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晶晶!”阿志面露不悦,低声呼唤未婚妻的名字。
“呃……”她回过神来,忍不住伸出手指着阎烨,“阎……阎……阎烨……”
听到她居然叫出自己的名字,阎烨忍不住抬起眼眸,与她对视,“你是谁?”
“你们认识?”阿志眯起双眸,不悦的问。
“不……不是啦!他……他是我学长。”沈晶晶连忙咧开笑容,安抚未婚夫,“真的,我发誓!你不信,可以问圆圆……”
“问我什么?”曾桂圆刚好走出厨房,手上端出一盘水果,眼光又正好落在阎烨的身上。“你怎么还没走啊?”
“圆仔,来者是客,你怎么赶人?”曾父出声,“而且他还是晶晶的学长……对了,不也是你的学长吗?”
曾桂圆将盘子放在桌上,不知道要说什么。
沈晶晶赶紧上前,将她拉到一旁,小声的说:“阎烨,就是他呀!你忘了吗?就是那个……你那时帮我递情书,然后他误会是你写的,那个阎氏集团的阎烨贵公子。”
曾桂圆沉默不语,悄悄的打量阎烨,须臾,回忆排山倒海般袭来,让她忍不住瞠大双眼,怒从中来,下意识的开口,“我想起来了,当年给他情书,那个王八蛋自以为是……”
情书?阎烨瞪着她,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难怪他觉得她好面熟,原来她就是……
“原来你就是当年给我情书,要跟我告白的那个胖女孩?”
“谁跟你告白啊?当年那封情书……唔……”
沈晶晶捂住她的嘴巴,不让她说出真相,并压低声音的哀求她,“圆圆,拜托,别出卖我!阿志很爱吃醋,你知道我们快结婚了,如果被他知道我很崇拜阎烨,他一定会气到退婚……拜托,千万不要说出来……”
曾桂圆怒瞪着好友,气得头顶快要冒烟了。
情书、告白……这四个字早已让曾父和阿满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阿满率先回过神来,哈哈大笑,细心体贴的说:“来者是客,刚好又是圆圆的学长,先生,请问怎么称呼?今晚留在我们家吃饭,如果不赶时间的话,也可以睡在这里,明天一早再走。”
既然曾经是圆圆告白的对象,可见当年一定没个谱,如今有机会再次见面,就让她做个现成的红娘。
“满姨……”曾桂圆忍不住低喊一声,“他可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怎么可能和我们这种平民……”
“圆圆,我先进去炒菜,你和你的学长负责摆放碗筷,等八宝回来,就可以开饭了。”阿满充耳不闻,以为她是在闹脾气,索性转身走进厨房。
“我……我进去帮忙。”曾父站起身,连忙找个借口,溜进厨房,和枕边人讨论一下。
“呃……呃……”沈晶晶也绕到阿志的身边,“桂圆,等你有空的时候,我再来找你,我也要和阿志回家吃饭了。”她急忙拉着未婚夫离开。
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曾桂圆和阎烨大眼瞪小眼,似乎都在打量对方。
过去的记忆一一浮现,在她的脑海中慢慢的播放……
事情出现了大逆转。
阎烨住进曾家客房,除了曾桂圆之外,曾家所有的人都把他视为贵宾。
果不其然,天无绝人之路,在他山穷水尽之际,竟然遇到阎氏集团的员工。
虽然他曾经面临求救无门的困境,但是现下就冒出一个员工收留了他,只差没有抱着他的大腿喊少爷万岁。
如今他正在浴室里泡热水澡,想洗去一身的窝囊,同时心想,绝不会那么早就向家人妥协,因为一旦妥协之后,他的人生肯定会被更加干涉。
为了争一口气,他决定要咬住牙关,消失一段时间,让他的家人着急,他们才会明白他不是一个好控制的傀儡。
“曾八宝!”浴室外头,曾桂圆大叫一声。
正要拿换洗衣服给老板的曾八宝停下脚步,“姐,怎么了?”
“你真的要收留那个路痴男?”她紧蹙眉头,压低声音,“你不觉得一个大少爷流落到这个乡下地方很奇怪吗?”
“姐,你担心过头了吧!”曾八宝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刚刚阎少爷不是解释过了?他是来东方镇找朋友,但是一时之间与朋友联络不上,只好借住我们家。”
“那他大可以去住饭店……说到饭店,你工作的六星级饭店不就是阎家的产业?他不去住总统套房,干嘛委屈的窝在我们家?”她打从心底觉得这一切都有问题。
被她这么一提醒,曾八宝也找不到理由反驳。
这时,阎烨离开浴缸,随手拿了条浴巾围住腰部以下的春光,冷不防的打开浴室的门。
他一出现,让曾家姐弟吓了一跳。
阎烨与曾八宝差不多高,大约一百八十五公分,一头短发湿漉漉的,不停的滴着水,滑过他俊美的脸庞,顺势滑落刚毅的下巴,最后消失在结实的胸肌之下……
对于这样的画面,曾桂圆早已司空见惯,不过除了小弟和老爸的身体之外,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陌生男人的胸膛。
曾八宝的身高虽然够高,但是一褪下衣服,瘦得只见骨头,眼前的男人却是截然不同,身体强健,肌理分明,臂膀也出乎意外的健美。
忽然,她觉得口干舌燥,就像小说中描写的,男主角每次只要洗完澡走出浴室,便会让女人有像野兽般反扑的冲动。
阎烨早就察觉到她一瞬也不瞬的目光,也早已习惯女人爱慕的眼光,不在意让她多瞧一会儿。
只是……为什么她的目光不是落在他的脸上,然后散发出爱恋的光芒,反而是盯着他的胸膛,流露出饥渴的渴望,只差没有流口水?
下意识的,他往后退了一步,发现气势比不过她身上散发的渴望。
“老板,这是我的睡衣,请你将就的穿。”曾八宝很没志气,一下子就成了阎烨手下的俘虏。
“谢谢。”阎烨微微一笑,“你别叫我老板,喊我的名字吧!”
“是。”曾八宝向来很好相处又没心机,立刻点头,“我喊你阎大哥吧!刚刚我已经收拾好了客房,就在走廊尽头。”
“等等。”曾桂圆回过神来,“你有听到我们的谈话吧?以你的身份,应该不缺住的地方,为什么要窝在我家?”
阎烨看着她生气勃勃的脸,“我和我的家人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暂时不想与他们联络,所以他们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导致我现在身无分文。曾小姐,这样的回答,你满意吗?”
听他一口气说出自己的难处,曾家姐弟又愣住了。
“不过在打扰你们的这段时间所有的费用,我发誓,一旦解决了家里的事情,一定都会付清。”识时务者为俊杰,不管他多么不想低头,但目前曾家是他唯一可以抓住的浮木。
人家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这下子换成曾桂圆觉得尴尬,好像她很小气,深怕他在曾家白吃白住。
“姐,就算你当年告白失败,也别现在找人家麻烦。”曾八宝贴近她的耳朵,小声的嘀咕,“好歹看在他是我老板的份上……你不是最听爷爷的话吗?爷爷的家训中不是有一条‘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吗?”
“曾八宝!”她瞪着小弟,斥喝一声。
没想到连家人都误会她找他麻烦是在报当年告白失败的老鼠冤……不,不是这样的!
这个男人总是一副嚣张至极的嘴脸,现在在众人的面前,却装出她欺负他的模样。
“啊,我突然想到还有事要忙。”眼看大姐又要发飙,曾八宝连忙找了个理由离开。
现场又剩下阎烨和曾桂圆,气氛当然很不融洽。
半晌,他慢条斯理的开口,“原来你还在为情书的事耿耿于怀,不过我是不会道歉的。”对,他就是这么恶劣。
“那封情书……”她真的是哑巴吃黄连,一想到好友的交代,又不得不把话吞回去。
晶晶的未婚夫阿志爱吃醋是众所周知的,只要她和其他男人多说一句话,或是多看一眼,阿志就像吃了炸药,脾气变得十分火爆,若是让他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曾经有多么迷恋一个男人,甚至还写过情书给那人,恐怕又要掀起一场风波。
当初为好友传情书,被羞辱一番不说,几年之后再次遇上这个以鼻孔看人的阎烨,又让众人误会她因为当年告白不成功才百般刁难他……她怎么那么倒楣啊?
“情书?”见她欲言又止,他挑了挑眉头,“还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依然对我念念不忘,又写了情书要向我告白?这一次我会保持风度,认真的……”
“这辈子我最讨厌的就是白目、自以为是、眼睛长在头顶,外加是个路痴的男人!”她打断他的话,扬起圆润的下巴,双眸微眯,冷冷的睇着他,“所以你不要以为装可怜就可以在我家为所欲为,这里是曾家,曾家家训第一条,凡是姓阎的人住进来,都要自食其力。所以你最好明天早上七点就起床,有很多工作等着你做,抵你住我家、吃我家的费用。”
阎烨瞪着她,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瞪什么瞪?你不是很有钱?”她冷笑一声,“如果不想用你的身体来还债,就大方一点,拿出支票簿,写个后面有一堆零的数字来羞辱我啊!”
Shit!如果他身上有钱的话,还需要留下来让她这样羞辱吗?阎烨的双眸里氤氲着怒气,却无法反驳。
曾桂圆发现他一点反应和动作也没有,就算被激怒了,还是没有冲回房间去拿支票簿……靠,这位少爷真的被逐出阎家家门了?
她略微吃惊,下一刻却露出甜美的笑容,刚刚的不爽像是一扫而空。
“原来你也有今天。”她忍不住大笑的说,看来她稍早诅咒他身无分文的流落街头,体会穷苦人家的生活,真的灵验了。“今晚好好的睡,明天有一堆工作等着你做。”
看着她心情大好的离去,阎烨站在原地,气得紧握拳头。
他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女人果然都是小鼻子、小眼睛,就爱记恨!
第三章
这是阎烨第一次在太阳底下出卖劳力,白色T恤早已湿透了,布料紧贴着上半身,清楚的展现结实的肌肉,模样十分养眼。
只是养眼归养眼,这个初次来到东方镇的男人并不是好相处的角色。
就算褪下全身的名牌衣物,拿掉手上的名表、戒指,然后穿上便宜的布鞋、T恤和休闲裤,也改变不了他那高傲的气质。
他总是抬高下巴,一副不可一世的睥睨模样,跩得像是所有的人都矮他一截。
确实,他是很有本钱跩啦!
可是一个有本钱的男人,为什么会穿着丑到爆的蓝色围裙,双手戴着粗麻手套,在烈阳下搬运一箱又一箱的龙眼。
还不是那个该死的胖女人造成的!她在早上七点叫醒他,然后开始了他以肉体抵偿米虫生活的一天。
他从八点就在果园里忙碌,即使想要骂脏话,但是眼睛一瞟,看见曾桂圆也没闲着,圆滚滚的身躯在果园里穿梭,就算不像他一次搬运好几箱,也是咬紧牙关,来来回回的将一箱又一箱的龙眼搬到货车上,当下将到嘴边的话吞回肚子里。
她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斗笠下的小脸被晒得红通通的,汗水流个不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暗自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发现她心无旁骛的工作着,只是偶尔将眼光移到他的身上,无声的警告他别偷懒,好好的以肉体偿还欠曾家的债务。
该死!他应该丢下手上的东西,然后不爽又帅气的大步离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像是被驯服的野马,乖乖的帮主人搬运货物。
郁闷虽然一直累积在胸口,但是一想到她跟他做着同样粗重的工作,没有跑到树荫下喝茶休息,身为男人的他如果先喊累,不就间接承认自己真的是一只城市来的弱鸡?再说,他是个男人,体力怎么可以输给眼前的女人?
就算是咬着牙,他也要努力的撑过去,绝对不可以先低头,承认被这种耗费体力的工作打败。
重点是,他不想被她耻笑他的体力输她。
于是阎烨一声不吭,拼命的工作。
好不容易,接近十一点时,所有的搬运工作终于结束。
他坐在树荫下,大口喘气,这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累得像条狗。
“喏。”曾桂圆来到他的身边,将一瓶冰凉的矿泉水递向他,另一手则拿着一串龙眼。
他接过矿泉水,没有说声道谢,直接扭开瓶盖,仰头就灌了一大口的冰水,霎时消去了大半的燥热。
她一屁股坐下,晃了晃手上的龙眼,“要吃吗?”
他转头看了眼她红通通的圆脸,然后瞪着那串龙眼,不禁皱起眉头,脸上的像是初次见到这种水果。
“别说你连吃都没吃过。”她端详着他,随即吃惊的瞠大眼,“不会吧?你没吃过?”
他冷哼一声,继续喝水。
惊讶过后,曾桂圆利落的剥开龙眼壳,晶莹剔透的果肉在阳光下显得饱满多汁。
“要吃吗?”她将龙眼移到他的面前,“很甜喔!”
阎烨的眉头皱得更紧,正犹豫着要不要接过龙眼时,她的动作比他还要快,直接将龙眼塞进他的嘴里。
“大少爷真是好命,吃个水果还要我帮你剥壳。”她嘲笑的说,手也没停,继续剥龙眼壳。“阎大少,龙眼有核,要记得吐出来,不要吞进肚子里。”
“就算我从小养尊处优,也知道龙眼有核。”他吐出龙眼核,没好气的瞪着她。他自小就是命好,吃水果总有佣人帮他削皮去核切片,不过可不代表他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噢。”她不以为意的耸耸肩,扬起讥讽的笑容,“那你会剥壳吗?”
“你这个女人……”他不悦的拿起一颗龙眼,一双好看的大手很快的剥开龙眼壳。
看着他手上饱满的果肉,曾桂圆啧啧称奇,“没想到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也会剥龙眼壳,可惜没带相机,要不然我一定把这个有意义的画面拍摄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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