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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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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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可能?你也知道我和猫猫曾是十二年的同学。‘日久生虫’的道理你懂不懂?”

“真的?”她小心翼翼地问。

“真的!”我郑重地点点头,为了加强效果,还一手去揽猫猫的肩。猫猫企图挣扎,我加大了力道,她才不情不愿地被我拥着,顺便给我的背上添了一处淤青。

但在外人眼中,我和猫猫的小动作无异于情侣间的打情骂俏。

“哦。”她似乎又变成了一个很乖的小孩子,轻轻地答应着。

没有预期的嚎啕大哭、愤而离去或是歇斯底里,甚至连泪眼婆娑也没有。难道是电视演错了?

“我的同学在等我。我先走了。”她平静地说。

“再见。”

她突然又冲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再见。”我礼貌性地说,猫猫依然是一脸假笑。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穿过人群走到她的同学那里,然后两人有说有笑,慢慢消失在人海中。

我开始怀疑我类似机器人读台词般的生硬演技,能否骗得过这只小狐狸?

“傻瓜。”猫猫轻轻地说,不知在骂谁。

晚上接到悠扬的电话,说奴奴愿意去德国了。

为了庆祝计划成功,我特意翻出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屋中央喝着。

可惜由于喝得太多,又错过了第二天上午的课。

而且还连着头痛了三天。

真是乐极生悲啊。

红茶被水泡了好几遍,已经淡得尝不出味道。

就好像是我现在的生活一般,平平淡淡,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振奋的效力。

一晚上不知喝了多少杯茶,胃里满满的全是水,甚至还能听到“哐哐”的声音。

再来一杯吧。就算再淡,茶始终是茶呀。

同样的。无论怎么试着去遗忘,思念永远是思念。

那天送别的情景又慢慢从脑海中浮现出来……

※    ※    ※    ※

十月七日。晴。

中午接到YY猫猫的电话,要我下午陪她逛街。

我本来不想去的,但她说如果我肯陪她的话,那么我欠她的六次肯德基的帐就一笔勾销。

孟子曾告诫大丈夫要“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可惜我这人总喜欢离经叛道,所以我很没骨气地答应了。

只是有些奇怪,她为什么不找“项羽”陪她呢?

两点半钟出门,在约好的地方等,却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到我面前。

车窗摇下,露出YY猫猫的脸。

“上车吧。”她招手。

“你不是要逛街吗?逛街的话还是用走的来得有意境……”

“你少无聊,我知道你怕花打的的钱。放心,今天我请客。”

我笑着开了车门坐进去:“汽车这东西实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四只轮子转得比两条腿快多了,而且还非常省力气……”

她朝我翻白眼:“真受不了你!”

车子逐渐驶上大路,但方向感不佳的我还是觉察到不对劲。

“你不是要去新街口吗?这条路似乎是去机场的耶。”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去新街口?”她反问一句,“闭上你的嘴,总之是我付钱,哪怕开到喜马拉雅山去也不用你管!”

我一直怀疑气盖世的项羽是怎么能受得了她的火爆脾气的。无怪乎当年项羽要自刎乌江,身边有这种虞姬陪伴,男人是一点地位也没有的。

而自杀,作为一种抗议方式,一直流传至今。

很诧异为什么历史上有许多古人都喜欢通过自杀来表示不满,却又发明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之类的谚语。

中国人有时候实在很矛盾。

我向来认为有两件事最适合修炼耐性。

一是学习高僧打坐。

还有一个就是在南京城内坐车。

和大多数的大都市一样,敢在南京城内坐车就意味着首先得具备极好的修养,因为对于南京的街道容量来说,塞车是常有的事,尤其在一些繁忙地段。

我碰到的塞车的最高记录是在长江大桥上,一共塞了整整三个小时。

不知道这次会不会破记录呢?我透过车窗瞧了瞧,前后形成一条长龙,并且丝毫没有移动的迹象。

我倒还没什么,反而是猫猫有些焦急地看着表。

“希望能赶得上。”

我没敢问她要赶什么,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不会回答。

对面停的同样是一辆出租车。

我望过去,发现靠窗坐着的是一个女孩子。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几乎可以去为飘柔拍广告。只是她是侧着身坐着的,所以看不见的脸。

直觉告诉我,那应该是位漂亮的女孩子。我顿时来了精神,脸贴在车窗上努力想看到她的长相。

那个女孩子似乎也感觉到有人在注视她,便好奇地转过头。我一时来不及收回视线,猛地被她逮个正着。

我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不只是震撼于她的美……她竟然是奴奴……

奴奴痴痴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

我很想狠下心转过头不理她,可是身体却不肯听大脑的指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份”?我倒宁愿拿它去换一瓶啤酒。

奴奴依然是美丽的,尽管她的眉头轻轻锁着,脸庞也白得有些虚,但只要她肯笑,照样会有大雁从天上掉下来。

不过等了很久也不见天上有什么动静,因为她一直咬着下嘴唇。

咬着嘴唇的牙齿很白,但为什么嘴唇同样发白?

可能是她马上要去一个全是白种人的国家,所以现在正在努力增白吧?

我注意到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男孩,和她很亲密的样子,可惜看不清他的脸。

心头泛起一股怪怪的感觉,酸酸的,比那次吃的“心照不宣”更酸上十倍。

于是我一言不发,连车窗也不打开。

她同样没开窗,默默地和我对视着。

或许是车窗有些脏了,导致我错以为她的眼睛有些发红。

所以我掏出手帕努力擦着车窗。

她的运气似乎总是很好。我这边的车队伍仍然纹丝不动,她那头倒开始缓缓向前爬了。

她突然将脸贴到车窗上,用力地呵出一口气,将玻璃弄得模模糊糊的。

然后伸出她的纤纤玉指,一笔一划地在玻璃上写字。

我看不到了她的脸,但能看到她写的字。

那是一个“不”字。

我想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一定是想起了彭佳慧的《不一定》。

“我隔着两扇车窗的距离,

看见你久违的表情。

身边都坐着彼此的伴侣,

你我只能偷偷回忆。

想想当初那一场的决离,

你我都已了然于心。

至少你我不曾人云亦云,

为了爱将一切舍弃。

对你并不是没有了牵挂,

也想你现在过的好吗?

只是人越是成熟,

想法就越来越多,

我们都已不能再回头。

不一定 最爱的人

就能相伴一生,

只要能知足,

只要能吃苦,

少了爱也能幸福。

不一定 失去的人,

就能不想不问,

只要你很快乐,

对我就足够了,

再见面又能怎样呢?”

录音机里也恰好传来这首歌的旋律。

我却像逃难似的躲到厨房里,远离彭佳慧那有点哀伤的歌声。

顺便给自己冲第十三杯红茶。

※    ※    ※    ※

车果然是开住机场的,并且在三点二十五分时停在了机场候机室门口。

“来这里干嘛?接人吗?”我纳闷地问猫猫。

“不是接人,是送人。”她回答的很深沉。

“送人?你要去夏威夷渡假吗?”

她没有笑,只是很简略地甩给我一句话:“奴奴坐的是三点半的飞机。”

我愣住了。

猫猫叹口气:“去送送人家吧……这都是阿朱他们的主意……”

候机室里,我看见了奴奴,她正持着机票站在入口通道前。旁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正把一个小小的史奴比背包细心地给她背上。

“奴奴——”

她循声望过来,吃惊地“呀”了一声。

我不知道此时该不该学习电视剧里男主角疯狂地奔向女主角那样的镜头,所以我只是小跑过去。

那男孩又叮嘱了几句:“那我先走了。爸妈会去接机的。过两天我就去看你。”

她点点头,轻轻地说;“知道了,哥。”

悠扬转身就走连招呼也不和我打,却在从我身边经过时给了我小腹一拳。

真狠,用那么大劲!

我忍着疼走向奴奴,看见她笑嘻嘻地。

“很意外呢……你居然会来送我……”

“哦,我是来接朋友飞机的……刚好看到你,所以顺便过来打个招呼……”

我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些干嘛!

她显得不以为意,依然笑得相当灿烂。

“一路顺风。”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好话来。

“呵呵,阿天你还是像蟑螂一样笨呢。我是乘飞机,你却祝我顺风……”她掩着嘴偷偷地笑。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飞机是在平流层飞行的,不应该有风。而且有风的话对飞行不利……”

“回去好好补补地理吧,省得下次出门连方向都搞不清。”

“知道了,像猪一样啰嗦的管家婆。”

我们都欢快地笑着,完全没有送别时本该有的忧伤气氛。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好了,我该走了。”她看看候机室里的电子钟说。

“那,我改祝你一切平安吧。”

“谢了……”她眨眨眼,又像是起了什么,“既然是离别,那我就念一首诗吧。”

“等一下,让我看看附近有没有水池。”

“干嘛?”她不解地歪着头问。

“好让我‘洗耳恭听’呀!”

她开开心心地笑着:“阿天,你又在瞎掰了。你啊,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我赶紧抢着说,有模有样地学着她说话的腔调。

她“呵呵”笑了两声,开口念道: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然后她抬起头深深地望着我,轻轻地说:“多珍重啊!你总是不太会照顾自己的。”

“睡觉记住不要踢被子。”

“要按时吃饭,绝不能图省事而不吃或者光用泡面打发。”

“少抽烟,啤酒也要少喝。”

“记住要勤洗澡换衣服,个人卫生很重要!”

“……”

她说一句,我就点一次头。直到我的脖子快随承受不住时,才赶紧打断她的教训。

“狐狸小姐,如果你再不住嘴的话,你的飞机可能不会等你了。”

如果真的可以因此而让她留下来的话,我倒情愿变成一个点头娃娃。

她笑笑,补充上最后一句:“千万不要光顾着玩游戏而误了学业。”

我很用力地点头,然后想了想说:“古人云‘来而不住非礼也’。既然你念了一首徐志摩的诗,那我就回赠一首。不过全是背人家的诗未免有点不诚恳,那我干脆就借用他的一句诗,剩下的由我自己原创。”

“愿闻其详。”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是徐志摩的《偶然》吗?”她轻轻地问。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继续念道:“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甘心让尘土沾身/让雨过天晴/但是/你是凡人我是云/纵然爱你/我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心……”

“知道么?我首诗的名字应该叫……《绝非偶然》……”我低声说。

她愣了愣,似乎明白了什么,又连忙笑道:“为什么不念完呢?”

“你走吧。”我说。

“哦。”她乖乖地答应着。

然后她朝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然后她慢慢地转过身。

然后她慢慢地迈出第一步。

然后她慢慢地挪向入口。

“奴奴——”我喊住她。

她飞速地转身看我,眼睛红红的。

我把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张开,其他手指曲起,比出一个“八”的手势,手心向外,并微微朝两边侧。

“这个手势,不但是跟你道别,而且……还表示着它本来应该表示的意思!”我大声喊道。

她使劲抿着嘴,回做着相同的手势。

我继续高声念着我的《绝非偶然》,目送她跑进入口。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甘心让尘土沾身/让雨过天晴/但是/你是凡人我是云/纵然爱你/我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心/只能被风吹散/四肢飞到天涯/骨架飞到海角/等待一万年后/再次成形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惊/渴望与你相识/渴望与你徐徐而行/可是/你是凡人我是云/即使爱你/我依旧飘忽不定/贪恋你的微笑/贪恋你的双眸/我的虚无飘渺/对你来说/只是过眼烟云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请让我感触你/用不存在的手抚你温暖的心/于是/我将自己分解/化作绵绵细雨/冲向大地/舍弃微不足道的生命

然而/你撑开了伞/将我隔开/不让我有机会吻过你的你的眼睛/不知你是否知道/我曾是天空里的一片云/一片深爱你的云……”

她最终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一如我每次送她回家那样。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这是她最后说的话,声音洪亮得可以让整个候机室的人都能听到。这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的作风。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

我也轻轻地说,不过是在心里。

※    ※    ※    ※

音乐停止了,红茶也喝完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思念也该结束了呢?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就好像是同奴奴在饭馆相遇的那个晚上。

我打算去安安静静地睡个觉。也许明天早上一睁开眼,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很久没玩过“大菠萝”了,因为不会再有人肯在危急关头救我一把。

也很久没有上网了,因为不会再有人在网上跟我讨论男人和女人的虚伪。

曾经以为我的生活中不能够缺少游戏和网络,原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雨,照样会下;太阳,照样会出现在无云的天空中。

门铃突然响了。

这么晚了,又下着这么大的雨,会是谁呢?

我放下手中的杯子,走过去开门。

我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穿过雨幕跑远了,连把伞也没打。

从背影看,好像是悠扬。可他几天前不也因为奴奴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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