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来一个转变,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有点羡慕玫瑰,她说离开家明,便可以离开他,而我,我却不能,我是一个上了枷锁的人。
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她真是自由。
我的语气轻了下来,我很鄙下的问:“你……真的以后不见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爱一个人是为一个人好,不是吗?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她说。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头,她很爱低头,很爱皱眉,那种神情,是非常诱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会看上她,这么标致的女孩子,这么痴心,这么低的要求。
我叹了一口气。
这恐怕对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给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妇之夫,她还是不会像给他的,他与她差得太远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说。
“对不起。”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扶着她的肩,我说:“玫瑰,他不值得你这样。”
她侧头,脸上的悲伤是无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没有骗我。”
我忍不住说:“谁会骗你这样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骄阳似火,我说过,与玫瑰的家好似两个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说了他许多坏话,也许我们两个人都累了,他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来憩一憩,难怪他要来。
我把孩子接了回来,照样煮饭。家明依时下班。我一句话也不说。以后的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同事请吃饭”。开始的时候,他有点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电话响的时候,他特别紧张。
这都是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选了她,与我离婚,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确要比我好,我绝不怨她,要怪,我也只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见他了,她答应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点愧意,没想到她这么有诚意。
家明过了两个星期,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常常留在家里与孩子们玩,仍然是一个好丈夫的模样。我为玫瑰惋惜。这么难能可贵的女孩子,也不过只叫他思念了两个星期,我没有丝毫的妒忌。
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片面。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脸的眼泪。她一直说他好,她没有说过他半句不是。但是也为她做了什么?他不过把她当突然而来的艳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会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我们的家还是与以前一模一样。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来。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晓得我见过玫瑰吧。
但愿他不知道。
我会一直装下去,装作不晓得这种事发生过。玫瑰说过,他们都是这样的,而我们,我们要生活。
戏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这么一个小生,不红似乎也很难,何必还要我帮忙!
恐怕方导演这一次直是为了请吃饭,献献他的宝。
我们挑了张桌子坐下来,蜡烛下我看看导演说:“我不说一白话!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别放他走,就行了。”
导演眉开眼笑。他的新明星却还不明白我们说什么,但是他很稳重,礼貌的陪着微微一笑,无限的魅力露了出来。
当面对着一个人评头品足,似乎真的很过份,但是我对着的是一个戏子,中国人对戏子有资格这样做,而且我是记老,有说长道短的权利。
不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的确少见,不但五官长得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我心里想:他是什么出身呢?好还是坏?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实瞄了几眼。
方导演郑重的对我说:“玫瑰,公司要捧他,应该怎么做?”
我毫无犹疑的说:“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让观众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气的宣传文字。”
导演又问:“你的报纸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连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怀疑我收了你的黑钱,我也不出声,怎么样?”
“太好了。照片,一连十天,一个字也没有?”
“最后一天登名宇,读者急死了,一定记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着方正的肩膀,“怎么样?”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谢谢姊姊呀。”我说。
方正并不老实,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太年轻了。”他说:“怎么能做姊姊?”
我摇头,“千万别学这种油滑,一学就跟他们一样了。”
导演说:“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横看看他说:“太没道理了!导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么倒取笑我起来!”
“对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说着笑,玩玩。”
我也笑了,这此一年来,独自在外打天下,什么笑话没说过?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别可以装一下胡样。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对面,我就信口问:“几岁了──我是记老,恐怕可以问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么?”
“范家树。”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现在签了八年合同,导演说时间太长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导演说武打片就快没落了,但是文艺片却难找题材,太婆婆妈妈的也不好。”
“是导演无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参加国术比赛,才得第四,不过运气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着地。答是答得有纹有路,规规矩矩,然而三句不离“导演”,红起来导演还得看他的脸色。做戏的都这样。我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电影终归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难控制。
看看他,我觉得自己老。虽然说只廿多岁,而且又长得年轻,但是不能比,一与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毕露了。我暗头里叹气。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点的太阳,无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对世事一无所知,好好的白纸总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来吃一顿饭,就带上了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无聊。
吃完了导演还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辞,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过是睡觉,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们出没的咖啡座,导演碰见了一大帮熟人,一坐就坐过去了,剩下我与方正两个人在一张圆桌上。导演老半天没回来,像把我们忘了。
方正不耐烦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会喜欢电影圈,这么不甘寂寞,这么爱热闹。
他偷偷的跟我说:“玫瑰,我们先走?”
“你不怕?”我笑问:“回头你导演不见了人,会找,”
“才不怕。”他说:“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腻。”
“来!坐我的车去兜风去!”他拉我起来,取出钞票搁在桌面,我们两个就这么溜走了。他牵着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动人。我总是觉得他的特色是动人心弦。
街上的空气很新,却下着雨,雨是忽然来的。
我问:“你的车呢?”街上映着霓虹灯的七彩,雨水一晕一晕,我有点心不在焉的问着。
他有点尴尬:“就是没告诉你,车在停车场,而且是开蓬的,现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现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装是深蓝的。现在他还可以站在街上,三五个月之后,恐怕会围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点点,不会放松他,他会不会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这样走一下好不好?”我问:“空气难得新鲜。”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诧异的问。
“不怕。”我说:“只怕导演现在穷找我们。”
他低下头笑了。我们一直走看,雨很细。
“以前干什么?”我问他:“念书?”
他看我一眼,“别笑我,我是修机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点点头,欣赏他的坦白。
“我父亲开一家小小的车行,我跟他做一辈子,也没出息。”
我抬头:“做明星会有出息?”
他犹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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