖的,把它当作医生爱他的一个象征。也是自己的一颗定心丸。这些年,他多少听见了一些有关医生风花雪月的闲言,这块表某种意义上说是挺让他感动的。不管值不值钱。钱多钱少说明不了什么的,这是一份心意,是医生心里装着他的意思。这个意思他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一有机会,总会把表摘下来,让人看,让人听他说缘故。其间,不乏有人给这块表估过价,最高估到三四万。但科长心想,怎么可能呢,凭他家的经济能力,撑死了也就几千块钱而已。 
  错! 
  大错! 
  有一次,科长逛商店,在一家钟表店里,偶然看到一对跟他的完全一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