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有了目标,就会发掘出无限的潜力。原本沉重的双腿因为眼前的希望变得轻快不少,她不自觉的加快了步伐。
只是,那人家看着不远,走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走了良久,那户人家仍然依然远远的矗立在那里。
待她终于接近茅屋的时候,又累又饿又疼的她终于支撑不住,直直的摔倒在地上。
额头和脚上的刺痛让她清醒过来,嗓子干哑难受的紧,她下意识的吐出“水,水……”
声音低哑暗沉,颇有些像变声期的少年。发出声音之后,她就有些后悔,自己晕倒在荒郊野地,哪里会有人把水送到她嘴边。
她支撑着身体挣扎着要坐起来,不想一只干枯苍老的手轻轻的按住了她。
“孩子不要动,我把水给你端过来。”说话的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衣着朴素却很干净,面容枯槁却很慈祥。
说着,那老太太快步走到不远处的一张小几边给李清婉倒了一碗水。李清婉真的是渴急了,连“谢谢”都来不及说,就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大碗,这才觉得好些。
老太太又给她倒了一碗,问道“好孩子,还要嘛?”
李清婉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竟就这样大喇喇的躺在这里让一个老人家伺候着,遂开口说道,“谢谢老嫲嫲,不要了。是您把我救回来的嘛?这是哪里啊?”
老太太放下水碗,坐到李清婉的身边,慈爱的检查了一下她额头上的伤,见没有什么大碍了,这才开口道:“是我儿子把你救回来的,他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在屋后的小路上发现了你,孩子,你伤的可不轻啊,我儿子经常去山里,对治疗外伤很在行,他去给你采药了,等他回来给你上了药,伤很快就好了。”
她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似的轻轻抚着李清婉的发,温和慈爱的说着。
李清婉低垂下头,所有的声音哽咽在喉,眼泪也湿润了眼眶。她是何其有幸啊,这一世有爱她的家人,有忠心的奴仆,还能碰到这样善良的陌生人。
前生她父母早亡,一直是乡下的姑姑照顾她,就算是亲戚,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孩子,姑姑姑父有什么好东西都会藏着掖着的不让自己知道,她不是不伤心难过,可是她知道,就算自己再乖,再会讨巧卖乖,在姑姑一家人的眼里,她始终是个外人。
后来,她大学毕业,选择去偏远山区支教,她以为在那里她会是被需要的,哪知道竟然半路出了车祸,人还没到地方就已经魂归天外了。
还好,还好,她的灵魂没有消散,她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她可以代替李清婉,好好的活着。
就在两个人享受着温情时刻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宁静。
“咕噜噜,咕噜噜……”
李清婉把头垂的更低了,自从李府被查抄,这具身体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特别是嫂子出事以来,她更是粒米未进。
“是嫲嫲想的不周到,应该给你准备些吃食,孩子肯定饿坏了。”老太太笑着站起身,就要出去给李清婉做饭。
李清婉拉住老太太干枯温暖的手掌,满含孺慕的说道:“谢谢你嫲嫲。”说完,才惊觉眼泪早已滑落脸颊。
“好孩子,莫哭,嫲嫲这就给你做饭。”
看着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李清婉破涕为笑,老嫲嫲肯定以为自己是饿哭的,走的那么快。
屋里就剩下她一个人,她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怕暴露自己的女儿身,衣服她是不敢脱的,只能看看露在外面的伤口了。脚已经被清理过了,虽然只是皮外伤,看上去却十分的可怖。
最严重的是额头,屋里没有镜子,她看不见具体的情况,但是只要轻轻一碰,就疼的要命。李清婉想,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不是说古代女人都很注重容颜的嘛,脸上留了疤不知道还能不能嫁出去。
想到嫁人,一张温润如玉的脸突然浮现在脑海。
她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是这样就能把脑海里的那张脸甩出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具身体的竹马。那人长李清婉三岁,比李清逸小一岁,今年正好十八岁,他们自小就玩在一起,感情极好。李清婉一直都以为自己会嫁给他,哪成想,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她苦涩一笑,自己的现代灵魂和这具身体结合的也太好了吧,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的记忆,她都感同身受,想到那人,心竟真的隐隐作痛了。
强迫自己不要想下去,李清婉仔细打量起这个简陋的房间,借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个房间真的很简陋,除了身下的这个还算宽敞的床榻,就只有一张放着水壶的小几了。
看来,这户人家生活的不太富裕,想想也是,居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定然是没有什么生财之路的,勉强维生就不错了,哪里还想着发家致富了。
正在胡思乱想间,那个老妇人已经煮好了粥,端了进来。
李清婉真的是饿极了,也顾不得烫,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慢一点,孩子,还有呢,莫烫到了。”老妇人有些担心的看着李清婉。
把碗里的粥吃的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自己是个有胃的人。
“还要不?嫲嫲再给你盛些。”老太太接过碗,又要出去给李清婉盛粥。
李清婉赶紧拉住老妇人,不好意思的道,“不必了嫲嫲,我吃饱了,我的胃口小,吃不了那许多。”
老妇人狐疑的看了她一会儿,见她态度坚决,也没有说什么就出去了。
其实,只一碗粥哪里吃的饱,但是李清婉也清楚,她饿了太久,不宜一下子吃的太饱,更何况,刚才粥快吃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老妇人竟然给她煮的是粟米粥。
在这个时代,粟米价格很高,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一两次,她一定是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煮给自己吃了,不知道的时候还能大快朵颐,知道了,再好吃的食物也变得难以下咽了。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老太太的儿子才采药回来。放下竹筐,他连一口热乎水都没来得及喝,就开始给李清婉准备伤药了。
李清婉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外面的声响,自那救她的人回来,她还没有听过他说一句话,传进来的都是老太太的声音。
正奇怪间,老太太领着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健硕,虎背熊腰,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脸呈紫红色,如果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见到他,她一定以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边,老妇人笑着给她介绍,“这是我儿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哑疾,不过能听到声音,他给你上药,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说。”
老妇人说话的时候,戈叔一直含笑看着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躯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觉得违和。
“麻烦戈叔了。”李清婉笑着对戈叔说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呢,原来是不能说话啊,现下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药材都已经处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药涂抹在伤处,之后又用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的严严实实。虽然戈叔很小心,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戈叔见她这个样子,欣赏的点了点。
等伤口包扎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满头大汗。
忙完之后,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饭。
静静的躺在床上,李清婉还能听到老太太对戈叔的叮咛,“戈郎,多吃一点,今天一定累坏了。明天就不要进山了,好好歇一日,家里还有余粮,够咱们吃上几日的了……”
她虽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个大汉一定是笑着听老太太絮絮叨叨,还时不时的点头附和一下。
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宁静呢?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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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更新时间2013…11…15 17:48:18 字数:4110
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冷,早上起来只在里衣外面穿一件外衫还是能感觉到凉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间的清新空气,伸了伸懒腰,李清婉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
“清郎,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伤刚好应该多休息。”正在李清婉陶醉在山间野趣的时候,余氏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于清郎这个称呼,李清婉很无语,她告诉余氏和戈叔自己叫李清,虽然他们对自己很好,但是她的真实身份太敏感,不仅自己随时可能遭遇不测,还可能连累他们,所以她就选择了名字中的前两个字告诉了余氏和戈叔,至少,她说的也不全都是谎话。
戈叔还好些,不会说话也就不会称呼她了,余氏却一口一个清郎叫开了,听不好,就像是在叫情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情郎,想一想这个画面就很诡异。
“嫲嫲,您起的好早啊,这么早就准备朝食,是戈叔要去打猎嘛?”李清婉见余氏生火,赶紧过去帮忙。
“不用你不用你,你就好好的歇着吧,嫲嫲自己能行。”余氏把李清婉推出灶房,自己动起手来,她岁数虽然大了,但身体强健,干起活来也是干净利索。
“你戈叔啊闲不住,几天不进山他就浑身不自在,他想趁着现在还没下雪,多进山几次,采些药物,也打些小猎物,进城换些银钱,你还没有过冬的衣物呢,嫲嫲给你添置一些。”余氏接着说道。
原来,是为了自己。此刻李清婉的心被感动填的满满的。
“谢谢你嫲嫲,以后我一定会报答您和戈叔的。”李清婉悄悄的拭去眼角的泪,信誓旦旦的对余氏说。
余氏背对着她烧火,没有看到李清婉此时的表情,对于她的话更是没往心里去。
两个人一里一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家常,气氛极其和谐。待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戈叔从门外走进院子里,李清婉才知道,原来起的最早的人,是戈叔啊。
“戈叔这么早是去哪里啦?”李清婉好奇的问戈叔,奈何戈叔不能回答她。
“你戈叔日日都是如此,丑时一过定要起身的。”余氏及时给李清婉答疑。
李清婉一脸狐疑的看着戈叔,这个大叔很神秘,先不说他受伤之前是干什么的,只说现在,一个隐居的中年男人,能够常年穿梭于猛兽出没的深山老林,这就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飞檐走壁的功夫她没见过,但是她直觉,这个戈叔绝对是个高手,还是个会些医术的绝顶高手!
正在净面的戈叔只觉脊背发凉,转身去看,就见李清婉眼眸幽深的看着自己。
戈叔突然转过身,李清婉有一种做坏事被逮个正着的感觉,赶紧低下了头。转而一想,不对啊,自己哪里有做坏事,看一个可以做自己爹的男人又不犯法,为什么不能看。
所以,戈叔就看见那个偷看了自己的瘦弱少年在羞愧的低下头之后又气势汹汹的抬起了头,看自己的目光变得炙热无比。
还好,余氏的声音传来,及时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
“清郎,戈郎,粥煮好了,来用朝食吧。”余氏把陶罐里的粥盛出来,又在一个瓦罐里拿出一些野菜腌渍的咸菜,这就是他们的早餐了。
李清婉和戈叔一左一右的跪坐在矮桌边,这还是李清婉第一次和戈叔同桌而食,之前都是余氏把饭食端进屋里,她自己在床榻上吃,他们在外边吃。
余氏却并没有过来,她又开始忙活着贴饼子。
“嫲嫲,你也来用些吧,一会就凉了。”李清婉见余氏并没有上桌吃饭的打算,赶紧招呼她。
“你们先用,我给戈郎贴几张饼子进山里吃。”余氏笑呵呵的回着话,手上的动作不停。
李清婉看了看忙碌的余氏,又看了看埋头吃饭的戈叔,猜到他们平常应该就是这样的,也不再客气,学着戈叔的样子,嘶溜嘶溜的喝起粥来。
她低下头后,戈叔抬眼,眼含深思的看着李清婉,轻轻的勾起了嘴角。
饭后,戈叔把进山要带的东西全部整理好,那支他受伤时也带在身边的戈,一张自制的弓箭,一把锋利的匕首,还有用来挖陷阱的铁镢。余氏把几张野菜饼子仔仔细细的用干净的麻布包好放进戈叔的竹筐里。
准备好后,戈叔并没有急着出门,而是抓住正在洗碗的李清婉的手腕,“怎么啦,戈叔?”
李清婉怕自己不小心打破家里仅有的三只碗,赶紧把手里的碗放好。戈叔不理她,抓着她就往外走。
“欸,戈叔,你这是要干什么啊?你要带我去哪里?”李清婉使劲的挣扎,奈何她的小胳膊小腿根本就挣不过强壮的戈叔。
眼看就要被戈叔拽出门了,还是余氏出面解了李清婉的围。
“戈郎,你要带清郎去哪?”
戈叔松开手,对着余氏比划了几下,余氏这才笑着对李清婉说,“你戈叔要带你进山,他说你现下伤都好了,应该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