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阿细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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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阿细之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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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阿细之恋阿细之恋



阿细之恋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阿细之恋》

  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摸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像这珍纳,她就喜欢我。

  一日下午敲门进我宿舍,问我要不要喝咖啡,拿了杯咖啡进来坐在我床上,摆出种种“花花公子”杂志模特儿的姿态。我不是不觉得她肉感,但有些男人不喜欢这种飞来艳福,信不信由你。

  然后珍纳不耐烦了,她站起来,去把窗帘拉拢,转过头来向我微笑。

  我吓得马上过去,把窗帘“沙”的一声再拉开。

  她懂得我的宪思,我也懂得她的一意思。

  她无可奈何的离开我的房间,到门口时媚声问:“下一次?”

  后来有人知道了,都很惋惜。男同学都说,赵某在“为国争光”。

  但是孙明媚当我不存在。

  她对所有的同学都如此,换句话说,她不喜欢跟人来往,放了学自己开部小车子回家,上课准时坐在讲室,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连要好的女朋友都没有。

  我把孙明媚的事都告诉妹妹。

  妹妹感叹的说:“真聪明,女朋友要来干嘛?她往往是跑去告诉别人你的鼻子是整容的那个人,女朋友!”

  我诧异,“做人难道不需要伴?”

  “要,要一个好的男朋友,二人世界。”

  “孙明媚没有男朋友。”我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与人同居,也许她男朋友在家里,也许她已经结了婚。”

  “我依然觉得她是独身的。”我坚持,“看得出。”

  妹妹说:“努力追呀,阿细。”

  “我胆子细。”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那无所谓,追不到拉倒,但现在……”

  妹妹度假完毕就回去了,但我那个小名,也传遍全校。珍纳有意无意间表示那是她的“独家报导”,真受不了。

  虽然这样,只要在学校里见到孙明媚的踪影,我总是迫在后面的。

  网球场、饭堂、同学会、宿舍咖啡吧。

  我总是走过去,说声:“嗨。”

  有时候她看我一眼,有时候不。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她只与华特教授比较来往密,有时也到华特家晚膳。

  因此我设法去相熟华特。

  华特教统计学。孙明媚读电脑统计,与我一样。

  “聪敏的女孩子。”华特惊叹。

  “有男朋友吗?”我渴望知道。

  华特马上明白了。他笑,“年轻人,看中了她?你不是第一个呢!”

  “我知道。但有没有办法帮我忙?”我补一句,“教授,给我面子,我也是统计学学生。”

  华特沉吟半晌,拍拍我肩膀,“好,星期六夜我请她吃饭,你也来。”

  我大喜欲狂,差点没昏过去。

  星期六。我买了一盒雪茄、一盒巧克力到华特家。我看见明媚,心狂跳,她看见我,只略略点头。一整个晚她很大方沉默,我看看她的侧面正面,她的身型姿态,心中得到最大的满足,但是她那么冷淡,不大肯说话,偶而点点头,就这样。

  华特低声说:“小伙子,你要进攻呀!”

  “啊,”我叹口气,“她冷如冰霜。”

  “溶化她!”教授挤挤眼。

  她尽与师母谈些琐事,我真是插不进嘴。

  到临走,我跟她说:“明媚,我送你回去。”

  她把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上头。我的笑僵住在那里。

  她淡淡的说:“我有开车来,不用你送。”

  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笔,我应该事前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来,那么名正言顺的送她走。

  可是我相信她也不会接受我陪她进出。我爱的人不爱我。呜呼!

  华特说:“赵,你简直像木头!”

  我像木头?真想叫他去问问珍纳她们,那不过是因为我尊重孙明媚。

  蓄意之安排失效,我只好自己打真军。

  在饭堂见到她,我捧着盘子过去与她一道吃,坐在她对面,她看我一眼,不响。

  我陪笑,“天气越来越冷了。到这里住上几年,居然也颇为习惯。”

  她斯文地吃着猪排,并不回答。

  “功课有困难吗?”我问。

  她吃完了,把刀叉放下,向我点点头,站起来走开,一言不发。

  我目送她走开,一个红头发的女孩走过来坐下,她向我笑,“嗨!阿细。”

  气得我。

  “你是谁?”

  “我?”笑,“我是莉莉安,珍纳的好友,珍纳说你是柳下惠。”

  “珍纳是大嘴巴。”我说:“对不起,吃饭时我喜欢独坐。”

  莉莉安摇头,笑“啧啧啧。”

  我愤怒地离开。

  第二天,我又到食堂去碰明媚。追求女孩子,皮要厚。

  她在翻笔记,一边喝着牛奶,全神贯注。瞧到她那可爱认真的样子,我心就软了。我终于碰到我的克星,除她以外,我根本不想动其他念头。

  我也取一杯牛奶,坐到她对面。

  她照例不抬头。

  我咳嗽一声。

  我问:“什么书?好看吗?”

  她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哗,她的眼睛,清澄如湖水。

  我嚅嚅的说:“不吃点东西?三文治?”

  她仿佛要开口了,我的心跳加速。

  但是忽然之间有一个女声叫:“阿细,阿细!”

  珍纳与莉莉安,还有一个金发女郎,三个洋妞一齐向我走过来。

  我急,我必须解释,但是明媚冷冷的合上书本,站起来,摆一摆她的黑发,走了。

  我一股恶气全出在珍纳身上。

  我吼:“叫我作什么?我欠你什么?”

  珍纳吃惊。“你怎么了?我们只不过想请你去打网球。”

  “你几时不好请?你不见我在与朋友说话?”

  莉莉安说:“阿细,你怎么了?”

  “别叫我阿细,我不喜欢人家叫我阿细!”

  珍纳忽然哭起来。

  那金发女郎说:“珍纳,我们走吧。”

  我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粗暴无礼,我叹口气。

  我说:“对不起,珍纳,”我拍拍她的肩膀,“别打网球,大家去喝杯啤酒吧,来,我请客。”

  珍纳总算破涕为笑。

  瞧,孙明媚完全控制了我的情翻。

  金发女郎问:“那是你女朋友?”

  我说:“是就好了。”我欲借酒消愁。

  金发女郎笑说:“我叫西西莉亚。”

  好得很,西西莉亚、珍纳、莉莉安。不读来的全来了,该来的那个却没来。

  孙明媚,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

  同学们知道这事,都笑说:“原来赵只有在外国女人重中吃香,哈哈哈,在自己人前处处碰壁。”

  再过几天,快圣诞节,雪落得好大。我在食堂又碰见孙明媚。

  她戴着一顶红色绒线帽,非常精神,独自在吃汉堡包,大口大口咬着,神情趣致。我的灵魂完全飞到她身边去。

  我苦笑,拿出一个角子,我喃喃地念:“字面便不过去,人像便过去。”

  把角子一丢,覆在手中,一打开,原来是人像。再过去试一试运道。

  我假装轻松地趋向前去,“嗨!明媚。”

  她看着我。

  我问:“圣诞节上哪里去?会不会到纽约?抑或上欧洲?有什么打算?”

  她一声不发,拿起食物,走到第二张桌子去坐下,继续吃她的汉堡包。

  我简直不相信有人会这样的无倩,脸上顿时霓虹灯一般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耳朵火辣辣热起来,巴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呆了半晌,看看她喝完最后一口可乐,头也不回的走了,背影又俊俏又轻快,我又爱又恨,心中像大海起了波浪,眼泪差点没桥下来。

  她不爱我?

  不不,她甚至不喜欢我。

  那一天我实在很闷,约莉莉安与珍纳出去散步。

  莉莉安说:“这么冷,如果你一定要人陪你散步,我们这里的芝儿喜欢跑步,芝儿的同房贝贝也喜欢,你到我们的宿舍来,五点,她们会在门口等你。”

  我无所谓;反正都是同学。我们大学有七千多个同学。

  芝儿与贝贝穿好运动服在接待处等我。

  她们长得很好看,你知道,廿岁出头,青春活泼,但是外国女人再美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高鼻子大眼睛小嘴巴,没有灵魂感,不比中国女子,像孙明媚,简直嘴角都孕带诗意。

  她们陪我在校园内跑步。有一条窄窄的跑道的雪被铲清,湿濡濡地,春天相信不会远了。

  但是如果没有爱情,春天与冬日有什么分别?

  啊我在渡日如年。

  我们连跑三个圈子,我觉得兴趣索然。

  芝儿撑着腰间:“怎么?阿细,没兴趣?”

  “你怎么也知道我叫阿细?”我气问。

  贝贝耸耸肩,“每个人都知道。”

  芝儿看着我笑,“你是不是在恋爱,阿细?心不在焉的,没想到男孩子也这么痴情。”

  “是。”我郁郁不乐,“我所爱的人不爱我。”

  芝儿说:“阿细,这是很普通的故事,世上不如意之事常八九。我们喜欢你。”

  我埋怨,“你们予我麻烦多多。”

  “太不公平,阿细,”贝贝笑,“我们岂不是朋友?”

  芝儿喷着白气玩,“我知道珍纳喜欢你,阿细。”

  贝贝说:“我也喜欢你,阿细,我不会介意与你约会。”

  “谢谢。”我不是不感动的。

  “但是我们知道你是君子。”贝贝笑说。

  我说:“君子要回去了。”

  贝贝看天空,“天黑得早。”

  我把她们送回女生大楼,迎面而来的正是我朝思暮想,梦寝难忘的意中人孙明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这次不知道又该如何遭她白眼,喜的是又获得目睹倩影的机会。

  明媚手挽着针线篮子,戴一副连指绒线手套。漆黑的眼睛骨溜溜,朝我身上一转,马上避得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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