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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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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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她十分配合地摆出大明星受采访的姿势。

“你的名字‘令狐奴奴’不是很好听吗,那你上网时所用的ID为何要去掉‘令’字,只叫做‘狐奴奴’呢?听起来有点像只狐狸。”

“因为我喜欢狐狸啊!”她回答得很爽快,好像那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么请问你为什么喜欢狐狸呢?”当记者就要有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对每一件事都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求知精神。所以我很积极地努力扮演着狗仔队员的角色。

“你知道么?狐狸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动物。”

说的时候,她双臂张开,仰头望着天空,似乎对着浩瀚的宇宙有着无尽的神往。

“我只听人说狐狸是狡猾、奸诈、鬼祟的代名词,倒没听说过有人用‘灵性’来形容它。”

“才不是!”她气乎乎地反驳,腮帮子鼓啊鼓啊的。

“我说一个关于狐狸的故事给你听,你就知道为什么我说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了。”

“Please。”我也过了一回明星瘾。

她闭起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吸得肺再也容不下一丝气体,再缓缓呼出来。同时,她开始说一个听上去有点沧桑的故事。

“那是一个不知道多久以前的故事了。说是有一只狐狸正在林中觅食,却不小心掉进了一个猎人设的陷阱里。

它着急了,便拼命地沿着长满青苔的石壁向上爬。它爬呀爬呀,爪子被锋利的石棱磨出了血,火红的皮毛也被泥土弄脏了。但它始终无法从陷阱里爬出去。

直到天黑,前来巡视的猎人发现了困在陷阱中的狐狸。狐狸已经疲惫不堪,所以猎人很轻易地就捉住了它。

当猎人正为着即将可以吃倒下酒的狐肉以及给妻子一条狐皮围巾而满心喜悦地举起斧头时,他看见了狐狸眼角的泪水。

猎人停下了斧头,问狐狸:你有什么临终前的要求吗?

狐狸摇摇头又点点头,说:你能满足我的一个心愿吗?

猎人说:除了放了你,其他什么都可以。

狐狸便说:请你在杀我之后,把我的头砍下来,放在面朝南方的山丘上。

猎人问:为什么要面朝南方呢?

狐狸回答:那是我家乡的方向啊。”

我听得正入神,她却住了嘴。只是怔怔地看着我。

“怎么不继续说了?那猎人杀了狐狸没有?”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因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然后她复又缄默,仍然幽幽地看着我,并且脸上出现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我承认这个故事不算精彩,也不引人入胜。但不知为何,我的心口竟然隐隐作痛,痛得仿佛承受了几世的哀愁。

“呵呵,这个故事说的应该就是‘狐死首丘’的由来吧?”我勉强笑着,一点也不明白气氛怎么突然变得凝重起来。

她点点头,轻轻地说:“是的,但原句出自屈原的《九章.哀郢》。”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她大声念着,念得铿锵有力,字字千钧。

我陡然产生了错觉,眼前的奴奴似乎一身素衣,倒背着双手迎风而立,伫足在江边,望着逝去的江水,抒发着满腔的怨愤。

一时我也搞不清楚,究竟是奴奴像屈原,还是屈原像奴奴。

“所以,我才说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

她静默半晌,才接上一句。

“狐狸有家,狼亦有家呀。”我很不习惯这种过于沉闷的气氛,连忙打岔。

“哦?狼的家在哪里?”她的好奇心浮上来了。

“在北方啊。”

她冷哼一声,不屑地说:“我才说狐狸的家在南方,你就故意说狼的家在北方……”

“不是瞎掰。齐秦不也唱道‘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吗?而且还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我乃旷野里独来独往的一匹狼

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

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嗥

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天地,

使天地战栗如同发了疟疾;

并刮起凉风飒飒的,飒飒飒飒的:

这就是一种过瘾。”

“是纪弦的《狼之独步》吧?”她说道,“可诗里并未提到狼的家在北方啊?”

“只有北方才有旷野吧?南方人口稠密,住房拥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狼是待不下去的。”

“嘻嘻,你又在瞎掰了。”

谢天谢地!她总算笑了。不过是几分钟未见她的笑容,我却觉得隔了一个世纪。

“北方……这个设定有点空泛哦。何为真正的北方呢?”

“很简单。无论你身在何时何地,抬头看看天空,北极星闪耀的地方,就是北方。”

我点点她的鼻子:“我就是一只北方的狼哦。记好了,你这只南方的小狐狸。”

她忽然莞尔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我不提防差点被这一笑勾了魂魄,只知道:脑子“轰”的一声巨响便乱作一团,就像是被人丢了一颗重磅炸弹。

然而,她接下来说的一句话,却像是扔了一枚原子弹:

“我下个月要去德国了……”

我迈出的右脚顿时变得极为沉重,血液的温度也骤然下降至凝固点。氧气一丝一厘地被人用大号注射器从肺部抽走,四肢开始麻木。

我的游戏病又开始发作了:我觉得我现在的这种症状很像是中了“大菠萝”里的冷冻系法术。

“你在……开玩笑?”我小心翼翼地问。

“是真的。”她一字一句地强调。

我无话可说,只是机械地向前走,纳闷着为何突然心情很恶劣。

“你的脸色……不是很好……”

“唔。”

“怎么不说话?”

“唔。”

“你在生气吗?”

“唔。”

我压根儿没听到她在说什么,只是含糊地答应着,因为我的脑子在不停地咀嚼着“德国”这两个字。

上中学的时候没好好学地理,所以现在对“地理”的认识也仅限于知道东南西北而已。

至于德国,我知道那是一个西方国家,医学和制药技术挺先进,啤酒也很有名,出过两个名人:一个是蓄小胡子的战争狂人希特勒,一个是不蓄胡子的波霸美女彭美拉。除此之外,再不清楚什么。

如今,我身边的这个女孩即将要前往那个我不熟悉的国家,而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什么好呢?一路顺风?还是多多保重?

抑或是那句深藏心底的……我爱你?

是的,其实我最想说的还是“我爱你”。

原来,当心爱的东西即将失去的时候,反而能挖掘出心底最深处的秘密。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去德国做什么呢?”她用淡淡的口吻问我。

“问和不问有区别吗?”我苦笑着说,“不问你也是要去的,问了依然不会使你留下。”

“如果我肯留下呢?”

“可你没有留下的理由……”

她把右手的食指咬在嘴里,眼角满含笑意。

“呵呵,我想我会留下的……为了一个人……”

“为了谁?”勉强抑制住快要沸腾的喜悦,我明知故问地说。

“为了一个大笨蛋!”她嘿嘿笑着。

我一个箭步跨上前抱起她:“我就是笨蛋,我就是笨蛋!”

她笑的更欢快了,嘴角却说:“可理由还不够充分耶,so,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shall stay here。(给我一个我可以留下来的理由)”

“一个怎么够!”我佯怒道,抓起她的小手,一根指头一根指头地数给她听。

“第一,你是中国人。抛弃祖国投奔别国怀抱就是不爱国;”

“第二,你长得这么漂亮。你走了岂不是中国的一大损失?”

“第三,……”

我故作认真地跟她漫天胡扯,甚至把什么“三峡工程会因此延期”也作为理由硬塞进去凑够了一百条,逗得她笑个不停。

“三峡工程延不延期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想啊,祖国辛辛苦苦聚集天地灵气养育了二十年才养出你这么个美女,你一走不是会令中国人泄气吗?三峡的工人们一泄气就没了干劲,三峡工程当然会延期误工!”

“瞎——说——”她越发笑个不停。

“如果你还嫌一百条理由不够充分的话,就加上这第一百零一条。那就是……”我故意声音越说越小,引得她凑过耳朵来听。

“什么?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大声叫着:“我爱你!”

她笑着揉着耳朵:“讨厌啦,吵死了!”

“怎么样?理由够充分了么?”

她漫不经心地摇弄着指甲,似乎颇不耐烦地回答:“前面的一百条差强人意,最后一条有说等于没说,限你三秒钟内再补上一条来。”

什么嘛,以为我看不到她嘴角开心地向上咧吗?明明是满意的不得了,偏偏还要摆架子。

转头瞥见街拐角有一间小小的冷饮店,我立刻建议道:“那就让我请你吃冰激凌好了。”

“耶!”她兴奋地拍着小手。

果然还是孩子脾气。我无奈地叹口气。

“老板,麻烦给我两个甜筒,一个香芋,一个巧克力的。”

店主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长得一脸和气。我突然幻想着如果拿相机把他的脸照下来,是不是可以当作财神图卖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香芋口味的?”

她扯扯我的袖子,轻轻地问。

“唯有香芋方可配香玉嘛。难道这一点我也不懂?”

“贫嘴!”她瞪我一眼,悄悄地练起了“化骨绵掌”。

看来以后的确得少开玩笑了,我可不想有一个武术冠军做女朋友。

甜筒刚到手,她就极霸道地抢过了香芋的,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咬掉了小半个巧克力甜筒。

“我只是喜欢吃冰激凌上的樱桃而已。”她理直气壮地说。

果然有令狐家的风范。想当年令狐冲也只是说想学弹琴而已,结果却连教琴的师傅也一同据为己有了。

正在神游,她又拉拉我的袖子。

“干嘛?”

她努努嘴,示意我留心听店里正播放的音乐。

“呵呵,这不是上次我放给你听的《不一定》吗?”

她偷偷地笑,一边还不忘舔着冰激凌:“没想到这个店主的品位还蛮高的。”

“是啊,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没料到这蛮荒之地,居然卧虎藏龙……”

店主推推眼镜,一脸迷惘地看着两个笑成一团的疯子。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记得有人曾说过:星期天不睡懒觉是会遭天遣的。

我一直信奉这句话。

所以我往往是睡到阳光从窗户平行射进屋内时才会醒来。

顺便说一下,我房间的窗户是朝西开的。

“阿天,起来吃早饭。”

一只小手过来扯我的被子,我下意识地将被子卷起来,把身体裹在被子里,形成类似于蜗牛的形状。

“起来啦!别这么懒好不好?”

扯被子的人显然体娇力怯,根本奈何不了坚强的蜗牛壳,只是无奈地抱怨着。

“你再不起来……我就……我就把奶油口蘑全倒进下水道!”

蜗牛壳骤然打开,一条大懒虫笔直地从床上坐起来。

“哎呀,奴奴你也太调皮了。奶油口蘑是食物,你这样乱倒是会污染环境的。而且你乱倒,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嘛……”

奴奴“扑哧”一声笑出来,上来推我:“好了好了,别一大早就学唐僧。快点去刷牙洗脸,我帮你收拾床被,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嘻嘻,奴奴,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像管家婆了?”

她俏脸一红,对着我的胸膛就是一拳。

她最近改看古龙,小马的拳头显然要比化骨绵掌更雄浑有力。

我只担心她迟早会看到《绝代双骄》,铁心兰的“疯狂一百零八打”滋味更不好受。

她现在有我的房子钥匙,经常会在星期六星期天过来帮我打扫房间,顺便会带来一些她亲手做的便当。这对于常常一碗泡面就是一顿饭的我来说,无异于天降美食。

钥匙也是我主动塞给她的,为的是能省下换门铃的钱。因为她上次来,就因我懒得起床,而硬是将一只还不满一周岁的门铃给按坏了。

从浴室洗完脸出来,她正在把我的餐桌——或者也可以说是课桌或者称其为麻将桌也行——整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把她带来的粉红色塑料饭盒放上去。

我从背后搂住她,意料之中地听见她小小惊呼一声。

“奴奴啊,我发现你这样子替我忙家务,看上去很像一幅家居图哦。”

“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她吃吃笑着,极力躲闪着我用胡子碴去扎她的后颈。

“嘿嘿,我还发现呢,我们越来越像夫妻了。”

她的领口散出微微的幽香。我知道她从不用任何化妆品的,所以这股幽香应该是她天然纯洁的体香。

“哼,谁会嫁给你!”她转头冲我吐头扮鬼脸。

“敢不嫁我?”我故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双手去呵她的腋下。

“哈……哈……”她笑倒在床上,差点喘不过气来。

“嫁不嫁?”

“不……哈哈……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我满意地住了手,很威武地双手叉腰大声宣判:“现判决令狐奴奴嫁予唐天御为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于刑期嘛……就生生世世好了!”

她又朝我吐舌头:“所以我上次说你这人占有欲极强呢。这辈子栽在你手里就算了,你居然还企图霸占我的下辈子!”

“不只下辈子,”我作势要咬她的手指,吓得她往后一缩,“下下辈子,乃至下下下辈子……都要拥有你!”

“呕——”她作出呕吐状,“拜托,不要学台湾言情片里的那些肉麻台词好不好?”

我瞪她一眼,又开始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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