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不挑剔咯!
“你……你在生气吗?”神经再粗也不难看出他正在冒火。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在生气?”不,他一点都不生气,只要对象是她。
“两眼。”除非她是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沈恋梅的坦白让他即使有气也无处发。
“要是你身边站的是凸牙暴眼的大色狼你也不介意?”但是他介意,而且介意得要命。
脖子一缩,她像挨训的小学生吶吶一说:“吻都吻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就是你嘛!”
“你就不怕吻错人?”他声音略微低沉地饱含妒意。
“吻对了也没奖品好拿呀!你何必气得脸红脖子粗,像我背着你偷人似。”她一脸不解。
他的确嫉妒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萨的小弟。
依他的脾气哪肯善罢甘休,楞了一下反手抓住“小偷”肩头欲讨回公道,但是他的呼吸在下一刻停住。
称不上是少女杀手,但有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身为蓝天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他要女人有何难,多得是自甘荐枕的拜金女、千金小姐。
优渥的环境宠坏了他吧!有一段时期他是放荡些,只要姿色不赖、体态优美的长腿美女绝不放过,来者不拒地玩着成人游戏。
反正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在美国开放的环境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通,看上眼不妨来场激战,下了床互不相识。
过尽千帆皆不是,伊人在灯火阑珊处。
初时一见她,他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半晌挤不出半丝声音,像是被一道急雷狠狠劈中,呆立不语的注视着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清丽少女。
若非她忽地惊呼忘了给钱,恐怕天崩地裂、海啸狂卷也难以唤回他迷失的神智。
头一回他发现失去宋家大少爷光环的自己价值是三百元,其中一块钱是小费,整付不用找,刚刚好是传他手上失踪的披萨价钱。
从那天起他就不再是自己,不管家里如何催促、威胁就是不肯回去,生根似地种在台湾这块土地。
他知道他的世界颠覆了,由不可一世的世家子弟跌落平民百姓家,不依靠蓝天集团的金援自行创业,于是乎有了星光企业。
星光,代表微不足道。
无法与日月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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