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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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汉子进化论-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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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暗恋过在场的某个人”。班长先开始引出了一个劲爆的话题。

结果很多人中招,慕桑目测了一下,大概有10多个同学都默默地喝下了他们面前的酒,于是大家开始起哄,让这些同学抓紧最后的机会表白。

“表白,表白,表白……”大家喊得很是热烈,慕桑喊得尤为卖力。

终于,有一位男生按耐不住,慢慢站了起来,大家起哄地更厉害了,而那个男生则一副壮烈牺牲的表情跨过篝火的阻碍,一个箭步冲到了慕桑身前来。慕桑借着摇曳的火光终于看清了他的脸,原来也是她们专业的人,叫做林冲。正当慕桑瞪大眼睛不知该作何反应时,该男生又羞涩地说:“何若一,我喜欢你!”

何若一依旧一副淡淡的表情,说道:“哦,谢谢。”

林冲很是失落地离开了。慕桑对他倒有些同病相怜之感,这可怜的孩子多半和自己一样,错把何若一这个灭绝师太当成了小龙女。说起来,慕桑觉得林冲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为人很仗义,也很幽默。不过大家一般都不叫他林冲,而叫他木木向前冲,因为有一次上课签到时他自己大概将自己的姓氏写的太开了,老师点名时不慎念成了“木木冲”,当时就笑倒了一片同学,而木木向前冲这个名号也伴随了他的大学时代。

插曲过后,游戏继续,轮到慕桑时,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故意清了清嗓子说:“我从来,没有得过B+以下的成绩。”

结果这次全班几乎没有几个人能够幸免。大家纷纷“咒骂”慕桑不厚道,不带这么打击人的!

慕桑心里得意地想,就准你们炫富秀恩爱,就不准我炫成绩,哈哈,姐虽然无钱无房无车无干爹无男人,可姐可是学霸!

由于大家都喝了些酒,篝火晚会的气氛很是热烈,后来又有很多人上场表演节目,唱歌跳舞讲笑话等各出奇招。最后还有很多人在酒精的迷醉下,大着胆子对自己暗恋的对象说出了表白的话,也算了结了多年的心愿。

我们在最后的时刻选择为爱勇敢一次,不求在一起,只是想让你知道,在这样一场青葱岁月里,我曾经认认真真地,默默喜欢过你。

在返程的车上,气氛不如去的时候那般热烈,反而有些沉重伤感。大家开始抢着到车前去唱歌,五音不全、调跑的都没了也没关系,毕竟,大家唱的不是歌,是感情。有人唱张震岳的《再见》,有人唱小虎队的《祝你一路平安》,慕桑也拉着何若一一起高歌了一曲,是朴树的那首《那些花儿》。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它身旁。
今天我们就要远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那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女生二重唱渐渐变成了全班大合唱,直唱道男生眼含热泪,女生哭作一团,也没有人停下这真挚的歌声。

是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只是,我会牢牢记住你们的脸,我会珍惜你们给的思念。这段日子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抹去。

永远的,莫失莫忘。
 

作者有话要说:即将新生的慕桑,今天四更之后,明天浴火重生!




30

30、我多么想再见你一面 。。。 
 
 
7月份的S市,正是炎热的时候。本来,慕桑是不讨厌夏天的,因为夏天她就可以穿上美丽的裙子到处招摇,也因此可以在不说话的时候,从“女汉子”变身成为淑女。

可是今年,她却讨厌起这个热烈的季节,只因为那一场又一场不可避免的别离。而7月,慕桑送走的,是何若一。如果不是理智尚存,她真的想死皮赖脸地拖住何若一不让她走了。可到了火车站之后,慕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趴在何若一肩上就哭了起来,哭得让一向情不外漏的何若一也有些动容,但是自己不得不离开。眼看着离开始检票就剩半个小时的时间了,慕桑头脑一热跑去售票窗口买了一张去往B市的相同车次的火车票,然后献宝似地将车票捧到何若一面前,让何若一哭笑不得。于是,慕桑的送站一送就送到了B市。

慕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任性过了。舍不得何若一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欠了自己的,她要跟自己心中的梦想郑重地告个别。

外交部的大门,自己曾经在图片上看过无数遍,也曾无数次的告诉自己说,慕桑呀,这就是你将来要工作的地方,是你将为之奋斗终生的地方。可是,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自己怕是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迈进这座神圣的大门了。

何若一很快就去集训了,慕桑仍然站在外交部门外,久久不愿离去。最初的梦想,无论如何,也到不了了。她只是虔诚地望着那座在过往的岁月里被自己描绘了无数次的建筑,像个虔诚的教徒望着自己的信仰那般,用自己的方式,祭奠着曾经的梦想,祭奠着那个曾经飞扬跳脱的飞天小女警。

如果那一年,我没遇见你,或许我现在的人生会完全不同。我却偏偏遇上了,爱上了。可是,陆西扬,爱你,怎么会是,这个结果。

不是不遗憾的,不是不哀伤的。可是,就像别人说过的,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慕桑在B市待了整整一周。晚上,她混迹后海,几乎把所有酒吧都逛了个遍,想要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搜寻那个怎么都忘不掉的身影;白天,慕桑就在外交部附近晃荡。她甚至魔障了一般,想办法溜进外交部的停车场,还竟然真让她找到了一部黑色的法拉利,不知为何,她的直觉告诉她那就是属于陆西扬的。

慕桑的心里升起一丝期待,或许这一次等一等,就能等到想念的人呢?可是她绕着车子走了一圈又一圈,却始终没有看到它的主人。最后,慕桑恶作剧般朝着法拉利的车窗不断哈气,然后用手指在那上面写下一串法文。

我多么想再见你一面。这是慕桑认认真真地写在车窗上的话。

慕桑继续着在外交部门外游荡的生活,终于在第五天的时候,门外的警卫受不了了,差点将她作为敌方间谍抓起来,或者,干脆扭送进精神病院。最后,当慕桑支支吾吾地说出“陆西扬”三个字时,警卫看她一个小姑娘每天顶着个大太阳晃荡也实在不容易,便帮他通传了一下。

在等待回复的时候,慕桑一度有想要逃跑的冲动。实在是近乡情怯。陆西扬会如何想她呢?他会不会见她呢?见了面自己又该说些什么呢?自己这又算是什么呢?

千万个问题在慕桑的脑海里炸开来,理不出个头绪,只让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僵硬,身侧的拳头也越握越紧。

我只是想要再见他一面而已。慕桑最后在心里这样说服自己。

真的,陆西扬,我只是想和你再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一句,好久不见。

“叮铃铃”,清脆的电话铃声终于结束了这折磨人至极的凌迟过程。而随着警卫员嘴巴的一开一合,慕桑的一颗心也渐渐下沉,最终跌落谷底。原来,几乎在慕桑来到B市的同时,陆西扬就因为要去执行公务,坐上了飞往法国的飞机,归期未定。

相似的命运,可怕的重演。

可是慕桑啊,你又在失望什么呢?本来就不应该有希望,你又能失望些什么呢?

失魂落魄的离开后,慕桑又在B市待了两天。第一天,慕桑疯了一般,可着劲的把B市著名的景点几乎玩了个遍,全部都是走马观花的,前脚刚迈进一个景点,后脚就踏上了转往另一个景点的路。就算是粉饰太平也好,自欺欺人也好,什么都好,只要不让自己的B市之行显得那么可笑,只要能够让这个城市留给自己的记忆不再是只有陆西扬三个字,就好。

可是为什么,行过这么多路,走过这么多桥,看多这么多风景之后,最后铭心刻骨的,就只有那个深深爱过的人?

一天疯狂的代价就是第二天起床后腰酸背痛,浑身像散了架似的疼。慕桑决定放过自己,停止暴走,只是,在离开前,还有最后一个地方,自己要去看一眼。一切始于那里的那场偶遇,那么,也让一切的爱恨也在那里停止吧。

街道还是那个街道,商场还是那个商场,慕桑却不再是那个慕桑。陆西扬,现在我来到了你的城市,正走过我们来时的路。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那天。

好像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傻傻却还勇敢的女孩,帅气却又调皮的男子,在一个暴晒的午后,一不小心相遇了,然后再擦肩而过。

只是,既然是一不小心的相遇,就不应该被小心的放在心上;只是,既然开始时望见的是毫不留恋的背影,就不应该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可是呀,陆西扬,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所以,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后悔对你一见钟情。

慕桑久久地望着他们相遇的那个方向,眼神专注而温柔。

彷佛是为了配合慕桑的心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给慕桑的回忆与告别之旅画上了最终的句号。只是这次,慕桑再也没有躲闪。何必要躲闪呢?所有带不走的丢不掉的,不如就让大雨侵蚀吧。

有的人,走过心爱之人走过的路,是为了离他更近一些;有的人,走过心爱之人走过的路,是为了抹去他留下的痕迹,然后彻底的遗忘。

慕桑返程时交通方式特地选择了飞机。虽然贵的要命,可是慕桑还是固执地买了几乎全额的机票,早早地就在候机厅里转悠。

直到踏入安检区域前的最后一刻,慕桑也没能见到陆西扬。

而此时,刚下飞机的陆西扬却突然觉得心口有些发慌。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正在从自己身体中抽离,渐渐离他远去,却又无计可施……

这世上,总有人永不知足,总有人装不在乎,兜兜转转迷了路。所以他们这辈子注定过的比别人辛苦。

这世上,总有人不服约束,总有人存心辜负,总让那专情的人哭。可若还是有人这样付出,除了怕孤独,没有别的缘故。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命中注定,落花流水,有缘无分。
 

作者有话要说:嗯,回忆部分结束,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啦!大家期待慕桑明天的闪亮登场吧!前面铺好的线也将一一展现在大家眼前!




31

31、梦醒了 。。。 
 
 
一年后,S市。

早上,慕桑在生物钟的作用下准时醒来,拉开厚重的窗帘,便像拉开了新生活的序幕一般——清晨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让一切都无所遁形——没有陆西扬,没有何若一,没有那些欢笑和泪水,温柔热烈的晨曦将过往的一切都蒸腾干净,不留一丝痕迹,仿佛那真的只是慕桑的一场春秋大梦。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身边的人来了又走,没有谁会一定陪在谁身边。

“汪汪。”不甘寂寞的东洋之花此时嚎叫了两声,将它的主人从感慨中拉了回来。慕桑真的很想自作多情地认为它是善解人意地想要安慰失落的主人,可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慕桑像往常一样给它补给好狗粮和水之后,那厮立马欢腾地奔了过去埋头苦吃,根本不管她的主人此刻到底是在伤春还是悲秋。慕桑莫名地就被逗笑了。

洗漱,换衣,梳妆,做早饭,吃早饭,上班……这就是慕桑现在的生活。出门之前,慕桑又照了一次镜子,确保万事无误,只是她实习加工作这两年来养成的习惯。可能是因为昨晚那个梦的缘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慕桑有些恍惚,那个妆容精致,穿着时髦,被别人称为女神的女人,真的是自己么?怎么会觉得这么陌生?

镜子里的我,很不像我,慕桑自嘲地想。

或许真的没有人可以永远任性。变成现在的自己,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坏事,这是成长的代价。成为女神的代价,就是抛弃原来的自己。

今晚慕桑又有一个重要的饭局,请的都是S市鼎鼎有名的领导。白洛指定要慕桑一起做陪。慕桑此时已经升任为白洛的特别助理,说起来,白露是一个原因,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慕桑的好酒量。在酒桌上,慕桑还没有真正醉过。所以每次重要的饭局,白洛都会要求慕桑陪同,毕竟那些男人见了倾城落雁之后眼睛里都幽幽的喷射狼光,白洛酒量一般,很容易就会被有心人灌醉。带着慕桑,一来是挡酒,二来是万一对方不买账非要她喝,那么即使喝醉了,有慕桑照料,白洛也可以放心。

有时候运气好,遇上那些定力好人品好的君子可能只是面露惊艳之色,不会做什么让人尴尬的事情,反而会心生怜香惜玉之情,对白洛照顾有加;但是也有一些思想低俗的人,看到美女的第一反应就是“靠,这妞极品,我一定要把她弄上床”,所以不仅会拼命向白洛灌酒,更是会打着喝醉了的幌子伸着两只咸猪手到处乱摸。

慕桑刚跟在白洛身边的时候就遇上一回,对方是一个暴发户,短而胖的身材,凸出的像是怀胎十月的啤酒肚,一脸横肉,让慕桑一下子就联想到油而腻的肥肉,吃饭都没了胃口。白洛进了包厢之后,那暴发户的目光就没从她身上移开过,那表情活像是遇到了可口的猎物,迫不及待地想要将之生吞入腹。慕桑和白洛自然都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友善,可奈何那男人是个非常重要的客户,白氏需要其注入大量资金,所以怠慢不得,慕桑见白洛如往常一样谈笑风生,便也对此置之不理。可没想到喝了几杯酒之后,那暴发户竟然借敬酒之机握住了白洛的芊芊玉手,而且还满嘴酒气地就势就要亲上来,慕桑那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加上刚刚毕业,还有点书生意气,觉得实在忍无可忍,也没多想就发挥了自己跆拳道黑带的实力,只听“砰”的一声,那男人被慕桑用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漂亮地摔到了地上,然后杀猪式的嚎叫声响彻整间包厢。终于解了心头这口闷气,慕桑得意地看向白洛,却发现她的脸色很不好看。把那男人送到医院之后,白洛冷着脸对慕桑说让她先休息几天,回去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慕桑后来才知道自己惹来了多大的祸端,因为这次生意无疑是被自己搞砸了,那暴发户死活不肯注资白氏,还借此提出了一个非常无耻的条件——如果白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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