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涯,所以趁着还有机会,林木和小沫还想温存下学生时代的简单。
事物的美好程度总是和它还能存在的时间成反比,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夏小沫随手把包扔在了桌子上,掏出白色的MP4,还有一本言情小说,坐到了向阳的窗台上。隔着教室那些大大的玻璃窗,沐浴着被玻璃过滤掉燥热只剩下温柔的阳光,听着节奏舒缓的轻音乐,看着言情小说,是小沫最喜欢做的事情。
林木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奶,还有一些零食,细心的用纸巾把苹果擦拭干净,放在桌子上,等着小沫看完书的时候过来吃。
熟练的做完这一切,林木就挑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椅背上,看着教室外那些熟悉的事物,安静的想着自己的事情。林木和夏小沫一样,尽管平时都喜欢热闹,甚至给人一种很聒噪的感觉,但是从内心深处讲,他们都是喜欢静谧的孩子,如果可以,他们更愿意做的是茅草屋下,篱笆墙边,煮酒品香茗,而不是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那些钢筋和水泥浇筑的囚笼中醉生梦死。
其实,林木最喜欢做的事情,还是静静的看着小沫。
微微蜷起双腿,靠在一尘不染的玻璃窗上,黑色的裙子上平摊着一本极具质感的纸质小说,和黑色的靴子间露出一片凝脂似的皮肤,白色的毛衣在阳光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黑色的青丝瀑布一样垂下,遮掩着半边容颜。白色的耳机线以一个优美的弧度绕过肩膀,似乎可以看的到里面缓缓流动的乐符。
林木还记得,在夏小沫还不是自己女友的时候,自己就已经深深着迷于这样一幅充满诗意的画面,着迷于画面中那个安静看书的女孩。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只是每一次想起,都会无法抑制的怦然心动。
如果可以,我愿意,这样,看着你一辈子。——林木
睫毛上的幸福——不忍触摸的伤(1)
当最后一抹阳光渐行渐远,把小道上那些偶偶私语的情侣背影,拉伸的无限延长,如疯长的藤蔓爬满远处的地平线的时候,林木温柔的搂着夏小沫,说着那些美丽的情话,呼出的热气烫的小沫浑身燥热,羞的面颊通红,不敢抬头,只是紧紧的抱着林木,深深的埋头于他的怀里。
“老婆,早点回去吧,晚上天凉。”林木轻轻吻着小沫细长又微弯的睫毛。
“嗯,木木晚上记得找我聊天,不然人家睡不着觉的。”小沫像个猫咪似的在林木的怀里蹭着。
林木被小沫蹭的胸口冒火,“好啦好啦,不要这么迷恋我,我知道自己很有魅力。”
“哼,别臭美了,我走了。”尽管嘴上不客气,夏小沫还是踮起脚尖,在林木的唇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下,然后羞涩的跑进了宿舍。
“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每次被吻还是有触电的感觉。”林木回味着唇上伊人的清香,无奈的笑笑,转身离去。
刚进宿舍,就看见胖子捧着手机,神经质的躺在床上傻笑着。
林木顺手抄起桌上的几本书,劈头盖脸的就砸了过去:“你是何方妖孽,占了胖子的躯壳,意欲何为?”
“我去你妹的,疼死哥哥了。老大你和嫂子呆了一天,荷尔蒙分泌过剩,也别回来拿我发泄。”
“我看居然没打游戏,呲牙咧嘴,猴子似的傻笑,还以为你被女鬼缠上了呢。”林木开了罐啤酒,坐在椅子上打趣着胖子。
“哥哥知道自己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可要数吸引女鬼,那比起大哥来说还是略逊一筹。”胖子可不是个软柿子,立马毫不客气的还击。
“好啦,别贫了,是不是和邱叶腻歪着呢?”
“老大你怎么知道?”胖子“腾”的坐了起来,“要不是你就坐在我面前,我都怀疑是你假装邱叶和我暧mei着的呢,呸,想想,就干呕。”
“你还干呕,老大我放着你嫂子那如花似玉的小美人一个,不去暧mei,和你?我脑子缺弦估计都干不出啦。快老实交代,和邱叶怎么样了?有戏没?”
“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最近和以往不太一样。”
“嗯?你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说邱叶不知道你对她有意思,鬼都不信。”
“是啊,老大。我觉得邱叶最近对我比以前好多了,至少不是以前那么不冷不淡了。”
“那就有戏,胖子你别着急,沉住气。追女生就要这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有空就找邱叶聊天,出来吃个饭,玩玩什么的。时机成熟的时候,咱们叫上几十个兄弟,加上你嫂子和她那帮女悍匪,给邱叶一个天大的惊喜,争取一次拿下。”
胖子看着林木的眼睛顿时放出耀眼的光芒:“老大,果然是情场老手,真乃神人也。”
林木一阵飘飘然,刚想再胡吹海侃一阵,忽然想起自己当初追夏小沫的囧样,顿时像是吃了十二个熟鸡蛋,噎的满脸通红,“还凑合吧,胖子你继续…。。继续努力。”
“嗯,我一定要拿下邱叶!”胖子一个翻身,又倒在了床上,以悍不畏死的精神投入了对邱叶这座堡垒的攻坚战中。
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的名字“安小蝶”。
林木像五雷轰顶一般顿时石化,思维都出现了短路。啤酒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溅的满地都是暗黄色的液体,浓浓的让人晕眩的酒味在宿舍里肆无忌惮的飘散开来。
“老大!怎么了?羊癫疯前兆?”
“没,没事。”林木回过神来,匆忙的拿起手机走出了宿舍。
“喂,林木,我回来了。”
“嗯。”
“抽个时间见一面吧。”
“好。”
简单的说了两个字,林木的心理防线就已经彻底崩溃,感情的潮水汹涌的肆虐着,撞击的心脏回荡着空洞又巨大的声响。下意识的挂掉了电话,林木知道,时隔3年后的第一次交锋,自己又毫无悬念的败下阵来。或者说,自己在和安小蝶的每一次交锋中就从没有取得过哪怕一丁点胜利。
安小蝶,是林木心底不可触摸,也不忍触摸的痛楚。
林木无力的靠在走廊的墙壁上,一点点的下滑,直至坐到冰凉的地板上。嘴唇一阵阵的泛着苍白,颤抖着摸出口袋里的香烟,点燃,狠狠地抽了两口,才稍微平复了几乎无法遏制的心情。林木很少吸烟,除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心理接近崩溃的时候才会借着香烟来麻醉自己。
记忆像脱缰的野马开始撒欢似的狂奔,那些让人不愿醒来的美好和那些让人不愿想起的痛苦全都借着林木思维的混乱翻涌而出。
很少有人知道,林木,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安小蝶,就是那个故事的给予者和终结者。
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点起一支烟,坐到了林木旁边,“是不是她回来了?”
“嗯。她要见我。”
“我就知道,只有她能让你这么的手足无措。你想怎么办?不要忘了你现在已经有了小沫姐,曾经她伤你伤的那么彻底。”
“我不知道,不知道。让我好好安静一会。”
两个人就那么沉默着,黑暗的走廊里只有两点猩红在闪烁着,让人恐怖的安静迅速吞噬着整个世界。
睫毛上的幸福——不忍触摸的伤(2)
有些美好是与生俱来的,你甚至来不及心生拒绝,就已经完完全全的被幸福包裹。
自林木有了记忆起,整个世界里就都有着安小蝶的影子,仿佛她和自己的生命的纹理完全的契合,任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把她从自己的生活中剥离。
安小蝶的母亲和林木的母亲是一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结拜姐妹,后来又一起嫁到了那个叫做“安然”的小山村,两家可谓世交,感情好到不分你我。
在安小蝶一岁,林木还在他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两家就订下娃娃亲。
林木的记忆开始的地方,就是他整天穿着开裆裤像个跟屁虫似的黏着安小蝶,跑在小山村的每条青石路。当时那些整天坐在山溪旁淘米洗菜的婶婶婆婆,总是一本正经的逗着林木:“小木,不要叫小蝶姐姐,要叫老婆。”以至于后来,连小蝶也开始捏着小木胖乎乎的小脸说:“笨小子,要叫老婆懂不懂?”搞得山村里那些淳朴的人儿总是哈哈大笑。
后来上学,因为年龄,小蝶比林木大了一个年级。每天早晨,小蝶都早早的爬起来,跑到林木家里去掀林木的被子,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拽出来,看着他睡眼惺忪的吃完早饭,然后就拉着他跑到学校后那座可以俯瞰整个小山村的山坡上,边大声读着那些朗朗上口的课文,边大声的还山脚下那些早起赶着牛羊进山的叔叔婶婶打着招呼。等到第一缕阳光撕破东方的昏暗,安小蝶就牵着林木的小手,高兴的上学去。她总是习惯把林木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变着花样的从那个有些破旧的格子书包里,拿出一个苹果或者梨子,塞进林木的手里:“要好好听课,知道吗?放学不要乱跑,我来找你,一起回家。”每每这时,林木就高兴的拿着苹果梨子,“知道了。等你就是了,老婆再见。”转身跑进教室的刹那,林木总是看不见安小蝶两腮飞起的殷红。随着两个人慢慢的长大,安小蝶又怎么会还不知道,那声老婆意味着什么。
日子就像山溪里潺潺的流水,波澜不惊,幸福也就那么不声不响的悄然酝酿。
初中的时候,林木和安小蝶一如命运安排的那样,毫无意外的成为恋人。那是的林木,已经是很出色的小伙子,成绩优异,有着一丝很邪魅的帅气,打球的时候酷的更是一塌糊涂,总是惹得场边那些花痴少女们一阵阵撕心裂肺似的鬼哭狼嚎,而小蝶,也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是整个学校里出了名的才女,淑女,他们俩走到一起,在众人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每个早晨,不再是小蝶去掀着林木的被窝,而是林木骑着车子,早早的跑到小蝶的房间外,轻轻扣着那扇起风时会吱吱呀呀唱歌的小竹窗,小蝶就会背着书包,拿着早餐,开心的像只小蝴蝶一样从房间中飘然而出,坐上林木的车子,骑行在那些被岁月打磨的异常光滑的青石路上。
到了学校,林木会从书包里拿出一袋妈妈烫给自己的牛奶,轻轻递给小蝶。宠溺的揉着她的头发,小蝶总是会重复着:“笨蛋,要好好听课,不要总是打球,更不要勾搭那些小女生,不然我就给咱妈讲。”说完还要挥挥自己的小粉拳。
如果事情可以这样发展下去,林木和安小蝶自然会成为一对幸福的小夫妻,然后在那个安逸的小山村里,过着祥和的小日子。
可是一切,在林木高一,小蝶高二的那一年出现了变故,还是那么突然,让人无法接受,更来不及挽回。
那天早晨,林木像往常一样,去敲小蝶的窗子,可是敲了半天,窗子都摇摇欲坠的时候,小蝶还是没有出来。林木顿时就慌了神,扔下车子,就冲进了小蝶的家里。刚进去,就看到小蝶失魂落魄的坐在凳子上,她妈妈坐在床沿上一声不吭,她爸爸,那个老实巴交的山里汉子,蹲在门槛上大口大口的抽中呛人的烟袋。看见林木进来,小蝶泪眼婆娑的看着他,满是哀怨,小蝶妈妈解释着说:“小木啊,以后就不要来找小蝶上学去了。她一个女孩子家,上到这个份上,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家里的条件也不允许她继续上下去。我们打算让她去城里,跟着她舅妈学份手艺。”
林木还是个孩子,一见这场景,早就慌了神,两行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连车子也忘记了骑,就跑回家里找自己母亲。结果小木妈妈只是抱着小木:“小蝶,一个女孩家,她妈不想让她继续上了,我也没办法。别难过,以后你们还见得到的。”那天林木在妈妈怀里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林木最后一次见安小蝶还是在那个小山坡上,小蝶哭成了大花脸,累了就依偎在小木的怀里,坐在草地上。
“小木,你一定不能把我忘了。要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了,要记得把我娶回家。”
林木取下脖子上打小带着的那个小玉佛:“小蝶,你是我老婆,这个你拿着,我一定会娶你的!”
小蝶也脱下手腕上的那个小银镯子,塞给小木:“嗯,我等你!”
林木在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轻轻的,又有些颤抖着吻上了小蝶的红唇。
那,是两个人的初吻。
第二天,小蝶去坐上了去城里的车,林木沿着山路追了好久好久,直至筋疲力尽,摔在了地上,还在大声喊着:“小蝶,记得给我写信,一定要等我。”
村子里那些上了年纪的大人们都忍不住的抹着眼泪:真是两个可怜的孩子。
痛苦只会因为曾经的美好而更加痛苦,却从来不会因为曾经的美好而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变淡,那些记忆会如影随形的在你左右,时时刻刻戳着你的伤口,提醒着你的痛苦。
林木和小蝶,在一个本该绚丽的年纪,承受着灰色的疼痛。
也许,这,也是命运,逃不开,也,躲不掉。
睫毛上的幸福——不忍触摸的伤(3)
好事多磨。林木一直把这句话奉为金玉良言。他相信现在含苞待放的安小蝶在成熟的时候会成为自己的老婆,就像每天太阳的东升西落一样理所当然,毫无悬念。
只是这“多磨”的过程有些让十几岁的林木和安小蝶无法忍受,那种思念的滋味一如百抓挠心,极度的痒,却无法发泄。在那个手机还不是特别普及的年代,林木和小蝶只能把如洪水般在血脉中汹涌的思念化作笔下的娟娟字迹,写满那些淡雅白净的纸张,再让它们跋山涉水,带着自己的气息到达对方身边。
自然而然的,每半个月一次去传达室取信的日子,对林木来说,就隆重的像个盛大的节日。每到那天,林木都会在天还有些微暗,太阳还没爬上山头的时候,早早的守候在传达室的门旁,还总是坐立不安,以一种固定的节奏走来走去:小蝶不会忘记给我写信吧?这半个月她过得好不好?她什么时候能来见我一面?
各种稀奇古怪的念想在林木的脑海中如沸水一样的翻滚。等到传达室的大爷一开门,林木就像饿了半个月的豺狼见了荤腥一样扑了进去,在一堆信件里面浴血奋战,搜寻着小蝶的笔记。找到之后,就是一声兴奋的尖叫,迫不及待的撕开信封,旁若无人似的站在传达室里看着小蝶的信。看着看着,总会着魔似的傻呵呵的笑着。从小蝶的字里行间,他读得出和自己一样浓浓的思念,仅此,就已经很满足。迈着轻飘飘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