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来……就算我——」
  叶未明忽然用力,一把将沈思推开,同时向旁边迈了两步,和他离得远远的。他不想让沈思有任何机会说出那个「求」字,那样太伤男人的自尊了;何况,他也没有足够的信心在听了那个字以后还能继续坚持下去。
  
  够了够了够了!
  不管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就让一切到此为止吧!
  
  沈思呆呆地站在原地,维持着被推开那一瞬间的姿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容易才回过神来,然而叶未明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拒绝让他从头顶凉到脚底。
  他做了什么?他又说了什么?完全没有印象了。刚才的所作所为只是出于本能——或者说,是他潜意识里的一股冲动。
  室内温度骤然降到冰点以下。
  沈思终于冷静下来,他颓然地坐回窗前的椅子上,十指深深插在头发里,用谈论镜头质量一般的语气问道:「未明,你,当真不肯留下来?」
  叶未明拼命咬住下唇,神色惨然。
  可惜沈思正低着头,一点也没有看到。
  这样僵持着,沉默了好一会,叶未明终于坚定地摇了摇头。
  「沈思,如果你赢得了世界新闻摄影比赛的大奖,你去不去领奖呢?」叶未明轻轻地问,也不等沈思回答,接着说道,「这次机会,对我来说就等于是一次大奖,我不能不去领奖。还有,我早就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沈思,在你的眼里,叶未明只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性伙伴,其实你从来都没把我当回事的,是不是?或者,干脆一点地说吧,我只是你无聊时的安慰品罢了,在你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无可替代的人活着——你不用急着否认,难道我是傻瓜吗?难道我没长眼睛看,没有大脑去想吗?!我知道自己就连当那个人替身的资格都没有呢!!」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不得不停下来,平静一下过于激动的心情。
  「所以,沈思,你听着,我一定要去维也纳。你知道有多少人和我竞争这唯一的一个名额吗?两万三千八百个!这是我拼了命才争取到的机会,我决不会轻易放弃它。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离开这里,换一个环境,忘记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不管是愉快还是痛苦,它总是会过去的……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是这样,也许大家都还比较好过一些。」
  沈思漠然地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等待着,直到叶未明把话说完,这才重新抬起头,打量着他,好像刚刚才认识眼前这个人一样。
  叶未明却扬起下颌,眸子里映出窗外的天空来。
  天空是那么那么地蓝,他的眼睛却纯净而忧郁。
  
  就这样无言地看了他很久很久,沈思终于下定决心,轻轻说了三个字:「好厉害。」
  叶未明回过头来,不解地问道:「你说什么?」
  「说你呀,当然是你。」沈思忽然又从椅子上轻快地跳起来,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们刚才那番不愉快的对话,整个人显得轻松无比。
  「能从两万三千多个人里面脱颖而出,真是了不起。厉害啊厉害,我都要佩服死你了。」
  叶未明淡淡一笑。
  「其实也没有什么,我的运气比较好而已。」
  沈思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必太谦虚,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绝不是一般的人,总有一天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在音乐广场上练琴的那些清晨,岂是白白浪费的?而那些汗水,又岂能白白流掉?只不过,这一天来得实在是太快太突然了。
  
  「沈思——」叶未明刚刚还想说什么,发现沈思正转身向房间外面走去,连忙叫住他,「你要做什么?」
  沈思站住,一只手撑在门上,回过头来微笑:「我打算去找一口铁锅,放进半锅开水,再把你洗洗干净,煮来吃了。」
  叶未明被他这种无厘头搞得有些不知所措,追了上去。
  「喂喂,你到底在说什么呢!讲几句人话好不好?!」
  「哈哈!跟你开玩笑的。」沈思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冲叶未明眨眨眼,「肚子饿不饿?好孩子,我煮饭给你吃。」然后也不等他回答,径自走进厨房去了。
  只剩下叶未明孤零零地站在原地,看着空气中无数微尘,在阳光中似乎变成了金色的粒子,飘浮着,游荡着,无处可依。
  
  虽然沈思主动提出要去做饭,其实他的厨艺根本好不到哪里去,也就仅仅比叶未明强那么一点点而已,他家冰箱里的储备又有限,一时三刻之间,当然做不出什么好菜。幸好他们两个人在这一点上都不怎么讲究,胡乱弄些东西来吃,能填饱肚子也就算了。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沉闷,虽然沈思想尽一切办法逗笑,但是叶未明始终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就是高兴不起来。按理说,现在他完全可以无牵无挂地去维也纳了,可是,只要一想到刚才沈思试图挽留他时,那断断续续仿佛快要哭出来的声音,他就无缘无故地感到心悸——偏偏那个声音仿佛被人施了魔法,在他耳边不停地回响着,一遍又一遍。
  何况,沈思你明明就是在强颜欢笑,以为我看不出来?还真把我当傻瓜啊?!
  两个人都满怀心事,却偏偏要装成若无其事——就在这样的沉闷气氛中,总算吃完了迟到的早餐加午饭。
  
  叶未明打算回去了,沈思执意要送他到车站。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几步路不会走丢的!」
  「那你为什么非要剥夺我表现风度的机会呢?」
  「你没长大脑啊?」都到这个分上了,还不忘表现所谓的风度,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我高兴!不行吗?」而且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
  「没这个必要!」叶未明一口回绝。
  「谁让你晕电梯!」沈思寸土不让。
  坚持了一会,叶未明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去穿外套。拿起放在玄关的琴盒时,不经意地看见地板上那道新鲜的凹痕,就像一个讽刺的笑脸——那是昨天晚上被琴盒砸出来的。
  一刹那间,昨夜所经历的种种影像在眼前重叠起来,他仿佛从人间落入地狱,从地狱飞上天堂,又从天堂回到人间。
  再一次头痛欲裂。
  叶未明忍不住低低呻吟一声,身体摇晃了一下,几乎就要摔倒。幸好他及时扶住了墙壁。
  沈思俯身问道:「你怎么了?脸色很不好看。」
  「没什么,一想到还要搭电梯,就有点头晕。」叶未明抬起头来看着沈思,嘴角勉强浮现出一丝微笑,带着几分自嘲,故作轻松地说道:「我这个毛病肯定是治不好了,真没用。」
  
  沈思从来没有发现,到车站的路竟然这样短。他宁愿时间停止在那几分钟里,他们可以这样一直并肩走下去,永远走下去。
  叶未明拨开被吹乱的头发,低声说:「沈思,你回去吧。」
  沈思只能深深再看他一眼,在北风里,慢慢地转过身去。忽然他又回过头来,对叶未明笑了笑。
  「未明,不用担心,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放弃的。」
  叶未明定定地看着他,没有发出声音,仅仅用口形说了三个字:
  我知道。
  
  叶未明的身影终于从视线里消失,沈思的立刻就肩膀垮了下来——好像一个鼓涨的皮球,不幸和针尖狭路相逢,于是一下子就泄了气。
  未明,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我是很会演戏的。
  刚才忘记告诉你了,其实你在我心里,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你永远都只是叶未明。
  无可替代的叶未明。
  不过,请原谅我这一次故意不让你知道。
  

第七章 再也没有任何音讯
  一叠照片狠狠地扔在桌子上,散了开来。
  「这就是你拍出来的东西?你自己看看!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猪头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食指弯曲如同鹰钩,咚咚咚地敲着桌面,「就算再怎么疏忽,你也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你的水平呢?你的灵感呢?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技术呢?在这堆垃圾里我完全看不到!」
  沈思漠然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猪头,对他的冲天怒火视若不见,仿佛置身事外的陌生人一样。显然,猪头对于他这种反应非常不满,所以声音变得更加严厉起来。
  「沈思,你可以在工作的时间浑水摸鱼,但首先你给我记住,前提是你不能对这份工作本身有任何懈怠!一点也不允许!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
  沈思刚刚说了一个字,就被猪头毫不留情地打断了。
  「我不要听任何解释!你至少要对得起这些胶卷!」猪头说着,用手在那叠照片上重重一拍——桌子表面立刻爆发了强烈的地震,几张照片轻轻地滑落下来,其中一张飘落在沈思的脚边。他低着头去看那张照片,足足有好几分钟。
  办公室里的气氛沉闷而又压抑,猪头在等着他对自己的胡作非为做深刻检讨。
  沈思不得不承认,脚下这张照片,还有桌子上那一大堆照片,的确很糟糕。换做是外行人也许还看不出有什么纰漏,但在职业摄影师的眼睛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像路边广告牌上的标语一样刺眼。
  不过,话又说回来,猪头这个人虽然很讨厌,对别人的评价倒是一向客观而公正。
  沈思向椅背上一靠,懒洋洋地说道:「既然你这么说,那么,我就干脆辞职好了。」
  猪头半边眉毛微微一挑,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不干了。我不想再浪费贵报社的胶卷了,不行?」
  「你是认真的?」
  猪头十指交握,支撑着下颌,仔细研究沈思的表情,眼睛里有老狐狸般的算计一闪而过。
  「当然。」
  沈思有气无力地答道。都到这步田地了,谁还高兴和你开玩笑,除非是吃饱了撑的。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能把你这脑壳给撬开,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猪头随手从桌上捡起一张照片,看了两眼又放下,再捡起另外一张,看了看,又摇摇头,语气缓和了许多。「沈思,老实说,我认为你目前……这么说吧,还远远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为什么突然就不想干了呢?」
  沈思装作迷惑不解地反问他:「你刚才不是说了不想听我解释的嘛?」
  猪头把脸一板。
  「少废话!要辞职,给我个理由先!」
  「这个嘛……」
  沈思装出一副凝神思考的表情,迟疑了一小会儿。其实此刻他的心里正在想着怎么样才能编出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让猪头痛快地放他走人。
  他是真的不愿意再混下去了。很累很累。
  对于生活,每一天都厌倦得不想呼吸。
  
  自从那天叶未明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他走之前,最后一次让沈思拍的那张照片却已经冲洗出来了。沈思放了一张最大尺寸的,摆在卧室里。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只是单纯地觉得,这张照片是自己这辈子最好的作品了,以后再也不可能超过。
  这期间,沈思曾经给叶未明打了三次,或者更多次电话,想让他过来取照片——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妙的借口而已,沈思内心真正的用意,不过是想在叶未明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再见他一面。
  明明知道无可挽留,还是忍不住会想起他。
  渴望看到他,想要触摸他,想他柔软的头发,他生气的样子,他微笑的脸庞,甚至他独坐时若有所思的神情,都是如此的令人怀念。
  然而电话那一端,却始终都没有人回应。
  叶未明,就这样消失了。彻底从沈思的生命里消失掉,仿佛他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但是每一个晚上,当沈思躺在自己公寓里的那张床上,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疯狂的荒唐之夜。叶未明身体上的清爽味道似乎还留在席枕之间,沈思觉得他仿佛就在自己身旁,他宁愿带着这样一厢情愿的错觉朦胧睡去。
  而每一个早晨,当沈思出门时总会看到客厅里那张具有纪念意义的圆桌;记忆如同潮水一般再次涌来,昨夜仿佛未曾入梦,然而天已经亮了,他只有藏起满身的伤痕,被生活追逐着,继续前行。
  二十多天了,日子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沈思经常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正在发呆,整个人似乎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当年肖羽离开的时候,他虽然也曾经消沉过,却没有如此痛彻心肺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失恋。
  沈思不得不承认,在三十岁之前,他终于遭遇了爱情。
  爱情,对他来说,类似于空气。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某一天,当它突然变得稀薄起来,当那个人突然从身边消失不见,他这才惊觉,原来那个人早已深入骨髓,与他血肉交融,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唯一。
  
  ——如今激|情已经逝去,还有什么能够拯救我?
  沈思这样问自己。
  没有答案。
  于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
  逃离。
  逃离这个城市,逃离伤痛和回忆,逃离太多太多的感情;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把生命里曾经点燃的岁月尽数遗忘。
  但是这个理由,却不能直接和坐在对面的猪头老爷讲清楚。在沈思看来,猪头和肖羽差不多,都是根本不懂「感情」二字为何物的机器,他肯定不会接受的。
  
  沈思不顾形象地架着二郎腿,被毫无头绪的烦恼纠缠着,猪头手里转着一支签字笔,在等待他的答复——
  这时,响起了两下很轻微的敲门声。
  「请进。」猪头随口吩咐道。
  沈思抬头看去,原来是严言。他抱着厚厚一沓文件,表情严肃地站在门口。
  「明天开会用的报告我写完了。」
  「好,先放这里吧。」猪头用签字笔敲敲办公桌。
  严言还是老样子,像个木乃伊一样,四肢僵硬地走进来。不过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些照片时,飞快地扭头看了沈思一眼,背着猪头向他挤挤眼睛,好像知道沈思正在挨批,所以故意挑这个时机过来嘲笑他。
  沈思暗自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有意无意,一只脚重重踩住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