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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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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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这种损失是多么可哀啊。

  我为我,你为你

  当一个人神志在最清明的时候,他有一种意识,一种独立的思想,解脱一切而高升起来,像星辰那么地沉静永恒不灭。这就是和同思想不管你是那一种人,自己的思想终是属于自己的,我为我,你为你,各不相混,这确是奇迹中的奇迹,是人世间最神奇最模糊的梦想,但也是最明确的基本事业,是进向一切事实的大门。在那种虔诚的一瞬间,在意义深长的宇宙奇迹中,信条和惯例在这个简单观念之下显得不足轻重了。在真正幻象之光的照射下,它是唯一有内容、有价值的东西。像寓言中的黑影矮人一旦被解放了一样,能扩展到整个大地天上。

  我们是谁?

  我们是谁?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不能解答的。不过我们都已承认,我们日常忙碌生活中的自我并不是完全真正的自我。在生活的追求中我们已经丧失一些东西。例如:我们看见一个人在田野里东张西望地在寻找东西,聪明的人可以提出一个难题来让那些旁观者去猜猜;那个人究竟失掉了什么东西?有的猜一只表;有的猜一只钻石别针;各人有各人的猜测。聪明人其实也不知道那人失掉了些什么;可是当大家猜不着时,他可以说:“我告诉你们吧,他失掉了一些气息了。”(Lost Some Breth“上气不接下气”)我想没有人会说他这句话不对。我们往往在生活的追求中忘记了真正的自我,正如庄子在一个美妙的譬喻里所讲的那只鸟一样:为了要吃一只螳螂而忘记自身的危险,而那只螳螂又为了要捕捉一只蝉也忘了自身的危险。

  读书的乐趣

  读书是文明生活中人所共认的一种乐趣,极为无福享受此种乐趣的人所羡慕。我们如把一生爱读书的人和一生不知读书的人比较一下,便能了解这一点。凡是没有读书癖好的人,就时间而言,和空间简直是等于幽囚在周遭的环境里边。他的一生完全落于日常例行公事的圈禁中。他只有和少数几个朋友或熟人接触谈天的机会,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景物,他没有逃出这所牢狱的法子。但在他拿起一本书时,他已立刻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如若所拿的又是一部好书,则他便已得到了一个和一位最善谈者接触的机会。这位善谈者引领他走进另外一个国界,或另外一个时代,或向他倾吐自己胸中的不平,或和他讨论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生活问题。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象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学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一个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时中,能有两小时的工夫撇开一切俗世烦扰,而走到另一个世界去游览一番,这种幸福自然是被无形牢狱所拘囚的人们所极羡慕的。这种环境的变更,在心里的效果上,其实等于出门旅行。

  读书的艺术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艺术呢?简单的答语就是:随手拿过一本书,想读时,便读一下子。如想真正得到享受,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奥玛·迦崖》(Omar Kyaggam),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部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装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旁的椅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决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写作

  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是老矿,一是新矿。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的语言中。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去掘取材料。老矿的产物都已经过溶解,但新矿的产物则不然。

  作家的笔正如鞋匠的锥,越用越锐利,到后来竟可以尖如缝衣之针。但他的观念的范围则必日渐广博,犹如一个人的登山观景,爬得越高,所望见者越远。

  当一个作家因为憎恶一个人,而拟握笔写一篇极力攻击他的文章,但一方面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好处时,这个作家便是没有写作这篇攻击文章的资格。

  我喜爱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说实话者,我喜爱不谨慎的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谨慎的说谎者。他的不谨慎,表示他的深爱读者。

  我深信一个不谨慎的蠢人,而不敢相信一个律师。

  宇宙并不作声

  世界并不是一个三段论法或一个论据,而是一个生物;宇宙不作声说话,只是生活着;它并不做什么辩论,只是进行着。某英国天才作家说:“理智不过是神秘物事中的一个节目;而在最高傲的意识力的统治的背面,理智和惊奇是涨红了脸相对着。不可避免的事情变成了平凡,而疑惑和希望则成了姊妹。宇宙是粗野的,如鹰的翅膀一般带着一些竞技的意味,这还算是一件可喜的事,大自然就是一个神奇之迹,同一的物事不再重回,而即使回来也必是已经不同的。”

 

Number : 1214 

Title :慰藉

作者 :佩欣斯·斯特朗

出处《读者》 : 总第 8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英国

Translator :薛菲

  即使是生活中最暗淡的时候,

  也一样找得到心灵的安慰,

  从周围的一切,

  从点燃黎明那一丝微弱的光辉。

  

  从温馨的鲜花、小鸟的啼啭,

  从迷人的旋律,

  还有,从那辉煌的文学宝藏,

  从那充满魅力的书的世界寻求慰藉。

  

  生活不会没有补尝,

  希望和信念敞开着心扉,

  更有那爱情和友谊,

  悄无声息地左右追随。

 

Number : 1215 

Title :订婚的消息

作者 :阿诺德·贝内特

出处《读者》 : 总第 83期

Provenance :英语世界

Date :1987。5

Nation :英国

Translator :离尘

  我每次从伦敦到达五联市的时候,我的母亲从来不到勃斯雷车站来接我,她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做,并说要为我做“准备”工作。因此,我总是独自一人从尼普坐车到勃斯雷。今天我自从在尤斯顿车站告别埃格尼斯登上火车之后,就一直在考虑如何把我的特大喜讯告诉母亲。

  往常我每个星期都给母亲写信,告诉她我大部分的活动情况。她不但知道我所有朋友的名字,而且还清楚他们干什么工作。我在信中经常提起埃格尼斯和她的家庭。但是即使是对自己的母亲,我也不好意思写信说“我想我开始爱上埃格尼斯了”;“我觉得埃格尼斯喜欢我”;“我爱她,我相信她也爱我”;“我总有一天要向她求婚”等等。我向埃格尼斯求了婚,她已经答应嫁给我,而我母亲还一点也不知道我的幸福已经临近。这就是我要告诉母亲的特大喜讯。

  我是一个寡妇的独生儿子,我是我母亲所有的一切。而我却跟一个她从未见过面的姑娘订了婚,连一点情况都没有告诉她。她肯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有些伤心当然只是在一开始的时候。总之,这局面很伤脑筋。

  当我走上我家小屋前的台阶,手还没有去按门铃,妈妈竟为我开了门。她穿着黑绸衫,别着金胸针,像平常一样,吻了我,对我说:

  “嗨,菲利普!你好吗?”

  “我挺好,妈妈。”我说。

  我立刻发现我的抵达使她比往常更为激动。在她微笑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她紧张得像个小姑娘。说真的,作为一个48岁的女人,寡居了25年,结婚生活短促而又坎坷,看起来她今天真是年轻多了。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怎么?她已经得知了我订婚的消息?”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虽不吭声,但也有点紧张。我决定在吃晚饭的时候告诉她,于是就上楼去了。

  这时门铃响了。母亲飞快地跑去开门,而不是让佣人去开。来的是一个给我送来提包的脚夫。

  正当我再次下楼时,门铃又响了。母亲从厨房里出来,可是我比她快了一步。我笑着坚持这次要由我亲自来开门。开门后,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佣人。

  “对不起,陶生夫人让我来借几副刀叉,不知可以吗?”

  “当然可以。”母亲在我身后回答说,“请稍等一会儿。”

  母亲从碗橱里拿出了一些银餐具,走出去交给了那个邻居家的佣人。

  随后,母亲进了厨房。我在屋里随便走走,快活而又激动。我扫视了一遍客厅,发现什么都没有变。接着我进了餐室,在这里我大吃一惊:晚餐桌上放着3副餐具!

  “这下可热闹了!”我心里说,“3人吃晚餐,而她连一句都不吭。”

  我母亲在处理社交事务方面特别能干,尤其是在规划有趣的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上,我相信她简直能创造奇迹。但我始终不明白,她怎么会知道我和埃格尼斯订婚的消息。我猜想可能她和埃格尼斯通过信或者电话,为了给我一个出其不意,一直在一起出谋划策。尽管埃格尼斯对我说过她不能到勃斯雷来,但她也许已经在这儿了,而母亲把她藏在屋子的什么地方,或者母亲正等着她来呢。要不为什么母亲显得这么紧张?为什么一再跑去开门?

  我走出餐室,决心不让我母亲知道我已经秘密地查看了晚餐的桌面。在我穿过过道走进客厅的时候,门铃第三次响了,我母亲第三次冲出厨房。

  “天哪!我想,“假定真是埃格尼斯的话,那该是怎样一个场面呀!”因期望而使我哆哆嗦嗦地把门打开。

  来人是尼克松先生。他是我家的一位老朋友,年龄约50出头。他有一些房子,自己收租钱,自己修理房子,人称他是“好房东”。他是我母亲的受托人,在我父亲早年病故之前的那一段艰苦岁月里,他曾经给过她道义上的帮助。

  “啊,年轻人,”他一面走进来一面说,“非常高兴又见到你!”

  “尼克松先生来咱家吃晚饭,菲利普。”母亲和他握手时对我说。

  我很喜欢尼克松先生,但是这个消息没有让我太高兴,因为我想私下跟我母亲谈一谈。而现在有尼克松先生在场,我就不能婉转地向她报告我已经和一个陌生姑娘订婚的消息。以前我回家时,他也有几次在我家吃晚饭,可是从来不在我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来。但是不管怎样,我只好勉为其难了。

  我们坐下后开始吃晚餐,虽然饭菜很丰盛,可是我们谁都吃得不多,尽管母亲一再抗议。

  我怀疑在我母亲的事务中也许出了一点什么问题,所以尼克松先生好像要抓住机会来把事情向我解释清楚。但这引不起我的兴趣,因为我经济上完全养得起一个母亲再加一个妻子。我脑子里还是想着我订婚的事,并已开始斟酌字句,以便等尼克松饭后一离开,就立刻向我母亲宣布我订婚的消息。

  又吃了一会儿,我说我要去邮局发一封信。

  “难道明天就不行吗?亲爱的。”我母亲问。

  “是的,不行。”我说。

  想想看!让埃格尼斯两天得不到我安全抵达的消息,听不到我对爱情的保证,那怎么能行!

  “是和女人有关吧?”尼克松高兴地叫了起来。

  “是的。”我坚定地回答。

  我走出门去,在一个邮局将信投寄给了我亲爱的埃格尼斯。我希望在我回去之前尼克松已经走了。当我回到家后,他并没有走。我发现他独自一个人在客厅里,抽着一支上等的雪茄。

  “母亲在哪里?”我问。

  “她刚刚走出去,”他说,“来,坐下,来支雪茄。我想跟你聊一聊,菲利普。”

  “谢谢,尼克松叔叔。”我拿了一支雪茄。我鼓励他说下去,希望马上结束谈话,因为我脑子里充满了埃格尼斯。

  “好吧,孩子。”他说,“我们不要拐弯抹角,干脆你说你对我做你的后父有何意见?”

  “什么?”听了这些话,我好像触了电一样,结结巴巴地说:“你难道是说你和我母亲……?”

  他点点头。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孩子。昨天她答应嫁给我。事情进行有一些日子了。不过我想她在给你的信中没有暗示过这事。我知道她没有。这种事说起来是有点困难的,是不是?她总不好意思这样写:‘我亲爱的菲利普,尼克松先生爱上了我,我相信我也爱上了他。几天之内他就要向我求婚。’她是不好意思这么写的,是不是?”

  我笑了,我忍不住大笑。

  “握个手吧。”我热情地说,“我很高兴。”

  不一会儿,母亲羞答答地走了进来。

  “孩子说他很高兴,莎拉。”尼克松先生简要地说。

  那个晚上,我只字没提我自己订婚的事。我从来没意识到,我母亲还是有吸引力的,还可能有男人会被她所吸引,我也没有意识到她在这屋子里的孤独生活并不是她有权要求于生活的全部。对于我自己的典型的子女利己主义,深感惭愧。我决定不要让我的欢乐来干扰她的欢乐,留待明天早晨再说吧。

 

Number : 1216 

Title :无怨的青春

作者 :席慕蓉

出处《读者》 : 总第 83期

Provenance :无怨的青春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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