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 作者:幸西南(潇湘vip2014-07-02完结,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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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 作者:幸西南(潇湘vip2014-07-02完结,种田文)-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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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锦华勉强站稳,朝着男子离去的方向做了个鬼脸,看看四周,再次目瞪口呆。

    这里还基本保留着抢亲现场的模样,一顶侧翻的花轿、七零八落的嫁妆,东西虽然杂乱,但它们都有着一个相同的特点——寒酸。

    天渐渐亮了,清晨的冷风吹在身上,田锦华不由打了个哆嗦。低头看看身上只絮了一层薄棉的大红夹袄,她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天大亮之后,她正抱着双膝坐在花轿旁发呆,远处传来一阵隐约的哭喊:“春晓!春晓!”“姐姐!呜呜呜……姐姐!”

    田锦华已经从山大王那里得知了自己的姓名,想着应该是她的亲人来寻找,便怏怏地站起身来。片刻之后,只见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由远及近,一个是四十岁上下年纪的男子,另一个还是幼童,跛着一只脚,看起来不过四五岁的样子。

    看到田锦华好端端地坐在那里,两人先是一愣,随即大的牵着小的快步奔了过来,男子淌眼抹泪地高声叫着:“春晓!哎呀,我的好侄女,你可吓死叔父了!”孩子更是索性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喊着“姐姐”放声大哭。

    眼看孩子将眼泪鼻涕一股脑地蹭在自己的衣服上,田锦华连忙弯腰将他抱起,掏出手帕在他脸上擦了又擦,孩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凶:“姐姐,春华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跟着叔父袁瑞隆回到家里,田锦华才彻底弄明白了自己目前的状况。

    袁春晓,刚过及笄之年,父母双亡,和弟弟袁春华一起跟随叔父一家生活。叔父袁瑞隆是个货郎,一年中有大半年奔波在外,自家的三个子女和春晓姐弟平时都托付给婶婶杨氏照顾,一家生活得颇为艰难。

    春晓样貌不错,年岁渐长之后愈发出挑,自金钗之年后便不时有人上门求亲,袁瑞隆心疼侄女,精挑细选,一直没有看中的人家。直到半年前,本地首富陈员外忽然派了媒婆前来提亲,袁瑞隆和杨氏受宠若惊,一口应允,两家请能掐会算的程秀才合了八字,昨日便是婚期。

 第三章 家贫如洗

    按照程秀才的说法,袁春晓八字太弱,镇不住太大的排场,一切都以简朴为好,而且同样属虎的袁瑞隆和袁春华大喜之日都不能与袁春晓相见。因此,陈家便省掉了迎亲环节,只打发人送来了一顶极普通的花轿。

    袁瑞隆看看太过寒素,便东求西告,拜托了几位乡邻代为送亲。谁知队伍行至半途,斜刺里杀出几名悍匪,生生将新娘掳了去,陈家得到消息,当即表示要退婚,刚靠着彩礼过了几天富裕日子的杨氏只管冲丈夫大哭大闹,几个孩子也乱成了一团。混乱中,袁春华一个响头磕在地上,恳求叔父带他去寻姐姐,袁瑞隆这才如梦方醒,撇下撒泼的妻子,拉着侄子踉踉跄跄地出了门……

    袁家现下仍是一片混乱,杨氏还坐在门前破口大骂,袁瑞隆的大儿子袁春成和小儿子袁春堂在院子里你来我往,争抢剩下的几只喜馒头,大女儿袁春彩正翻箱倒柜地不知在找什么,弄得满地狼藉。

    见丈夫带着春晓姐弟回来,杨氏抹了一把眼泪,上前揪住袁瑞隆的衣襟:“你这个老不中用的,就知道出去找这个晦气丫头,你说,彩礼钱咱们已经花掉一大半了,现在可怎么办?”

    袁瑞隆还没说话,袁春彩又气势汹汹地冲了出来:“袁春晓!你去年从我那儿借的那支绢花呢?赶紧还给我,我可不想沾了你的霉运,你嫁不出去,我可还要嫁人呢!”

    紧接着,袁春堂又“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娘,娘,哥哥抢我的馒头……”

    田锦华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直到袁春华怯怯地拉住她的衣角:“姐姐,我怕……”她才回过神来,抚摸着他的头,柔声说道:“春华乖,有姐姐在,别怕。”

    袁春彩听完大笑起来:“有你在?哈哈,你有什么用?本来还想着你样貌不错,嫁到陈家之后若能生个一男半女,兴许还能把你那瘸腿弟弟接过去享享福,可事到如今,我看你怕是这辈子都要赖在我家里了,你们姐弟要吃要穿,这些花项可去哪里抓挠呢?少废话,快把头花还回来!”

    见袁春晓站着不动,袁瑞隆赶忙过来打圆场:“好了好了,春彩,你想要什么样的头花,等你下月生辰,爹买回来给你就是,原先那朵就给了你春晓姐姐吧。”

    袁春彩还要发作,田锦华却忍不住了,她将春华护在怀中,看了一眼袁春彩头上的五彩珠钗,淡淡地说道:“妹妹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一朵绢花换我一支珠钗,这买卖难道还不够划算?”

    一边说着,田锦华一边暗自捏了一把汗。此举其实颇为冒险,只是看那五彩珠钗,实在极像古时新嫁娘的头饰,再联系袁瑞隆的家境和袁春彩的品性,倒也有六七分的把握。

    果然,袁春彩的气势顿时弱了下去,袁瑞隆更是臊得满脸通红,搓着双手讷讷地说:“春晓啊,你别怪你妹妹,她年纪小,不懂事,陈家送来的首饰又都是极好的,她从来都没见过……”

    田锦华低头看看自己腕上雕着喜鹊的素银镯子,不动声色地开口说道:“既然陈家提出退婚,这些东西怕是都要还回去的,还得劳烦叔叔样样数数地清点明白,莫要出了差错才好。”

    袁瑞隆连连称是,一旁的杨氏此时觉出情况有异,凑过来上下打量侄女半晌,撇嘴冷笑道:“哟,一晚上没见,春晓倒是伶俐了许多,莫不是那山大王那儿有什么好的喂你吃了?”

    听她说得不堪,袁瑞隆急忙摆手,田锦华却只是微微一笑:“如此说来,婶婶可要小心了,春晓虽然不才,那贼人却也有些势力,我既曾被他掳了去,想必比起别人,他待我总要更在意些的。”

    杨氏一时语塞,随即拉下脸骂道:“你还穿着这喜服做什么,就算你盼成望夫石,如今也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丢人现眼,还不快换衣服去!”一旁的袁瑞隆重重地跺了跺脚:“好啦,都少说两句吧,家里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总该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才是……”

    杨氏听了冷哼一声,坐到长凳上不再说话,袁春彩也板着脸走上来,拔下头上的珠钗扔还给袁春晓,再恨恨地瞪她一眼,扭身回了自己的屋子。

    这时,袁家两兄弟也争抢累了,一人抓着一只带糖馅儿的喜馒头吃了起来。袁瑞隆叹息一声,转身望着侄女,表情颇为歉疚。田锦华向他勉强笑笑,沉吟片刻,在袁春华肩头轻轻一拍:“春华,跟姐姐回房去。”

    田锦华刻意走得很慢,有袁春华在前面带路,她很顺利地就来到了袁春晓姐弟居住的屋子。他们二人住的是偏房中最小的一间,进屋之后,她不禁又是一愣,房里的陈设极为简陋,除了一张通铺,只有一张木桌,两把木椅,仅从桌上摆放的一面小小的菱花镜和星点脂粉痕迹,才能看出房间的主人是名女子。

    田锦华暗暗叹了口气,她在桌前坐定,无精打采地向镜中望去。

    这一望之下,田锦华不由大吃一惊。三十年来,古装片她看了不少,也曾对片中一些经典美女的风采倾慕不已,可镜中这个尚显稚嫩的女孩,竟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古装女子形象都要美,尤其那双清澈灵动的眼睛,真是盈盈欲滴、欲语还休。

    田锦华久久凝望着镜中的自己,心里五味杂陈。那秀才说得不错,这袁春晓的八字果真弱得很,只是被抢了个亲便香魂杳杳,而自己莫名其妙地穿了来,看这架势,一时半会儿怕是也难脱身……出身寒门,命途多舛,又偏偏是这样的容貌,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正在出神,袁春华走过来,轻轻靠进她的怀中:“姐姐,等过了年,叔父又该出门办货了,我有点怕……”

    田锦华闻言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望着他那双与自己酷似,却多了些英气的眼睛,她皱起眉头,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展颜笑道:“春华别怕,经过这场劫难,姐姐已经不同于往日了,若是实在忍不下去,我就设法带你离开这里……”

 第四章 百般隐忍

    刚说到此处,外面忽然传来杨氏阴阳怪气的声音:“春晓!我说春晓哎,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还不做晚饭啊,难道还要我们找些丫头仆妇来伺候你不成?”

    田锦华深吸了一口气,平静地站起身来,嘱咐春华转过身去,自己从包袱里找出一身半旧的夹棉衣裙换上。田锦华,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袁春晓了,拿出现代人的智慧和勇气,为了你和弟弟的幸福,加油!

    走进厨房,袁春晓四下寻找了一通,只找到了一些青菜和几只鸡蛋。算算家里的人口,她从米缸里舀出三碗米,淘洗干净之后,想着院子里好像有些花草,就端着淘米水出来浇花。抬头看到屋檐下挂着的腊肉,春晓心中一喜,便又割了一小块下来,打算给菜里添点荤腥。

    青菜炒腊肉、香葱蛋花汤,米饭不多不少,刚好两大碗、五小碗。春晓满意地看看桌上的饭菜,虽然简朴了些,但也算得上营养均衡了吧。

    谁知杨氏刚一上桌,就“嗷”地一声叫了起来:“你这死丫头要造反啊,不年不节的做什么米饭!啊,还切了腊肉,那是留着过大年时给客人吃的!你,你,你还真以为自己嫁到陈员外家啦?!”

    春晓这时暗暗责备自己大意,袁家这样的家境,想来晚饭大抵都是吃粥的吧,便赔着笑脸连连道歉:“婶娘,是我疏忽了,我跟春华同吃一碗便是。”

    这样说着,她急忙又取来一只空碗,将小碗米饭中的大半拨进碗中,推到袁春华面前。

    春华忽闪着一双大眼,又将碗推了回来:“姐姐,还是你吃这碗吧,我还小,吃不了这么多……”

    两人正在谦让,杨氏“啪”地一声将筷子摔在桌上:“你们两个一唱一和地演给谁看呢,袁瑞隆,你来说句公道话,这三年来我含辛茹苦,是饿着他们了,还是冻着他们了?!要我说啊,这种知恩不报的白眼狼,索性撵出去算了!”

    春华吓得一缩脖子,伏在桌上专心扒饭,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春晓压下怒火,殷勤地帮杨氏盛了一碗汤:“婶娘,天气冷,汤凉得快,您消消气,趁热喝吧。”

    杨氏冷哼一声,夹起一筷子青菜送进口中,随后微微一愣,没有说话。

    这个反应倒是在春晓的预料之中,在现代时,她独居多年,而且听信了“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之类的说法,闲暇时便潜心钻研厨艺,大部分的家常饭菜还应付得来,虽然用不惯这里的柴火炉灶,但柴锅旺火,反而更能彰显食材的原味,想来味道应该不错。

    春晓心里有了底,便也挨着弟弟坐了下来,低头吃饭,不再吱声。

    憨厚老实的袁瑞隆却忍不住了,他夹一口菜、喝一口汤,连着吃了几口,不禁啧啧称赞:“春晓,你做饭的手艺越发精进了,可惜陈家少爷无福啊!”

    杨氏听了连连撇嘴:“哟,侄女大难不死,当家的怕是高兴糊涂了吧,说什么陈少爷无福,你这嫡亲侄女今后若是老死闺中,又算有福没福呢?”

    袁瑞隆心疼侄女,却又不敢明着与杨氏对抗,只得摆手说道:“好了好了,饭菜都要冷了,吃饭,吃饭。”

    接下来,又接连经历了袁春成和袁春彩抢腊肉、袁春堂打破碗、杨氏迁怒并痛骂袁瑞隆等风波,这顿饭足足吃了大半个时辰才宣告结束,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堂屋里总算安静了下来。

    春晓端着堆得高高的碗盘向厨房走去,春华一瘸一拐地跟着,过门槛时一下不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春晓急忙将碗盘放下,转身过来搀扶:“春华,快让姐姐看看,有没有哪里受伤?”

    春华咬着嘴唇轻轻摇头,春晓却一眼看到他手背上的青紫痕迹,不由心中一惊,忙握住他的手腕,将过于宽大的夹袄袖子向上挽起。

    刚刚挽到肘部,春晓已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春华瘦小的手臂上满是条条淤青,有的地方还肿得老高,看上去颇为骇人。

    春晓忍住泪水,低声问道:“这可是婶娘打的?是什么时候的事?”

    春华缩回手臂,自己将袖子放下,轻声回答:“就是昨天的事,春堂哥哥非要拿走你留给我的书,我一着急,就跟他打起来了,婶娘她,她就教训了我几下……”

    春晓忍不住叹了口气:“傻弟弟,我不在身边,你招惹他们做什么,一本书而已,他要拿走,由他便是了。”

    春华听了一怔:“姐姐,你怎么这样说,你临走时不是告诉我,那本书是爹爹留下来的么?”

    春晓掩饰地转过身,一边洗碗,一边支应着说道:“虽是如此,但东西再金贵也比不过人去,春华,以后姐姐会好好照顾你,你自己也要警醒些,知道吗?”

    收拾停当,看看天色不早,春晓带着弟弟回房歇息。

    春华毕竟年纪小,一天之中又经历了不少事情,躺在床上很快沉沉睡去。

    春晓拿起春华脱下的夹袄,将袖子上的破损处仔细缝补好,目光又落在弟弟的腿上。

    从外观上来看,春华的右腿明显短了一截,而且有些变形,应该是曾发生过胫腓骨骨折,却没有进行适当的治疗所致。春晓不由暗暗心惊,幼童的复原能力原本极强,若非当时伤势极重,而且不经治疗便下地活动,应该不致留下这么明显的残疾,春晓姐弟俩从前究竟经历过什么?她并非骨科专科出身,如今又缺乏那些用惯了的辅助手段,对正骨接骨并无把握,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趁着春华还在生长发育期,设法将弟弟的腿治好。

    这样想着,她又发愁起了今后的生计,若想给春华治病,叔父一家是肯定指望不上的,而她一介女流,现代时的一身本领现在又无处施展,怎样才能弄到银钱呢?

    左思右想毫无头绪,春晓叹息一声,将灯火吹灭,在床铺另外一头躺下,辗转了一会儿,也迷糊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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