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暮》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短篇集暮- 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