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店老板一脸大便,不甘心半路杀出程咬金,让到嘴的嫩鸭飞走,正要开口拒收,这时媒仙以和事佬之姿来打圆场。
他手捧金漆托盘,上面放了两只盛满紫红色酒液的夜光杯,讨好地说:「来,握个手,喝杯酒,一笑泯恩仇。」不愧是媒仙,八面玲珑。
方果别过脸。「我的手油腻,万一脏了张老板的手,恐怕要吃牢饭!」
碰了钉子,媒仙依旧面不改色,转向店老板说:「张老板,我代小兄弟跟你喝和解酒。」
「能用媒仙的夜光杯喝酒,是我的荣幸。」张老板识趣地先干为敬。
终于圆满收场,贵妇松了一口气,对着儿子说:「我扶你去换件干净衣服。」
「对、对不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戚彤委曲求全地向司马乘风道歉。
「没关系。」不过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道歉,司马乘风却乐得浑身轻飘飘。
没有一个女人逃得出他的手掌心,他彷佛看见平日拿来向朋友炫耀的花名册里,又多了一个……唉呀,忘了问她的名字,不过没关系,就算她想走,她那个好吃嘴馋的哥哥也会帮他留住她!
正文 第二章
「那个家伙一脸轻浮!」方果忿忿不平地说。
「这样才好,瓮中捉鳖。」戚彤自以为胜券在握,一派轻松自在。
从表面上看来,戚彤伶俐,方果老实,两人一起闯荡江湖,遇过不少小风小浪,每次都是她闯祸,他摆平,最后再由将军府善后,但她到现在都还以为是她自己的功劳,福大命大,吉星高照,化险为夷。
不过从来没有一次像此刻离家超过五百里,再加上她不准他通知将军府,方果不免感到烦恼。
万一有什么闪失,就算将军府得到消息,派出千军万马,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一想到这儿,他的肩头就沉重得垂下来,心乱如麻。
那个司马乘风,分明不是个好东西,光看他体贴入微地替她包裹手指头,就不难知道他采花的手段有多高明,更何况他确实长相英挺、风度翩翩,一次的温柔或许打动不了小姐的芳心,两次、三次、更多次……小姐抵挡得了吗?
「他是玩弄女人的高手。」方果恨恨地咬牙切齿。
「色字头上一把刀。」戚彤比出手刀暗示,为天下女人除害,理所当然。
「太好了!我正希望妳讲这句话。」方果手一握,指关节喀喀作响。
「要弄得像意外。」戚彤提醒,反倒担心起他会背负杀人偿命之罪。
「我真高兴妳没被他迷住。」方果以眼角余光观察她。
戚彤毫不迟疑地说:「当然,他连帮我洗脚的资格都没有。」
「手指痛不痛?」方果对此自责甚深,认为小姐受伤,都怪他只顾着吃。
戚彤摇摇头。「不痛。」虽然这蝴蝶结害她筷子拿不稳,但有利用价值。
「接下来要干什么?」方果放下筷子,小姐安全为要,美食容后打包带走。
「吃饱,然后静观其变。」反正闲闲没事干,不吃白不吃。
一桌子名满天下的山珍海味,在将军府算是家常菜,一点也引不起她的食欲,反倒是有一盘没见过的新玩意,圆如蛋,不过晶莹剔透的表面里有一朵鲜艳的樱花花瓣,勾起她极大的兴趣。
举筷一挟,那玩意居然跳了出去,正中某个倒霉客人的眼睛,迸裂开来,金黄的液体流满他脸颊,原来是鸡蛋,作法奇特罢了。
「好土哦!」对面的姑娘装模作样的以水袖摀嘴,却摀不住轻蔑的嘲笑。
「土?这不就是蛋嘛!」真是冤家路窄,那姑娘正是知道她在鸳鸯园使坏的目击者。
「这叫溜溜蛋,是媒仙发明的。」姑娘以筷尖一刺,将溜溜蛋送至唇边轻咬。
「蛋就是蛋,反正都是从母鸡屁股里跑出来的……」戚彤嘴角冷冽一勾。
「我想起来了!是妳!就是妳把鸳鸯园弄脏的!」姑娘大嚷大叫。
戚彤神色自若地说:「我是去过那里,但是本来就一地屎尿,跟我无关。」
「吃饭时间,请不要讲倒胃口的字眼。」姑娘眉一敛,晓以大义。
「难不成妳不拉屎不尿尿?」戚彤变本加厉,引起一阵抗议。
有人抱怨她下流低俗,跟她同桌吃饭是三生不幸,眼睛被击中的倒霉人吵着要她赔医药费,姑娘指控她不要脸,偷袭司马公子的传家宝……沸沸扬扬的责骂声排山倒海而来,戚彤因此食欲大振,吃得津津有味。
最后大家得到结论,把她捉住送进大牢,万一司马公子不能传宗接代,他们好替媒仙主持正义!
正当他们觉得结论完美之际,才发现每个盘子里都只剩下用来装饰的鲜花。
这是因为一直默不作声的方果,在确定小姐吃饱之后,像土匪一样搜括,快速地把能够带走的干食都包进随身携带的数条大方巾里,至于不能打包的流食则当机立断地全倒进嘴里,这才是他心目中的完美结局。
眼看有人正卷起袖管、抡起拳头,打算教训他们兄妹时,换了一身水蓝色干净圆领丝质长袍,腰间还系了一条珩璜佩带的司马乘风,随着他飘逸的步伐发出清脆的响声,像轻风般拂到她背后。
他几乎是贴着她而立,差距不到一截指甲。
如果她往后仰,他岂不是……嘿嘿,跟她名正言顺有了肌肤之亲!
「好饱!」戚彤绝不是省油灯,手拿筷子往后伸,一副要串鱼丸的模样。
幸亏司马乘风反应机灵,及时往后退一大步。「这动作好危险!姑娘!」
「不好意思,我娘没在我背上生对眼睛。」话中有淡淡的懊恼。
「看各位有说有笑,不介意我加入吧?」司马乘风意图明显。
「你哪只眼睛看到谁在笑了?」明明大家都一脸死人相。
「司马公子,请坐。」坐在戚彤隔壁的客人起身。
「谢了,李大叔。」司马乘风感激地点点头。
幸好他头低了下来,看到她脚勾着椅脚,偷偷把椅子移开。
真是个俏皮的可人儿,从小到大,每个女孩见了他都是乖得像绵羊,唯有她一见面就正中要害,若不是品质优良,他恐怕得裹着尿布才走得出来,成为洛阳城家家户户茶余饭后的笑柄!
以前他从未体验过打情骂俏是什么感觉,现在他终于尝到了──好甜蜜哦!
把椅子勾了回来,坐下之后,先向同桌的客人举杯致敬,客套一番,正想要拿起筷子,却发现每个盘子都盘底朝天,清洁溜溜。
这一桌是坐了豺狼?还是虎豹?算了,他懒得追究这些,可人儿为要。
眼一移,心一窒,白皙的细颈映入眼帘,散发撩人的魅力,但是有两道恍若淬了毒的目光,越过她线条柔美的侧面,直射而来──
是她哥哥,个头壮硕,指骨却暴露,一看就知武功不差,不像他深藏不露。
小心驶得万年船,是他一贯的处世风格,因此他虽然聪明过人、身手矫健,却在乡试会上拿大丙回家孝敬爹娘,在武试场上被打得鼻青脸肿,看他不能文不能武,人人都替媒仙抱屈,生了个散财童子!
「你们兄妹是打哪儿来的?」司马乘风和和气气。
「娘胎。」戚彤说。
她被三个姊姊洗脑过,勾引男人要欲擒故纵。
「老家在哪?」可爱的答案,司马乘风简直是痒到心窝里。
「鸟不下蛋,狗不拉屎的地方。」戚彤朝方果眨眨眼。
「不可对司马公子无礼!」方果立刻开口纠正,恰到好处。
「我没生气,兄台别责怪令妹。」司马乘风果然中计。
「对不起,我刚才被一只母狗吓到。」戚彤眼中闪着惊魂未定。
「母狗?!」司马乘风看见她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真恨不得立刻将她搂入怀中,好好地怜香惜玉。
「那只母狗好可怕,见到男人就摇尾巴,看到美女就咬。」一抹深浓的恶意从眸底浮现,戚彤掠了掠长发,挑衅地望着对面的姑娘。「奇怪的是,那只母狗不但嘴涂红,还穿绿衣……」
哇地一声,只见那个姑娘气得浑身发抖,梨花带雨地跑了出去。
不过,她边跑边往后看,藕断丝连的情意从泪光蒙眬的眸中化成悔怨。
一名小家碧玉能成为这种大场面的座上宾,大家心照不宣。司马乘风风流倜傥,城里只要有姿色又未嫁的姑娘都收到邀请函,个个精心打扮,抱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来参加,如今梦醒心碎,令人不胜唏嘘。
这只能怪她自不量力,风──怎么可能被十指青葱牢牢捉住?
面对尴尬,司马乘风向来经验丰富,一笑置之。「兄台和令妹如何称呼?」
「我叫戚果,我妹叫戚彤。」方果一脸令人无法起疑的耿直。
「不是欺骗的欺,是亲戚的戚。」戚彤若有似无地暗示。
司马乘风继续又问:「好姓好名,两位是第一次来洛阳城吗?」
「表哥说要帮我们兄妹买间店,谁知拿了我们的订金,人却不见!」
「他叫什么名字?只要他在洛阳待过,就算躲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
「算了,好歹也是一家人,我和我哥不打算追究下去。」戚彤赶紧阻拦。
「可悲的是,我们兄妹连吃碗面都被伙计刁难,虎到洛阳被……」
「是虎落平阳。」戚彤苦笑。「我们兄妹书读得少,让司马公子见笑。」
一路走来,两人领悟到天下无难事,只要脸皮厚、嘴巴贱、拳头硬,三者合而为一就能行骗天下,时而一个扮白脸,另一个就演黑脸,时而一个装傻,另一个就装可怜,一搭加一唱,骗吃骗喝,如鱼得水,配合得天衣无缝。
有好几次吃馒头吃怕了,住破庙被蚊子咬怕了,两人就跑进客栈酒楼吃睡,没付半毛钱,走出客栈酒楼时,老板还恭送他们,靠的就是「假玉玺」──方果在路上捡了石头,刻上「公主」二字,市井小民无知,莫不信以为真。
十天前,招摇撞骗到龙门大客栈,无奈踢到铁板,住进大牢。
龙门大客栈老板曾是太监,胯下没硬的地方,偏偏拳头比方果硬!若不是戚彤在公堂上说了句「太监爷爷饶命」,正巧官老爷的父母就是死在这个太监手下,因祸得福,官老爷不但把老板剁成肉酱,还送他们几百文钱当旅费,并祝福他们早日找到杀父弒母的仇人……
不好意思,他们连救命恩人都骗。
更不好意思的是,将军和夫人都还健在,是女儿不孝。
「那你们兄妹日后打算怎么办?」司马乘风关切地问。
「司马公子可知城里有哪户人家需要守卫?」方果依计进行。
司马乘风顺水推舟地说:「媒仙馆正好缺人手……」
「我不做丫鬟。」要她帮他端洗脚水,呸!
「我妹体弱多病,不能工作。」方果急忙辩护。
「哥,我头晕。」戚彤身子一晃,头靠在方果肩上,气若游丝。
司马乘风面露忧色地说:「媒仙馆有很多空厢房,戚姑娘尽管住下来休养。」
「最好早餐要有燕窝,晚餐要有鱼翅。」戚彤得寸进尺,要求如要挟。
「没问题,注重养颜美容是好事。」司马乘风什么都依她。
「那就这么说定了。」戚彤眸中掠过一丝得意。
「少爷,老爷和夫人请你过去。」一个小厮来报。
进展正顺利,却突然被打断,司马乘风百般不愿,迟迟不肯起身。
今天的重头戏是金盆洗手,老头洗了手,已经算是大功告成,找他做啥?
不知怎地,他总觉得不太对劲,几个在别桌斟酒的小厮纷纷往这桌聚拢过来,还有些客人不约而同地偷瞄他,某种不祥的阴影兜头笼罩,目光一移,正好与她眉眼对望,这下子,脑袋瓜完全不管用了。
好一对秋波粼粼的晶眸,羞怯中居然有种要把魂魄吸了进去的魔力,他的心激烈狂跳……眉目传情向来是他的专长,他作梦都没想到她也是!
很好,就来比划一下,看谁先招架不住?
看他一动也不动,司马义显得有些焦急。他这个宝贝儿子,看到喜欢的姑娘就像秃鹰看到腐肉,非咬上一口不可,但今天容不得他任性!因为金盆洗手是个借口,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整个洛阳城人人皆知,唯独司马乘风不知。
「各位乡亲,请大家跟我一起鼓掌,欢迎新媒仙。」
「少爷,老爷说的是你。」小厮点醒他。
「我?!」司马乘风吓一跳,险些从椅上摔下去。
「请新媒仙上前来跟大家敬酒。」热切的掌声持续不歇。
司马乘风目眦欲裂般,怒目遥指父亲。「老头,你居然设计我?!」
「我就你一个儿子,我不设计你,设计谁?」司马义应道。
「少爷,请恕小的们得罪了。」小厮们一瞬间拥上,将他团团围住。
「谁敢碰我,我就开除谁!」司马乘风厉声威胁,俊脸上多了分杀气。
「小的们身分虽然卑微,但绝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小厮们义无反顾。
突如其来的混乱场面,除了戚彤和方果面面相觑,其它客人一点也不意外。
只见司马乘风双肩被扣住,双脚被悬空抬起,那些小厮,身分虽然只是小厮,但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彪形猛汉,捉人像捉鸡一样轻而易举。
司马乘风不是不能挣脱,而是不想露出狐狸尾巴,但他也不能毫无作为,因此他故意全身像条蛇般有气无力地蠕动,结果不但摆脱不了箝制,甚至还落得披头散发的狼狈相。
这对向来注重形象的他而言,一定非常难受,大家都为此感到一阵鼻酸,只有那对兄妹露出窃笑,令人讨厌。
窃笑已经算客气了,其实他们巴不得去搬颗大石头来──打落水狗。
「就算你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乖乖就范。」司马乘风大嚷。
「乘风,少说两句,众目睽睽,别让你爹难堪。」司马夫人左右为难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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