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风竭力往后靠着身子,一边结结巴巴道:“我知道是我的不是,东方王爷大人有大量,就饶过我这一次吧,我发誓将来定十倍百倍地报答您……对了,我这武国公武林盟主都让您来当,号令江湖,与大金里应外合岂不好?”
“哈哈哈哈哈……”东方瑾朗声大笑,齐桓风观察他的脸上有几分喜意,只当他答应了,遂大喜道:“东方王爷可是答应了?我立刻回去请求皇上下旨,替东方王爷洗脱罪名,接替武林盟主的位置。”
东方瑾停下笑声,饶有兴味地打量着齐桓风道:“齐掌门,你知道我欣赏你这个人什么吗?”
齐桓风干笑道:“能得到东方王爷的欣赏,我很荣幸。”
东方瑾凑近他,缓缓道:“你够小人,够轻贱,说好听的就是能屈能伸,说难听的就是没有原则。但是,这世道,往往就像你这样的小人,才能够成事。”
齐桓风一咧嘴,哑声道:“多谢……多谢东方王爷夸奖……”
东方瑾直起腰,以目视齐桓风道:“不过,可惜我不是你,我有我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对不会犯第二次错误。第一次在少林,让我看清楚了你的为人;与你合作,则是不得之举,而这次之后,你落在我手里,你以为,我会这样轻易放过你吗?”
齐桓风的脸色变得死白,他眼睁睁地望着东方瑾冷下一张脸,一字一句道:“你欠阿齐一条命,我来替他还上。只希望,有了你的跟随,他走在路上会不那么孤单。”
在寒冷的剑锋划过咽喉的一刻,齐桓风突然看见了东方瑾身上所佩的那枚狼牙。他亲眼见着自己带着热气的鲜血喷出来,飙上半空,把直把那枚狼牙染成血红。
齐桓风放在轮椅上的手滑了下来。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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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寂的林间,孤零零的两座土坟。
无命默默地上了香,在坟前磕了两个头,站起身来平静地对东方瑾道:“主子,我们就此别过了。”
东方瑾点点头,他望着无命,似乎有话要说,最后却只是微微地道:“一路小心。”
“主子放心吧。”无命微微一笑,转向楚翎道:“楚姑娘……”
楚翎的肩头包扎着,虽然脸色苍白,但精神还算可以。她也向无命笑了一笑:“一路顺风。”
无命望着她,半晌没有说话,最后向东方瑾行了一礼,转身往树林外走去。微风吹起他那空荡荡的右手袖子,他的步履间却多了一分曾经所没有的坚实。
楚翎望着那两座坟,碑上分别是阿齐与耶律斡里衍的名字。她轻轻地开口道:“你既然已经拜托无命把他们的骨灰送回各自的家乡,又何必在这里立两座空坟?”
“有一个祭拜之处。”东方瑾望着无字碑,淡淡答道。“他们两人,一生无幸,最后被我所累。今后扫墓添香,自是我该做之事。”
楚翎久久不语。半晌,她长叹一声,转过头来望着东方瑾,道:“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东方瑾眼睛望着远方,波澜不惊:“寻一个地方,过该过的生活。”他像是自嘲般一笑:“这么多年了,我想试着,为自己活一次。”
“这样很好啊。”楚翎也微微一笑,“你说,越州好不好?有山有水,听说美极了。我喜欢那里。”
东方瑾惊讶地望着她,楚翎只是微笑。东方瑾几乎是用有些不敢置信的声音道:“你的意思是……”
“我决定了。”楚翎抬头望天,眨了眨眼睛:“我不习惯一个人的寂寞。无论还有多少年,你都在等着,我把那件白狐披风亲手还给你的那一天不是吗?”
东方瑾望着她,唇边渐渐绽开一个优美的弧度,一种温热从心底里蔓延上来,蔓延至全身。这么多年,这种温暖而安心的感觉是第一次,如此的美好。
“当然,我会一直的等,等一辈子也不会长。”
第三卷完
第九十二章 杜宇声尽春归去
更新时间2011…9…27 20:57:08 字数:2616
序曰:金台前梦杳无踪,一阻云山莫计重。
双鲤附书常不达,两萍浮海偶相逢。
燕南落日车分辙,代北春风酒满钟。
明日去留牵世务,灯前谈笑且从容。
——金朱自牧《过浑源留别田仲祥同知节使》
脉脉一袭凝碧,浓浸重红几里。漫笼山原抹一色,天地浑无迹。
烟草一蓑低戴笠,细竹竿,自的得意。何处有,蜻蜓轻巧舞,恰在竿头憩。
——调寄《雨中花令》
微雨洗尘,山岚蒸翠,才下过一点细雨的山间,重峦叠嶂,每一座山头仿佛都呼吸着灵魂。那嫣红的杜鹃,粉红的桃花,鹅黄的迎春,渐渐抖落一身的色彩,绽放出苍翠的眉眼。空气中有小心翼翼的凉与薄,还散发着泥土的潮湿与细小的甜香,山泉从平滑的石壁上溜下来,飞珠溅玉踩出西子浣的万卷白纱,像引逗一般把那汇聚成的透明缎子引向那隐有人语的人间。
越州山阴,自古山灵水美之地,自春秋战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一役后,越也渐渐地从与中原地区少有联系逐渐走入越来越多人的视野中。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到了富宋之时,更是成为了那江南富庶之乡,人杰地灵之所。
就在越州山阴的一个小村庄中,时值暮春末,远远的会稽山也开始显现出浓绿的色彩。疏密相间的房屋间,鸡犬之声相闻,农桑往来,白发垂髫皆自得其乐,平静祥和的氛围,让人几乎以为是到了那陶渊明笔下避于乱世的桃花源。
这个村子的居民鲜与外界有过多的来往,就算是去镇上,除了逢年过节,也算得上是一年之中少有的大事了,更多的时候还是在自己的村子里,过着自耕自食的简单生活。
就在不久以前,村子中忽然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那女孩年纪不大,苍白的一张脸,似乎身体不大好,但是一双眼睛就像是从这会稽山泉中捞出来一般的,透着十足的灵气,而她身边的男子,颀长的身材,完美的五官,有着一双令人惊异的异色双瞳。村里见过大世面的人都说,那男人必定是哪个贵族出身,到这里是隐姓埋名来了,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贵气,而村里阅历丰富的老人则言,这男人更像是个法师,因为像他这般拥有阴阳双瞳的人,都可以通晓三界,窥视天机。
无论村中是怎样传言纷纷,这对年轻人就在这个村子中住了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村民们发现,虽然男子略嫌冷淡,但是他们的确与普通人无异,且言语安静,从不生事。于是渐渐相熟了,知道他们是一对未婚夫妻,为了躲避战乱而来此定居。那男子有一肚子好学问,就在村中当起了教书先生,教村中的那几个小孩子读书写字,而他那个笑起来像清泉一样的未婚妻据说曾受过伤,做不了一些重活,于是左邻右舍喜欢这对小夫妻的大娘嫂嫂们便纷纷上门,经常帮着做饭洗衣的,或是陪她讲讲话。时而留得晚了,便能见到那长的极好看的教书先生回家,手中不是拿着少见的鲜花鲜草,便是带回漂亮的奇石或小鱼等等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来送给他年轻的未婚妻,交与她任她随意打扮这屋子。他们的屋子也因此与一般乡下人家不同,显得简洁大方而不乏生气,走进来的人无不羡慕赞叹。
每逢教书先生把那些漂亮的小东西交到他的未婚妻手中时,身边的大娘嫂嫂便你掐我一下,我拍她一把,挤眉弄眼的令那年轻的小娘子苍白的脸上浮起一层红晕,于是大家就开始起哄,嚷着要早日吃到他们的喜酒,还有爱开玩笑的直接就说要做他们娃娃的干娘。一群女人闹得不亦乐乎,每当这时,教书先生总是在一旁淡淡地笑着,道:“等她的身子好了,总会请各位赏光的。”
村中的日子平静而妥帖,像一泓缓缓的流水,流过去了,不带一丝痕迹。这样的生活,总令楚翎想起,她刚来北宋时,与师父一起居住山中的寂寂时光,与世隔绝,却自然纯净。
甚至于那时候的莲,还像是一朵清水中的莲花,不带任何的妖异与凌厉,纯真如阳光下洁白的少年。
村民们很喜欢楚翎与东方瑾,都说教书的东方先生与他的未婚妻人物儿好像是画出来一般,再加上难得见到像东方瑾这般如此博学多才的先生,那些孩子的家长都对东方瑾很是尊敬,认为他愿意到这个小山村里来教书实在是屈才了。于是,每当有哪家杀鸡宰牛了,或者甚至是做了些可口糕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方先生一家,送到楚翎手中尚还冒着热腾腾的热气。
承人家好意的次数多了,楚翎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既名为东方瑾的未婚妻,总该有些什么表示,况东方瑾一个大男人,这种邻里间回礼的事也不好他去做啊。
于是楚翎开始想法子做一些新鲜玩意。虽然在内心中,她已下定决心就当一个宋朝人了,但是真正宋朝的百姓生活,对于她来说,远远没有清明上河图来得简单,一切才是刚刚开始。
不过幸得楚翎在现代时就对烹饪很感兴趣,再加上刚来时在山中为师父做饭的那一段经验,对于如何用柴火烧饭已经比较熟练了。那些大娘嫂嫂们来家中帮忙做饭时也时常打趣楚翎,让她意识到,一个真正的宋朝女子,在嫁人之后,洗手作羹汤便会成为一件最稀松平常不过的事。东方瑾许了她一辈子,她也将陪伴他走过这一世红尘烟花,当他们两个在这与世无争的岁月中都老到白发苍苍,她还能为他再煮一碗汤,他还能再为她多吃一碗饭,这样,便是她所祈求的最大的幸福。
楚翎回忆着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些小点心的方法,利用有限的食材和条件,经过反复试验,终于做出了比较成功的糕点。为了使样子更好看,楚翎还认真地在糕点上装饰了蜜饯甚至鲜花,一份一份地分别装好准备回头送给邻居。
“好香啊,你在做什么?”回过头,就见东方瑾走了进来,微笑着把一样东西塞进了她的手里。
“好漂亮!”楚翎望着自己掌心中那枚洁白的、星星形状闪亮的石子,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声。“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东方瑾笑而不答,他在桌边坐下,伸手拈了一块糕点,放在眼前仔细地看了看。“嗯,感觉很不错。”他抬头,目光就如楚翎手中的那枚星星石般明亮:“我可以尝一块吗?”
“你尝尝吧。”楚翎有些羞涩地把双手在围裙沿上擦了擦:“我第一次尝试做的,可能会有一些不足。”
东方瑾把糕点放进嘴里细细品尝着,脸上微妙的感情就如一股温热,在不大的屋子中一层一层蔓延开来。
“很好吃。”东方瑾吃完整块糕点,作出评价道:“你应该多做一些送给其他人尝尝。”
楚翎笑了,眼中有闪闪发亮的欣喜与满足:“今天只是试验,如果好吃的话,改天我再多做一些,我们自己也留一点。今天做的这些都已经打算好送给邻居了。”
东方瑾笑着凑近她,伸出修长的手指勾了一下她的鼻子。还没等楚翎来得及脸红,他就像算计好一般,坏笑着把手指上的面粉展示给她看。
“不要太辛苦了。”
说完这句话后,东方瑾便转身出门去了,剩下楚翎一个人站在那儿,感觉手中突然多了一点什么。
是一张字纸。
她小心翼翼地展开,就见上面写着清俊挺拔的四个字:百年好合。
愣了一愣,楚翎马上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不由地会心一笑。
第九十三章 暮云为诺昏为期
更新时间2011…9…29 20:53:45 字数:3541
楚翎把糕点一家一家地送完之后,望了望日头,发现它已经开始西坠,便稍作收拾,走出了门。
村子东边,有一条小溪潺潺地流过,其水清可见底。据村里老人们说,这是从会稽山上流下来的水,当初越王勾践与吴王夫差交战,兵败夫椒,退守会稽山时只剩得五千残兵,凄惨落魄。恰逢山上一股甘泉流下来,因为昼夜交战,勾践饥渴难耐,遂捧了一捧这山泉解渴。可是当这水一喝下去,勾践立刻就觉得力气又回到自己身上来了,他马上意识到这水不是一般的水,是上天恩赐给他,救他于困境,助他成就霸业的。于是勾践令五千兵士每人都饮用了这泉水,养足了精力与夫差周旋。最终,越王勾践在经历卧薪尝胆之后,发奋图强,一举灭吴,继而进图中原,成就霸主之业。而这泉水,也被勾践赐名为恩业泉。
这恩业泉在流出会稽山后,又有别的水源汇入其中,流到这村边时,已经成为了一条不窄的小溪。因溪边生长了一大片的野百合,故而这条溪又被村民们称为“百合溪”,人们是不允许在这里边淘米洗菜搓衣服的。但凡哪家的姑娘要嫁出这山村时,其父母便一定会到这溪边来采一株百合,放在女儿嫁衣的衣襟间。这不仅是对新婚夫妇百年好合的美好祝愿,也是取莫忘故乡之意,希望她看到百合就会想起自己从小长大的百合溪,以及溪边她那花白了双鬓的父亲母亲。
楚翎走到百合溪边,其时日影西斜,晚霞把清澈的溪水照耀得金光闪耀,犹如铺上了一层金子。元宵节东京城内猜灯谜,东方瑾猜出“百年好合”的谜底为“昏以为期”时,楚翎就在一边,所以当她看见东方瑾写给她这四个字时,她马上就反应过来,那是东方瑾在约她——黄昏之时,百合溪边,不见不散。
果然,才沿着溪边走了几步,就看见了东方瑾的身影,弯着腰在那里不知道看些什么。楚翎轻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故意大声大气道:“东方先生,你是在这里发现金子了吗?”
东方瑾回头,见是楚翎,他无声一笑,指了指脚边道:“你看这个。”
楚翎定睛一看,才注意到不远处清浅的溪水中,有着许多洁白闪亮的石子,不仅有早上东方瑾给她的石子一般星星形状的,还有月牙形状的,各式各样,甚至有长得像百合花形状的,都在水底静静地跳跃着美好的光泽。一群五彩斑斓的小鱼在这些石子间忽而前进,忽而后退,忽而又隐匿不见,就如一幅时刻在变化的图画,神奇而又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