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听到这里,突然愣了一下,目光中闪过几分怀念,举起桌上的酒杯送至唇边,遮掩住脸上的神色,“你说这话,倒让我想到一个人。”
花满楼微怔,尔后一笑。
那是多少年前,一个俊美潇洒的年轻公子走到百花楼上,不等他反应,就道,“公子你文武双全,才高八斗为何想不开要去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夜叉岛和小丑之家的回忆,关于细节已经多少记不清了,只是再没有见过年轻公子和总是像一条尾巴跟在他身边的另一位公子。甚至连流骁也再没有出现过。
当日明明只是说去西北大漠看看,从此音迹全无。
那个第一次见面就坚定说喜欢他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是那种认真的神情经久弥年,他竟没有忘记。
陆小凤饮尽杯中香茶,“我为人风流惯了,没有哪个女子敢嫁给我,倒是你,曾经深受广大少女倾慕的花家七公子,别说娇妻美妾,怎地还孤身一人?”
花满楼笑道,“谁知道呢?”
微风划过,吹起两人散落在鬓角的银发。
再续一杯温茶,相视一笑,举杯相碰。】
戚竹自然不知道这里仅仅是一天,那个世界已经过了半个百年,幸运也是不幸的地方,他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当做一个过客,走过就算过去了。
金灵芝,“厢房在哪里?”
原随云指了指中间的一个房间,“除了这个和最后两间杂役住的,其他全都是。”
金灵芝满意了,看来真的没有其他人,尤其是女人。
一夜很快过去,第二天众人醒来,原随云把饭局设在亭子里,众人跟着他到达的时候……傻眼了。
原随云感受到气氛的僵硬,看口问道,“怎么了?”
金灵芝,“园子里,园子里的花木……”
她含糊不清,原随云只得自己下了亭子,就近伸手摸了摸一棵树,树干还是粗壮的树干,只是——形状好像有些不对。
金灵芝组织好语言,简单描述了现在的状况,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剪成椭圆形,还有中间的矮树呈正方形,上面还钻出几朵白色小野花。
原随云慢慢挨个摸过去,越到后面脸色越是阴沉如水。
躺在金灵芝怀里的丁自明:颤抖吧!凡人们,快点膜拜小爷的修剪技术,他可是忙活了一整晚。
庄里就这么几个人,杂役肯定是不敢这么做,何况修剪的这么圆滑,枝叶整齐,一看就是个有园艺经验的,戚竹等人更是不可能,一个人拿着剪刀在花园里走来走去,房间又不是离得太远,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金灵芝知道原随云平时最爱花艺,这里的花园也是他花了大心思把布局画下来,找人专门来布置得,花匠修剪完后,他还一个人慢慢手摸着检查,从清晨到黄昏,直到他满意了,事情才算告一段落。花匠估计也是没见过这么挑剔认真的客人,好在人家出了大价钱,他也就不在意多耗点时间。
她开口结结巴巴地安慰道,“其实……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看。”
这话说的是实话,虽然所有的东西都修剪的四四方方,要不就是些奇怪的形状,不过整体看上去还是很和谐的,特别是花朵和灌木的搭配,让人很有耳目一新之感。
只是,也许,大概,原随云绝对不会那么喜欢就对了!
丁自明不屑撇嘴,落后就是落后,小爷修剪的手艺那可是一等一的,给你修那是看得起你。
丁自明在现代时,糊饱肚子都成问题,更别提有时间看那些武侠小说,他自然也就不知道原随云是谁,如果知道,借他十个胆儿估计都不敢这么做。
原随云笑笑,“没什么,就当换个花样。”
一句话说的是云淡风轻,金灵芝却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还是很生气的那种,不仅替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捏了把汗,千万不要被抓住,要不绝对会被做成这园中的花肥。
已经变成手绢做不成花肥的丁自明表示毫无压力,依旧沉浸在自己高超的手艺当中。
手帕的表面有些淡淡的玫红色,但很快又消失了。
问:洁白的手绢哪里来的枚红色。
答:那是丁自明陶醉的神情。
等他们真正开饭的时候,午饭已经凉了,原随云让人换了一桌,又等了一阵众人才吃上饭。
不过戚竹压根不觉得饿,他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怎么把金灵芝的手绢拿到手中。
阮清玉靠着桌子的掩护,手指在他腿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偷过来,我帮你。
戚竹回以‘乖乖吃饭’几个字,打消他的念头。
吃饭的时候,金灵芝嘴角站了点油渍。女人最注意自己的仪表,哪怕自己的未婚夫看不见也不能有丝毫马虎。
她掏出怀里的手绢,把油渍轻轻拭去。
丁自明:“……”卧槽!
戚竹,……不忍直视。
擦完后把帕子对折,一块油渍映衬了两团,把帕子别再腰间,准备回去洗。
午饭后,金灵芝回到房间果然第一时间就是洗帕子,这里的杂役都是男人,女孩子这种私密的东西不好交给他们去处理。
手帕被揉搓成各种形状,丁自明,内心不断咆哮:卧槽!那个地方不能乱碰啊!卧槽,不要乱揉!
金灵芝洗的很认真,没一会儿,手帕洁白如新,还散着淡淡的玫瑰香味。
丁自明,“……”还是让我去死一死吧。
☆、第41章 痴人说梦③
下午的时候庄里的清幽被热闹劲打破,来来往往的脚步声穿梭在绿荫遮掩间。
原随云雇了百十号人。
戚竹,“这是要打算长期住下来?”
原随云摇头,“我眼睛不方便,之前灵芝不愿意雇这么多人,不过突然决定要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多些人总归方便些。”
他话里没有丝毫自艾自怜的味道,单纯的就事论事,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瞎子。
他太惊才绝艳,太过优秀了,优秀到不能接受自己有任何的瑕疵,更何论一辈子看不见这样的缺憾。他背后是无争山庄,武林无人敢招惹的无争山庄,屹立百年,余威仍在,人们提到这里少庄主的时候,总是会赞叹他的聪慧,他敦厚的品性。
原随云看不见这世间的任何东西,但每当别人夸赞他的时候,他心里像明镜似的,甚至能够看到,清楚地看到,这些人眼底的惋惜,遗憾。
——啊!看,这就是无争山庄的庄主,他是多么可怜,多么令人同情。
没错,他很聪明,可是他看不见。
他家世也很好,但没有那个女人打从心眼里真正瞧得上他,要不是为了那些钱,谁愿意搭理一个瞎子呢?
他不服气!他要把那些同情通通踩在脚底下,他要抓住他们的把柄站在高地上,看着他们低头哈腰的丑陋嘴脸。
你瞧!蝙蝠岛不就是这样,我们都在黑暗中,却只有我可以看见你们,我是这里的主宰者,放任一场场肮脏的交易,看着你们你争我夺的丑陋嘴脸。
金灵芝把手帕晾在窗檐上,丁自明死了又死之后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哪怕被塞在怀里,有柔软的d罩杯靠着,也没这时的小风一阵来的清爽,他眯眯眼,伸个懒腰,决定小憩一会儿。
窗檐上的手绢靠上方的地方先是微微一皱,然后舒展开,随着微风舞动身子。
……他被吹跑了!
觉醒这个悲痛的事实后,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了,丁自明决定原地等着他那性格像的辣椒一样的主人来接他。他很确定金灵芝回来找他,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我的东西只能我丢掉,毁掉,但绝对不能被拿走,偷走,哪怕是自己消失掉。
丁自明亲眼目睹过惨烈的一幕,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一只蓝色的蝴蝶停在金灵芝的肩头,颤抖的双翅,长长的触角很惹人垂爱,不过很快它就飞走了,金灵芝用了三天时间把它抓了回来,用剪刀剪断蝴蝶的双翅。
然后她捧着蝴蝶放到太阳光底下欣赏,自言自语道:这样就是我的了,再也跑不掉,谁也抢不走。
丁自明当时就惊悚了。
恩公你快来救我,这里的女人太可怕!
可惜丁自明的运气不是很好,这一次他足足等到了晚上。
金灵芝来的时候双目是红肿的,她拾起地上的手帕,眼泪地落在上面,咸嗒嗒的。
“他怀疑我,他竟然怀疑我。”她低低的哭泣着,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丁自明第一次见金灵芝这样哭泣,像是只受伤的幼崽,只能做着最原始的举动——靠偷躲起来哭来发泄心中的愤懑。只是这次,没有人来安慰她,领她回家。
既然我的主人这么伤心,就姑且原谅你把泪水洒了小爷一身。
他刚想感叹一下自己的大度,就听‘噗’的一声,他身上沾满了黏腻的不明液体。
金灵芝用着手帕狠狠擤了下鼻涕。
丁自明:……艹!
到了深夜,金灵芝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丁自明已经被洗干净,他耸拉在一边,还没缓过劲来。
从金灵芝断断续续自言自语外加神经质的叙述中,丁自明大概知道今天下午发生了什么。
串连在一起是这样的:有人死了,金灵芝被他男人怀疑了。
时间倒回到下午的时候,庄里的人员大致已经分配到自己的该干的工作,很快各司其职忙碌起来。
这些新入庄的人里面有男有女,最小的年纪才十四五岁,还是喜欢玩闹的年纪。
原随云对待下人的态度很温和,有个小女孩大着胆子猫着步子探上来问了一句——那我们可以扎个秋千吗?
原随云笑道,“当然可以。”
女孩们一阵欢呼雀跃,感激他的大度。
所以这个事件又可以叫做一场由扎秋千引发的血案。
几个小女孩忙完手头上的工作,挑了片视野开阔的好地方,尔后选了两棵又大又壮的老槐树,看样子少说些存活了有一百岁。
托厨房的两个杂役把麻绳系好,扎了个简易的秋千,杂役扎好之后便离开了,剩下的,便是姑娘们的世界了。
秋千被高高的推起,扎着可爱少女髻的女孩还嫌不够,大声喊道,“再高点!再高点!”
随着一声‘好嘞’,秋千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女孩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底下庄中的全景。
这里稍微矮一点的树木都被修成圆形和正方形,看上去好玩极了。
秋千高高的上去,有快速的低垂下来,这样的游戏,女孩好像百玩不厌似的。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像是还不满意似的,高喊道“再高一点!”
底下推得两个女孩子有些不满意了,抱怨道,“都那么长时间了,该换我们了。”
女孩声音惊恐道,“不是的,不是的,再荡高一点!”
底下的两个女孩子疑惑的对望了一眼,然后如她所愿,使劲推了一下。
秋千高高荡起——
女孩尖叫一声,声音尖锐刺耳。
十根纤细的手指像是要嵌进绳子里,青筋暴起。
女孩拼进最后的力气叫出来,“死人了,死人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惊动了庄中的主人原随云,他和戚竹等人赶到的时候,女孩几乎是瘫坐到地上,被另外两个人搀扶着都无法直起身来。
粗重的喘息声说明女孩受的惊讶不轻,原随云放柔声音道,“别担心,已经过去了,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女孩一个劲的只会说‘死人了,死人了’,原随云也不急,在原地等她缓过劲来。过了好一阵儿,女孩才慢慢平复心跳,手指指着西面的方向,“厢房,厢房那里有人死了,两,两个人。”
往厢房走的时候,戚竹问了下西面的厢房可有人居住,原随云回以否决的答案,“在你们来之前,这里所有的人加起来不超过五个。”
那就是说明也有可能是以前死在这里的人,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等见到尸体才能做出判断。
这扇门没有合上,大大的敞开着,不知是被风吹得,还是本身就忘了合。
看过皮影戏吗?白色幕布后面戏曲人物被人操纵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白色屏风后的两个人就像是皮影戏里的皮影,身上的血都被抽干了,只剩皮和一些青筋,整体看来平滑的像是一张纸,脸上上了妆容,化妆的人应该很用心,连眉角和发鬓都经过仔细的描修。
有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做出争吵的样子,一个伸手打了另一个一巴掌,手掌贴在被打的人脸上,脸上被扇打的印记还保留着。
戚竹尽量用简单的措辞来描述眼前的情景。
原随云听得微微蹙眉,却不说话。
阮清玉走上去,脸上有几分好奇,看样子像是要用手去触碰这两具干瘪的尸体。
戚竹,“碰一下这些东西你两个月内都别靠近我。”
阮清玉遗憾地收回手指头。
他走回到原地,对戚竹道,“挺有艺术感的。”
戚竹看着两具像是抹了石油一样光滑的尸体,斩钉截铁道,“完全看不出在哪里。”
阮清玉指着其中一个,“皮影的制作总结起来大约有八个步骤,:选皮,制皮,画稿,过稿,镂刻,敷彩,发汗熨平,最后才是缀结完成。在这个阶段,材料的挑选就显得尤为重要,选皮丝毫不能马虎。你看这个被打的人,生前应该是个病秧子,所以他的皮厚薄适中,且很柔软,青中透明,用来制作皮影再适合不过。”
戚竹对他超越常人的美学实在提不起兴趣,原随云则是听得饶有兴致,不时还插话进来问上两句。
这座山庄才买了不过七天,当时是金灵芝主动提议帮原随云挑地方,她表示一定会是个风景优美,环境清幽的的地方,还说自己已经仔仔细细地检查过。
连庄里不要放太多人都是她提出的,说是这里的人他们都不熟悉,万一欺负他看不见胡乱偷东西怎么办。
种种可疑的迹象让人无法不对她心生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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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明已经被金灵芝哭天抢地的悲怆声吵到了半夜,在他看来,他这脾气火爆的主人落到这一步,都是自己作的。你说你没事帮人挑什么庄子,挑庄子也就算了,还不让人雇佣员工,这不是没事找事的典型吗?
无论金灵芝再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