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上去,竟和戈送给李清婉的匕首有几分相似。他把匕首插进门缝,修长如玉的手稍稍转动,门闩应声划开。
重新把匕首收起,插入腰间,无尘毫不迟疑的推门而入,进入房间之后还不忘把门关好。
此时李清婉早已进入梦乡,对于无尘的入侵毫无所觉。
他自幼便得师父真传,耳力惊人,路上那主仆二人的对话,悉数传入了他的耳中。
那男仆说他家少爷是去安东安抚灾民,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少爷就是今上钦派的官员,当今国相的独子文远怀。
文远怀所说的阿婉,也就是那男仆所说的李家姑娘会是眼前之人嘛?
无尘走到床边,定睛看了陷入沉睡中的李清婉良久。李清婉的睡容很恬静,没有了白日里的小心翼翼,却更多了几分娇憨可爱。
看来,沉醉是没有白喝。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本来可以有很多种探知真相的法子,但是,他就是不想去伤害她。
沉醉确实很珍贵,世间仅存的一小坛,多少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增加内力的良方,普通人饮了也会强身健体,不说有百毒不侵之效,至少平常的毒药迷药是能够抵挡的。除此之外,对李清婉脚踝上的伤也有奇效。这样千金难得的东西,他就这样便宜了她。
无尘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终究是做不到师父所说的冷情冷性啊。
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这个所谓的“清弟”的睫毛这样长,微微向上卷起,嘴唇丰盈红润,耳珠小小的却圆润诱人……
之前他只信了五分,后来经过他在马车上和现在的仔细观察,他已经信了八九分。剩下的那一分,他要亲自证实。
白皙如玉的手轻轻触到李清婉的手腕,莹润的白在微黄粗糙的手腕上显得格外的魅惑诱人。停留了片刻,无尘才收回手。
他心下疑惑更胜,她的脉搏很奇怪,不似男子也不似女子,竟是他从来也不曾接触过的。凤眸微眯,药圣的徒弟果然名不虚传,竟能制出这样的神药,怕是师父在世,也制不出这样的秘药吧。
摸脉一路行不通,无尘干脆采用了更加直接的方式,白皙的手直接触到李清婉的胸口。触感虽然柔软却并不凸出,不似他所见的女子胸前都有鼓鼓的两团。
莫不是戈的药还能把女子的两团也掩藏起来,还是他根本就猜错了,清弟是货真价实的男子?
好看的眉紧紧的皱起,怎么和他相的完全不一样呢。他的目光下意识的挪到李清婉的下身,难道真的只有脱了裤子才能得知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无尘定了定心神,手缓缓的伸向李清婉的下身,刚刚撩起冬衣的下摆,无尘的目光不经意的扫过李清婉那双看似普通却是非常珍贵的虎皮靴。
平日里,李清婉总是把自己的脚掩在外袍里,所以无尘并没有注意过她穿的鞋,现在冬衣的下摆被他撩起,那双靴子自然就落入了他的双眼。
鬼使神差的,无尘放下了李清婉的冬衣,而是走到她的脚边,微低下身子,轻轻的退去一只靴子。
他也不知道此刻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看到虎皮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真相就在这里面。
退去靴子,出现在无尘眼里的是一双布鞋,很明显,这双布鞋要比靴子小上很多,可见,眼前之人有一双纤足。
快速的退去布鞋和白色的足衣,一只白皙纤巧的足暴露在空气里。她的脚并不像手那搬粗糙,而是光滑细腻的。摸上去也是肉肉的,软软的,感觉很好。
摸上去,摸上去,这三个字在无尘的脑袋里转个好几圈他才反应过来,快速的把手里的纤足扔出去。此时一向处事不惊的无尘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刚刚都做了什么,他竟然鬼使神差的摸了一个女子的足。没错,现下他可以肯定,这个“清弟”,绝对是一个女子。哪会有男人生得这样一双惑人心智的纤足。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女人……虽然之前他也猜到了八九分,但真的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的心反而更加慌乱。
他可以把一个心怀不轨的李清放在身边,当作解闷的玩物,但是他的身边绝对不能出现女人,哪怕她没有恶意。
过了良久,无尘才定下心神。再次俯下身子,快速的把李清婉的足衣和鞋子穿回去,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白皙的手指碰触到圆润的纤足的一刹那,无尘的心还是不可抑制的颤了颤。仅是穿足衣的功夫,他的额头就渗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
穿好之后,他便逃也似的离开了李清婉的房间,甚至忘记了闩好门闩。
无尘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直接走向了戟的房间。此时他的步伐明显凌乱了许多,塌在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声响,惊醒了浅眠的戟。
待他走到戟房间的门口,戟突然打开了门,见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神色异常的公子,着实吃了一惊。
“公子,你怎么还没睡?”
“走,现在就走。”无尘压低了声音说道,让人辨不清此刻他的心情。
“可是出了什么事?要不要去叫醒李清?”戟虽然对李清婉没什么好感,但好歹她能让他家公子的旅途不那么无味,只要公子开心,他可以暂时放下自己的私人恩怨。
“不必,只你我二人上路。”顿了顿,无尘接着道:“从此以后,不要再提此人。”他的声音仿若极北的寒冰,冻得人直打寒颤。说完,头也不回的下了楼。
戟也不敢耽搁,回到房间收好细软,快步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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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抛弃
更新时间2013…12…9 21:08:33 字数:2420
今天狐狸一度冲到新人周潜力榜的前十名,不过最后还是被无情的超越了,最后连前十五名也没有保住,但是狐狸还是很开心的说。所以,明天有加餐哦~第一更下午四点,第二更还是晚上九点~
冬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冷气照射进千家万户,整个小镇氤氲在柔和的光晕里,寻常人家这个时候已经用过朝食,开始了一天的生存劳技。
客栈二楼角落的房间里,李清婉迷迷蒙蒙的从睡梦中醒来,自她魂穿以来,这还是她睡的最香甜的一觉。
拥着被子在床上坐了片刻,她才完全清醒过来。她记得昨晚她和那个脾气古怪的吴公子喝了一杯酒,那酒清醇冷冽,回甘无穷,现在想来,那清纯的味道似还在口腔内萦绕。
不过,那酒的度数好像有些高,她只饮了一杯就醉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只是很奇怪,明明是喝醉了睡的,她怎么一点也没有别人说的醉酒之后的头痛等症状呢。
使劲甩了甩头,想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现在最要紧的是平平安安到达京都,其他的都不重要。
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李清婉这才发现原来昨晚自己竟然连靴子都没有脱,有些心虚的看了看被子下面那两团黑黑的印记,掩耳盗铃的把整张被子团成一团,正好把那两片脏污卷在中间。
看着自己的杰作,李清婉满意的点了点头。
房间里还有昨晚洗脸剩下的水,她也懒得在叫客栈里的伙计重新给她换水,反正她也不是那种讲究精细的人,干脆就用了剩水洗了脸。
待收拾妥当了,要出门的时候,李清婉觉得自己的一只靴很不舒服,又重新坐到床上,脱下靴子查看,并没有什么异样,布鞋还好好的穿在里面。她又把布鞋脱了下来,只见素白的足衣脱落了下来,堆在了脚踝处。
怪不得呢,这样不平整哪里会舒服,李清婉心想。把足衣提了上来,捋顺平整,又按次序穿上布鞋和靴子。
担心受伤的那只脚上的足衣也没有穿平整,李清婉又把这边的靴子和布鞋都脱了下来,戈叔送给她的匕首她也一直放在这里。还好,这边的足衣还很平整。
重新收拾妥当,李清婉这才往门外走。她发现房门并没有闩,不禁懊恼出声:“酒果然是万恶之源啊。”
此时,她只以为是自己酒后忘事,忘记了插门,却不知自己的房间昨夜有不速之客到访,落荒而逃的时候还忘了闩门。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大多数的住客已经趁着天气好早早的赶路走了,整个二楼的显得格外的安静。
李清婉跛着脚踩在地板上发出有规律的“咯吱咯吱”声,显得格外的突兀。
路过戟的房间,李清婉的脚步略顿了顿,伸出手想去敲门看看他们下楼了没有,但是一想到戟对着她横眉冷对的样子,她还是很自觉的收回了手,乖觉的独自下了楼来。
客栈里忙着收拾客人残羹的小伙计看到她下来,快走了几步迎了上来,殷切的道:“公子,您是今儿个就走还是暂住几日啊?”
这个小伙计着实奇怪,打理住店事宜的是戟,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很明显主事的那个人不是她,现下这个小伙计怎么突然问起她来了。
“一干事宜,都等吴公子下来再说吧。我只是随行,并不能决定这些事情。”李清婉道。
小伙计不仅没有走开,反而显得更加的热络,“公子,就是那个长了颗红痣的俊俏公子让我问您的。您昨晚睡的熟可能不知道,那公子和他的随从已经离开啦。临走的时候还留给咱们客栈一些银子,说是如果您要走,银子就给您,如果您要再住几日,也不用再付银钱了。”
小伙计说话时眉飞色舞的,可见心情极好。也是,他昨晚半夜突然尿急,出来解手的时候却碰到了疾步往客栈外走的红痣公子,红痣公子似是有急事又似心情不佳,他跟他行礼他也不理。
他也觉无趣,客栈里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什么样的没有,比这个公子更加奇怪更加难伺候的他见得多了,他也没往心里去。
只是还没走几步,那个公子却叫住了他,从袖袋里拿出一个荷包,然后又交代自己听从眼前这个貌丑小公子的安排。
自然,他的好处是少不了的,那公子可说了,如果小公子继续住,剩下的银子就全都归他了。荷包沉甸甸的,不用看也知道定然有不少银子,怎么也够在客栈里住上半年的了。
他是希望李清婉住下的,最好不要长住,那他能得的银子就多了。
小伙计说了半天,直到被小伙计安排好坐了下来,她才反应过来,她这是被那对无良的主仆抛弃了!
太不够意思了,太不够意思了,怎么可以抛下她就这么走了呢,就算是要走,和她打个招呼不行嘛,为什么要偷偷的走呢?
李清婉越想越气,抓起小几上的茶壶直接对着壶嘴饮了起来。
“哎呀,公子,您别着急啊,我这就要给您沏茶呢,您喝的这是昨夜的剩茶。”小伙计看见她毫无形象的喝茶,赶紧制止她。
“砰”的放下茶壶,灌下去的冷茶让她冷静了不少,她对在一边一脸担心的小伙计道:“麻烦小哥了,住不住店的事情融我考虑清楚在给你答复,现在给我准备些吃食吧,我饿得紧。”
“诶,这就去,马上就好。”小伙计也是会看脸色的,得了李清婉的吩咐,转身快步走开了。
现在该怎么办?走山间小路怕碰到猛兽,再说她现在的腿脚也不适合走小路。继续走官道的话只靠自己的一条半腿恐怕也是不行的。
老话说的果然对,“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就不应该信他们,现在好了,人跑了,自己反而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看来,她只能靠自己了。
“公子,您的朝食来了。您慢用,有事儿您再叫我。”小伙计很快就把吃食端了来,小心的安放在小几上。
“小哥儿,我看现在也没什么客人,你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可好?”李清婉对小伙计道,她还有些事没有弄明白呢。
小伙计偷眼瞄了柜台的方向,见老板并不在那里,才按李清婉所说坐了下来。
“小哥儿,昨夜你碰到的公子有没有说他有什么事要离开?”李清婉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小伙计想也没想直接道:“没说”,似是又想到了什么,又道:“不过我见那公子行色匆匆,面色也是不佳,似是有什么急事的样子。”
“是这样。”李清婉道。
他是发生了什么事嘛?她刚刚也是一时激愤,才忽略了一些问题。这一路上那主仆二人虽然古里古怪,对她也是喜怒无常,但是总的来说对她还是照顾良多的。被人追杀的时候还能想到带着她一块儿逃,现在是发生了什么事,能够让他们抛下她半夜离开呢?
定然不是小事,莫不是比被人追杀还严重。
结合着小伙计的话,李清婉越想越觉得那主仆二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也许是不想连累她才半夜离开的也说不定啊。
第二十二章 搭讪(一更)
更新时间2013…12…10 16:01:24 字数:2084
仔细盘算过后,李清婉还是决定继续赶路,不在客栈里停留。
其实,冷静下来,无尘的想法她也猜到了大概,如果她想继续赶路,留给她些银钱她也能少吃些苦头,如果她选择在客栈里继续住下去,直到伤好再赶路,那么客栈里的伙计或是老板也能看在他给的银钱的份上多多照顾她。
李清婉很感动,他们不过是路上偶遇罢了,就算他抛下她一走了之了,谁也挑不出毛病来。可是他就算是有事情走了,还把她的后路都铺好了,这让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用过朝食,她就和客栈结了帐,小伙计的计划虽然落了空,但是李清婉临走前还是给了他一块碎银子,小伙计顿时眉开眼笑。
“公子,您的腿脚不方便,我看您还是雇一辆马车吧,您要是嫌马车贵,雇一辆牛车也好啊。咱们镇西边儿有一个车市,您去那边看看吧,我就不送您了。”小伙计因为得了赏银很开心,把李清婉送出老远。
“多谢小哥儿指点,我也正有此意。那我就去镇西了,小哥儿你回去忙吧。”李清婉道。
早在决定要继续赶路的时候,她就想到要雇一辆马车了,还没等她开口问小伙计呢,小伙计就把她想知道的告诉她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小镇地理位置的原因,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自然就有人需要马车、牛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所以,原本不大的小镇就形成了规模不下的车市。
来到镇西,只见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