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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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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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掏出这五张钞票看着,红色的钞票鲜明可爱,票面上的爷爷光彩照人。我要好好地利用它,痛痛快快地花,但我不去捐款,捐款就等于捐去了我的自由,也不去买喜欢的衣服,买来的新衣服穿不了几天就会换成了囚服。

我有些失落。这五百元钱此时就好比是我的孩子,在我走进牢狱之前我在为其寻找归宿。我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翻看着手机上的电话簿。“赵燕水淼”的名字一下子映在了我的眼里。我兴奋地拍了一下钱包:孩子,有归宿了!
第四章 通往S市的软席车票
我到了火车站,用二百元钱买了一张通往S市(赵燕水淼所在的城市)的软席车票。就这样,我的钱包里还剩下三百元钱,除了这些我的裤子口袋里还有十元零钱。我用十元零钱买了两个面包和香肠,装在提包里算是旅途中的用餐。其实,从这个城市到S市的路程并不太远,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就差不多到站了。可是我总归是个负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心里总觉着自己是一个被猎人盯上的猎物,我很快找到了自己的软席车厢,将车厢拉门关上,这样在心理上还是有了一种安全感。真没想到,在这个四人的软席包厢里,竟只有我一个人,这让我觉得非常舒服,不会有人来打搅我。我将那个沉重的提包随手扔到另一张床铺上,倒头便睡。没想到弗洛伊德老先生又趁机把我领进了一个潜意识的梦幻之中。这回不是噩梦而是春梦。梦的发生地点依旧是那个湖泊边的森林地。只不过我没有再站在湖泊边上,而是站在林中。光线穿透浓密的树叶间隙打在地上,变得像萤火虫带来的光点。有一个女子——不,准确地说是一个精灵,在她的光滑的背上有一对鲜亮美丽的蝴蝶翅膀——在翩翩飞舞。湖泊在我的身后,我朝精灵走去。我远离开在几个梦中差点让我丧命的湖泊。飞舞着的她好像注意到了我的存在,便向前飞去。我尾随着跑了起来,但不管怎样追,总是距离一步之差。她的光芒照耀着整个森林。我大汗淋漓,感觉到口渴得厉害,海浪声不断地击打着我的耳朵,我醒了。火车停了,S车站到了。S市是一个海滨城市。当我一踏出车厢便感到有一股如呕吐般的湿气扑面而来,走出火车站,空气好了许多,虽然很潮湿,但至少呕吐物的味道被海水的咸味冲淡了。站在出站口远望,远处山峦叠嶂,山峦像是巨人展开的双臂。S市本身的面积并不大,但它却在试图拥抱那无比宽阔的海洋,一个雄心勃勃的城市。

我在沿海岸线而修筑的一条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手扶着路边的护栏。护栏以外便是在抵御着海水一次次躁动的黑色的礁石。礁石坚硬,海水顽固,二者互不妥协,因此而发出“啪啪”的声音,这声音有点让我心烦意乱。我考虑着这次来与赵燕水淼见面的诸多细节问题,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先去找一家旅店住下。

现在我的身上还有三百元人民币,住不起星级酒店的,况且自己已经变成了落入河水中的泥菩萨!我只好在离赵燕水淼不远的一条胡同里的一家小小的旅店住下了。这家旅店还算干净,三十元一个床位,六十元一个房间。我花六十元包了一个房间,我是不会与他人共住一个房间的,即使能够节省三十元钱。我是个警方正在或者正准备追捕的嫌疑人,我尽量不与陌生人接触。

我整理了一下行李,把那身蔡如佳为了带我去见她父母亲而买的西装从提包里拿出来,我找到一个年纪大约有五十岁左右的服务员,她很像党员马大姐——为我将这身褶皱的西装熨烫整齐,然后收了十元加工费。我决定明天就穿这身西装去见赵燕水淼。我又翻了一遍钱包,在交了房费和熨烫衣服的加工费之后,还有二百三十元钱。我计算了一下,剩下的这部分钱,用三十元来买一束玫瑰花,那二百元钱可以用来请她吃一顿饭,一顿浪漫的午餐或是晚餐。兴许这最后的二百元还能剩下十元二十元,这样还可以解决掉下一顿的食物问题。为了保证这个计划能够较好地实施,于是便决定将我当天晚上的晚饭取消掉,幸好提包里还有我在临上火车时买下的两个面包和两根香肠,就用它们来充饥。

我早早地躺在了床上。但由于在火车上已经美美地睡足了一觉,也或许是因为明天就能够见到赵燕水淼了,我很兴奋,久久地难以入睡。

这天上午十点左右,我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赵燕水淼上课的学校大门的马路对面。我掏出手机拨通了赵燕水淼的手机号。她接起了电话:“怎么是你?你怎么这时候给我打电话?我正在上课啊!”

“上课?那你怎么接的电话?”

“我溜到走廊里接的。”

“啊,是这样,水淼,你几点下课?”

“还有二十分钟吧!”

“那好,下课后到你的学校门口来,我在这里等你!”

“啊!你来S市了!不会骗我吧?”

“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好了,不说了,上课吧!我在门口等你一会儿。”

我挂断了电话,身子半倚在护栏上。我掏出一支烟点燃,有点飘飘然。

二十分钟后,赵燕水淼从校园里走了出来。她扭动着纤细的腰肢向我走来。这时我又看见有一个男生在她的身后也跟出了校门。当然这时还有许多男女学生在她的身前和身后走出学校门,只是这个男生一直跟着赵燕水淼走过了马路。

赵燕水淼在我的面前停下了,他也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

“哦,半年不见穿得这么讲究啊!”

“嗨,中了个小彩票,就有钱买这个了。”

“你别开玩笑了。你不上课吗?来这里找我?”

“噢,我们学校开始放假了,放寒假。”我撒了个谎,但她没注意。

“我给你介绍一下,”她拉过那个男生,“这是我的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说:“不错,比我高出半头啊!”

赵燕水淼“嘿嘿”地笑了。

这个男人真让我恶心,穿着一身运动装,一副阳光运动型男孩子的模样。但我还是显得非常大度地表示邀请他们两个人吃饭。

“好啊!”赵燕水淼揽着那个男生的胳膊笑嘻嘻地答应了。

我指了指离她们学校不远的一家“通天鲍王翅”的豪华酒店,“去那里吧!”

她们两个人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致摇头说那里很贵的。

我愈加瞧不起她身边的这个男生,男人的嘴里怎么能说出“贵”这个字眼。“走吧,我有钱。给你说我真的中了彩票,还不信?”说着,我整了一下西装的领子。这一个细小的动作获取了他们的信任,二人跟着我向“通天鲍王翅”走去。

进到餐厅,他俩显得有些蹑手蹑脚。服务小姐将我们领到一张桌位前坐下。上单的时候,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把菜单推给我,我大方地将印制精美的菜单粗略地翻了一遍,然后递给了服务小姐,一副大款气派吩咐:三份鲍翅捞饭,鸡煲翅,澳洲龙虾三吃,银雪鱼,生吃三文鱼……一口气地点着。此时赵燕水淼的男友想制止我的点菜行为,说适量就可以了,但我还是一挥手拒绝了他的好意。最后还点了一例长白山野山菌长生汤。

菜上来了,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看得有些发愣,那样子我是很明白的,我也是看着想发呆。这些菜大都是没有吃过的,然而,我的确是饿了,毕竟昨天晚上我只吃了两个面包,今天早晨又滴水未进,在她们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我已经将那份鲍翅捞饭消灭干净了。等到全部饭菜上齐了的时候,我已经吃得肚儿圆了。我十分绅士地擦了一下嘴角,站起身来说:

“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在我的记忆中这可能是我在席间对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说的第一句话,但肯定是最后一句。

在走向洗手间的路上,我拐了个弯,走出了餐厅。踩在大堂中那厚厚的地毯上有一种轻飘飘飞起来的感觉,虽然我吃得很饱,但依旧感到身子发轻。身上那可怜的二百元钱怎么能够付得起这顿餐费呢?对不起了,那就让你们这对小情侣抵了吧!我笑着走出酒店……

我蜷缩着躺在火车站候车室的塑料椅上。提包扔在地上。本已经熨得平整的西装又变得皱皱巴巴起来,头发也乱糟糟的,这使我看上去像一个从农村进城来的民工。这么躺了很久了,候车室里的钟表在不紧不慢地有规律地走着。但是我却觉得自己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准确地说是腰部以下的移动能力,不知该怎样才能站起来走路,怎样离开这里。那就在这里躺着吧!我好像听见了那二百元钱在我口袋里哭泣,它们不再流通就如同我将坐牢一样的痛苦。

可我让它们往哪里走?怎样流通出去?现在,我只能躺在这里,除了这个皮包与二百元钱,我一无所有。

幸好,我的胳膊还可以移动,朝上举了举手,又来回晃了晃,没人理会我,我只好放下了。手在口袋里摸出手机,拨了三个数字,这是全国不论走在哪里都能够通用的号码,这是我移动自己最后的办法了,我想。电话通了。

“喂,你好!是公安局吗?在火车站上有一个杀人在逃犯,正在候车室的休息椅上候车,准备逃往别处去,你们快点来抓他……”
第五章 似乎应该结束了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是应该结束了。可是作为这本“丁一日记”的读者和拥有者以及这篇小说创作者的我,却遇到了一个问题。同样,我想我这篇小说的各位读者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本日记记述到日记者本人离开学校找到了赵燕水淼的时间?因为,如果丁一真的离开了学校的话,这本日记是不应该再在这里出现的。于是,我便做了三种假设:

?这本日记或许是一篇小说,只不过是以日记体的形式在讲叙一个故事罢了。我出现了误解,认为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日记,从而将其用一种叙述方式转换成另一种叙述方式,结果是在画蛇添足。这种误解的效果,反而使得一篇很好的佳作趋于平庸。

?这个叫丁一的学兄是一个有臆想症的家伙,在胡乱地编造着自己的生活。

?丁一后来又回到了这个学校里来,带回了这本日记。

我一直认为第一种推测的可信度很高,而且我也因此一度放弃了这部小说的创作。不过很快我的这个推测被推翻了。同时,我的第二种推测也显得有些异想天开。最终,只剩下我的第三种推测,换言之,丁一后来的确又回到了学校。进一步而言,在见过赵燕水淼之后,丁一在火车站上并没有被警察逮捕。相反,警察把丁一打来的自首电话当作了一个恶作剧,没有加以理会。

不过在再次讲叙丁一的故事之前,我想应该有必要把我是如何证实丁一后来又回到学校的原因说明。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我又发现了一本日记,这已经是在我看完了他前一本日记之后的事了。

在看完了前一本日记之后,我曾经向生活辅导员打听过丁一学长。可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已经毕业离校了而已。而提到陈之初与高文的事情,辅导员的眉毛就会拧成一团,没好气地说:

“新生,打听那么多干嘛?!以后他们会给你们上课的!”

对于这个回答,我的好奇心只能出现一个陡增的效果。这个好奇心,终于在一天的中午得到了答案。

我们这些新生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来到一间用高科技教学设施装备的多媒体大教室,辅导员让我们把这里打扫一下。我记得,在前面的文字中我曾经说过,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当我拿着一块抹布擦到第三排第三张多媒体课桌时,看到桌子键盘托板上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这不知是哪位马大哈同学丢三落四,我的好奇心促使我拿出这个本子。真没想到,这个笔记本一下子解决了我多日以来的疑问,给我的多种推测一个答案。我的好奇心就像是棋局中连环马的套路,相互之间解决难题。这个笔记本是丁一的第二本日记,其中记录着他在S市火车站试图自首以后的事情。同时,也让我找到了自己一直以这个题材所写的小说故事,找到了真正的结局。

好了,各位读者朋友,为保持故事的连贯性,下面我将继续以丁一日记中的视角线索讲叙这个故事。
第五章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1)
每当我在这个简易工棚里的这张铺有一层草垫和一层棉絮的床上躺下时,就会想起大约半年前我躺在火车站候车室旅客休息椅上的情景。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现在我已经过完了二十一岁生日了。

警察没有到S市的火车站去抓我,或许是他们去晚了。当他们到火车站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不过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却是很小,毕竟我是在火车站等了整整半夜。直到火车站的治安管理员把我当作一个流浪汉撵出候车室大厅。我不知道警察为什么不来捉我这个逃犯,大概他们把那个电话当成了恶作剧。随他去吧!我把手机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连警察都放弃了我,而我又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当手机掉进垃圾筒后,谁也无法再与我联系了。对于这一点,我有些兴奋,这简直就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啊!

已经有多半年的时间了,我一直呆在S市,没有回过学校所在的那个城市。并且我还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当上了一名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从上工的那天开始,我就整天头上扣着个乌龟壳似的黄色头盔,这头盔暂且不管质量如何,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安全防护,但是我觉得戴上这个头盔后,真的能够与过去的我割裂开来。不过,我也一直尝试着这么去做。在这个建筑工地里,我很少说话,装出一副刚进城打工的样子,装作把一切都看得很神秘不懂的样子。然而,事情并不是像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在我刚刚来到这个施工队上的时候,这些来自农村的工友们,大都是经历过打工潮中风风雨雨的人,他们对我都抱有强烈的好奇心。首先他们是对我相比而言较为白皙的皮肤和松弛的肌肉产生了兴趣,说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民工兄弟,认为这副身子骨是不应该来到这里干苦力活的,所以他们还认为我大有来头。而另外一件事情的出现又恰恰在证明他们判断的正确性。我第一次走进这个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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