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取下骆驼背上的檀香盒子,打开后,是苍白的骨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抚摸,冰凉的触觉渗入人的骨髓。
唯有你,才是最真实的。
终于还是打开戚竹给的东西,里面裹着一张羊皮卷,上面明明白白写了三个大字——串骨术。
白骨生肉,枯木逢春,此为禁忌之术。
流骁把檀木盒中的骨头取出,尔后拼出一个人形。
他不禁出神的想了想,果然长得好看的人骨骼也是性感的。
一片无人的小片绿洲,多了座简单的木屋,尔后整整有人定居在大漠里十五年。
十五年后,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有人推开了木屋的小门,琥珀色的眼珠清澈明亮:
——流骁,我回来了。
☆、第44章 痴人说梦⑤
金灵芝对原随云的不表态很生气,脸有些泛红,像是涂了上等的胭脂,有的女人在生气时也很漂亮,比如说金灵芝,一双凤眼上挑,黛眉轻扬,给人有一种很可爱的感觉。可惜在场的人都没有欣赏到,他们一个看不见,一个不解风情,还有一个压根把女人当狼防,不让靠近戚竹一步。
原随云料想的没错,他们去附近走动了一下,没用多长时间就碰到一个在院子门口剥薏仁的老太太,停下脚步,问了声好后刚开口提到那座山庄事情的时候,老人便挥舞着双臂要赶他们走,当然这是在原随云掏腰包之前,见到银子后又是另一番状态了,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金灵芝想到之前从女子那里听来的消息,对老人见钱眼开的行为嗤之以鼻,还不屑地冷哼了声,
老人口中所言同之前女子所说差不多,不过他们更想知道的却是其他。
原随云,“那山庄里后来是不是还住了一个女人和她告老还乡的丈夫?”
议论别人的八卦和不幸通常是一些人不变的爱好,提到那个女人的事情,老人便像倒筛子一样哗啦啦的把自己做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那座山庄没人敢买,官员死后便空出来了。”
原随云,“既然官员死了,她是从何人手里购买的?”
老人,“那官员还有一个儿子,也是在外地做官的,没跟在一起住,所以才逃过了一劫。他死后,这座山庄自然就是他儿子的,要我说,把凶气这么重的山庄子卖给别人简直是作孽。”
“那后来呢?”金灵芝抢先一步问道。
“没过多久,果然就出事了,先是她丈夫和官员一样莫名暴毙,接下来又是几个仆人,死状和之前一模一样,都被做成了皮影的样子,只有那个女人活了下来,不过脸却是毁了。”
金灵芝,“她的脸是怎么毁的?”
老人笑道,“这种事情,明白的只有当事人,老身总不能直接冲到人家面前问。不过听说最近山庄又被卖给了别人,唉,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不过既然老天让他买了这座宅子,说不定也是之前造孽太多。”
金灵芝小心地看了一眼原随云,生怕他生气,不过对方不但没有流露出不悦,反而笑的很温和,道,“许是说不定呢。”
回去的路上,金灵芝挣扎再三终于还是开口说道,“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山庄里会有这么多事,介绍它的人明明不是这样说的。”
原随云的频率显然跟她不在一个频道上,“你是怎么挑上这座山庄?”
金灵芝抬头望天,突然觉得黄昏的光也有些刺眼,“我听人介绍说的,本来我只说想买一个周围女人少一点的庄子,他就跟我推荐这个,说是女的在里面都活不长久,亏我还给了他那么多银子。”
被揣在怀里的丁自明:果然是都活不长久,这不进去的就没出来的吗,话说房屋中介在这个时候竟然已经有了兴起的苗头,貌似还挺吃香。
阮清玉对这里的爱恨情仇完全不感兴趣,倒是路边的一家小吃看上去很不错,他拉了下戚竹的袖子,垂涎的看着从小贩手中捞起的混沌,皮薄馅多,还散发着滚滚热气。
戚竹,“想吃就买。”
阮清玉控诉道,“昨天你把我的荷包都掏空了。”
戚竹想想好像真有这回事,拿了他的银子去押原随云赢,最后还赚了个满盆翻。
想到这一茬,戚竹很大度地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他。
阮清玉惊愕,“你昨日少说也赚了万两银票。”
戚竹,“恩,八万两。”
可怜的一两银子躺在修长的手上,阮清玉可怜兮兮道,“可你只给了我一两。”
戚竹一本正经道,“一碗馄饨只需要几个铜板,还有我也要一份。”
再不愿意,阮清玉也只能乖乖去买。
“对了,”戚竹叫住他。
阮清玉回头,眼神明亮,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戚竹,“记得把剩下的钱找回来给我。”
阮清玉,“……”
(丁自明内心默默道:怎么听着这么像打情骂俏呢?)
这两人的气氛算是欢乐的和谐,那边的金灵芝和原随云恰恰是相反。
金灵芝盯着脚尖,良久后问道,“你难道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原随云反问,“你想让我说什么?”
金灵芝的眼中似有泪花,“至少也该说句抱歉,你怀疑我了不是吗?”
原随云,“恩,现在也没有完全解除怀疑。”
金灵芝怔怔地看着他,似乎不相信这等绝情的话来源于眼前的男子,他是她的未婚夫啊,是她从小就倾尽所有喜欢的人。
原随云突然说道,“灵芝,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况且我习惯了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金灵芝只听了前半句话,就哭着跑走了。
原随云也没去追,坐在戚竹的对面,对着小贩道,“再加碗馄饨。”
阮清玉叼着个馄饨皮,“你不去追她?”
原随云笑着摇摇头,“她是生我的气,我追过去她也只会更生气。”
————————————————
有一个词叫做迁怒,此乃人之常情。
金灵芝现在就很好地将对原随云的怒气转移到丁自明的身上,这个女人在生气的时候有两大种表现,攥紧衣服或是拧手帕,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选择了后者,于是丁自明再一次悲剧了。
洁白的手帕拧成一个麻绳,金灵芝神经质般的自言自语道,“他不相信我,怀疑我,现在还不跟我道歉。”边说着边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着同样的话转来转去,只不过丁自明从麻绳状拧成了线状。
“他为什么不跟我道歉呢?”
各种形状在洁白如玉的手中进行着各种造型的变换,经过重重摧残,丁自明终于决定要离家出走,寻觅下一个主人,下一个春天。
这个计划于深夜开始实行。
月黑风高夜,一条手帕蹑手蹑脚地往门外慢慢移动,时不时还回头张望一下。
维持着手帕的体型走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一片漆黑中,丁自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从窗户潜进进去。
人的本能就是睡床。
丁自明爬到床上钻进被窝,美滋滋地睡过去。
如果平常人的感知力用一棵大树来比喻,那么原随云便是一片森林。
哪怕是一条小小的手绢,从丁自明由窗户爬进来时,原随云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对于一个瞎子来说,睁不睁开眼睛都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本以为是暗器,但很快就否决了,速度这么慢的暗器,就是刺客也没有这么愚蠢。
原随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旁边的东西,摸上去是丝绸的感觉。
他的嗅觉也很灵敏,上面有金灵芝身上的香粉味道。
如果他没猜错,这就是金灵芝身上经常携带的手绢。
原随云葱白的指尖还停在丁自明身子上面,感受着丝绸做着有规律的一起一伏的动作,就和人呼吸的时候一模一样,就连频率也差不多。
妖怪吗?那种只出现在书上的东西现在就在他身边,听说过有狐狸精,山鬼,竟然还有手绢化的妖怪。
一起一伏的动作还在继续,如同小娃娃肉乎乎的肚子。
原随云突然轻笑一声,这么笨的妖怪他都不忍心杀了怎么办?
第二天天还没亮,丁自明是在金灵芝的吵闹声醒来的,她正满庄子的寻找他丢失的手帕。
丁自明把身子往原随云那里一缩,千万不能被找回去。
金灵芝的脚步声越传越近,丁自明听到她的声音,“你们再好好找找,难不成还会长腿抛了不成。”
丁自明心想,我就是长腿跑了你又能怎么样?
正想着,就被两根手指提起来,四目相对间(虽然是一条手帕,但他其实是有手有脚的,只不过除了丁自明自己没有人能区分出来),有一股‘噼里啪啦’的火光响声,原随云看不见,这些从目光中绽放的火花和怨气自然是来自丁自明。
——这不是就害他备受虐待,离家出走的罪魁祸首吗?
“你说我把你交给她怎么样?”
手帕下意识一抖。
原随云放开手,手帕没有直接掉落在床上,而是在空中弹跳起来,然后就听‘啪啪’两声。
洁白如瓷的肌肤上瞬间多了两个红印。
丁自明:敢把小爷交出去,小爷抽死你!
原随云不怒反笑,话里渗着一股阴狠劲,“好,你很好。”
敢扇他巴掌的,还是头一个。
阮清玉和戚竹今天起了个大早就到山下,吃的还是昨天吃的那家馄饨,用的是昨天一两银子找余的铜线,当看着连那两个铜板都收到怀里的戚竹,阮清玉低骂了句‘小气鬼。’
戚竹一路无视他哀怨的目光,硬是没再掏腰包一次。
回到山庄,入眼是丫鬟杂役分布在四周,正低着头找什么东西。
戚竹走过去问了句‘这是在干什么。’
一个丫鬟回答他,“金小姐的手帕丢了,正让我们帮她到处找哩。”
戚竹和阮清玉对望了一眼,手帕丢了,那不就是丁自明丢了?
☆、第45章 痴人说梦⑥
戚竹的担心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原随云走出来的时候阮清玉就低声告诉他手帕在原随云身上。戚竹本以为他会把手帕还给金灵芝的,可原随云并没有表态,还做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戚竹没有深究,也许只是恋人之间的小惊喜罢了。这次的事件倒是提醒他要尽快给丁自明找一个宿体,长久依附在一条手绢上只会慢慢耗损他的精气,最后保不齐真要魂飞魄散。
要让一个人完全依附在另一个人身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这个人要和他生辰八字相符,其次死亡时间也要一样,而且是寿终正寝。找到这样一个人并不容易,甚至无异于大海捞针,最大的可能就是他还没有打捞到那根针,丁自明就先跟尘世挥手拜拜了。
戚竹思考再三,准备换一种方法。
丁自明要是知道戚竹开始为他寻找可以自由活动的身体说不定能恢复一点元气,就在一个时辰前他才遭遇了一场灭绝人性的折磨,而罪魁祸首现在已经走到亭子里,品着湖中怒放的荷花的清香。
嗅觉和记忆——
这对原随云来说应该算是赏花的一种方式,从香味辨别花的花期,花苞的大小,绽放的程度,再同幼年仅有模糊的记忆重合,想象一番。他突然自言自语道,“想出来看看吗?”
丁自明决意不理他,不过原随云从来不是征求别人意见的人,更多的时候,他是在和自己说话,自己做决定。
他很快就把手绢从袖子里拿出来,洁白柔软的布料上面和下面卷成一个弧形,一块四四方方的手帕硬是成了一个弯月的形状;这动作十分拟人化,就像人受了委屈时蜷缩着身子一般。
“还在生气?”轻柔的声音如同流水倾泻下来,修长好看的手指顺着他的弧线的弓形滑下,丁自明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个时辰前,也就是在丁自明抽了原随云两巴掌之后:
原随遇除了两声低低的‘好’字,没有任何表态,反倒很淡定的起身,然后吩咐丫鬟他要沐浴。
庄里新增了百十来人比起原来要吵闹许多,他敏锐的听力常常让他休息不好。但也是有好处的,比方说原随云刚说完要沐浴不久,下人们便已经准备好东西。
丁自明表示:大清早的不吃饭,要洗澡的人纯属有病。
ps:有病的厉害!
说是沐浴,原随云却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单纯的泡在里面,阖上双目。
丁自明被搭在一旁的架子上,伸长了脑袋,心道这人都不呼吸的吗?
这样的人,家世显赫,可谓是一生荣宠而来,长得俊,武功好,还有大把妹纸喜欢,像是弥补他看不见的缺憾,上天在其他方面简直是把最好的东西十倍馈送给他。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在原随云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死气。
没有活人应该有的期望,欣喜,悲伤,整个一片死气沉沉,波澜不惊。
丁自明又看了一眼他那张好看到令人发指的脸。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容貌上能和阮清玉媲美的人,丁自明有些不是滋味的想,明明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怎么人和人的区别就差那么多呢?
戚竹高大俊朗,阮清玉风姿妖娆,而眼前这个又是另一番味道——高贵优雅。
再想想自己,死之前的相貌:眼睛有点小,但胜在鼻子挺,唇形好看,只是配上他小巧的脸蛋,总被人冠上秀气二字。
尼玛!小爷那叫霸气侧漏,就是因为霸气漏出去了,才会显得体型娇小,骨骼纤柔,你们这些愚蠢的凡人懂个屁。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丁自明就快要睡着了,原随云突然站起身来,拿起架子上的布开始擦拭身体上的水珠。
丁自明的身体瞬间炸起来了!
不是有专门的擦水的布吗?不要用小爷,禽兽!卧槽卧槽卧槽!你在用小爷擦哪里!
丁自明疯狂扭动着身体,想要挣脱出去,可惜收效甚微,原随云很淡定的擦拭完下身的水渍。
丁自明:我还是去死好了。
有了这么一段回忆,原随云现在在丁自明眼中的形象简直就是恶魔,不!是恶魔中的恶魔。
原随云提溜起卷起的手帕,抖了两下,没抖直。
“会说话吗?”
丁自明不吭声。
“不会的话就把你丢到池子里喂鱼。”
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