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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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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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可惜,没有机会把刚才那个画面抓进镜头。当然,如果他肯配合一点,转过头来笑一笑那就更加完美了。
  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过这个男人。
  沈思暗中下定决心,第三次追上叶未明,丝毫不觉得自己活像是黏人的牛皮糖。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真讨厌。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叶未明突然止住脚步,转过脸来看着沈思。他抬手把一绺落到眼睛上的头发拨开,沈思看见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大概是刚才练琴的时候流出来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痛快讲出来好了!我可没功夫陪你闲扯淡,想拿胶卷的话先付钱,其余免谈!」
  叶未明的口气里透着不耐烦。
  春风拂过位于城市最中央的音乐广场,沈思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你放心,胶卷我一定会来拿的。就在明天。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么总可以告诉我一点别的事情吧——比方说,你刚才演奏的那首曲子到底叫什么?」
  
  仅仅凭这一句话,我就能判断出你是个彻底的外行。
  不久以后的某一天,在KSANA酒吧,叶未明向沈思举起了酒杯,这样说道。
  他说话的时候,轻轻摇晃着盛在酒杯里的血红色液体,一双细长的眼睛透过玻璃杯边缘看着沈思——既纯净,又有些妩媚,波光闪烁如同月光下两湾幽深的潭水。
  酒吧里正在播放一支老牌摇滚乐队的情歌,主唱的嗓音华丽而性感;沈思仿佛被催眠一样失了神,恍惚中只觉得坐在对面的叶未明变得朦胧起来,任他怎么睁大眼睛也看不清楚。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Tchaikovsky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你不知道吗?」那天,叶未明好心地解答了沈思的疑问。
  沈思真的不知道。他唯一熟悉的乐器是钢琴,同时他最讨厌的乐器也是钢琴。
  因为那个人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深藏的记忆被唤醒,有那么一瞬间,沈思甚至忘记了呼吸和心跳。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将过去彻底遗忘。
  等他回过神来,叶未明早就走得不见人影了。
  没关系,反正明天还能再见到他,我一定会和他发生交集的。
  ——在某些事情上,沈思对自己异乎寻常的第六感特别有信心。
  
  「闭嘴!别跟我讲什么狗屎超能力!如果你有超能力的话,那我就是外星人了!」
  欧阳杰左手叉腰,右手食指不断地戳着沈思的肩膀,「老实交代,你又找我借钱干什么?」
  他这样子怎么看都像一把大号茶壶。
  还挺有那么点泼妇骂街的意思,最好再套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廉价睡衣,那样的话就更加完美了。
  沈思吊儿郎当地歪在椅子里,两条长腿架在面前的桌子上,脑子里不三不四胡思乱想,可就是没有胆量说出来。
  没办法。这年头,有钱的是大爷;他没钱,只好装孙子了。
  「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得去把胶卷赎回来啊!那里面还有一半是你让我拍的照片呢!」
  「去!你骗谁呢!说什么胶卷被人抢走了——你当我是傻瓜啊!」
  「你不信?!」
  沈思立刻装出一副严重受伤的表情来,「我犯得着为了四百块钱编个故事骗你吗?难道我的人格就这么不值钱?在你眼里我连一点点信誉都没有吗?噢!小杰!你你你,你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沈思张开双臂,看样子想扑过去抱住欧阳杰,吓得他赶紧向旁边跳开,躲过这一劫。
  「去去去,离我远点!」欧阳杰没好气地说道,「我才不会安慰你呢!你是木头啊,就这么让人把胶卷抢走?对了,我还记得某人曾经跟我吹过牛,说什么打遍全市无敌手,气死西山一头牛——原来都是假的呀!」
  「小杰,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嘛,就让它变成历史吧!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原则,对待美人,我一向是温柔有礼的谦谦君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动手动脚呢?太煞风景了!」
  沈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屁股离开舒适的安乐椅,笑嘻嘻地把手伸到欧阳杰面前。
  「英雄如今口袋空,小杰,你我相好一场,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恶~~~
  欧阳杰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谁跟你相好啊?!!拜托你行行好,我从早晨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他忙不迭地掏出钱夹,从里面数出四张甩给沈思。
  「四百块拿去!赶紧给我离开,三天之内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沈思眼明手快,一把攫住还在半空飞舞的钞票,对着欧阳杰抛了一个飞吻,人已经移动到了门口。
  「小杰你真的太可爱了!明天我就把胶卷拿过来,你帮我冲洗出来!」
  欧阳杰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那张脸!天天吃我的穿我的还用我的!我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可惜,沈思早就跑得没影了,他只能对着满墙壁的照片生闷气——照片上,每一个人都笑得那么开心。
  

第三章 相爱过的一秒
  今天没有课,叶未明还是在天亮以前赶到音乐广场。
  他穿好外套正要出门的时候,聂小雨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问道:「未明,今天不是周末吗?你还要去广场练琴啊?」
  「嗯。」
  叶未明整理好琴盒,背上背包,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说:「晚上我还要去酒吧,你自己吃饭,不用等我了。」
  「噢,知道了。」聂小雨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他正闭着眼睛刷牙,小熊图案的睡衣胸前湿了一大片。
  叶未明常常觉得不可思议,像聂小雨这么迷糊的人居然能够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吗?
  
  他在音乐广场上对着大师们没有灵魂的雕像练琴,直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额头上又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顺着瘦削的脸颊滚落下来。叶未明放下小提琴,正想从背包里找张面巾纸来擦汗,旁边已经有人善解人意地递过一条方格子手帕。
  「给你,用这个吧。」
  叶未明抬头一看,原来就是昨天那个自称摄影师的无业游民。虽然有些突兀,不过他从来都不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带着肥皂清香的棉布手帕,说了一声:「谢谢你。」
  沈思笑一笑,「不用客气。」
  现在很少有男人在身上带手帕了。虽然报纸上说,用手帕的男人都是懂得生活品味的好男人,不过沈思这么做纯粹是出于职业的关系——在野外拍照时,手帕可以帮助固定三角架;万一受了外伤,还可以当绷带包扎伤口。
  叶未明用手帕在额头上擦了几下,还给沈思。
  「早。」
  「是啊,不过还没有你来得早。我到这里的时候,你已经在练习了,不愧是勤恳的好学生呢!」
  叶未明自嘲地撇了一下嘴角,「你过奖了。」他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盒Seven stars,看看里面还剩下好几根,于是就抽出一支递到沈思面前。
  「要吗?」
  「好啊。」
  沈思抽烟一般不会太挑剔,顺手接了过来。
  叶未明也抽出另一支烟叼在嘴角,沈思掏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黑色机身上刻着一双精致的银靴子——替他点上烟。
  叶未明皱着眉头吸了一口,轻轻吐出一个烟圈。
  「Zippo的夜猫子玩家系列。」他手指夹着烟,看着沈思的打火机说道,「这个样子不错,我喜欢。」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我也很喜欢呢。」其实这只打火机是他从欧阳杰那里顺手牵羊拿过来的,因为觉得很好用,久而久之,光明正大就变成他的所有物了。反正欧阳杰也懒得和他计较。
  沈思冲叶未明眨眨眼,「不过我觉得,它的名字倒和你有一点点像呢。」
  名字?
  叶未明已经打算掏出口袋里的胶卷还给沈思了,听到这句话动作停在半空,带着几分不解看向他。
  好像没有跟他讲过自己的名字。
  沈思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说过,48小时之内肯定能打听出你的名字来!——你不是叫叶未明吗?」
  
  昨天。
  沈思从欧阳杰家里跑出来,立刻就打了几通电话,算他运气不错,以前认识的人里正好有一个在音乐大学当客座教授。沈思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人家约出来吃饭,用的是从欧阳杰那里搜刮的钞票。
  为了获得劫持他宝贝胶卷的男人的一切资料,沈思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是无可厚非。
  
  「啊,我知道了,原来你说的就是那个人!」
  坐在环境良好,气氛优雅的西餐厅里,沈思喝着冰水,稍微对教授形容了一下叶未明的身高和相貌特征。当然重点是他的头发比一般人要长很多,不过在音乐大学里,这好像也不算什么,有不少学生为了表现自己类似艺术家的超脱气质,都很喜欢留长发。
  其实沈思心里本来也就没抱有太大的希望,只不过是想碰碰运气而已;谁知他的描述才进行到一半,那年轻的教授已经恍然大悟了。
  「我认识你说的这个人,不过据我所知,他不是正式的学生,只是来旁听的。」
  「旁听?」
  沈思略微一动脑筋,已经明白过来了。那个人的确说过自己不是音乐大学的学生,原来如此。
  「是啊。不是通过正式考试收上来的学生,多交一笔钱就可以听课,也可以参加考试,成绩优秀的还会发给毕业证书。」教授解释道,说白了就是学校创造收入的另一种途径而已。
  「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叶未明。」
  教授连想都不用想,很痛快地回答道,「这个名字有点奇怪,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别人说的是‘夜未明’三个字呢,马上就联想到‘天没亮’,呵呵……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沈思听得心花怒放,赶紧凑上去问教授:「他是本市人吗?」
  最好把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全都告诉我,嘿嘿嘿嘿。沈思还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起了不良念头,口水都差一点流到桌子上。
  教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有些无奈地一摊手。
  「那我可就不太清楚了。这个叶未明好像有点孤傲,不太合群的样子,也不爱讲话;基本上是不和别人打交道的,每次上完课背起书包就走,听说他的成绩倒是非常优秀的。」教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思,「好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最近在忙些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忙什么,过一天算一天吧!」沈思的手挥了一下。
  「那你怎么会对这个叶未明有兴趣?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一定要见个面,我还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啊,关于这个问题嘛,」沈思尽量轻描淡写地答道:「我觉得他条件不错,浪费了可惜,想请他做模特儿,拍个平面广告。」
  「我就知道。」教授笑出了声,「你这家伙,还是老毛病……」
  「看见美人就死缠烂打。对吧?」沈思好心地替他把话接完。
  「呵呵,一点也不错。不过我看这次有你受的了,那个叶未明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放心。」沈思满怀自信,胸有成竹地说道:「我相信,只要是人他就一定会有弱点。」
  教授凑上来,神秘兮兮地问道:「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弱点是什么?」
  沈思瞪他:「那可是最高机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傻瓜,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等别人宰吗?
  最后付账的时候,沈思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伯乐,他都快被自己伟大的精神感动死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其实半点都不重要。」
  叶未明对于沈思这么快就打听出他的姓名倒也不怎么惊讶。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在不同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好像在沙滩上走路时一定会留下脚印一样。他指着自己那把红色小提琴说道:「它叫雨果,和你的名字也差不了多少。」
  雨果?
  「那个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他和我的名字有哪点像了?我可高攀不起。」沈思自认为反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未明弹掉烟灰,动作熟练而流利。「此雨果非彼雨果,它的正确拼法是Hugo,在日耳曼语中有‘思想’和‘灵魂’的意思。」
  沈思挑了挑眉毛,刚想说「承蒙你抬爱」,又听见叶未明接着说道:「不过它的一切思想和灵魂都是我给的,没有我,它就什么也不是,一把普通的琴而已。」
  叶未明用冷漠的眼神抚摸着小提琴,那个表情相当复杂,说不上是恨还是爱。
  沈思看到呆住。
  好个狂妄的小子!
  在这一刹那间,沈思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念头,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眼前这个叫做叶未明的家伙了。
  当然,仅仅是喜欢而已。
  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沈思所谓的喜欢,只是最普通的那一种。
  
  「这个你还要不要?」
  叶未明想起口袋里的胶卷,于是就拿出来在沈思鼻子底下晃了晃,好像正在用肉骨头诱惑一只饥饿的流浪狗——他可没忘了自己一大早就横穿半个城市所为何来。
  「要!当然要!那里面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怎么会不要呢?」
  沈思的大脑总算还没有完全坏掉,记得要办正经事。他从身上摸出钞票递了过去,「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看都有点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黑帮分子进行不法交易的镜头。
  不过叶未明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付出了代价就要获得回报是他的人生准则之一。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接过钞票,没有数就直接塞进口袋,同时把胶卷还给沈思,细长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掌心。
  那是一双保养良好,属于艺术家的手。皮肤细致,形状优美,十指修长而有力。指甲饱满,修剪得恰到好处,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直到今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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