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终于忍无可忍地把我丢了下来,径直往回走。
“喂,你把我丢下要去哪里?”我忙问道。真是小气鬼,要不是我莫名其妙地又穿越了一次,失去了武功,现在哪还需要求他?
他也不答话,三拐两绕地往府里去了,我跟在后面,抬头看看,居然是到了厨房。不愧是飞贼,比我都清楚韦府的路线,连厨房重地都逃不过他的魔爪。
此时的厨房早就熄了火,负责照看的仆人也不知道到哪里偷懒去了。桌上只剩下几碗残汤冷炙,冰冷无味,看了就没什么食欲。他转头笑着看我:“厨房是有了,就是不知道你的手艺有没有进步,这水晶粉蒸鱼和神仙鸭子可不是一般的菜肴。”
惨了,厨艺是瞒不了人的,不要说我素来不擅长做饭,即使我现在真的做得出那个什么水晶粉蒸鱼和神仙鸭子,他如果认识以前的韦舒颜的话,也会尝出味道的不同。想到这里,我嘟起嘴来:“不许耍赖,明明说好了今晚由你来解决我的晚餐的,就算你不想去仙客来盗水晶鱼也不该由我来做这顿饭。”
他盯着我看了看,唇角复又一挑:“由我来做也可以,不过小颜可不许后悔。”
事实证明,从他拿起柴火在炉子前捣鼓半天,几乎把整个厨房都点燃的时候我就后悔了。这家伙八成是那种从来都不做家务的人,连个小小的炉子都搞不定。我皱皱眉,认命地捋了袖子去烧炉子,好歹穿到古代这么久也不是第一次见人烧炉子了。好不容易弄好了炉子,我们两个都累得坐在一边,他就凑在我身边笑:“看你,脸上都蹭上炉灰了。”说着就伸出手在我脸上擦了擦,指尖的温暖让我一时失了神,竟奢望起这样的温度可以一直这样持续下去。
回过神的时候,他正拿了铲子站在炉边,锅里噼里啪啦地不知在炒些什么东西,热气腾腾地氤氲了他的脸,有种若隐若现的恍惚。我拿了手巾,踮起脚来替他擦了擦脸上的灰,他就转头对着我,眼中渗透着宠溺的温暖:“刚才在一边发什么呆?”
我想了想,决定诚恳地告诉他我的想法:“没什么,就是忽然发现你长的其实还不错。”凭心而论,他长的不仅仅是不错,而且是十分的不错,只是为什么这一点我直到今天才发现?
听了我的话,他的脸就一直发红,对着炉子发呆。过了好久才转头问我:“你……喜欢上我了?”那一双黑亮的眼睛仿佛闪着不知名的光,大约是喜悦。
我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你呀,现在也就是个替补,不过要是你表现好的话,没准我会考虑把那个太子踹了跟你跑。”
他愣了愣,迟疑道:“小颜其实我……”
还不等他的话说完,我就闻到一阵焦香的味道,大惊:“我的晚餐要糊了!”
事实证明,人类只可能在一方面表现出超凡的天分,而今天在厨房里忙活的这位小飞同学的天分无疑不是体现在这里的。
坐在桌前,看着面前那碗半黑的蛋炒饭,我扁扁嘴,拾起筷子夹了一口,嚼了半天也不说话。
他盯着我半天,终于忍不住问我:“味道怎么样?”
我闭上眼想了半天,才慢吞吞地说:“还不错。”这三个字今天我用了两遍,一次是用来形容他的长相,另一次是用来形容他做的炒饭的味道。第一次是因为他的样貌的确是无可挑剔,第二次则是为了他亲手替我做饭的良苦用心。
“那下一次还想不想吃了?”
我想了想,看在他那么卖力做饭的份上就点了点头。
他于是就笑了,那双圆亮的眼睛明快地闪着光芒,俊朗的面容如满月般的照在韦府无比宽敞的厨房里,我的心忍不住漏跳了一拍,端着饭碗拼命往嘴里扒饭。
“那我以后就晚上来给你做饭吧。”于是我以后的晚餐就这样连同着善意和谎言被我一起咽进肚子里去了。
“懒女人,你在偷吃什么?”门口一道小小的身影立在那里,韦砒嘟着嘴站在那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亮晶晶地忽闪着,不断在我和小飞身上扫来扫去,然后忽然两眼圆睁,恍然大悟地指着小飞:“你是──”话还没说完,就被小飞一把捂住嘴,抱进了屋来。
一碗同样焦黑的蛋炒饭摆在桌上,韦砒拿了筷子美滋滋地看着蹭来的夜宵,粉嫩的小脸透着红扑扑的光泽,像极了一只活色生香的苹果。
“这么晚了,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贼公子捏了捏苹果的脸。
“吃饭。”
“怎么非挑这个时候?”继续捏。
“我饿了。”苹果面不改色。
“那就多吃一点。”我忽然好心起来,挖了一大勺的炒饭喂给饿了的苹果。
“这饭……”小苹果那张白里透红的脸抽搐了半天,终于放射成了白雪公主她后妈附送的那只有毒的绿苹果。
作者有话要说:
☆、做我的压寨夫人吧(晨吟述)
要说起女生最最害怕的事只有两件而已,一是发胖,二是皮肤变差。
所以当自恋宝宝赵歌被人称赞皮肤好的时候,几乎是哼着小曲儿一路颠着回寝室的。要说她的皮肤还真是很好,从来都是白白净净,没有痘痘,不会干燥,总是嫩白透亮。
可惜这一次,她遇上的是谢苒苒。
听了赵歌近乎自恋绝伦的自我吹捧,苒苒随即转转眼珠:“亲爱的们,你们听没听过有一种说法?”
事实证明,赵歌是绝对不该选择听这段话的,因为原文如下:
当男人夸赞一个女人时,
如果她不漂亮,
就要夸她身材好;
如果她身材不好,
就要夸她可爱;
如果她不可爱,
就要夸她气质好;
如果她气质不佳,
就要夸她聪明;
如果她也不聪明,
那么就只好夸她皮肤好了。
“滚!~~~”329寝只剩下赵歌的声音穿透了屋顶。这丫头在和人斗嘴的时候向来不够她想象的那么机敏,被逼到一定的地步就只有最后的这一招而已。
从那以后,我们329寝伟大的寝室长大人赵歌同学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皮肤最好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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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要给我做晚饭之后,小飞很是敬业,每晚定时定点地来韦府厨房报道,手中的铲子挥舞得漂亮。转眼就是半年的光景,我在韦府的境况越来越好,面前的蛋炒饭也终于由黑色变成了金灿灿的颜色。
府里的几个男孩子仍旧调皮,却也习惯了我在他们习武时候的定期视察,只有绮纹仍是每天早上满脸怒气地站在门口,纤细的柳眉愈发地倒挑,像极了鲁迅先生笔下掐着腰的豆腐西施,一双杏眼一天到晚只学会了“圆睁”这一个动作。而人小鬼大的韦砒虽然仍皱着眉头贬低小飞天复一天的炒饭,却仍时不时地跟着我们两个蹭夜宵吃。渐渐地熟稔起来才感觉,这个孩子只是在人前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别扭表情,内心深处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
换了一身男装,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凭我这身打扮,怎么也算得上风流潇洒。小蕊就在一边偷笑:“小姐也真奇怪,以前一天也照不上一次镜子,现在倒好,一天大部分时间倒都用来照镜子了。”我翻翻眼睛,心里想:那是你不认识赵歌,她自恋的程度可是远大于我的。
整理好一切,刚想要混出门的时候正撞上大哥韦温,看着我的一身男式织锦缎夹袍,他习惯性地皱了皱眉,伸手点点我的头:“快要过年了,这段时间你不要乱跑,当心宫里头找不到你。”暗灰色的素云丝袍子穿在他的身上,也不显得黯淡,反而衬出他高大挺拔的身姿。看着我一副委屈的表情,他又像变魔术一样从袖口中取出一支糖葫芦来,递到我手里:“吃吧,才从外面买回来的。”
我笑眯眯地应了,随即趁他不留神,绕过前庭遛了出去。这些日子母亲由于身怀六甲自然不能像一开始那样管我,倒是这个才做了我半年的哥哥待我很好,除了平时爱管教我之外,对我却是极好的,就连平时从外面回府也不忘给我带一串糖葫芦回来,想必原先的韦舒颜也是极爱吃糖葫芦的。可怜古代样样都好,只是零食小吃方面少了很多花样,没有棒棒糖,没有鲜奶泡芙,连葡式蛋挞也不见影子,馋了也只能吃一串平时只有小孩子才会买的糖葫芦,实在是单调乏味。
这半年里,我去了城东无数次,然而事实是,自从我第二次穿越后,所有关于我上一次穿越的关联性事物和人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几乎让我有了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大梦的错觉。低头盯着脚下的青石板,我叹了口气,觉得嘴里有些苦涩。
“薛兄!”身后有人叫我。我回过头,毫不意外地看到李令月那张惊喜的脸。
这半年的时间,我和这位身份诡异的富家子弟已经相熟,不仅常常结伴出行,游遍了大半个长安城,他为人爽快,举止也很洒脱,只是行踪却神秘得很,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毫无意外地,遇上李令月的一天通常都很精彩,比如上次我们在街边正遇上强抢民女的经典桥段,他冲上前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侠义心肠倒是不错,只可惜武功不济,幸好他身后的那些侍从都不是白给的,三下五除二就解决掉了那群地痞;比如上上次,我不过说了一句要是有西域的哈密瓜就好了,第二天见面是他倒大方地拿了两只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给我,后来我问了小飞才知道这个年代的哈密瓜基本是奢侈品,就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再比如上上上次,我们两个在城外闲逛误了时间,守城的士兵不肯给我们开门,他上去就是一鞭,震得那个小兵卒当时就趴在了地上,旁边的兵卒本还想上前,他身后的侍从冲他们扬了扬手中的牌子,一直城禁森严的长安城竟然就这样被打开了……
而今天既然遇上他,自然也会很精彩。才没走出几步,他就冲我眨眨眼睛,施计带着我从他的那群形影不离的侍从眼皮底下遛了出来。好不容易逃出他那些手下的包围圈,我们两个坐在清明渠边的石阶上,大口大口地喘气,脚下的渠水微微荡漾,清澈地映出两个人的影子。
我问:“今天怎么忽然想到要摆脱那些跟班了?”
他苦着脸说:“还不是家里面总催着要我成亲,现在连出来一趟都困难。”
“不至于吧,像你我这般年纪就是再晚些成婚也不碍事的。”我不解。看他的身量也不过比我略高一点,顶多是个少年,不会这么早就被婚姻大事烦着吧?
他挥挥手:“算了,不提这些烦心事,我在前面的院子里藏了美酒,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还来不及反抗,我就被他拉着左拐右拐,来到一座僻静的青瓦小院前面。跟着他进了院子,里面的厢房里早点好了小火炉,布置得温馨舒适,几盘精致的小菜罗列桌前,看来是早有预谋。我再一转头,正看见他正拿了铲子在外面的月桂树下不知挖着什么东西,我又好笑又好气,才走到门口,就听得一声欢呼,他随即捧着两只泥封的酒坛大汗淋漓地奔进门来,差点将我撞飞:“这是我新找来的好酒,快些尝尝。”说这话的时候,那双略显柔媚的凤眼满是光彩,引得人还没喝酒就醉了几分。
拍开上面的泥封,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我的心却沉了下来,勉强喝了一口,问他:“你这酒还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倒是没发现我的异状,笑道:“没什么,不过是家里的窖藏罢了。”
“既然是李兄的家藏,上面怎么会有城南韦家的徽记,而且看方才的落款,倒好像是韦家为宫里秘制的御酒?”我不动声色地问。
“是么?”他愣了一下,随即解释道,“我同韦家的长公子相熟,这两坛就是他特意留给我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心里却在偷笑:他选什么酒不好,偏偏拿了家里刚送进宫的夜雨醉天香来,还说是因为和哥哥相熟才拿了这两坛酒。却不知这夜雨醉天香是韦府的秘制的酒,今年的窖藏也不过二十坛而已,除了两坛被我偷来讨好墨函之外,剩下的十八坛全都送到了宫中,哥哥绝不可能有多余的送给他。除非……他拿的是送到宫里的那份……
相识这么久,我一直试图探听他的身份:这样一个出手阔绰、身边总是跟着大批的侍从贴身保护,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到在长安城里花钱都买不到的哈密瓜来送人、身份特殊到连城门守卫军都不敢违背的人,究竟是谁?我向哥哥和小蕊打听了长安城里有名的一些贵族子弟,却没有一个能和他对上号的。直到现在,我才想到:既然他自称姓李,身份又极尊贵,连进贡的御酒都拿得到,莫非,他才是那个我以后要嫁的太子?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上次在宫里遇到的那个大帅哥又是谁?我的脑子开始一团混沌起来。
我是一向不善于饮酒的,而城南韦家的夜雨醉天香虽然入口绵软,却是出了名的容易醉人。不过数杯,我就开始头痛,抬头看看李令月也好不到哪去,一副飘飘然的样子,本来就柔美的凤眼更显得细媚如丝。
我笑着指他:“你这个样子倒像是个女孩子。”头晃了两下,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哗!”一盆冷水狠狠地泼在我身上,我被吓得一激灵,随即睁开了眼睛。眼前站了几个少年,长相秀美,正打量着我。眼见我醒了,又用水去泼倒在一边的李令月。他j□j了一声,随即怒气冲冲地吼道:“大胆,竟敢惊扰本──”睁开眼看清面前的这一切,他又把方才的话咽了下去,冷冷说:“你们是什么人,受了何人指使竟敢把我抓到这里?”
看着领头的那个一脸阳光、英气十足的少年看了看我们两个:“总算是醒了,我家主人等了很久,你们跟我进来吧。”
主人?我和李令月对望了一眼,跟着那少年后面,穿过长长的走廊,进入一间漆黑的屋子。当中有一人逆光坐于其上,看不清样貌,只觉得身姿挺拔,隐隐有一种凌厉于人上的气势。还没等我开口,李令月就冷声问:“你到底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