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 (绮情之画魂篇)作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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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 (绮情之画魂篇)作者:楼-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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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它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它自己乱跑,我要给它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它吗?”

  “呃……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交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再后来,听临江说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虑地搬过来,管它什么极阴极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里去了?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捞不到月,每天就近赏月他也甘愿了啦!

  愈想愈是满腔爱意沸腾,满脑子只有她温声细语、巧笑嫣然的姿态,他当下热血地提起笔,一笔一划勾勒出记忆中佳人的模样。

  画完了,左看右瞧,他对线条简单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满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绘他梦中情人的美丽于万一。

  搬出画具,再一点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齿……

  最后,他将完成的画作移到卧房,一张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带着傻笑心满意足地欣赏。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脑袋有些许昏沉,寇君谦打了个呵欠,爬上床铺,目光依旧无法自画中美人身上移开,直到眼皮愈来愈沈,他缓缓跌入梦乡……

  “Shit!”

  寇君谦不确定是什么将他由深沉睡眠中唤醒。

  初醒时的意识仍有些许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灯透进窗口,初步判断应该是晚餐时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个异样声响,他听得不是很分明,接着乒乒乓乓的物体落地声随之响起。

  有贼?!

  不会吧?

  据说这里是方圆十里当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门没探听的笨贼来44巷闯过空门,最后是一脸青笋笋、屁滚尿流逃出去,并且卧病在床十来天,之后一提到绮情街就浑身抖得说不出话来,因此有点脑袋的“资深前辈”都会教育后进们,宁可去偷警局都不要进到44巷来。

  那——现在又是哪一尾不长眼的笨贼?

  他循声探查而去,在靠近后阳台的地方,发现一团被掩没在衣服堆中蠕动的不明物体。

  怎么会有人闯空门闯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贼——那果然很笨。

  “喔,Shit!”

  这一声细嫩嗓音的诅咒,证实他早先听到的不是幻觉。

  是女孩?

  而且还是声音很好听的女孩?!

  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张口结舌地看着那个在成堆衣服中缠斗的女孩挣扎坐起,再将陷在洗衣篮里的右脚拔出来,头上还顶着他穿了两天……(嗯,还是三天?)的汗衫,一头黑溜溜的长发披散,整个人看起来有够狼狈。

  不过,这完全不是他惊讶的原因。

  “叶、叶小姐?!”他错愕到发不出声音来。

  一见钟情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而且还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头小鹿多撞了好几下,可是……他怎么不知道他们几时有好到可以夜半来访的交情了?

  尽管脑中一瞬间曾闪过一堆古装戏里才子佳人、夜半幽会的戏码,“西厢记”、“相如文君寅夜幽会”……之类的,所有绮丽遐想也全在下一刻尽数幻灭。

  “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眯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彩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你你你……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第二章

  “那个……这位小姐……”

  “我叫曲采嫔。”

  “呃,曲小姐。是这样的,这间房子我已经承租下来了,所以……”他留了个话尾,后面的点点点不必说全,识相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吧?

  “这是我家。”曲采嫔懒懒瞧他一眼。

  “那是以前。”他强调。“现在我花钱是大爷,于情、于理、于法,我都有完全的使用权。”包括轰一只长久赖在这里偷看他青春肉体的女色鬼出去。

  “可是……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家人都已经离开了,我也找不到他们,你要是赶我走的话,我能去哪里……”她愈说愈小声,看似感伤地低下头,美人低眉敛眼时,那楚楚韵致看起来还真是无限凄伤。

  对,这样听起来,他好像很禽兽,冷血无情又抿灭良知……

  寇君谦顿时羞愧地抬不起头来。

  “对、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个……”他一时不察,又向她道起歉来。

  “那我可以留下来吗?”低弱的声音听来无限悲情。

  她……该不会是在哭吧?

  他寇大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人哭啊!

  “留留留,你想留多久就留多久!”他想也没想,点头如捣蒜。

  “那我想睡觉了……”嗓音可怜兮兮的。

  “喔,请请请。地上杂物多,小心慢慢来。”他立刻自动自发扫开床上的杂物,清出一条康庄大道来恭迎美人上床就寝,然后规规矩矩地退到房门外。“有需要的话别客气,叫我一声就行了。”

  直到房门关上,曲采嫔都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举动。一秒、两秒、三秒钟过去,她缓慢地将脸埋进枕头里,闷闷的笑声终于克制不住地逸出。

  天啊,这个男人好可爱!

  一直都知道他心肠软,向来吃软不吃硬,但是她没想到会软到这种程度。

  明明看起来威武壮硕,却有一颗柔软的豆腐心,一眼看上去,说他会虐狗虐小孩、照三餐打老婆当消遣都没人怀疑,但事实上,女人小孩稍微软弱一点他就不行了,平日还会扶老人过马路,童子军都没他做得称职。

  她一直觉得,这男人的外表和内心反差很大,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好玩的人了。更早以前的日子,她只是一抹飘荡在这间屋子里的魂,来去全由不得自己,什么时侯魂魄散尽也不晓得,她守在这间无人的空屋里,寂静着、孤独着、枯候着,在等待些什么,她自己也说不上来。

  然后,他搬了进来。

  他是为了一个女人,心思很明显。爱恋着,却说不出口,苦无机会表达,她在一旁看着他笨拙的求爱方式,常常暗地里笑得很乐。

  却也有一丝丝的感动。

  他爱一个人的方式虽然笨拙,却很纯情,全心全意用最赤诚的一颗心恋慕着那个人……爱情呀……她轻轻叹息。

  如果当时接受了那个人,她也是有机会体验爱情,感受当中的酸甜滋味吧……

  天底下有没有像他这么猪头的人?

  在沙发上窝了一晚,窝出一身的腰酸背痛及睡眠不足后,寇君谦已经不止一次如此自问。把舒舒服服的床让给一只鬼,自己将一百八十几公分的魁梧身材塞在沙发里,委屈兮兮过夜.他愈想愈觉得这种事太荒谬。

  尤其隔天早上,看见她在他床上睡得四平八稳,原本还期望一早醒来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结果只证实昨晚的一切再真实不过,并非是他一时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

  现在怎么办?总不可能真的无尽期地收留她吧?他根本不晓得她从哪里来,未来又该怎么处理,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哪!

  话再说回来,他可是纯情男子汉,没结婚以前怎么可习随随便便跟女人同居?虽然对方根本不是人啦……可是,终究还是个女的呀!以前不晓得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总不可能还继续无视她的存在,穿着内裤满屋子晃。

  于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过去,此人——不,此鬼依旧老神在在,没有消失、没有离开,偶尔冒出几句嫌弃,不间断地挑剔他的生活习惯,并且每夜稳稳霸占他的床。他终于决定,事情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私底下偷偷跑去问临江。“如果不小心撞鬼了,该怎么处理?”

  “蔡婆婆吗?”临江很顺口地回他。“你也看到了?”

  咦?原、原来44巷还有另一只鬼?

  一直知道临江不是寻常人,但是意外得知这种事,仍是令他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不是?”临江根据他的表情研判。“还是我家隔壁那个爱哭的鬼魂先生?”

  “……”还不止?!

  “那不然就是……”

  “好,停!”他一点都不想知道更多。

  临江对他的表情很有意见,一本正经地训诫。“你不要排挤他们,其实他们人很好的,你只要跟他们相处过,就会知道……”

  他……“们”?!

  寇君谦的表情已经无法更扭曲了。

  “像那个蔡婆婆啊,晚上都会帮忙留意居家安全,上次有小偷来,她都会帮我们赶走,还有我无聊的时候邻居先生也会跟我聊天,如果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他们会很伤心的……”还没训完啊?

  临江这个人平日是很好说话,但是一旦他坚持起来,就会异常执着得让人头痛。“而且他们原本就住在这里了,以前有一些人搬进来以后,就急着请师公作法赶走他们,那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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