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恐怕很难娶到好女子。既然如此,就娶个身份好的。丞相府嫡出千金也够了,只希望自己的这个儿子能够过得舒心些。
所以就这样定下了洛之水和九皇子之间的婚约,由于两人年级还小,婚期就由丞相府和九皇子自己决定。
九皇子在盛京就是另一个传奇了。九皇子母妃赵贵妃一直很得皇帝宠爱,几年前观望的人还以为九皇子可能被立为太子呢。可是九皇子生下来的时候身体就不好,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时常离不开药物。
后来渐渐长大,连走路都有些吃力。背地里大家还会称他位残疾,但是皇帝还是很宠爱他的,赵贵妃也是,毕竟这是自己唯一的儿子啊。生了女儿五公主过后,自己就失去生育能力了。
后来不知怎的赵贵妃就去世了,九皇子在皇室中的地位就更尴尬了。不过后来他被二皇子母妃收养,也算是平安活下来了。
由此一来,盛京之中的权贵女子哪儿还有人愿意嫁给九皇子,就算自己愿意,估计家族也不会愿意的。所以废物洛之水就光荣的被指给九皇子了。
九皇子的相貌绝对惊为天人,也就是说是个花美男啊,虽然是个病了的花美男。
原来的洛之水从小就知道以后自己是要嫁给三皇子的,听到自己和三皇子的婚约被解除了,又听闻自己被指给了活不了多久的九皇子,瞬间就崩溃了。然后,她就投湖自杀了。
不过她还是没死成,因为方非婧的灵魂进入了这个悲催的身体。果然是悲催和狗血剧情,洛之水现在只能感叹再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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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养了几天之后,洛之水终于觉得自己调养的差不多了,也从现代自己的悲伤中慢慢走出来了,既然重活一次,自己就要好好过。只是对于自己无辜的孩子,她的心理却始终有个结。
在这几天里,她算是真的发现什么叫人情冷暖,狗眼看人低了。府里的奴才们从来都没有给过她好脸色,好像他们自己才是主子似的。不过洛之水只当没看见,这些事本来就不值得她注意。
当然,她居然有个惊喜甚至惊悚的发现自己居然有了御风的能力,就像在现代的时候《犬夜叉》中神乐的能力。虽然现在还不能熟练应用,但相信假以时日,肯定能天下无敌啊,哈哈哈。真想仰天大笑几声。
这天早上,她特意早起了一下,就是为了去找那个渣男父亲。她可不想在这种房子里一直呆着,闷死不说,还要看那些奴婢们鄙视的眼光。老天,看多了会影响食欲啊。
所以她为了以后的自由,不得不牺牲自己最喜欢的睡眠来跟这些人渣虚以委蛇。
来到厅里,刚好这个身体的父亲洛城正在和方姨娘以及洛梦婷、洛梦蝶一起吃早饭呢。真是多么温馨的一家人啊,洛之水在心里讽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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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离府
“爹爹,姨娘,女儿来给你们请安了。”刚进大厅,洛之水就开始伏低做小。自己以前没做过,电视总看过不少吧。更何况她还跟赵梓默演了那么就得戏。想到这里,她的眉目间不仅有些黯然。
洛城倒是还从来没有见过女儿这样,印象中的二女儿总是嚣张跋扈的,又是个琴棋书画样样不通的废物,所以越来越不待见这个女儿了。今天看,好像有些不一样了,有些像她娘亲。于是他的面部表情也放柔和了不少。
“水儿啊,你今天怎么来请安了。因为不知道,所以没有准备你的早饭啊,都是姨娘的不好。”方姨娘赶紧一脸慈母的样子来牵过洛之水的手。
口口声声说自己不好,还不是想要强调以前洛之水是多么的没有教养,连安也不给自己的爹爹请,真不孝。
“爹爹,以前是水儿不懂事,身体又时常不好,所以才没有来请安的。对不起,爹爹。”你会装,姐也会,哼哼。这句话倒是把方姨娘接下来的话都给堵住了。
果然,洛城一看洛之水这瘦小的身板儿,估计也不是什么身体好的,以前自己没怎么注意呢。
“水儿身体不好就应该多歇着,请安就算了。”自己那么多女儿也不差这一个来给自己请安。
“是,爹爹。” 洛之水柔顺的回答道。
看到洛之水居然得了爹爹的好感,洛梦婷顿时就不乐意了。“姐姐,都是妹妹不好,我应该经常去照顾你的。”一脸柔弱中带着悲切和自责的神情。
照顾我,不要把我照顾死了就好。洛之水腹诽道。一群天生的戏子啊,天天就知道演戏了。看着就觉得无比的烦躁,这也是洛之水想要离开的原因之一。
“姐姐在这里多谢妹妹的好意啦,哎,都是我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啊。”你才不是我妹妹,简直就是侮辱了妹妹这个词。想到这里,她又想到了现代的妹妹,不禁悲从中来。好在自己已经安排好了,妹妹会幸福生活下去的。所以她又斂去了眼底的悲伤。
洛城看到她着一闪而逝的悲伤,还以为她真的是为自己的身体感伤呢。不得不说,这还真是歪打正着。
于是洛之水就顺杆往上爬了。“爹爹,我身体不好,所以想要去庵堂住几年,好好修身养性。且近来我常常梦到娘亲。所以我也想为她诵经,同时也为爹爹祈福。”说到这儿,她有恰到好处的流露出了一股悲伤。
“嗯,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你去住两年吧,等到和九皇子大婚的时候再回来。”方姨娘和洛梦婷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洛城已经一锤定音了,所以也就什么都没说了。
洛城表面上有多爱方姨娘,方姨娘自己还是清楚的,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所以千万不能忤逆他。当初洛之水她娘那个贱人不就是因为这样才失宠,最后被自己弄死了么。反正这个小贱人走了,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走了还清净些。
“女儿谢过爹爹。那女儿这就去收拾下,该启程了。”同时她在心里说,渣男,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爹爹了。不管是原主还是她,对这个价都没有任何的感情。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话说她的确没啥可收拾的。堂堂一个嫡女混到这份儿上,哎,无语啊。
带上那个跟她一样瘦弱的丫鬟灵儿(原主娘亲留给她的,是孤儿,被原主娘亲捡到,就做了洛之水的小丫鬟,在府里,也只有这个小丫鬟才会护着她了。)就这么孑然一身地离开了。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吧。
丞相府各处听到这个消息后反应不一。
西苑,因为西与溪谐音,所以这里住的是洛梦溪。她是一个最善于隐藏自己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方姨娘的统治下还活得这么如鱼得水了。
当她听到洛之水离开的消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闪过一丝不安,总觉得没什么好事发生似的,这些年由于洛之水和她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她倒是也没有怎么为难洛之水。
想着想着,她就释然了。
霞园。洛梦霞一听到洛之水被送到庵堂,幸灾乐祸了好久。平常欺负洛之水时,她虽然做的没有洛梦婷那么明显,但看到洛之水的样子就讨厌,凭什么她就是嫡女啊?
蝶园。洛梦蝶倒是觉得有些可惜,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欺负的人啊。
她们的这些小心思,洛之水可不知道,不过就算是知道了,也会直接无视之。一群吃饱了没事干整天宅斗和争宠的可怜人啊。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直接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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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的马车行驶在郊外的官道上。虽然颠簸的很难受,洛之水还是没有忘记补它今天早上失去的睡眠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忍受不住了。我的天,简直是要人命啊。
在现代的时候,除了轮船,洛之水什么都晕,汽车,火车,公交车,飞机,只要是交通工具,自己天生就犯晕,轮船算是一个特例了。
没想到到了古代,自己有晕起了马车,果然跟原主有缘啊。
于是我们的女主决定到外面去跟驾车的马夫一起坐,这样最起码空气流通啊。
“小姐,你怎么可以坐在这里啊?这不合规矩。”灵儿小竹竿就开始抗议了。灵儿太瘦了,比自己还更瘦,真的像竹竿。洛之水决定以后一定要把她养成胖胖的包子。
“我的小灵儿诶,小姐我晕马车啊。再坐在里面我会去掉半条命的。”洛之水无奈的揉了揉灵儿的头发。
没等灵儿说话,她又说道:“还有啊,以后不要叫我小姐,我真心很讨厌这个称呼啊,以后你就叫我姐姐吧。”
“那怎么可以啊,小姐,你才是主子啊。”灵儿慌乱的摇着头。
“哎,我就知道,我这种不受宠的小姐啊,连想要个妹妹都没有人愿意啊。”洛之水故作伤感。
“不,不是的,小姐,我没有这个意思,而且我比你还更大呢。”看着这样的小姐,灵儿更觉得小姐的命不好。
“你看看你的这个样子,看起来有比我更大么?我不管了,你就要当我妹妹,再反对就把你赶走。”要命,自己的实际年龄可比她大多了,要她叫姐姐,简直起鸡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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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超过三位数了……双11,加更一次,呵呵。女主离开了,后来又会发生点儿什么呢?
第十章 初遇糟老头
“小姐,你,你……”灵儿眼里憋满了泪水,急的。
“哎呀,灵儿,你什么你啊,快点儿决定,我们还要确定一下要去哪里呢。”
“小姐,灵儿一直把你当做是自己的亲人。在灵儿的心里,你就是我的主子,既然小姐要求,那我以后就管小姐叫姐姐好了。呵呵。”灵儿破涕为笑。
“这才对嘛,来叫一声姐姐听听。”
“姐……姐姐。”
“诶,乖妹妹,以后有我,谁都别想欺负你了。我罩着你。”听着自家小姐的话,灵儿心里的感动久久都没有散去。
“好灵儿,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要去哪里吧。”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外面一点儿都不了解呢。
“嗯嗯,小……姐姐,我们不试试要去慈惠庵堂吗?叫车夫直接去就行了啊。”灵儿还是有些不太习惯叫姐姐。
“我的灵儿诶,你笨啊。我说去庵堂只是为了出丞相府而已,谁还真的去啊。我们当然是要找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好地方安享晚年啦。还管什么丞相府啊。”
“啊?……”灵儿瞠目结舌。总觉得小姐自从醒来过后怎么就变得这么不一样啊。不过她喜欢这样的小姐,不是盲目的反抗,而是懂得用计谋了。
“不要啊了。我们就随便沿着一个方向走吧,走到哪里看得顺眼就停下。”洛之水一锤定音。
“哦,好吧。”小姐的意见永远都是对的。(哎,一个可怜的小跟班啊。)
“嗯嗯,当然好啊,不过现在好无聊啊。灵儿啊,不如我唱歌给你听,怎么样啊?”赶路的时间实在是太折磨人了,这也是前世的自己不喜欢出去旅游的原因之一。
“好啊好啊,小姐,以前你都不唱歌的,灵儿很喜欢听人唱歌,以前我娘亲就会唱给我们听,后来我就不见了,再后来我就被夫人捡到了。”灵儿说起自己的娘亲显得有些伤感。
“灵儿啊,这些是要靠缘分的,以后我带你走遍大江南北,说不定就能找到你娘亲呢。就算找不到,你也要开开心心的,你娘亲肯定也是希望你开开心心的。”洛之水不禁又想起了自己的妹妹,你一定要健康开心啊。
“嗯嗯,小姐,我一定会的。你唱歌给我听吧。”
“以后我们也算是要行走江湖了,当然要唱一些有气势一些的歌啦。听着啊。保证你以前都没有听过的。”
“岩烧店的烟味弥漫隔壁是国术馆
店里面的妈妈桑茶道有三段
教拳脚武术的老板练铁沙掌耍杨家枪
硬底子功夫最擅长还会金钟罩铁步衫
他们儿子我习惯从小就耳濡目染
什么刀枪跟棍棒我都耍的有模有样
什么兵器最喜欢双截棍柔中带刚
……”(周杰伦,《双节棍》)
于是洛之水就唱了一首双节棍来调和一下气氛。
“怎么样啊,灵儿。”洛之水兴冲冲的找灵儿评价,结果看到她像是吃了一坨便便的表情,顿时就无语了。“喂,灵儿,你这是什么表情啊,这可是很流行的歌好不好?太打击人了。”果然古人的欣赏水平跟现代不太一样。
“小……姐姐,这个我好多都没听懂,呵呵。”讨好的笑。
“哎,以后我不唱这个风格的了,太打击人了。”
“哈哈哈,小娃娃,我倒是觉得这歌不错啊,我喜欢。”一个怎么形容呢,奇怪?对。一个奇怪的声音从车顶传下来。
洛之水和灵儿抬起头来看,发现一个衣冠不整的老人站在车顶。灵儿有些呆愣,洛之水倒是有些惊奇他居然能稳稳地站在这么颠簸的马车上,不是常人啊,难道是传说中的武功。
“你,你想要干什么?”灵儿可算是反应过来了,一下就把这个酒鬼(没错。他手上拿着酒呢。)定义为危险分子。
“什么干什么啊,小女娃。我只是路过称赞一下那个小娃娃的歌而已。对了小娃娃,”说着他转向洛之水,“你不觉得有我欣赏你很荣幸吗?总比那个小女娃好吧。”
“呵呵,我是很荣幸呢?不过老前辈,你确定你不是一直搭着我们的顺风车,而是路过?”洛之水一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在上面呆很久了,而且两只手把自己的酒罐子抱得紧紧的,一看就是爱酒的老头子。
“什么顺风车啊,你这小娃娃,我像是那种人吗?”老头子不高兴了,怎么说自己也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毒仙啊。且不说自己的毒术独步天下,就算是自己的武功也是少有敌手啊。怎么看着这小娃娃尽是鄙视的眼神啊?
“呵呵,大爷,您老不是看起来像是那种人,而是就是那种人好不好?”洛之水无情的抨击。不过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好玩的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