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疆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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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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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芊芊以御凰弓支地,娇颜一片苍白,樱桃小嘴上渗出了血丝,大口大口地喘息起来。 
  老者滚下的速度不可谓不快,上来得更快,舞芊芊眼前一花,老者仿佛给人掷上来的一般,飞上山岗,重重地摔在地上。 
  舞芊芊陡然一惊,娇喝道:“谁?” 
  一个白衣胜雪的中年男子像幽灵似的出现在山岗上,双手负在背后,一副悠闲之态,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舞芊芊,俊俏的脸上挂着冷冷的笑容。 
  “舞芊芊,你还真是走运。我们影刀门算好了可以杀光你们护弓一族,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你居然带着御凰弓在外面练功,逃过了一劫。你三番五次逃过我影刀门的追杀,就凭着你手上的神器,要不是你手上的神器,你早就死了无数回,也不知道白白便宜了哪个猛男。”白衣男子一副修养不错的外表,让人万万想不到,说出来的话竟然如此地舞芊芊怒喝道:“贼子,住口!” 
  白衣男子无动于衷地道:“今天,你的好运走到了尽头,与其便宜那些没有品味的男人,还不如让我销魂。” 
  他的眼里闪着男人在某些情况下才有的眼神,右手一抬,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响起,一道无形的劲气直向舞芊芊飞去。 
  这是无形劲气,要很高的身手方能具有如此的力道,舞芊芊心中明白,要是自己没有受伤的话,凭着神器在手,勉力可以与他一拼,现在身受重伤,万万不是他的对手,忙把弦向后微微一拉,一道光箭飞出射在无形劲气上,稍微抵消了一点力道,速度慢了一点。这对舞芊芊来说,足够了,转身就逃。 
  白衣男子得意地一笑道:“看你往哪里逃!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追上你。” 
  白衣男子还没有起步,地上的老者道:“你好毒的心肠,你怕御凰弓,才派出我们给你打前站,消耗她的功力。” 
  白衣男子冷笑道:“你现在才明白,太晚了。” 
  随即,白衣男子右手向后拍出一掌,一道凌厉的掌风飞来,老者直朝山下飞去,落下地来,已经是一堆肉泥了,血水从毛细孔中不断渗出来。 
  白衣男子像掸灰尘一样掸了一下衣角,道:“死人知道再多的秘密也是让人放心的。” 
  身形一晃数丈,朝舞芊芊追去,不几个起落就追到舞芊芊身后,笑道:“猫在捉老鼠的时侯总是喜欢逗弄逗弄,那是因为猫有十足的把握捉住你。你就是那只可怜的老鼠,而我,是那只强壮的猫。” 
  舞芊芊知道这个男人的嗜好,说起来就有点让人难以启齿,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不能落入他的手里,拼出吃奶的力气逃跑,一口气冲到一座山峰上,收势不住,一脚踏空,从山峰上摔了下去。 
  白衣男子万分惋惜地驻足悬崖边,听着山风吹来的舞芊芊的惨叫声,不无遗憾地道:“可惜了一顿丰盛的美餐!” 
  皎洁的月光洒在他身上,山风吹起他的衣袂,一副飘然出尘之姿。 
  “吉乐哥哥,你看,小懒虫好乖哦!”敖铃儿把小懒虫抱在怀里,一双月牙眼忽闪忽闪的,打量着摆着全世界最懒的姿势睡得正香甜的小懒虫,那块强力魔晶仍然牢牢地抱在怀里。 
  这次的神奇旅程,吉乐是最开心的,最倒霉的就是小懒虫了。 
  出发没多久,敖铃儿突然记起小懒虫,缠着吉乐要和小懒虫玩。 
  吉乐乘机讹诈,道:“那我有什么好处啊?” 
  “不嘛!吉乐哥哥,人家哪有什么好东西啊!要是有的话,我给你就是了。”敖铃儿拉着吉乐的手撒娇,“金币,你有的是,给你也不要。” 
  一听“金币”二字,吉乐双眼放光,眼睛瞪得圆圆地盯着敖铃儿,道:“你要和小懒虫玩,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条件。” 
  只要能和小懒虫玩,什么条件都无所谓,敖铃儿双手直拍,月牙眼眨得飞快,道:“好啊!好啊!吉乐哥哥,你说什么条件就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真的,不准反悔?”吉乐敲定脚跟,“我们来拉钩,反悔的是小狗。” 
  “好耶!来,拉钩。你拉钩,我拉钩,反悔的是老花狗。”敖铃儿欢快地笑着,伸出右手食指和吉乐拉了钩,大拇指一碰,算是划了押。 
  “吉乐哥哥,你要什么?你说。”敖铃儿可等不及了,直嚷着,“你说,你说,你说啊!” 
  吉乐想也不想地道:“你身上什么最值钱,给我就行了。” 
  敖铃儿歪着脑袋,眨着漂亮的月牙眼道:“没有啊!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啊!你别急,我不赖皮的,我还小,不想当老花狗的,我找找看。” 
  她把身上的东西掏出来,翻来翻去最值钱的还是一叠富华钱庄的金票,总共是一千两百万金币,当然是值钱得很了。 
  “就这个哦,给,全给你。”敖铃儿大方地往吉乐手里一塞。 
  吉乐一让,脸一沉道:“你骗人,这是你最值钱的?” 
  吉乐给敖铃儿一句话提醒了,敖铃儿身携巨款,自己正为军费发愁,要是能把敖铃儿身上的金币搞到手的话,虽然说不能全盘解决问题,至少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也是好的。 
  可庄票快到手时,他突然贪心不足,想占点敖铃儿的小便宜,要她“疼一个”,才如此表演的。 
  敖铃儿嘴一撇,道:“就这些。你不要脸,你要反悔,你是老花狗。老花狗,汪汪叫!汪汪叫,老花狗!” 
  吉乐弄巧成拙,道:“铃儿,你别乱叫,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少?没关系,我可以和你签一份合约,就说我借了你很多金币,你可以拿着借条到……你要钱的时侯,我带你到我们家去收款就是了。你不用担心,我家的钱很多,他们都是财迷,个个钱多得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就是不拿来用,我早就看不过去了,想把他们的金币给弄光光。吉乐哥哥,你说这主意好不好?”敖铃儿越说越兴奋,一股作气说了一大堆。 
  可惜的是,吉乐太没情调,也不知道回应敖铃儿的话,眼睛瞪得圆圆的,扳着指头算道:“金币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天啊!那是神仙生活啊!他们太懂得享受了。那会是多少啊?每堆算一千万金币,铃儿他们家就算十人,就是一亿。铃儿这么小,就这么有钱,他们家的下人肯定也有钱,大财主的生活是很阔气的,要的仆人也多,就算一百人好了,每人就算一百万金币,就是一亿金币。天啊!两亿金币啊!铃儿,你们家有两亿金币,是不是?” 
  敖铃儿嘴一撇,一副吉乐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模样,道:“切,吉乐哥哥,你太也没有见识了,我们家的金币岂止两亿,就是二十亿也不成问题。” 
  二十亿金币是个什么概念,吉乐还没有算过来,头脑就发热了,急急地道:“真的有那么多?” 
  眉茵、许真真、青鹭和玉露她们也是不相信敖铃儿家有那么多金币,玉露好心地道:“铃儿,你不要乱说话哦!” 
  敖铃儿不服气地道:“这是最低数字。你们不信,是不是?我说给你们听。我们……不说了,不说了,你们不信就算了。我要是说出去了,他们会,会,会不让我出来玩的。” 
  看着敖铃儿那副焦急的样子,气呼呼地撅起小嘴,吉乐他们不得不信。 
  吉乐兴奋得不得了,心里大叫:“我挖到金矿了,我挖到金矿了,挖到好大一座金矿了。”脸上装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容,道:“铃儿,我信,我信,我们的好铃儿哪会说假话呢!” 
  “就是,就是,还是吉乐哥哥好。”敖铃儿大起知己之感,搂着吉乐的脖子,在吉乐的脸上“疼了一个”,开心得不得了。 
  敖铃儿的话还没有落,吉乐白眼狼的本性又表露出来了,“铃儿,你吃我的,喝我的,这都不算钱,我们是朋友嘛!说钱就不好意思了。小懒虫这种超级幻兽是很少的,很可爱,很可爱,是不是?你也认为就好。你要和它玩的话,就得给钱,要是不收费的话,人人都和我的小可爱玩耍,不是要把它玩死?为了你以后能和它玩耍,你就付些钱吧!” 
  敖铃儿二话不说,把庄票往吉乐手里一塞,道:“给你。” 
  吉乐摇头道:“这也只够一次的啊!” 
  敖铃儿大喜,在吉乐的脸上疼了一个,拍拍手道:“吉乐哥哥,只要我出钱,以后还可以和小懒虫玩吗?” 
  “那得看你给得多不多了。”吉乐摆出一副由你定的样子。 
  敖铃儿想也没有想,道:“吉乐哥哥,我出一亿金币,是不是可以玩十次了?” 
  吉乐连连摇头,道:“不够。这钱嘛!玩的次数越多,价钱也就越高。要不然,像你这么有钱的人,不把钱放在心上,还不把小懒虫累死啊!” 
  “那也有道理。那我出二亿金币,玩十次,可不可以?”敖铃儿很是紧张,月牙眼看着吉乐,生怕他不同意。 
  “你得给我立个字据。”吉乐一副财迷模样,好像成堆成山的金币出现在眼前。 
  敖铃儿说到就做,从怀里掏出一块丝绢,取出画眉毛用的画笔在上面写:兹欠吉乐哥哥两亿金币的游玩费,吉乐哥哥可凭此据到我家支取。敖铃儿(签字)蓝疆历二0五一年三月八日。 
  吉乐还真是财迷,贪心不足,看了一眼,道:“不行,还要算利钱的。”心里暗忖:“两亿金币的利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比我在镜花阁赢的钱多得多,不能放过。” 
  许真真、眉茵、玉露和青鹭一副于心不忍的样子看着敖铃儿在后面加了一笔:年利以百分之三十计。 
  吉乐道:“才那么一点。” 
  敖铃儿把三改成五,吉乐方才满意了,呲牙裂嘴地直笑,因为眉茵四女在他的屁股蛋上狠狠地掐了几把,就连一向不大惹他的玉露也是气愤不已,狠狠地给了他一下。 
  吉乐签了字,递给眉茵道:“你们是公证人,也要签字的。” 
  眉茵不接,敖铃儿急不可耐地道:“眉茵姐姐,你就签嘛!你不签,人家可就玩不成了。” 
  眉茵摇摇螓首,万分不忍地在字据上签了字,许真真、玉露和青鹭三人虽是不愿,也是不得不签。 
  吉乐兴致大好,把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叫来,要他们当公证人,在上面签字。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二话没说,直接签下大名。 
  鲁光头是个直肠子,看了字据道:“这么多?太多了,就是买一千只小懒虫也够了。铃儿,你上了老大的当,快别签,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给你说,老大是个财迷,吃人不吐骨头的。” 
  吉乐恨不得给鲁光头两个大嘴巴,敖铃儿不屑地道:“同是吉乐哥哥的侍卫,差距怎就这么大呢?” 
  照她的月牙眼里的意恩,鲁光头是个十足十的白痴。 
  “好,你不签没关系,我扣你五个金币。”吉乐恶狠狠地道。 
  “签,签,签个字值五个金币,我划算,我划算!”鲁光头嚷着,大笔一挥,像鸡爪抓过的大名就落在上面了。 
  可怜的小懒虫就这样给出卖了,无情地落在了敖铃儿的手里,受尽折磨。 
  小懒虫不堪其苦时,就会把小爪子向吉乐恶狠狠地一伸,一副遇主不淑的无奈模样。 
  吉乐就会抱拳打恭,意思是说:兄弟,委屈你了,我也是不得已嘛!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你为我这主人吃点苦头也是你的职责嘛! 
  谁也没有想到,吉乐只是一时财迷心窍签的这份和约,带有开玩笑的意思,作不得真的,可是,事实的演进却与吉乐的初衷大不相同,竟是惹出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吉乐一生签有许多合约,比如与他国签订的政治合约、军事合约、经济合约,他能够签订如此之多的政治军事经济条约,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他和敖铃儿签下了这份闹剧似的合约。因而,这份合约具有很高的历史地位,被历史学家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奇约”。 
 
 
 
  
第十二集 第四章 西塘钓叟
 
  丝城,帅府。 
  高大英俊,威武不凡,身穿一身戎装,胸前挂满勋章的奥玛里维正在埋头工作,批阅军报。 
  一只信鹰扑楞着翅膀,从天而降,落在窗台上,高昂着鸟头,表功似地叫了一声。侍卫长德玛过去,抓住信鹰,从腹下取出一根竹管,给信鹰喂了一块肉干,信鹰满足地叫了一声,冲天而起,飞入云霄,隐没不见。 
  费罗提被吉乐一剑穿喉,消息传回丝城,奥玛里维下令,让副侍卫长德玛继任侍卫长。 
  德玛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得到奥玛里维的同意后,推开门进入元帅帅帐,敬个军礼道:“元帅,前方军报。” 
  奥玛里维接过,从竹管里取出卷成筒的丝绢,打开看了一遍,冲德玛一笑道:“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气!是个好消息。鱼儿上钩了!哦,对了,德玛,你把我的渔具找来,我们去钓鱼。西江边上有一个地方叫西塘,景色非常不错,那里的金丝银鱼肉嫩,是难得的上等美食,我们去钓几条,好好庆祝一下。” 
  德玛为奥玛里维感染,道:“是,元帅。”转身就要离去。 
  奥玛里维叫住他道:“给我找一身行头,我扮成渔翁去,这样才有情调。” 
  德玛答应一声,转身离去。不一会儿,他重新回来,手里拿着奥玛里维要的东西,除了渔具外,还有蓑衣斗笠。 
  奥玛里维脱下元帅服,挂在衣钩上,在德玛的帮助下穿起蓑衣,戴上斗笠,笑问德玛,“怎么样?像不像?” 
  “像,像,太像了。要是不认识元帅的人,乍见之下一定会把元帅当作渔翁。就是脸上没有海风吹起的皱纹,不然就是百分百的像了。”德玛点评起来。 
  奥玛里维往镜子前面一站,道:“嗯,是有点像。钓叟嘛!就是这种打扮。我在北方的时侯,收集了一些资料,还真有点用处,扮渔翁真是像。” 
  德玛道:“元帅,你早就在准备西江垂钓了?” 
  “是啊!我研究地理志,听说西江风景很美,就想来看看。水产,我们北方不多,我呢!天生就喜欢水产,到了丝城要是不去垂钓一番,也太亏我的胃了。”奥玛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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