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身将她压在底下,再次听到了“呀蔑代”……当她离去后,我才发现后背正在流血,是被她抓破的,可我丝毫没感觉到疼。我找来一面镜子,给伤口止血。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有人在吗?”
等我慌忙穿好衣服,冲到三楼走廊,发现许多人围着莫星儿,包括头发有些凌乱的玉田洋子。
原来,莫星儿刚才在楼上被人强暴了,色魔居然是那个叫许鹏飞的白领!
洋子用毯子裹着莫星儿,搀扶到她的房间里去——莫星儿在楼上被强暴的同时,她却在与我疯狂地缠绵,是否会产生负罪感?
我抄起铁棍与刀子,跟随周旋与小光,上楼去搜捕许鹏飞。整个后半夜,我们都在五楼至九楼搜索,周旋的脖子涨得通红,不停地拿铁棍敲打栏杆,发出吓人的声音,还有火星四溅。他向全体幸存者发布命令——对许鹏飞格杀勿论!
看来莫星儿被强暴这件事,对周旋刺激很大。如果强奸犯落到他手里,说不定会被阉割,再用酷刑折磨至死。
清晨,没看到许鹏飞,倒是在酒店大堂的小房间里,发现了丁紫与海美,还有刚被利刃刺死的女清洁工。我和周旋抬着死者去地下四层,把她埋葬在尸体堆中,隐隐听到楼上传来什么声音。
冲到地下一层,在超市的一排货架后面,我看到了许鹏飞的尸体——电钻依然停留在他脸上,大概直接戳烂了大脑。整片地面流满鲜血,引来好几只猫狗,贪婪地舔着死尸身上的血,一只猫还叼走了许鹏飞那只完好的眼球。
我刚想用铁棍赶走它们,却被周旋拦住,他冷漠地说:“把许鹏飞留给它们吧。现在吃得饱一点,至少今天不会来偷我们的食物了。”
“你不是一贯主张要尊重尸体吗?”
“是,我尊重的是人的尸体。”周旋的声音越来越冷酷,看来他对自己没能亲手杀了许鹏飞十分遗憾,“可是,这家伙还算是人吗?他与那些动物没有本质区别,不配埋葬到地下四层的公墓!”
半天以后,我与罗先生、吴寒雷一起来到超市。许鹏飞已经消失,只剩下一堆破碎的衣服。我在超市角落里发现几块碎骨,残留着血肉,一群小苍蝇叮在上面。几条狗在为一大块骨头而打架,彼此咬得到处是毛和血。有条大狗蹲在旁边啃着一根长长的骨头。
许鹏飞就这样消失到了动物们的肚子里,就连一点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如果我死在这些动物之前,恐怕也会同样尸骨无存吧。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我会先把所有的动物都干掉。就算让虫子把我吃了,也不能让狗和猫还有老鼠把我吃了!
这天下午,最后一滴柴油耗尽,整栋大楼陷入无边的黑暗。
罗先生和吴寒雷都消失了,我大声呼唤他们,却没人理我。我用手电照亮前方的道路,恐惧地在黑暗中奔跑,幸好我对卡尔福超市了如指掌,否则肯定被困在迷宫般的货架之间。
在漆黑一团的背后,我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我——那不是人类的眼睛。果然,我听到一声狂怒的狗吠,几乎像黑熊般的嚎叫。
就是那头差点吃掉我的高加索犬!想必它并不屑于吃死人的肉,还在盘算着怎么吃掉一个活人,比如独自在黑暗中的我。
除了四处弥漫的腐尸恶臭,我又闻到那股腥味,几乎直接扑到我的脸上。我恐惧地大叫起来,用手中的铁棍四处挥舞,若有哪个人靠近我,肯定会倒霉地被我打死!
我冲上了楼梯,飞快地回到三楼。昏暗的走廊里亮着一点手电光,靠近了才看到是洋子与正太!他们真的在等我!我什么也顾不上了,紧紧地将她抱在怀中,而她也疯狂地亲着我的嘴唇——差点以为我回不来了!
三楼也有一股腐尸味,而且氧气稀薄。我们立刻搬到了八楼,这里的空气相对干净些。最后几只幸存的猫狗一路跟着我,我恶狠狠地盯着它们,用铁棍驱赶这些可恶的动物——说不定我就会死在它们爪下。
第六夜,无边的黑暗中,我真希望在最炽热的时刻死去,死在最心爱的女人身上,无声无息地化作一汪水。
世界末日,谁都躲不过去——没有电,没有光,快要没有水和食物了,连氧气都即将耗尽。
我多么希望自己睡着,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是,楼下不时传来大狗的吼声——高加索犬,随时可能咬断我喉咙的野兽。
邪恶的念头越发强烈,不仅为了自己,还为洋子和正太,那些恶犬同样也威胁着他们母子!不,必须彻底消灭那些祸害。无论怎么死,都不能被狗吃了!
我想到了那把枪。
那是三天前,我独自在地下三层巡逻时,经过那辆被撞坏了的雷克萨斯GX460。杨兵就是死在这辆车上,但我已经不太惧怕死人了,反正尸体也被拖走了,出于对高档SUV的好奇,我打开了这辆车的后备厢,在一个极其隐蔽的夹层里发现了一把手枪。
虽是沉甸甸的铁家伙,但开始还以为是仿真枪,仔细查看却大吃一惊——这是一把真枪!弹匣里有二十发实弹!我是个军事爱好者,订阅了专业的枪械电子杂志,真的假的总能分辨出来。我确认这是一把军用手枪,保养得相当出色,不久前还擦过油。
握着这把真枪,我非常害怕,这辆车的主人是什么来历?干吗要藏一把军用手枪?
然而,我却不想把这把枪放回去。
我悄悄地把枪带走,放在一个黑色的旅行袋中,藏在八楼男厕干涸的马桶水箱里,这样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在世界末日的地底,没有法律与正义的时候,有这样一把枪,就是最后的主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也是死神。
此刻,我不想用这把枪来杀人,但可以杀狗。
我从男厕的马桶水箱里翻出旅行袋,那把手枪还好好地躺在里面。我检查了一下枪膛与弹匣,确保不会出现意外。
清晨,我戴着口罩来到底楼中庭。
哈根达斯店里,重伤的塌鼻子老人已经消失,只剩下那些抢夺人肉残渣的动物们——这些畜生真的吃掉了活人!
猫狗也在自相残杀,恐怕这是最后剩下的几只。我找来一盏应急照明灯,把附近照得颇为亮堂。它们并不惧怕,依然聚集在灯光下。我躲藏在一根立柱后面,一只手举起枪,另一只手拿着铁棍,脖子上挂着一条用来把狗吊死的皮带,看来像古代的刽子手。
我对准一条大狗扣下扳机。三点一线,非常准确,子弹打爆了这条狗的头。
妈的,枪声几乎震聋了我的耳朵!
随着狗血飞溅到地上,其余猫狗纷纷逃窜。我跟在它们后面追杀,接连射出六发子弹,弹壳四处飞溅,至少有一只猫与一条狗被我击中。
为节约有限的子弹,我没有上去补枪,隐藏到附近的阴影中。果然,那些饿极了的猫狗再次来到哈根达斯店,抢夺同类的尸体——看着这些愚蠢的动物,我只有苦笑。人类不也是如此吗?互相残杀了几千年,即便眼睁睁看到同类死去,却因利欲熏心,不停地重蹈覆辙。
我稳稳地举起枪,再度射出三发子弹,这回打死了两条狗。
最后剩下的两只猫与一条狗,没隔两分钟就又回来了。既然是来送死的,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先开枪打死了一只猫,又追杀了一条狗。最后那只猫躲到了一个柜子里,我便用铁棍捣进去,直到鲜血淋漓……等一等,还有条狗没死。它拖着被打烂的后腿,艰难地逃到二楼,一路发出凄惨的呜咽,看来它比我们还要怕死!我追上楼梯,跟在它身后补了一枪,结束了它的痛苦。
酷!
我为自己喝彩!妈的,我不做杀手真是可惜了。哈哈哈,真是爽啊!要是早点拿到这把枪,我早就把那只剥皮老鼠一枪爆头了!还有那些平时看不起我的人,骂我是外地人,让我滚回去的傻逼们,你们怎么不去死呢?对了,哈哈哈,你们已经死了,全都在世界末日中死了,要么被烧死,要么被淹死,要么被活埋。死得好啊!我真开心啊!你们要是不死,我就拿枪打爆你们的头!
就在我亲吻还发烫的手枪时,一股骇人的腥味向我袭来,竟然穿透了我的口罩。
我还是感到了一丝恐惧。
在那只巨掌拍到我后背之前,我转身连开了两枪。随着枪声在地底回荡,我被重重打了一下,整个人飞了出去。
幸好,枪还在手上!
那头凶猛无比的高加索正向我猛扑过来,尽管它的胸口已血流如注——至少有一颗子弹打中了它。
就在它扑到我脸上之前,我开枪打中了它的脑袋。巨大的后座力让手枪弹起,几乎撞破我的鼻子。高加索脑门开了个大洞,鲜血直往外涌。但它的生命力真是顽强,四肢还在抽搐着想要站起来。
我的额头也被狗爪打破了,流了些血,但无大碍。我走到这只硕大的动物面前,看着它两只渐渐混浊的眼睛,忽然想起十二岁那年,大雪覆盖的那片荒山……我忍不住流下眼泪,不顾各种恶臭摘下口罩,对它轻声说:“二毛!”
灯泡般大的狗眼里流出了两行泪水。
然后,它死了。
那条叫丘吉尔的拉布拉多犬,成为了全世界最后一条狗。
我擦干净身上的血,重新戴上口罩,把手枪藏在身上,缓慢拖着脚步,像得了一场大病,回八楼去保护洋子与正太。
上楼时遇到丁紫跑下来,她焦虑地问我有没有看到小光,我摇摇头说没有。
世界末日第七天,我把所有食物留给洋子与正太。我饿极了就到底楼,把死狗剥了皮,煮成汤大快朵颐一顿,也只有我这注定要下地狱堕入畜生道的人才有这个胆量。
晚上,当九楼穹顶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时,才意识到可能有救了!
我和洋子、正太冲进电影院,手电依稀照出前头有几个人影挤进了影院散场通道。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逃命,更像在互相追逐。逃跑的过程中,我的手枪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天花板塌了下来。
为了给洋子与正太探路,我冲在他们前头,结果被埋住了。我不知道他们的情况如何,废墟压得我根本无法动弹,只有些缝隙可以呼吸到充满灰尘的空气。
我很幸运,救援人员赶到,而我还活着。
不过,最让我悲伤的是——居然!居然!没有世界末日!
真他妈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吴寒雷教授啊,你现在到底是死是活?你不是口口声声说地球已经毁灭了吗?不是我们才是全人类最后的幸存者吗?当我被救回到地面上,看到天上还闪烁着星星,周围的大楼照样亮着广告牌,无数穿着救援制服的人们走来走去,还有数不清的闪光灯和摄像机对准我的脸。
原来,只有未来梦大厦沉入了地底!只有我们这些人才是最倒霉的!除此以外,不要说地球人安然无恙,就连马路对面都没有受到影响!
我看到了洋子与正太。但我们没有机会说话,只能远远地用眼神交流。
在戒备森严的医院,我接受了很好的治疗,其实没什么严重的伤,说起来随时可以出院。
第二天,那个叫叶萧的著名警官来向我询问。
当然,谁敢把地底发生的那些事说出来呢?就算我说了也没人相信。何况,灾难降临同时,我还在更衣室里杀了史格泰先生!叶萧竟还特地问到了他——警方已发现了洋鬼子的尸体。会不会验尸?但愿他烂得再彻底一点。
其他人怎么回答的?总之不可能说实话。我在叶萧面前编了一套主旋律谎言,把每个幸存者都塑造成好人,特别是周旋与罗浩然,简直可以上新闻联播。媒体如果相信我说的一切,我也会成为地下生存的英雄——说不定还会彻底改变命运,不用住在群租房里做悲惨蚁族了。
我的父母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赶来,看到我没事很高兴,听说还会有政府发放的抚恤金,就盘算着怎么偿还老家的债务。但愿他们不知道从前我在这里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不管警察会不会发现是我杀死了史泰格先生,也不管他们有没有发现被我遗失的那把枪——在地底发生的那些残酷的事件,是永远不可能被人们知道的!既因为死无对证,也因为没人敢说出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将烂在我们几个人肚子里,最终带入坟墓。
我还活着,其实,已经死了。
第二章正太
很多人见到我都会怀疑我已经死了。
其实,我还活着。
我只是不能见到太阳,哪怕皮肤上沾到一点点阳光,都可能使我立即死去。在我并不漫长的记忆中,没有白天,只有黑夜。
永远的黑夜。
无论春夏秋冬,也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家里一直挂着厚厚的黑布窗帘,所有窗户都用铁条封锁。若非担心空气混浊与潮湿,我想我更适合住在地下室。
曾经有客人说我家像殡仪馆,如果他们近距离观察我,会更确信自己的判断。
不错,是因为我的肤色,完全不带一丝血色,白得就像涂抹着牛奶。但我从没被自己吓到过,即便独自面对卫生间的镜子。我会咧开嘴巴露出牙齿,故意露出呆滞的目光,恐怖片导演一定会想请我去拍电影——可惜,我也受不了片场打出的强光,妈妈说如果我去拍电影,演到一半就会死掉。
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埋藏在我的血管深处——我并不是人类。我跟你们天生不同。你们都是些奇怪的生物,忙忙碌碌地活在世上,从小就要学习各种无用的知识,等到长大成人以后,必须每天说着言不由衷的假话,嘴上不住地夸奖别人,心里却想着要欺负对方的妈妈。
就像我的爸爸。
我想,他已经死了吧。但我并不怎么难过,我知道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我知道他对妈妈说的话十句有八句不是真的。我想妈妈也不喜欢他,或者说只是装作很喜欢他的样子,尤其当有外人在场,比如爷爷奶奶——其实,我也并不怎么喜欢他们,尽管在中国的时候,每隔一到两周,我就会跟他们视频通话一次。我装作很想念他们,装作身体很好心情愉快刻苦学习——天知道有哪所学校敢收我这个不能见太阳的孩子!
我只是个七岁男孩,但有时我又觉得自己已经七十岁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当这个刹那降临,我以为自己只能活到七岁了。
妈妈带着我来到未来梦大厦,进入卡尔福超市地下二层,突然我的心跳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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