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
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体中间,看着一具具可怕的尸体,有的肚子鼓了起来,有的长满尸斑,有的残缺不全……但我没有恐惧,而是蹲下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下来。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下来,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下来的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什么牌子,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死到临头,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的人,不会理解一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的人的想法。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也永远洗不出一枚这样的钻戒——若是真货的话。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下,只要我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我把钻戒戴在手指上,我这根又细又小的手指,可以戴上所有的戒指。可是,我只戴了三秒钟,又把它摘了下来。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就当我惊慌地要回头时,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巴。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我的眼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我的感受,就像一具恐怖的僵尸!我无法抵抗。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胸口,将我拖进旁边的角落。
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内衣。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唇,吐出沉重的气息,在我的身上啄来啄去,还流下黏黏的口水——比那些死人的尸液更为恶心。
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眼。在地狱般的黑暗中,我的上半身裸露,下半身的裤子也被褪了下来。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了,我只有八十多斤,对方的体重可能有我两倍。
好疼……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记不清了。
总之,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眼前黑茫茫的,一丝光都见不着。
解开绑在眼睛上的黑布,双腿依旧麻木。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我在地上寻找手电,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准自己的下半身。我感到深深的屈辱,眼泪早已布满脸颊。艰难清理自己的身体,却竟不知是谁强暴了我。至少,这个人不会是杨兵,他不需要这样做。更不可能是周旋。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他没有留下痕迹,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只有罗先生会每天下来维护发电机,难道有人一直在跟踪我?
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强暴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紧紧握着它——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
我想到了死。
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下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
我将所有衣服穿好,把头发整理了一下,我不想让别人发现一具被强暴过的女尸。我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枚钻戒,并不是我那么喜欢它,而是我的手指已不受大脑控制了。我茫然地走在黑暗的地下四层,等待被僵尸或野狗杀死的时刻……忽然,我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凌晨时谁会在地库里开车呢?
转眼间,一辆汽车亮着灯向我飞速开来。索性就让它撞死我吧!于是,我镇定地站在车道上,闭起眼睛。
急刹车。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居然是杨兵。
他跳下车跟我说了些愚蠢的话,可我什么都没有回答他。他把我拉上了副驾驶座。这真是一辆好车啊,不知道他怎么打开的。我一辈子都没摸过这样的车。他一边开车一边摸着我的胸。但是,我没有力气砍断他的手,我的鼻子又酸了起来,因为我想到了你——周旋。
我的眼泪在飞。
杨兵很快开进了地下三层。我转头看着他的脸,果然是很兴奋的样子,他的手还在摸着我的胸,我很想让他去死。
跟我一起死吧!
我悄悄地把钻戒放到口袋里,在他把车速加到飞快的时候,我用力转动方向盘。
哈哈!他一定很意外也很恐惧,但他反应不过来了,方向盘被我转了一大圈,车子彻底失去了控制,向旁边飞了出去。
一阵剧烈的震动,整个挡风玻璃全都碎了,安全气囊重重地压在我脸上,浑身的骨头似乎都断了。
坟墓恢复了安静,而我仿佛躺进了棺材……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
我并没有被撞死,也没有想象中的粉身碎骨,我的身下一片冰凉,头顶亮着一盏昏暗的灯。奇怪,我怎么没有在车里,而是躺在地下车库的地上?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飘到了地上?或者很快又要坠入地狱?可是,我清楚地感觉浑身痛楚,还有额头与肩膀在流血,这些都提醒我,自己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活着?
不但没有死,我还能艰难地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几步。眼前就是那辆大汽车。没错,刚才就在这个地方,我用力转动方向盘,让车飞一般撞上旁边的汽车。那辆可怜的红色轿车,已被撞成了两截。大车也撞得惨不忍睹,副驾驶车门扭曲成一团,完全脱落了下来。杨兵还在驾驶座上,安全气囊压着他的脑袋,方向盘嵌进了他的胸口,鲜血溅满整个座位。我身上那些干涸的鲜血,恐怕大半都是他的。
他死了。
幸好我的体形像小孩,要是跟杨兵一样大必死无疑。不过,我仔细看了看地上严重变形的车门,发觉它并不是自己掉下来的,而是被人用工具拆下来的。不错,我在地上发现了扳手与螺丝刀——否则我现在还被困在车里。
有人救了我?
肯定不是车里的死人,难道是底下的那些僵尸?
我并不感激那个人,反而仰头发出孩子般的尖叫:“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反正除了下面一层的死人,没人听得到我的声音。
我怔怔地走上楼梯,穿过卡尔福超市,到了底楼中庭。身上还在流血,脸也被玻璃划伤——无论怎样伪装自己,都会被他们发现的。我已无处可逃,你一定会认为是我杀了杨兵,而我又该如何解释,你才会相信其实我是想自杀呢?
可是,我是想要杀了杨兵,而我也确实杀了他。
在世界末日的第三天晚上,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变成了一只恶鬼。
没错,我就是一只恶鬼。从父母把我生在那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开始,从我十三岁那年再没有长大过开始,从我初中没有读完就离开了学校开始,从我走进这座城市受人白眼被人欺负开始,我就成了一只恶鬼。
其实,不管有没有世界末日,我都是一只恶鬼。
大概是凌晨了吧,我走进底楼的哈根达斯店。我听到均匀的鼾声,来自五个伤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骨折等重伤无法动弹,只能集中在底楼休息。有个中年男人伤口发炎化脓,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再过几天伤口就要生蛆了,要救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截肢。可是地下没有医生,没有必需的药物,更没有任何医疗工具,就算有人敢砍掉他的大腿,他肯定也会很快失血而死。这个可怜的人一直都在呻吟,就像在忍受满清十大酷刑。他每天都想要自杀,乞求周围的人们给他一瓶安眠药,或者直接割开他的手腕也行。周旋像个牧师一样安慰他,希望他珍视生命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你真像个单纯的孩子,大概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吧,到了他妈的世界末日,你还要想有什么希望?
现在,我就站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痛苦让他彻夜难眠,睁着双眼看着昏暗中的我。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发出凄惨的哀求:“杀了我……不要再让我受罪了……求求你……积点阴德……杀了我……”
我静静地看着他,微弱的光线里,我看到他的眼角含着泪水,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竟然这么懦弱。
如果他不去死,那么我就应该去死了。
我的手里多了一把刀,这是我从超市的地下二层拿上来的。
在这个痛苦的男人持续的哭泣声中,我最后给了他一个微笑,然后用刀割开了他的脖子。
我感觉刀子割破了他的喉管,鲜血喷溅到我的脸上,热热的腥腥的,我一点都不喜欢。
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最后的眼神更加痛苦,表情很快凝固在这个狰狞的瞬间。
他死了。
这是我杀的第二个人,虽然我只是帮助他完成了自杀。
虽然,我不喜欢他喷到我脸上的血,可是我却很喜欢杀他的感觉,或者说帮助别人完成心愿的感觉。
我给了自己一个微笑,又转到第二个重伤员身边。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躺在从四楼搬下来的席梦思上。她的胳膊与肋骨都折断了,脸上也受了重伤,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看起来像个木乃伊——女人像她这样活着也真是受罪!我想就算没有世界末日,她能够活下来,这张脸也毁了吧,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不如,不如就让我替她结束一切的痛苦吧。
我把刀放在了她的胸口,感受着她的心跳,直到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不知道你出生在哪里,不知道你的爸爸妈妈爱你吗,不知道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知道你爱过怎样的男人或被怎样的男人爱过,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更不知道你是想死还是想活。总之,我想对你说:“再见!”
我将刀尖捅进了她的心脏。
又是一腔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差不多已经对血麻木了。
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身体抽搐了一下,便睁着眼睛死了。出于怜悯和人道主义,我替她合上了眼皮,但愿她没有堕入地狱。
第三个。
我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反觉是在造福这些痛苦的人。
死人的血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才发现我的伤口也停止流血了。虽然我的骨头还是很疼,但人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动物,也许我真的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即便这里的所有人都死光了。
但愿,那时候只剩下我和你。
凌晨四点,底楼中庭的哈根达斯店。我来到另一个重伤的男人身边,他是个二十来岁的胖子,浑然不知刚才有两个人被我杀了,一直打着沉重的呼噜。他的头上缠着绷带,身上盖着被子,不知伤在哪里。不过,看到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居然胖成这个样子,就让我生气!这身肉实在是罪过,即使不是世界末日,像这样的人也不该活在世上。要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吃不饱肚子!就像我,从小吃肉就是一件奢侈的事,偶尔吃上几块放了半年的发黑的咸肉,就已是天大的幸福了。没错,我讨厌胖子,他活该躺在这里。还有,我讨厌他发出的鼾声,这样的噪音绝对污染环境,重伤员里最该死的就是他了!
再见!胖子。
我连一秒钟都不曾犹豫,就用刀割破了他的咽喉,就像随手切开一个西瓜。
随着鲜血的喷溅,死胖子居然睁开了眼睛,发出惊恐的呼叫。我吓得蜷缩到了一边。幸好他的气管已被切断,他的声音仅限于痛苦的干嚎,无法发出更响亮的呼救声。虽然他的体形庞大,因此发出的动静也很大,但他已受重伤无法移动,只能躺在被子里挣扎,直到全身连同周围地板都被染成了红色,方才彻底断气,变成一具肥胖的死尸。
此时,我听到旁边响起一声尖叫。
该死的!另一个重伤者被惊醒了,她是个中年女人,刚刚发出一声尖叫,我就慌张地扑上去,一刀扎进了她的心窝。
干脆利落!
她没有再受更多的痛苦,双眼几乎突出眼眶,生命终止于惊讶与恐惧中,安息吧。
一口气连杀了四个人,我差不多已经虚脱了,趴在死去的女人身上喘息片刻,没忘记还有第五个重伤员。
于是,我转头看着哈根达斯店的最里侧,那里躺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黑暗中目光闪烁。
我从没见过一个老人的眼神如此吸引人,便踉踉跄跄地扑到他身边,用滴血的刀尖对准他的咽喉。
手电照亮了老头的塌鼻梁,但他既不惊恐也不慌张,严肃地对我说:“孩子,我不想死,请让我活下去吧。”
忽然,他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
我抬腕看了看手中的刀,才发现刀刃都已经卷了,这也是连杀四人的正常结果。
天意不让我杀他吗?
“请让我活下去,无论任何原因,无论任何时候,无论任何地点。”老头还在顽固地说着。
而我摇摇头:“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还活着干什么?”
“为了活着。”
好简单的话啊,我听不懂其中的道理,但我已放弃了杀他的念头。
我把卷刃的刀丢弃在地上,飞快地逃离了哈根达斯店,留下四个死人与一个活人。
穿过黑暗的楼道,下到地下一层超市。浑身衣服都被染红了,可以想象自己的样子,大概像个精神病人。
妈的,我很讨厌这个形象,还不如死了呢!
我在卫生间里脱下所有的衣服,从角落里找来最后几瓶开过封的矿泉水,就着干净毛巾擦拭全身,特别是那被蹂躏过的地方。我换了包括内衣的所有衣服,虽然不管穿什么都显得很大。现在,我重新面对镜子,面对一个女童似的女人,苍白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无神的眼睛,就像一具尸体。
然后,我听到楼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就像电影里坏人出现时的声音。我明白那是人们发现了底楼的四具尸体,唯一活下来的老头,肯定向他们告发了是我杀的。
毫无疑问,他们是来杀我的,为了避免被我杀掉。
我又找到了一把尖刀,藏在超市的一个角落里。我从口袋里掏出从死人手上偷来的钻戒,无声地戴到左手无名指上。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许活到最后,把他们全都杀了——但愿不包括你,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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