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月臣走到茶几旁,将保温桶放下,“去洗洗手,今早有你爱吃的酒酿圆子。”
“是徐记铺子的吗?”蓝烟边往洗手间走边问。B市就数徐记的酒酿圆子做得最好,干净、糯口,清香、微甘,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小吃,但是却能令人回味无穷。
“不是徐记的,是梁记的,你要吃么?”梁月臣唇角带笑,将酒酿圆子用一个精致莹白的瓷碗盛出来,冒着微微的热气,漫着淡淡的酒香。
“月臣哥哥做的?当然要吃了——”蓝烟弯着眼睛,低下头深深的嗅了口气,“嗯——比徐记的还要香——”
“吃你的吧。再放就凉了。”梁月臣将小碗递到蓝烟手里,小丫头味叼,为了这道酒酿圆子,他还专门跑去徐记偷师了一番。外面的再干净,他也觉得比不上自己做的放心。
蓝烟坐到沙发上惬意的品尝着自己的早餐,一脸的享受。
正当第一碗见底蓝烟准备吃第二碗的时候,病房门再次被打开,蓝正君穿着军装,似乎还带着阳光和风露的气息有些意外出现在蓝烟的视线里。
“小叔——”蓝烟忙站起身,语气里明显的有着惊讶,“不是说下午才回家的吗?”
蓝正君的眼睛里有着血丝。为了能在今早赶回来,他熬了一个通宵。可是,在听见蓝烟唤他的那一刻,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等蓝正君走近的时候,蓝烟清楚的看到了他充血的眼睛,将蓝正君拉到沙发上坐下,“小叔,吃早饭了吗?这里有酒酿圆子,要不来一碗?”
蓝正君点点头,确实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那我重新给您拿个碗来。”蓝烟说着就要起身去给蓝正君取碗。
“不用了,用这个就好。”蓝正君端起蓝烟用过的小碗,盛了一碗酒酿圆子在里面,就着碗口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那是我用过的,脏——”蓝烟有些不好意思的嘟囔着。
一碗酒酿圆子下肚,蓝正君觉得胃里舒服多了。“小叔不嫌弃。你小时候我经常吃你剩下的。”
可那是小时候。蓝烟想反驳,可看见蓝正君丝毫不介意的表情又住了口。这么些日子以来,她算是对蓝正君的性格有了初步的了解。别看在外人面前一板一眼的,在她这儿就是个二十四孝的典范,跟她老爸有的一拼。
蓝烟下心里无奈的叹气,这种被人宠爱的感觉真是幸福。但愿永远都能这样。
“月臣哥哥,有眼药水儿吗?”蓝正君前天才告诉她要今天下午才有空回来,现在他出现在这里想必是因为自己今天要出院吧,昨晚肯定忙到很晚。
梁月臣点点头,他也注意到了蓝正君泛红的眼睛。“我去给你拿。”
梁月臣走后,蓝烟坐到蓝正君身边,看着蓝正君将酒酿圆子吃完后便将保温桶和碗勺拿到卫生间收拾干净。
“小叔不听话,没有好好休息。”蓝烟一手拿着梁月臣找来的眼药水儿,一手撑开蓝正君的眼皮,馨甜的气息呼在蓝正君的脸上,令蓝正君不自在的动了动脖子。
“别乱动,没滴进去。眼睛红得这么厉害,待会儿回去后,小叔要好好的睡上一觉。”蓝烟将滴落在蓝正君脸上的一滴眼药水儿擦去,重新滴了一滴在他的眼眶里。
等两只眼睛都滴好药水后,蓝烟直起身子,将瓶盖盖好。“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八点半我们就回家。”
老爷子在家里等着她,来接她出院的是刑文瑞,说好了八点半。
八点二十的时候,刑文瑞出现在医院。
见到蓝烟的那一刻,他跟梁月臣一样,也被狠狠的惊艳了一把。小丫头长大了。
刑文瑞提着蓝烟的行李箱和蓝烟并排走在最后,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他俯身在蓝烟粉嫩的脸蛋上轻轻啄了一下,“周末我们去看电影吧。正要上映一部3D的故事片,我们公司投资的,好像还不错。”
蓝烟伸手在刚才被刑文瑞亲吻过的地方摸了摸,“对不起,周末要陪爸爸。”
“烟儿,我们是未婚夫妻,将来还会是夫妻,你对我可以不要这么冷淡么?”刑文瑞压下心底的恼怒,一手揽着蓝烟的肩膀,望着蓝烟的眼睛里闪过受伤,“我理解你失忆后对我的陌生。可是,你总要给我机会去亲近你啊。你能和月臣哥相处融洽,为何我就不行?我是个男人,看见你对别的男人比对我好,我会吃醋的。”
蓝烟侧过头,看着刑文瑞的眼神清澈无辜,“我和爸爸早就说好了。”
“那下个周末可以吗?”
“下个周末要和小叔到部队上去。”
“去部队上做什么?”刑文瑞神情微冷,眼里有着隐隐的不耐烦。
“烧烤。”
“嗤——你可真有兴致——”刑文瑞低笑一声,揽着蓝烟肩膀的手微微使力,看见看眼皱起眉头后凑近蓝烟的耳边呼了口热气,“我就不信你每个周末都有事。”
蓝烟也不答话,只是将刑文瑞搁在她肩膀的手拂去,一个人向前走着。
她身后的刑文瑞敛起脸上的笑容,眸光幽深,望着蓝烟纤窕的背影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小叔的亲,快出来冒泡。
☆、回家
透过半升的车窗,蓝烟看见了那一汪碧波荡漾、涟漪潋滟的天然湖泊。
空气中透着湿意,夹杂着淡淡的土腥味儿。在气候干燥的B市,这里无疑是个绝佳的避暑胜地。
终楠海,以前只存在于蓝烟的听说范畴里。很少有人知道那里究竟是个怎样的地方。说起它,大部分Z国人都只知道,那里是Z国政府的最高象征,是权利的集中地,是一个充满神秘而又传奇的地方。
蓝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自己的家竟然就是在这里。
没有她想象的金碧辉煌,比起故宫的奢华厚重,它更加的简约时尚却又不失精致。楼宇错落、绿树纷呈,没有常见的都市里的喧嚣枯燥,只有清爽的宁静安然。
车子经过金鳌玉埬桥,从福华门进入,绕过西花厅,最后驶进了一幢三层楼的别墅里。这一片是新建的住宿区域,全部都是式样统一的颇具东方建筑风格的三层小别墅,屋顶和围墙上都铺满了暗红色的琉璃瓦,尊贵而大气。墙头爬满了蔷薇,一朵朵嫩黄色的小花在蔓藤之间探头探脑,煞是可爱。
进门是一个小花园,一米来宽的石子小路,只容得下单车通过。别墅自带地下车库,一楼是客厅、厨房和客房。二楼是卧室。三楼是书房、琴房。蓝烟的屋子在二楼右手边最里面一间。落地窗,淡紫色的飘纱蕾丝窗帘,还有个种满小花小草的小阳台。很有些小清新、小浪漫的味道。
约四米宽的印着青花图案的整体衣柜几乎占据了一整面墙。蓝烟看了下里面放着的衣物,全部都是新买的。有牌子的她都认识,没牌子的看做工和用料也知道是特意订做的。衣服风格以淑女可爱为主,裙装居多。蓝烟熟悉了一下自己的屋子,将从医院里带回来的行礼整理好,又到三楼的琴房去看了看,在看到整齐的叠放在钢琴上的曲谱后,蓝烟第一次对前身的乐音天赋有了直观的认识。
一共二十九首曲子,没有配词,基本上都是轻快纾缓的小调,只有一首有些悲伤。每一首曲子的下面都有着前身的签名,一个行楷字体的“烟”字,以及谱子创作的时间。时间最久的一首是在蓝烟十一岁时写的。
花了两个小时,蓝烟将谱子一一翻阅,这是前身留下的最后一笔痕迹,她想永远的记忆。
晚饭的时候除了明天才能到家的蓝正烨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的蓝潜,蓝烟总算是和家人吃了顿团圆饭。
大伯蓝正安五官很刚毅,有些像老爷子,不怎么笑,看上去很严肃。蓝烟在医院里的时候只见过他两次,一般都是大伯母祝真茹来看她。
一块红酒鸡翅落进蓝烟的碗里。
“多吃点儿,烟儿太瘦了,得好好补补。”蓝正安早就发现小丫头对自己的偷偷打量了,家里就她一个女娃娃,又是个漂亮懂事的,哪个不喜欢?即使后来玉慕灵来到家里,可到底不是亲生的,怎么也比不上烟儿。儿子犯了错,他可以言辞激烈的批评教育甚至棍棒相加,可面对软乎乎的小侄女儿,他连说都不知道怎么说,最多板着脸,可就这样,他感觉烟儿还是有些怵自己的。
蓝烟有些受宠若惊的看着蓝正安。
“是不是不喜欢?吃个别的?”蓝正安有些疑惑,这道红酒鸡翅可是蓝烟以前最喜欢的菜肴之一。
蓝烟摇摇头,对着蓝正安甜美的一笑,专心朝碗里的鸡翅进攻。除了爷爷,其他人似乎都别别扭扭的。不知道堂哥蓝潜是不是也这样。
蓝正安满意的微微勾了勾唇角。目光扫过正在喝汤的干女儿玉慕灵的时候稍稍闪烁了一下。
“慕灵就快毕业了吧?”在蓝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一说,每次家人团聚的时候,在饭桌上只要不是大声嚷嚷,唾沫横飞的,是允许开口说话的。老爷子的意思是,又不是外人,自家人干嘛弄那么多规矩,一家人都生疏了。
玉慕灵咽下嘴里的汤,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是的,干爹。就这个月月底。”
“嗯。把宏声那里的工作辞了,到你干妈的单位去。我跟你干妈商量了下,让她在办公室给你安个职位。跟在你干妈身边,我也放心些。”
玉慕灵低垂着头沉默了一下,最终还是小幅度的点了下头。“我知道了,干爹。”
蓝烟眼睫半掩,蓝正安对玉慕灵这个干女儿还是挺不错的。平常人家里的子女要进这样的单位非得挠破了头皮不可。工作轻松体面,福利待遇又好,比在外面打拼强多了。
晚上九点,蓝正安的卧室里。
祝真茹看着从浴室里出来的丈夫,赶紧放下手里的杂志,拿起一旁早就备好的毛巾给丈夫细细的擦起了头发。
“老公,为什么要把慕灵调到我们单位里,她在宏声不是做得好好的吗?”祝真茹很不明白蓝正安今晚在饭桌上的举动,他说是跟她商量过了,可是蓝正安根本就没有对她提起过,她也是才知道的。
“烟儿醒了,慕灵再跟文瑞一个公司,别人会说闲话。”
“你是说慕灵跟文瑞两个——”祝真茹的手一顿,声音拔高,“他们怎么敢——”
“没什么敢不敢的。”蓝正安拍拍妻子的手,示意妻子继续手上的动作,“我也是为了预防万一。没有当然最好。慕灵在你身边,你也把她看紧点儿。她父亲对我有恩,我们不能亏待她,可是,她也不能欺负我们烟儿。”
“喔。我知道了。”祝真茹点头应道,“我看慕灵和文瑞不会那么糊涂的。你也别担心。”
蓝正安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下午他回家的时候,刚巧碰见刑文瑞要离开。蓝烟送刑文瑞出门,刑文瑞顺势牵了蓝烟的手,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两人是未婚夫妻,恩恩爱爱的才是长辈们的希望。
客厅里,玉慕灵坐在沙发上,望着两人携手出门时的黯然神伤还残留了一丝蕴在眼底,却刚好被走进来的蓝正安撞见。大多数人也许不会太在意,毕竟谁没有个伤心失落的时候。玉慕灵的情绪也不一定就是冲着刑文瑞去的。可是,蓝正安不一样。他能身居现在的高位,除了家族的关系外,靠的,还有一身过硬的本事。善于观察、思虑周密、未雨绸缪、果敢坚决,是他一向奉行的行事准则。
虽然连一秒都不到,甚至蓝正安都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玉慕灵当时的神色,仅仅是一种可能,但蓝正安还是做了那样的决定。
与此同时,相较于蓝家别墅的安静,与其隔仅六七百米的另一幢别墅里,正闹得鸡飞狗跳。
“兔崽子,老子要你买金丝酥雀,金丝酥雀,不是金丝朱雀。金丝酥雀是点心,是吃的。你看你买的什么?这个能吃吗?啊?”杜老爷子拿起锦盒里一块巴掌大小朱雀造型的冰种金丝红翡,越看越气,说着就要把东西朝杜翌泽身上扔。
“哎——别扔,爷爷——”杜翌泽赶忙把金丝朱雀从老爷子手里抢过来,“这可要二十多万啊,爷爷。”
“老子当初就说不让你去什么M国,弄得现在连Z国话都听不懂。你不会问问吗?啊?买个这破玩意儿,我明天怎么去蓝家?拿什么给乖烟儿吃?”杜老爷子花白的胡子不停的抖动着,气得两眼圆睁。
“不就是一个小丫头吗?何况她现在都不记得您老了——爷爷——我可是您亲孙子——”杜翌泽丝毫不顾及自己帅气的形象,毫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儿。他才刚回国没多久,蓝家的事也听说了,老爷子对蓝家小丫头的喜爱他的几个兄长都对他提到过。他十六岁出国,在国外呆了近十年,这次回家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到翡翠阁给老爷子买什么金丝酥雀,说是要送给蓝家小丫头的。
他哪里知道翡翠阁在哪里,不过听名字应该是个珠宝店铺。跟几个哥们儿一打听,城北刚好开了一家珠宝店,店名就叫“翡翠阁”。其中有一个哥们儿倒是提起过城东有家很出名的点心铺子也叫“翡翠阁”,可他想到老爷子说是去送礼的,送礼哪有送点心的啊,便自动将那位哥们儿的话过滤了。巴巴的跑到城北的“翡翠阁”订做了这一款金丝朱雀的红翡摆件。
谁想到,今天刚拿回来给老爷子一看,本来还想邀邀功的,却被老爷子一顿臭骂。什么金丝朱雀?是金丝酥雀!老爷子说是满汉全席里面的一道点心,蓝家的小丫头爱吃那个。老爷子也知道小丫头不记得自己了,准备拿食物去收买小丫头呢。杜翌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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