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自由的回归
作者:沈沉心
第一卷:回归的黑魔王们,魔法石战役
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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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不是你能替我决定的好不好?大婶?
我叫什么?为什么这个女的喂我这些东西,我不爱吃。
好吧,我承认我叫Lord Voldemort。
你说我应该低调?那好,我叫Tom Marvolo Riddle,够低调了吧,我不想这样被虐待。
黑黑头发的1岁小孩,盯着碗,碗里面是他从来没尝试过的,被面前那个大婶叫做八宝粥的东西。
简直是煎熬。
如果是别的孤儿呆在这种环境下,只会高兴。
由匿名富翁办的特殊慈善基金会,给无身份可查的孤儿以最好的生活教育条件。
实际呢?
反正Lord Voldemort在这里已经厌烦透了。
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十年了。
平时,他只能以一岁孤儿的身份,接受文化程度在他看来实在没有水准的大婶们的照顾,然后就是进入暗室看书或者变成不同年龄层次的麻瓜被那个人带去见世面。
三十年前的事情,他都快记不住了。
老魔杖怎么把他的手灼痛,绿色的光怎么侵入他每一个细胞,对,就是细胞,这是多年教育培养的结果,在暗室里面看的那些由浅入深的麻瓜书籍让他知道了许多。
多的让他头疼。
现在他知道,其实自己这些年干的事情,甚至自己的一辈子,都是一个叫什么罗琳的有才华家庭主妇——显然是个纯血统的麻瓜编出来的,因为那个人让他把一堆七本,叫《哈利波特》系列的书看了四遍。
好吧,那个人只是让他看看而已,那四遍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看的。
看完之后,Lord Voldemort殿下感觉自己的人生实在没有存在感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想称霸世界有没有意义。这世界就是一个叫地球的星球而已,自己再能跺脚也就是在它的皮上弄一个坑。
他更庆幸自己当初更多只是在魔法世界内部作些文章。麻瓜的枪炮比不可饶恕的咒语更有威力,甚至还有叫做核武器的东西,能把他都没办法摆弄的地球毁上几个来回。
然后看到那个人,他就更没存在感了。
三十年前那个人从魔法部里把被人抬去准备解剖的自己拿回来然后变成小孩,无论从巫师还是麻瓜的角度,都是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强烈地打击了自己的心灵。
黑魔王也是有心灵的,从幼年在孤儿院的乖戾自闭,到有了力量后的恣意张狂,反差中,是一颗孤独受伤的心灵。
“你厌烦了?”那个人问他。
没有回答。连存在感都没有了的Lord Voldemort只是一个已经困倦了的,孩子。
“还是你找不到人生目标了?”
猛地抬头,然后又把头偏在一边。
Lord Voldemort仅存的骄傲让他不想低头,虽然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的想法是透明的。
“那你回去看看吧。”那个人顿了顿:“和八床一起。”
两天以后,我们晕晕乎乎的Lord Voldemort就变成了十一岁的模样,背着八床——一只猫,傻瓜一样地站在了对角巷的街上。
啊,说什么好呢?
现在是1991?1990?
没有表也没看过月历的Lord Voldemort茫然。
他只知道自己回去了,回到了三十多年前自己的世界里,变成了一个和宿敌哈利波特一样大的小傻瓜,收到了一张千年不变的通知书,不久后就要回到霍格沃茨上学,开始《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所说的冒险之旅。
那个人把他推出慈善孤儿院后只告诉他:要寻找人生的存在感就要寻找到你真正想要的,得到一个圆满结果,哪怕只在一个故事里。
然后就是把八床那只懒猫扔给他,告诉他那其实是Gellert Grindelwald,邓布利多的老情人,只是他想低调一点,所以一直在这个不合理的孤儿院里扮成猫。
奶油色带黄斑的瘦猫。
我该干什么?傻乎乎地照着霍格沃茨的书单买书然后去上课?
To be or not to be……
算了。
事实证明一个人无论多么有力量,在没有生活存在感的时候,都会变成头脑空空只知道看图说话的机器,哪怕他叫Lord Voldemort。
还是先买书去吧,三十年没来路都不熟了,要是有GPS就好了。
GPS,唉,我已经麻瓜了。
Lord Voldemort推着一小车行李,努力地回忆着书店的位置。Gellert Grindelwald比他更不认识路,搭在他的肩膀上啃食着香肠。
他没有用魔法。
一个连生活目标和自己存在感都没有了的巫师,用魔法也提不起精神。
没精神当然看路也不仔细。
他撞山了。具体说是一个叫做海格的活山。
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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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海格的这次碰撞直接导致了懒猫格林德沃的前爪受伤。
如果不是它真的想低调,Lord Voldemort认为它一定会把魔杖掏出来让海格死于猫的咒语。
不过现在还不成。
海格比这只猫形巫师的临时主人Voldemort本人还要爱护动物,他把格林德沃抱走去宠物店治疗。于是,他身后一直被挡着的一个细瘦身影被显现出来。
Harry James Potter,他的宿命敌人。
Voldemort现在看这个男孩一点感觉都没有,和他平时吃的卷心菜一样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所以他开始注意到东西的不再是这个敌人是否弱小或者强大,而是……
绿色的眼睛很漂亮啊。那道疤痕太破坏审美了,但是增加了神秘感。
还是偷偷翻开了录取通知书,Voldemort才想起来自己现在要叫什么名字,然后伸出手,向他的小敌人:“Tom Michael Gaunt,我是霍格沃茨今年的新生。”然后是标准化的微笑,其实他也不想笑的那么标准化,但他们之间是陌生人,互相介绍的时候不能随便表达出别的。
“Harry James Potter。”大难不死的男孩被对方突如其来的自我介绍弄得有些慌乱,只能报上名来。
于是乎,两个都不认识路的人,拿着海格临走前给的一张导购图,拐来拐去。
哈利已经去过古灵阁银行,他的金币在钱包里愉快地蹦跳,而Voldemort摸摸自己身上。
哦!想起来了。
他的全部财产——那个人从孤儿院出来后给他的十几个加隆,还揣在格林德沃那只懒猫身上。
哈利好心地买了一块小点心给一文不名的同伴充饥,然后带他到了他目前唯一知道具体路线的古灵阁银行。
Lord Voldemort,不,现在应该叫他一文不名的Tom小朋友,决定碰碰运气,去妖精们那里看看自己的账户还有没有钱,因为他的自尊不想让他说出来自己真的没有钱。
让他感觉到庆幸的是,他的银行钥匙还在口袋里。
“您要打开哪个金库?哦,一千二百号。”妖精看了看钥匙:“这是特别金库,您可以不必自己下去,我会替您取钱。”老天慈悲,当年自己的金库还有存款。
取钱很快,妖精对待VIP也同样有效率,不过让Lord Voldemort颜面大失的是,他的金库还设置了一道当年他自己打上去的咒语,除了他本人谁也解开不了,而怎么解密码咒语,看了三十多年麻瓜书本的Voldemort早已经记不住了。当然他能够炸开金库,可是那时候他就等于得罪所有的妖精。
小TOM在哈利的带领下,开始了短暂购物旅行,现在囊中羞涩的他发现自己竟然需要自己的宿敌来支援自己。
还好法袍和大锅之类的他都有,各种初级魔药原料都很便宜,一年级的书本可以买旧货。
可是魔杖成了问题。
海格抱着格林德沃猫,肩膀上落了一只白色的猫头鹰,和两个转来转去也找不到魔杖店的小家伙会合。
当然,还是那一家Ollivanders。
绕了一大圈,Voldemort已经累了,不是身体累,这个身体似乎有着成年人巅峰状态的体力,也不是精神累,这个身体的精神力量比自己原来的顶峰状态还高两倍,他只是感觉自己现在底气不足。
一个纳特也没有的人到一家卖新魔杖的著名商店里来,他心虚。
他感觉自己比麻瓜童话里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无奈,起码人家还有火柴能卖,自己根本没什么东西能换一根魔杖。他的紫杉木魔杖还远在阿尔巴尼亚,在自己当年的半幽灵状主魂那里。
而向格林德沃要钱,现在门都没有,有那么多人都看着,总不能让他暴露,天知道这里有没有格林德沃的仇家,而且据那猫自己说他基本属于雁过拔毛的吝啬鬼。
钱啊,我没有。看着哈利兴奋地一根根地试验魔杖,Lord Voldemort在墙角种植蘑菇。
花了七个加隆买了他著名的孪生凤凰魔杖的哈利,可怜起了这个贫穷的小TOM同学。
“我想这些钱还够买一根魔杖吧。”一对清澈的绿眼睛看着面色惨白的Lord Voldemort同学。
本来打算过些时间向懒猫扣出点钱买根二手货的Lord Voldemort同学终于得以挑选魔杖。
奥利凡德仔细量了他的身体,给他一根魔杖:“十一英寸,柳木,龙心腱,非常有弹性。”
晃一下,Lord Voldemort认为它对于他就是根柳条。
然后是一根九又四分之一英寸的松木魔杖造成了暂时的霜降。
接着一根十四寸长有点弯曲的李木魔杖凿出了一个把海格都能埋进去的大坑。把一个装魔杖的架子上面所有的魔杖都晃进坑里,可怜的Lord Voldemort,也就是TOM同学被千把个装着魔杖的盒子埋在里面。他把砸到脑袋上面的一个魔杖盒子拿开,刚刚想爬出大坑,那个魔杖盒子突然发热起来。
全身都被暖融融的感觉包围,他感觉自己飘了起来,很快他就发现的确如此,他出了大坑到了平地。盒子自动脱离,一根光滑的魔杖到了他的手里。
“看来他就是适合你的。”奥利凡德挥挥手里的魔杖,店里恢复如初。
“这就是你命中注定的魔杖,我看看,很有威力,很好的魔杖。十三英寸,白杨木,里面有,啊,凤凰的羽毛。这简直是太奇妙了,知道吗孩子?这根魔杖我还记得,它里面的凤凰羽毛是刚刚哈利买的那只凤凰的兄弟的羽毛。是的,它的兄弟的。那只鸟曾经属于一个很不得了的巫师,是的,很不得了,Gellert Grindelwald,那只鸟现在已经不在了,走了。”
哈利给他的TOM同学垫付了十个加隆,比他自己的还贵,这让Lord Voldemort同学在心里下定了他回来之后的第一个决心,为了不让自己在某人的心目中变成一个完全的救济对象,他就是卖火柴也要想办法挣钱。
和哈利他们分开后,小TOM殿下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揪住格林德沃猫咪,让它先吐出点钱,他要在对角巷找地方住下,想办法挣出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起码不要在哈利波特面前丢脸。
销赃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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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是食死徒比较擅长的,但不代表他们的首脑也擅长此道。
想想三十多年前的格林德沃就是个相当宁死不屈的主,要不出一个纳特的TOM同学就感到释然。
他还有别的目标可以动一动嘛。
比如奇洛教授,他当年的仆人,或者说当时他根本就是一件工具,还是不太好使的工具。
现在Lord Voldemort感觉自己当年对待这个死忠于他的手下,感觉不到太多的什么,既没有感动,也没有想骂蠢材,单单就是看到了一个面对强势被吓到了的青年而已。
看看街边一个卖二手魔法用品的店里公用的大钟,时间不早了,这时候应该是当年的自己要奇洛去偷金库的时候了。刚刚在海格身边的时候,Voldemort不是没有想过把魔法石弄到手,这次不是为了复活和称霸,而是变出点金子付自己的住宿费,但是他忍住了。
现在不是时候,而且据后来的了解那就是一块不具有太大功效的次品。
还是老老实实地做敲诈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吧,黑魔王永远不会真的变乖。
远远地就闻到了大蒜的味道,这让一只前爪还被包扎的格林德沃很厌恶地眯起眼睛。那当然不完全是大蒜的味道,被某些东西附身的人,总有特殊的气味,当年为了在邓布利多面前装模作样,干脆就用大蒜这种破坏性的气味来压倒一切。
Lord Voldemort推着自己的全部家当,攥紧了新生后的最大收获——白杨魔杖,偷偷地根在大头巾大蒜教授的身后,一直进了古灵阁。
远远地,听到奇洛要求进入他的金库——七百三十三号里面,Voldemort决定在外面等。他当年附身奇洛后知道这小子出身世家,有一个和装魔法石很近的金库还很高兴。
说实在的,奇洛的本事不比卢修斯差,但是附身术损害了他的健康,天生的畏惧懦弱性格又限制了他的能力发挥。
骤然,古灵阁的大门紧闭了,慌慌张张地跑出来的奇洛故意贼喊捉贼地混在高喊“有人闯入”的那一小堆人里。
是时候了。
回想当年,自己附身在他身上,强行突破古灵阁后,有一段短暂的昏迷期,大概两个小时,记得那时候没有拿到贤者之石,他气坏了,顺手炸了几个相邻的金库导致体力透支,而昏迷前似乎看到奇洛从其他被毁坏的金库里掏了一些宝出来。
贪心的家伙,不过现在正好有用。
飘飘荡荡好像吓坏了的奇洛掏出一件薄头巾蒙上了脑袋,走进了通往翻倒巷的一条小路。看看四周似乎没有人,他施放了两个简单的混淆咒,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披着头巾的老女巫。
新魔杖一挥Lord Voldemort很满意地发现新魔杖使用飘浮咒非常顺手,他的手推车静悄悄地飘起来,推车的声音消失了。
奇洛看来是想把刚刚的收获卖掉,他谨慎地数了数,数十块都是没有标记的上好宝石,黑市价也一定不错。
果然,从一家店铺出来的奇洛,眼睛开始放光。
虽然他手里是一个看不见内容物多少的口袋,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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