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疆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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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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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士不仅没有因他的流氓动作而讨厌他,反而觉得特别亲切,要知道兵士崇尚武力,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吉乐在战阵中的裘规证研他有无与伦比的雄厚实力,兵士们也放开喉咙大吼:“大人,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吉乐得意地哈哈一笑,四下里一扫,大有鹰视虎瞰之雄威,让人心生敬意。他一下子跳到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站得稳稳当当,赢得了一片惊讶和满堂彩。 
  吉乐心中的得意就更不用说了,只觉气生胸臆间,不吐不快,大声宣布:“我,将带领你们踏上攫取胜利果实的征程,无往而不胜!” 
  究竟吉乐当时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自己也弄不明白,只是事后回忆说:“在那种情况下,我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好像有什么豪言壮语需要宣布似的,等我说完之后,觉得非常棒。” 
  让吉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一时心血来潮说出来的话竟然成为事实,成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豪言壮语,成了吉乐一生的里程碑。历史学家一致认为,正是从吉乐说出这句话开始,他就有了角逐天下霸权的打算,历史将在吉乐的推动之下,走向辉煌。 
  站在旗杆上的未来帝君俨然有一股君临天下的霸气,俨然一代帝王之概,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校场上接受检阅的数万将士都给他这种少有的帝王霸气震慑住了,忘记了鼓掌,忘了喝采。 
  时间就在静默中过去了,吉乐郁闷地想,自己耍猴似的表演肯定失败了。然而,让吉乐想不到的是,一声惊雷突然响起,是几万将士嘴里的吼声。 
  “胜利万岁!胜利万岁!”士兵们振臂高呼,群情激奋,只要吉乐一声令下,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不会皱一皱眉头。 
  多年以后,未来的军务总长魏莽在撰写他的回忆录时写道:“我和帝君相识于蓝月帝国的兵部,当时我是一个闲置的将领。在见到帝君以前,我听说过他的一些事情,他是一个运气好得不能再好的毛孩子,身边有众多美艳绝世的美女,可惜的是,他是个半大孩子,无福消受(玩笑话)。帝君给我的印象是除了运气好以外,还有些流气,因为他是一个小小流氓。后来,我与他一道出征香城,月下纵谈天下时势,发现他身上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坦率地说,香城大捷是我的大手笔,帝君不过是借我的手,给我创造了一些条件罢了,并不能让我心服。直到他在旗杆上的表现,我才真正认识到,他将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必将干出一番大事业来。那种君临天下的霸气,就是历史上那些着名的帝王也不见得有。那种霸气对人的威慑力有多大,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从那一刻起,我清楚地知道,未来大陆的主人将是这个毛孩子。他,将是我宿命的主人,我在心中发誓,要和他一起干出一番伟业来。 
  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当时的百战将星,未来的军务总长魏莽一人,还有夜狼、李奇,以及不太把吉乐放在心上的劳德斯、布巴罗和龙闪等人。正是从这一刻起,他们决心追随吉乐到底。他们做到了这一点,因而,他们有幸成为帝月王朝有名的开国战将。 
  只是为了抒发胸臆的吉乐,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在旗杆上的表现居然有如此神奇的作用,为他赢得了第一批战将和忠心的士兵。这支军队,将在吉乐的统帅之下,踏上征服大陆的征程,他们的足迹,将遍布大陆的尽头。 
  这番表演在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结局却是让人大跌眼镜,吉乐自以为是地左手叉腰,右手比了个大大的“V”,左腿踢开,极为不雅地亮出了雄壮的下体,大叫一声“耶”,一个失足,从旗杆上摔了下来,跌了一个狗吃屎,还叫了一声“我的妈呀”。 
  按常理说,肯定会引发一片尖叫声。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尖叫声,而是一片惊叹。 
  “耶!万岁!”兵士们聪明地模仿起来,左腿踢开,亮出下体,右手比个“V”字,摔在地上,这叫“君臣同乐”嘛! 
  就是魏莽、李奇、夜狼、龙闪、布巴罗和劳德斯等人也是身不由主地模仿起来。 
  兵士们为吉乐的霸气所慑,不自主地就模仿起吉乐的一举一动,才使吉乐的出乖露丑变成了“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的美谈。 
  从此以后,帝月王朝的军士在狂欢时都会来上经典动作,左腿踢开,亮出下体,右手比个“V”字,大叫一声“耶”。 
  再好的帝王得到的不可能都是溢美之诃,坏话还是有的,特别是那些伦理学家一致指责吉乐开了一个不好的头,使得道德沦丧。原因就在于,吉乐的军队有不少女兵,狂欢时亮出下体,你说是不是有伤风化? 
  “咦,他们怎么是光头?还穿着囚衣?”敖铃儿站在屠轮旁边,看着集结完成的“三夫军团”,惊奇得月牙眼都差点掉下来了。 
  “他们都是死囚犯。”屠轮解释道,脸上闪过一丝愧色。想起自己竟然带着一千死囚去增援吉乐,想不生出愧疚之心都不行。 
  屠轮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率领的这一千死囚犯竟然名垂青史,彪炳千秋,成了历史上着名的“三夫军团”。历史学家之所以把这支军队叫做“三夫军团”,是因为这支军队是由屠夫、马夫,以及修鞋补衣的杂夫和女强奸犯组成,顺理成章地叫做“三夫军团”。 
  以蓝月女王的精明,她为什去会想到这么一个儿戏之极的主意,一直是历史的谜案,没有历史学家能够说出原因,只好归结于女王的一时心血来潮。然而,对于那些明眼人来说,这就不是谜了,而是大拇指一竖,“高,高,实在是高!”赞叹无已。究竟为什么高,他们又不说了,不得其解的人只好归结为他们是在附庸风雅,自高身分,故弄玄虚。 
  “死囚?你带死囚干什么?是去增援吉乐哥哥?他们能打仗么?”敖铃儿的月牙眼只剩一条小缝了,一连串的问题问出来。 
  “是去增援伯爵大人。这是陛下的主意,臣也只好执行。”屠轮无奈地解说。 
  “耶!太好玩了,太有意思了。这下,吉乐哥哥的糗可就大了,他那张马脸肯定会拉得老长老长,比勃英特的城墙还要长。”敖铃儿拍着一双白玉似的小手叫好,一下蹦到一个脸上有一条刀疤的大个子身边,指着他问道:“你犯了什么罪?” 
  刀疤脸弯下身,眼睛瞪得老大老大,大嘴一张,一口臭哄哄的臭气喷在敖铃儿的脸上,恶狠狠地骂:“杀人,杀小女孩,就是你这样的小女孩,我杀了百八十个。听着小女孩的尖叫、临死之前的呻吟,真是让人享受。” 
  瞧他那模样,好像是在品尝味道悠长的醇酒,敖铃儿给他那副狠样吓得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屠轮的身后,猫着身子躲了起来!敖铃儿的胆小样,惹出了一片笑声,当然都是死囚犯的,他们在笑敖铃儿胆小! 
  敖铃儿壮壮胆,直起身来,一双玉手在瑶鼻前扇个牙谁淤摘皮眉道:“好臭,好臭,你有口臭,多少天没有刷牙了?你身上也臭,好多天没有洗澡了吧?” 
  敖铃儿的提问又惹来一片嘲笑声,更有不少死囚犯讥嘲道:“真是白痴!看上去倒是好看,就是不好用,青涩苹果一个,怪不得这么白痴。” 
  敖铃儿对“青涩苹果”不懂,对白痴还是懂的,很是不服气,哼道:“哼,你们敢骂我白痴,我要你们好看!” 
  敖铃儿右手一比,一团白光从天而降,一声惊天动地的雷鸣响起,把地上轰出一个大坑来。死囚犯哪里见过如大威力的魔力,吓得不吭声了。 
  恶人更怕恶人,对这些死囚犯来说,仁义道德简直就是放屁,唯一让他们害怕的就是武力,比他们更强大的、更可怕的武力才会让他们心生畏惧。敖铃儿这个魔法是七级风系魔法,叫“九天落雷”,死囚犯虽然不知道是几级,看着地上平白无故地出现一个大坑,那是事实,知道她不好惹,闷声大发财才是最好的选择。 
  一个魔法就吓得这干悍不畏死的死囚犯屁都不敢放一个,敖铃儿忍不住得意起来,双手叉腰,一双月牙眼看着那个刀疤脸,道:“你给我说,为什么你们不洗澡?不刷牙?讲究卫生要勤刷牙、勤洗澡,你们不会不懂这个道理吧?” 
  这又是一个白痴问题,要不是震于敖铃儿魔法的威力,肯定又是一片嘲笑白痴的笑声,刀疤脸不敢不回答,恭恭敬敬地道:“小姑娘,因为我们是死囚犯。” 
  敖铃儿就更奇了,月牙眼又成了一条小缝,问道:“死囚犯怎么不能洗澡,你们不是人吗?是人就要洗澡啊!” 
  这些死囚犯在监狱申受尽了折磨,给狱卒不当人看,早就没有自己还是人的想法,乍听敖铃儿的话,不免心中升起“我还是人,还有人知道我是人”的想法,有点感动,看着敖铃儿的眼神有些改变了。 
  “小妹妹,我们也想洗澡,可是,监狱里没有洗澡的设施,就是想洗也没法洗。”刀疤脸道,他一开始叫敖铃儿“小姑娘”,现在叫“小妹妹”,敖铃儿的话已经击中他的要害,让他生出亲切感。 
  “那刷牙呢?你的嘴好臭哦,熏死人家了,熏死人家了。”敖铃儿举起白玉般的小手在瑶鼻前扇扇,一副臭不可闻的样子。 
  刀疤脸想起自己的恶作剧,旗潦对不起不经人世的小妹妹,歉然道:“对不起,小妹妹,我开玩笑的。监狱里没有盐(在没有牙膏的时代,刷牙是用盐),也没有刷牙的东西,想刷也没得刷。说起刷牙,那可是十六年前的事了……” 
  敖铃儿是好奇,来凑热闹的,可不是人权扞卫者,才没有心思理睬他的诉苦,打断他的话道:“我的天啊!你都十六年没有刷牙了,比我的年纪还大哦,怪不得你的嘴那么臭,真是臭,真是太臭了,比狗屎还臭。” 
  敖铃儿每说一个‘真是臭”,刀疤脸就是说一声“对不起,小妹妹”,想起自己的一时耍子,居然让这个小妹妹难受,万分地过意不去。哪里想得到,敖铃儿最后居然骂他的嘴比狗屎还要臭,他的陪笑僵在脸上,狠狠地瞪了敖铃儿一眼,好感一扫而光。 
  当然,那些当看白戏的死囚犯又是一片爆笑声。 
  敖铃儿眨着月牙眼,望着屠轮道:“屠大哥,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屠轮淦释道:“他们是来坐牢的,不是来享受的。要是监狱里的设施太好的话,他们就不是坐牢,而是享福。那些没人供养的老人,就可以以犯罪为名,收颐养天年之实。” 
 
 
 
  
第十一集 第四章 校场轶事
 
  吉乐一番耍猴,居然具有神奇的功效,让他始料不及,心情大好,忍不住就要仿效古之名将,与士卒同甘共苦,食同器,衣同服。当开饭时,吉乐一时兴起,不和魏莽他们这些高级将领用餐,而是去和小兵兵争食。 
  吉乐这次与小兵兵争食,可是历史上有名的“半块肉的故事”。 
  吉乐心情大好,和一个小兵兵在一个碗里吃饭,碗里只有一块红烧肉了。吉乐本来不喜欢吃红烧肉,今天心情大好,对红烧肉也有了兴趣,一定要吃。 
  那个小兵兵也太不识趣了,居然不让他吃,理由很充分,“你是伯爵大人,锦衣玉食惯了,不能和我这个小兵兵争一块小小的红烧肉。红烧肉只有一块,你吃了,我吃什么?” 
  吉乐吞了一口口水,摆起伯爵大人的架子,道:“你知道我是伯爵大人就好,孝敬官长是你们小兵兵的义务,这块红烧肉还是我吃比较好。” 
  “不行。”小兵兵想也没想,断然拒绝,道:“我们的训练量那么大,要是不吃肉,没有足够的营养,还不把我的身体拖垮啊!这肉,我一定要吃。” 
  “就你苦,我不苦?你知道我的训练量有多大吗?比你大好多倍,这肉还是我吃。”吉乐嘴上说得振振有词,心里暗忖:“我夜驭四女,训练量能不大吗?是该好好补充营养。” 
  吉乐和小兵兵为了一块红烧肉大逞口舌之能,各自讲出自己的理由,说白了就是想吃独食。他们两人争得不可开交,早惊动了不少人,包括魏莽他们也来了。看到二人争得面红耳赤,吉乐把肉碗抱在怀里,小兵兵拉住他的手不放,两人摆起了一副饿狗争食的架势。 
  魏莽他们不由得暗暗好笑,心想这个伯爵大人真是奇言异行太多,居然为了一块小小的红烧肉向小兵兵摆出了疯狗打架的架势,实在让人想不到,忍不住好言相劝。哪里想得到,两人争得窝火,都不听,到了最后,两人居然找魏莽给评理。 
  小兵兵说:“体恤部下,是长官的美德,肉该我吃。魏将军,你说,是不是这理?” 
  吉乐一口否决:“这里的规矩由我定,我说你们这种小兵兵应该孝敬长官,把肉给我吃。” 
  魏莽莞尔一笑,和稀泥道:“好了,好了,我们那里还有不少红烧肉,就给你们吃。不要争了,不要争了。” 
  小兵兵和吉乐同声否决:“不行,我就要吃这一块。” 
  要是小兵兵这么说,魏莽还可以摆摆长官架子压下去!吉乐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总不能给他脸色看吧!无奈的魏莽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主意,道:“你们看,拈阉怎么样?” 
  小兵兵和吉乐想想,觉得这办法也不错,就道:“就这样。” 
  魏莽在一张纸上写下“吃肉”二字,捏成一个团,另一个纸团上什么也没有。两个纸团放在一起,摇了几摇,要他们拈。 
  麻烦事又来了,究竟谁先拈又成了大问题,两人寸步不让。还是魏莽想出主意,要两人剪刀石头布,一局定输赢。 
  在魏莽和一帮高级将领的公正之下,还有帮子小兵兵的见证之下,两人开始剪刀石头布定输赢。吉乐自诩运气好得不得了,还真不是盖的,一个剪刀就把小兵兵的布给绞碎了。 
  小兵兵脸拉得老长,搭拉着脸,一副死爹嫁娘的模样。吉乐神气活现,手一伸就拈起一个纸团,打开一看,是“吃肉”二字。 
  吉乐哈哈一笑,把纸团在小兵兵面前一晃,得意洋洋地道:“服了吧?我早就说过,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你不信,这下相信了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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