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起了《重庆森林》里金城武的旁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呢?或许是尘埃吧,漂浮,落定,起伏一生。
屋子里的气氛很冷清,母亲站着不动,泪水不停的落,那个妖娆的女人等得不耐烦了,娇嗔一声依进父亲怀里,“启明,快让她签啊,等会儿我们还得去吃饭呢!”
父亲有些不自然的推开她,眸底闪着不知名的情绪,他望向母亲,声音软了下来,“清雅,签字吧,我会给你们母女俩留一笔钱。”
母亲松开我,忽的笑了,那笑声很凄厉,整个房间都充斥着她的悲哀情绪,她冲到那个女人面前,开始扭打,撕扯,怒骂,直到父亲一个巴掌把她扇醒,她才停止了动作,整个身子瘫软在地上。母亲始终不肯签那份离婚协议书,但他们还是离婚了。
父亲留了一大笔钱给我们,母亲迷上了赌博,没日没夜的赌,很快挥霍一空,不久,她就疯了,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此以后,我就对爱情产生了恐惧,喜欢这个字眼怎么会在我的身上出现呢?秦简一定是疯了才说出这样的话,可我心底为什么会没来由的慌乱?一定是错觉。
我一直想寻找个机会跟秦简解释,可自那以后,他便很少来学校,老班说,他是钢琴专业的学生,临近中考,要去各个高中面试。而我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第十一章 履行赌约
更新时间2014…5…10 0:09:19 字数:1234
洛晨的第六次模拟考成绩出来了,门门都是第一,差点没让我的下巴掉在地上,他把一摞满分试卷摆在我的面前,神情淡然,“应老师,记得你答应过的事噢。”
我惊呆了,我一直知道他的成绩不差,可我不知道,他的成绩竟到了卓越的地步,这样的他,哪里需要补习?
“应老师!”他的声音忽的在我耳边炸开,吓了我一大跳。
“你干嘛!”我揉了揉耳朵,瞪了他一眼,“答应你的事情,我自然不会忘记,说!你有什么要求。”
“很简单,陪我去杭州度假,并且跟我妈说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
“你要我撒谎!”我吓住,从小到大,我连半个谎话都不会说,这个家伙竟让我撒谎。
他眉眼一弯,长睫处透出慵懒又锐利的光,“难道你想言而无信?”我的脑中立即有两个小人开始打架,洛晨那个小人使出眼神招数,应晴躲闪不及,最终被强光射飞,被迫撒谎。
洛晨妈妈很相信我,二话不说便同意了,并包下我们去杭州的所有费用。我从未想过,人生中第一次旅游,竟是和洛晨一起,从苏州到杭州,这段旅途不长也不短,足以装点我年少时期的幻梦。
在临走前一天,收拾行李,才发现,自己除了校服之外,就只有两套换洗的衣物,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也装不满一个书包,当看到洛晨满满两大箱行李加一个偌大的耐克旅行包的时候,我深刻的意识到了什么叫做贫富差距。
洛晨说,他不想坐飞机,他想坐火车,可以看一下沿途的风景。火车开动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美好的感觉,洛晨坐在我的对面,眼神望着窗外,光线投入,勾勒出他精致的侧脸,空隙中的细小微粒环绕在他的周围,原来永恒的东西一直在我们周围存在着,只是我们察觉不到罢了。
“应晴。”他忽然道。
“恩?”
“你没有问题要问我吗?”他的眸光柔而温暖,轻轻绕住我。我当然有一大堆问题想要问他,比如那个陈旧相框的故事,比如他的成绩,比如他来的原因,可我要以什么样的身份开口呢?我不过是他的家教老师罢了。想到这儿,心有点小小的失落感。
“那么,你会回答我么?”我的声音细如苍蝇振翅飞过。他垂下眸子,软软的靠在后座,“曾经,我遇见过一个人,她出现在爸妈离婚后的一个星期,是我的家教老师,她有一双琥珀般宁静的双眸,让我第一眼就移不开目光,但这并不影响我赶走她的计划。我用尽所有办法驱赶她,比如在她的包包里放蟑螂,偷偷弄坏她的椅子,装傻充愣让她重复几十遍章节内容,可她从来没有发过脾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期待起原本讨厌的周末,期待看到她戴着黑框眼镜,耐心讲题的样子,我发现,我喜欢上她了,喜欢她用特有的耐心包裹我浑身上下的刺,喜欢她以我感兴趣的方式让我了解枯燥的学习内容,在最短暂的三个月光阴里,她陪着我走过人生中最难过的一段时光,喜欢她,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相恋并不是理所当然,她是我的家教老师,比我大八岁,她在乎世俗的眼光。
“于是,她离开了,母亲封锁了她的一切消息,我失去了她的下落,那个相框是她留给我的唯一一件东西,后来母亲开始给我换家教老师,我一个一个赶走,直到你出现,你真是一只打不死的蟑螂,怎么对付你,你都死赖着不肯走。再后来我偶然知道了她的下落……”
第十二章 丫头的真心
更新时间2014…5…10 0:09:37 字数:792
“她在杭州,是么?”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心似乎被撕开了一个细小的口子,冷风呼呼的吹进,环绕着渗人的寒意。
他点点头,“谢谢你,让我有机会出来找她。还有,我不希望她误会。”
“什么意思?”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金卡,塞进我手里,“应晴,到杭州之后,你就自己到处逛逛,里面的钱随便花,一个星期后,我们到火车站集合,好么?”
“我……去一下洗手间。”飞快跑走,不让他看到涌出的泪。
这个时候,我只能选择落荒而逃,秦简说对了,我喜欢他,并且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多。
虽然我极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心里的感觉无法伪装。
或许从第一眼见到他开始,我就沦陷了,掉进一个叫洛晨的漩涡里,来回旋转,找不清来时的方向,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那么不配合的学生,我平静的家教生活,被他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开始有了点零星的趣味,我并不明白这是不是喜欢,可当他如数家珍般向我诉说他的初恋故事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喜欢他,我一直在期待着一些东西。
现如今,一切都破碎,我必须把我的初恋扼杀在摇篮里,回到以前那个应晴。
回到座位的时候,他依旧呆呆的望着窗外,我拿起桌上的金卡,嬉笑道:“这张金卡真的随我用么?”
他如释重负般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当然!”
“另外……我想知道她的名字。”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她叫沈云云,沈阳的沈,漫步云端的云。”
“噢……”
我闭上眼,忍住眼中的酸涩之意,靠着窗,装睡。
到杭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洛晨把我送到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笑着拍拍我的肩,“真的谢谢你,应晴。”我拥住他,悄悄把金卡塞回他的上衣口袋,他丝毫没有察觉,嘴角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眸中溢满了月光般柔和的笑意。
我笑道,“你快点去找你的云云吧,还磨蹭什么!”
他一愣,眸光黯淡了一下,但稍纵即逝,他恩了一声,转身离开,待他的背影消失不见,我才离开那家五星级酒店,找了间便宜的小旅馆住下,我不想欠他的,一点都不想。
我们的故事,止于杭州。
他们的故事,才要真正开始。
第十三章 与少爷的旅程
更新时间2014…5…10 11:03:50 字数:2174
一个人的旅途,注定孤单。
关上房间内所有的门窗,旅馆外面嘈杂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心情烦闷不堪,不知道洛晨有没有找到沈云云。
蒙住头,把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脑袋,用枕头蒙住头,呼呼大睡,耳边似乎传来些许敲门声,不管,继续睡,就这样昏昏沉沉睡了一天,直到被肚子咕咕的叫声吵醒。
唉,人要是可以不吃东西就好了,拖着软塌塌的身子,套上旅馆的旧拖鞋,头发也顾不得梳,揣上二十块大洋就出门了,反正也没人认识我。可是……在开门的一瞬间,我的身体似乎被万把机枪扫射,脸部肌肉僵住,直到一个偌大的行李箱倒在我的脚边,我才惊醒。
“你怎么会在这?”我惊呼。
他揉了揉朦胧的睡眼,腾的一下站起来,擒住我的肩膀,“你是猪吗?这么大的敲门声你没听见啊?”
原来睡梦中断断续续的声音,是他在敲门。
我呆呆站住,他冒着火星的眼睛瞥向我乱糟糟的头发,随即转向我光溜溜套上拖鞋的脚丫,眸光一柔,“你这是叫花子转世吗?”
你才叫花子,你全家都是叫花子!
我撇了撇他沾满灰尘的鞋子,“你怎么找到这的?”
“你身上没有钱,只会住最便宜的汽车旅馆。”
“噢,那你不去找你的沈云云,跑来找我干嘛?”
“我……”他忽的卡住,眸光有些闪烁,随即高声道:“如果你走丢了,我以后再想出来就难了。”
“那你找到我了,可以放心了,你走吧!”
我才不要当你和沈云云的拖油瓶,我一个人很好。
“你就那么想赶我走?”他的眸光冷的可以杀死一头牛。
我倔强的扬起头,不答话。
他捡起地上的一堆行李,转身就走,我马上就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
但……下一秒,一个黑影闪进我房间,把行李往地上一丢,“旅馆的房间满了,虽然我很不情愿,但也只好跟你挤一间。”
“这……这……这……怎么可以!”
虽然我喜欢他,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可不是我的作风。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干瘪的身材,“放心吧!我对你不感兴趣。”
这家伙,真是过分!
我瞪了他一眼,我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心中冒起腾腾怒火,我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抚平我凌乱的头发,脱掉拖鞋,回眸,给他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一步一步向他靠近。
“应……应晴。”他紧张的定在原地,眸光忽闪忽闪的。
“洛晨,其实你挺不错的。”我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应晴,你没发烧吧?”他局促着往后退,退到墙壁处,再无路可退。
我盯住他的眸子,慢慢逼近,伸手抓向他的咯吱窝,可脚却不停使唤地往前倾去,一下扑到在他的身上。
该死的行李箱!
没有比现在更糟糕的状况了。
我的唇紧紧贴住他的锁骨,他身上特有的香味萦绕在我的鼻尖,他的脸似乎有些红,摆在我腰际的手显然有些无所适从,我蓦地起身,空气中弥漫着**的气息,我尴尬的思考着要怎么以一个自然不突兀的方式摆脱目前的状况。
“应晴,你该减肥了。”他缓声道。
“你才肥,你全家都肥。”
还好,我们的气氛恢复了原样。
就这样,我的单人旅途变成了双人旅途。
我问他,“你还去不去找沈云云?”
他说,“陪你玩两天再去,省的你向我妈打小报告。”
切,我是这种打小报告的人么?但我很开心他能陪我。
晚上,我们就在旅馆楼下吃炸酱面,老板以为我们是一对情侣,送了一杯可乐,插了两根吸管。
那个家伙,毫不客气的霸占了那杯饮料,还厚颜无耻的说,“女生喝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趁他不注意往他的面里丢了一大勺辣椒,看他辣的翻起的嘴唇,我差点笑岔了气。
我有多久没这么开怀大笑,我自己都忘记了。
回到房间,毫无疑问,他打地铺,在他哀怨半个小时后,我还是无情的把被褥扔在了地上,尽管这样,房间里还是有些怪异的气氛,更糟糕的是,旅馆停电了。
“洛晨……”许久,我叫了他的名字。
“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叫一下。”
“……”
我只是有些怕黑。
我整个人蜷缩在被子里,浑身都热出了汗,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应晴,你发烧了。”
“噢……是么?”我浑身虚软的没力气。
“我送你去医院。”
“不,我不去。”
我讨厌医院的味道。
“那你等我,我去买药。”透过月色,看到他平静的眼底,流露出担忧的神情,我一下平静了下来,心中的恐惧也减轻了几分。
半个小时后,他提了一大包东西回来,然后掏宝似的一样一样拿给我看。
“这个是感冒药,这个是退烧药,这个是消炎药,还有我买了蜡烛。”他把蜡烛一个一个摆放在我的周围,星星点点的亮光,勾勒出他精致的眉眼,波澜不惊的眼底映着蜡烛的光亮,很温暖的感觉。
他端了一杯水给我,然后把一堆药平摊在床上,挑了一包最小的,递给我,“应晴,这是退烧药,你先吃,待会再吃感冒药和消炎药。”
“你当我是药罐啊!”
他眸光一凉,强行把药塞进我手里,“你体质这么差,不吃药怎么行?”
他刚刚,是在关心我吧?
心中一暖,一口吃掉那一小堆药丸,昏昏沉沉的,又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桌上摆着早餐和药,还有一张纸条,“西湖见。”
第一次对西湖有映象,是在苏轼的诗里,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现在亲眼见到,果真是有一股灵气,能让人心境平和,西湖人来人往,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洛晨的军绿色衬衫,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穿着齐膝的牛仔马裤,露出健硕的小腿肚子。
“洛晨。”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来了,走吧,我带你去断桥走走,这里可是白娘子和许仙相遇的地方呢!”他自顾自的向前走,我紧跟在他的后面。
他时不时回过头帮我拍张照,弄得我措手不及,当我摆好姿势让他拍,他又不拍了,说什么自然的照片才最美。
可是我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