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的骑士身穿皮胄,防御力低下,并且只装备刀剑类武器,没有配备长枪,基本就是马背上的步兵。帝国军足智多谋的统帅卢纳昂将军认为,骑士团列阵突击才能最大的发挥出马上的优势。他是提出了:防守反击,聚焦进攻的大兵团作战原则,确定了以骑士为核心,多兵种协同作战的战斗体系。他规定,近战单位组成紧密的方阵,步兵团防御敌人的攻击后,由骑士团发动快速有效的长枪冲刺。”尽管这看起来很被动,但军团还是依靠新的战法取得了胜利。拿着一柄大剑,或者长剑佩盾,是骑士的标准配备。骑士们善于使用盾牌,在他们看来,携带笨重的盾牌并不会减低自己的战斗力。一个熟练的骑士可以用手里的盾牌击晕一个成年半人马,一个成年半人马的体重却是一个普通男人的三倍。帝国军的装备有专门的工坊制造,外观非常统一。骑士参与作战时,装备全身板甲和坚固的钢铁全盔。板甲由加热后淬火的高强度金属制造,没有坚韧的体质会觉得过于沉重而难以动弹。穿起板甲的骑士,除了裆部外,全身都被金属覆盖。各关节活动都很方便。他们的头盔都是开护式,被制成某些兽类的样子,脸罩上有孔洞或者栅格。有些骑士仍然使用老旧的鳞甲,尽管已经被淘汰,不过鳞甲的灵活性是板甲不能比的。骑士们在盔甲外面罩上蓝黄相间的战袍,肩甲后饰有披风,上面都绣有家族纹章。成为骑士,是每个贵族子弟的梦想。骑士象征着勇敢,享受荣耀,备受崇敬,还拥有财富。战斗力稍稍逊色的骑兵团从力量强大的非贵族步兵中挑选,穿链甲的是重骑兵,穿皮甲的是轻骑兵。他们都戴着雕刻鸟头花纹的锥顶盔,鹰代表重骑兵,隼代表轻骑兵。
蒲箴殿的武僧不同于普通军人,他们地位更高,堪称帝国最精锐的力量。武僧受天神的庇佑,是苏丹的禁卫,神圣的宗教战士。他们兼智慧和勇气于一身,掌握着一流的格斗技巧和神圣魔法,除了对抗恶敌,还能治愈他人。
装备链甲和锥顶盔的步兵团,分为长枪方阵和塔盾方阵。长枪方阵主要克制敌人的骑兵,塔盾方阵则是为了防御敌方远程部队。帝国的远程部队主要由机动性好的弓箭手和可靠的盾弩手组成,都穿着轻便的皮甲,戴锅盔。魔法师是军团另一支重要的力量。帝国设立了几十所大大小小的魔法学院,加上诺奇雅顿人的魔法博大精深,派系之分有数百种之多。他们的魔法大部分是从旧大陆带来的,在魔法学院的研发下又出现了很多新的魔法。卓绝的法师能够召唤元素之力应付战斗。他们把冗长的法术的咒文都被刻在剑身上,施展法术只要短暂而高昂地咏唱,就能让敌人承受难以想象的致命打击。
摩夏王国
摩夏人是古代人类的一个分支,的外貌和现代人类有些差异——与现代人相比更高更壮,肤色偏浅,浑身长着浓密的毛发。他们称自己为“摩夏”,意思是“沙漠边缘的人”。摩夏人是坎塔米亚的原住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坎塔米亚的东部。那里广阔,神秘,冬冷夏热,土地贫瘠,并不适合人类居住。尽管如此,王国仍然是大陆面积最大,同时也是最富裕的国家。摩夏人的土地里埋藏的金子远远超过他们的想象。摩夏人的祖先两千年前就定居在这里,建立了王国。坎塔米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们是大陆的主人。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直到诺奇雅顿人移民到坎塔米亚,他们才学会诺奇雅顿语,并把历史和传说以诗歌的形式,记录在一本叫《主神的礼赞》的文献中。他们原本没有历法,在与穆斯塔法王国的交战中得到历法。摩夏人信仰英灵,他们相信神鸟凤凰的一般是英灵,一半是太阳。所以凤凰成了王国的国鸟,人们依照它的样子描绘的纹样出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为了表达对英灵的虔诚,王国每年还要举行祭祀活动。
王国有两个执政者,大王和先知,总的说大王的权力要更大些,先知的威望更高。先知的话在摩夏人的心中如同神喻,是不可抗拒的。人们要对大王和先知绝对忠诚,大王有自己的卫队,先知也同样拥有。省是摩夏王国的地方行政单位,它的前身是各个散漫的部落,一百年前,他们被统一起来。目前的摩夏王国由十一个省组成。
摩夏人是一个好战的种族,他们几乎没有停止过与北部邻邦穆斯塔法王国的战争。每个城市还建有高大的竞技场,每月会举行角斗比赛。最开始,这些属于地方性活动,没有统一的规则和安排。穆台哈勒三十七年的秋天,摩夏王提哈正式将各部落的竞技活动列为国家性质的角斗大赛,还专门成立一个机构制定规则和监督管理。从此,这项活动走向规范化。此外,王国还安排了一些季度、年度赛事。角斗士在摩夏王国是高尚的职业,许多英雄猛将都是角斗士出身。无尽的征战和好斗的性格,铸就了摩夏人不屈的意志。
摩夏王国的军团规模比金孔雀帝国庞大许多。各省领主的私人武装有十八个军团,总兵力达到十万左右。他们大多都是摩夏人,少部分加入了比摩夏人更强壮的弥诺陶战士,还有身手敏捷的变种摩夏人。十八个军团的头领是大将军,大将军受大王和先知的节制。
摩夏王国的军团中,最令人畏惧的是他们强大的战士。他们身材魁梧,一般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有的甚至高达两米多。他们有着岩石一般坚硬的肌肉,发达的前臂几乎和大腿一样粗。强大的力量和健壮的身体,是战士战斗的本钱,如果你有幸能见到一位摩夏战士,你一定会被他们威猛的样子所震撼。战士们很多都当过角斗士,把生存和死亡看得十分淡漠,这恰好成就了一种趋向莽撞的勇敢。战场上,他们像一台狂热的机械,不懂得保护自己,只想着如何能使出浑身的蛮劲。战士不仅是整个部队的核心力量,更是摩夏民族和文化的象征,在王国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摩夏人的盔甲没有统一的标准,作战时,有的战士身披重甲,挥舞巨斧;有的轻装上阵,手执锤盾。这让人看上去像是临时征召的散兵游勇。摩夏人的盔甲虽然种类繁多,但都很结实,黢黑而班驳的表面有金属刺尖,透着一股特有的野性。
摩夏王国土地贫瘠,粮食难以种植,所以打猎是摩夏人必不可少的活动。每年秋季,大王都要举行围猎活动。围猎持续两个星期,白天捕获的猎物在晚上的酒会上食用。摩夏王国有很多专业从事捕猎的人员。他们身型矮小,平时捕猎,战时编入部队。猎人善于偷袭,暗杀,他们隐藏在树林里,对付敌人无声无息。他们可以遁入暗影,闪避敌人的攻击,不需要太多防护,只穿皮毛衣物。
巫医是王国的灵魂操纵者,除了普通的元素魔法外,他们还掌握着常人难以理解的血魔法。通过这种独有的魔法,巫医可以控制敌人的感官。摩夏王国没有正规的魔法学院,他们私下互相研究,产生了各种流派。
第一章 迟到的礼物
查木须二年,奈碧迩郡,兰开斯特堡,银杏村。
早晨的天空很晴朗,温暖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照在小男孩的小圆脸上。干草堆旁的骏马低着头吃着草,清风吹动着它的鬃毛微微颤动。闭上眼,似乎很舒服。
“爸爸,你要走了吗?”小路维斯抱着爸爸的腿眨着大眼睛问。
“是的,我的孩子。”
“你不可以陪我再玩一天,明天再走吗?”小路维斯有些不高兴的撅着小嘴,他很久没有和爸爸呆这么长时间了。
“恐怕不能了。。。,爸爸有非常紧急的任务。”
小路维斯沮丧地低着头要哭了,声音也哽咽的,“你知道阿牧南的爸爸将在新年那天送给他什么礼物吗?布勒叔叔告诉我了,是一把他亲手打出来的小刀,可是你连新年都不能回家过。。。”他是那么的不希望爸爸走,要是能再陪自己一天该多好啊!
高大的骑士微笑地把他从地上抱起来搂在怀里,在额头上吻了一下,“记住,我的孩子,爸爸的任务是去消灭作恶多端的怪兽,保卫人们的安全。如果爸爸不去,怪兽就会在夜晚来到村子,把你和妈妈都抓走当晚餐。爸爸爱妈妈,也爱你,所以不得不去战斗。”骑士把小男孩放下,抚摸着他的头顶。
小路维斯很难过,小声的“嗯”了一下,坐在地上,依依不舍的抱着爸爸修长的腿,另一只手握着一把木剑在骑士的铁靴上点来点去。骑士把手里的一束花送给旁边年轻的女人,她看了一眼,便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她抱住骑士,深陷入他的肩头。骑士告诉女人这是一束纯白的素馨花,风轻轻吹着,女人的泪珠滴落在柔软抖动的花瓣上,顺着纹理流向花心。此时的女人就像娇弱的素馨,惹人怜爱。骑士健壮的大手摩挲着她的后背,脸上露出内疚的神色。
“亲爱的伊莲娜,不要为我担心,我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段时间我无法陪你,但愿你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仅仅是一小部分半人马,很容易对付。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女人用噙满泪水的双眼看着自己心爱的丈夫,已经泣不成声了。她慢慢抬起右手抚摸男人宽阔的额头,坚实的眉梢,微微上翘的鼻尖,棱角分明的嘴唇,仿佛要把他的英俊的样子刻在心里。骑士深情的闭着眼,吻着她栗色的卷发。
吁……一旁黑色的骏马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在催促主人。女人不舍地为骑士戴上了头盔,踮起脚尖,在他的头盔上深深的吻了一下。隔着冰冷的金属看不到骑士的表情,或许能让她好受些。
“兰彻。。。我爱你!。。。为了我,为了路辛(路维斯的昵称),千万要保重!”
“我也爱你,伊莲娜!”
两人再次相拥。骑士踩着马镫,跃身而上。
“再见,亲爱的!再见,路辛。爸爸的礼物会在新年之前寄给你!”骑士有些兴奋的挥着臂膀。
“快跟爸爸说再见!”
“爸爸再见。。。”稚嫩的童声在田野回荡。
骑士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紫色的披风化成了一缕朝霞浮在天边。。。。。。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小路维斯很疑惑的看着啜泣的妈妈。
“邪恶的半人马被消灭,爸爸就会回来。”
“那什么时候半人马会被消灭呢?”
“很快就会的。”
“妈妈,爸爸打得过半人马吗?”
“当然,你的爸爸是战无不胜的英雄。”伊莲娜用手绢擦着眼泪说。
“那妈妈为什么要哭呢?我们要高兴才是。爸爸消灭了半人马就会回来看我们了……”说完,小路维斯兴冲冲的跑了。
望着活泼的孩子,伊莲娜泪水浸湿的脸庞露出了微笑。
Ⅱ
时间一天天过去,仍然没有收到礼物的小路维斯闷闷不乐的坐在院子里。尽管新年到了,可是还没有下雪,这在几乎终年处在寒冷中的银杏村还是第一次。黄昏的空气充满压抑的成分,让人透不过气来。伊莲娜也有些坐立不安。
“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小路维斯跑去开门,原来是阿牧南,路维斯最好的伙伴。阿牧南是银杏村铁匠布勒的儿子,而布勒曾经是兰彻将军的部下。
“路维斯,可以出来玩吗?”
“嗯。”
两个小家伙来到村外的小河旁,一路上路维斯不停的踢着石子,手里细长的木棍在地上划来划去。缓缓流淌的小河好像分外安静,仅能听到木棍拨弄河水的声音。
“路维斯,你爸爸参加消灭怪兽行动的事,我也听说了。我们村的人都很敬佩他的勇气,我们祈求神的祝福,保佑他凯旋而归。”阿牧南看出了小伙伴的不安,他望着路维斯深灰色的眼睛,“你的爸爸是伟大的骑士,一定会把可恶的怪兽消灭干净,不要那么担心。”
“你说,他这次行动会不会很危险啊?”
“不知道……不过我听说前一阵子,在奈碧迩江畔,半人马部落袭击了当地的村庄,抓走了很多妇女和小孩……”
看着流动的河水渐渐的仿佛静止了,路维斯又陷入了沉思。他的脑子里不断的浮现出爸爸和半人马决斗的场景:两个半人马高大健壮,类似人的上半身,马一样的四条腿,显得滑稽可笑。它缓慢地迈着步子,腹部晃动的肥肉让人觉得重心不稳。半人马都抡着手里卷刃的战斧,带着几分盛气骄傲的走来。这时候骑士策马疾驰而出。他戴着头盔,看不到脸,那就是爸爸!头盔上绯色的羽穗和紫色的披风迎风招展,像一面旗帜。
半人马战士们一点也不害怕,仍旧飞奔过来,蹄子扬起的尘土仿佛是一团愤怒的火焰。骑士也丝毫没有畏惧之色,提鞍策马,慢慢放平长矛向半人马冲锋。二者距离越来越近,路维斯不得不为爸爸捏了一把汗。骑士靠近了其中一个,锋利的矛尖瞄准了敌人心窝。随着一声沉闷的碰撞,半人马被挑翻在地,胸前一片殷红。另一个半人马不甘示弱,迅速将沉重的大斧挥来。唰……的一声,斧头从骑士头顶略过,被骑士灵活地避开。这一斧削下了骑士头盔上羽穗的碎末。而此时骑士已经拔出剑,戳穿了半人马柔软滚圆的小腹,创口顿时血流如注。然而顽强的半人马没有就此倒下,显然,腹部的伤口并不足以致命。半人马抬起长着树枝藤蔓的双手迎头又是一斧,而这一刻,骑士来不及闪躲了……啪!千钧一发之际,骑士敏捷地举起左手的盾牌,挡住了半人马的攻击。
随后他开始逆时针旋转地施展华丽的剑气。红橙色的剑,瞬间被染成明亮的蓝色。天空中出现了四道天蓝色的弧光闪电,盘旋地缠绕在他的周围。骑士双手握着剑不停地旋转,剑也旋转地划过半人马的身体,怪兽轰然倒地。爸爸的剑术是那么精湛,半人马被横斩成数不清的碎片,连死神都不可能完成这幅拼图。
另外几头半人马也奔腾而来,骑士依然沉着应对。三只半人马围着骑士奔跑,想伺机下手。骑士把盾牌背在背后,双手执剑,怒视前方。这时,他背后的一个举起了战锤,向他头顶施以重击。就在锤子刚举起的瞬间,它被骑士反手一剑刺中心脏……剑起剑落间,地上就躺下了一堆半人马的尸体。
骑士环顾四周,高傲的把剑收在腰旁。爸爸赢了!骑士的同伴们纷纷向他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