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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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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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根深埋于阴暗的泥士,分享着树顶上的愉悦,想像,充满阳光的天空,鸟儿在飞翔,啊咽为同自然有着共鸣,所以我也理解了看不见的东西。

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一种潜能,都可以理解开天辟地以来,人类所经历的印象和情感。每个人潜意识里还残留着对绿色大地、淙淙流水的记忆。即使是盲聋人,也无法剥夺他们这种从先代遗传下来的天赋。这种遗传智能是一种第六感——融合了视觉、听觉、触觉于一体的灵性。

在伦萨姆我有许多朋友,其中之一是一株十分壮观的橡树,它是我心中的骄傲。

有朋友来访,我总会带着他们去欣赏这棵帝王之树。它矗立在菲利浦王池塘的陡峭岸上,据说已有800年到1000年的历史了。传说中的菲利浦王——一位印第安人英雄首领,就是在这棵树下与世长辞的。

另外一个树友,比大橡树要温和可亲,是一棵长在红庄庭院里的菩提树。一天下午,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后墙传来巨大的碰撞声,不用别人告诉我,我就知道是菩提树倒了。我出去看看这棵经受了无数狂风暴雨的英雄树,它曾经经过奋力拼搏,终于猝然倒下了,真叫人痛心疾首。

回到去年夏天的生活。考试结束后,我就和莎莉文老师立刻前往伦萨姆幽静的乡间。伦萨姆有3个著名的湖,我们的小别墅就在其中一个湖的边上。在这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充满阳光的日子,所有的工作、学习和喧嚣的城市,全都抛在脑后。

然而我们却听到遥远的太平洋彼岸正在发生的残酷的战争以及资本家和劳工的斗争。

在我们这个人间乐园之外,人们纷纷攘攘,忙碌终日,丝毫不懂得悠闲自得的乐趣。

尘俗之事转瞬即逝,不必过分在意。而湖水、树木,这到处漫山遍野长满雏菊的宽广的田野、沁人心扉的草原,却都是永恒存在的。

人们都认为,人类的知觉都是由眼睛和耳朵传达的,因而,他们觉得很奇怪,我能分辨出是城市街道和乡间小道外,还能分辨别的。乡间小道除了没有砌造的路面以外,同城市街道是没有什么两样的,但是,城市的喧闹刺激着我面部神经,也能感觉到路上我所看不见的行人急促的步履。各种各样的不和谐的吵嚷,扰乱我的精神。载重车轧过坚硬的路面发出的隆隆声,还有机器单调的轰鸣,对于一个需要集中注意力辨别事物的盲人来说,常常无法忍受。

在乡间,人们看到的是大自然的杰作,不必为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的那种残酷的生存斗争而满心忧虑。我曾好多次访问那些住在又窄又脏街道上的穷人。想到有钱有势的人住在高楼大厦里悠闲自得,而另一些人却住在暗无天日的贫民窟里,变得越来越干瘪、丑陋,深感社会的不平等。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挤满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孩子。向他们伸出友好的手,他们却躲之犹恐不及,好像你要打他们似的。

使我更为痛苦的是,一些男人和女人蟋曲得不成人形。我抚摸他们粗糙的手,深感他们的生存真是场无休无止的斗争——不断的奋战。失败,他们的努力和机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们常说上帝把阳光和空气赐给一切众生,果真如此吗?在城市肮脏的小巷里,空气污浊,看不见阳光。世人啊,你们不珍惜自己的同胞,反而还摧残他们。当你们每顿饭祷告“上帝赐给我面包”时,你们的同胞却无衣无食。我真希望人们离开城市,抛开辉煌灿烂、喧嚣嘈杂、纸醉金迷的尘世,回到森林和田野,过着简朴的生活!让他们的孩子能像挺拔的松树一样茁壮成长,让他们的思想像路旁的花朵一样芬芳纯洁。这些都是我在城市生活一年后,回到乡村所产生的感想。

现在,我又踏上了松软富有弹性的土地,又沿着绿草茵茵的小路,走向蕨草丛生的洞边,把手伸进汩汩溪水里。我又翻过一道石墙,跑进绿色的田野——这狂欢似的高低起伏的绿色田野。

除了从容散步,我还喜欢骑双人自行车四处兜风。凉风迎面吹拂,铁马在胯下跳跃,十分惬意。迎风快骑使人感到轻快又有力量,飘飘然而心旷神怡。

在散步、骑马和划船时,只要有可能,我会让狗陪伴着我。我有过很多犬友——躯体高大的玛斯第夫犬、目光温顺的斯派尼尔犬、善于丛林追逐的萨脱猎犬,以及忠实而其貌不扬的第锐尔狼狗。目前,我所钟爱的是一条纯种狼狗,它尾巴卷曲、脸相滑稽、逗人喜爱。这些狗似乎很了解我生理的缺陷,每当我孤独时,总是寸步不离地依傍着我。

每当下雨足不出户时,我会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呆在屋里用各种办法消遣。我喜欢编织,或者东一行西一句随手翻翻书,或者同朋友们下一两盘棋。我有一个特制棋盘,格子都凹陷下去的,棋子可以稳稳当当地插在里面。黑棋子是平的,白棋子顶上是弯曲的,棋子大小不一,白棋比黑棋大,这样我可以用手抚摸棋盘来了解对方的棋势。棋子从一个格移到另一个格会产生震动,我就可以知道什么时候该轮到我走棋了。

在独自一人百无聊赖时,我便玩单人纸牌游戏。我玩的纸牌,在右上角有一个盲文符号,可以轻易分辨出是张什么牌。

如果有孩子们在旁边,同他们做各种游戏真是快乐不过了。哪怕是很小的孩子,我都愿意和他们一起玩。我喜欢他们,他们也很喜欢我。他们当我的向导,带着我到处走,把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告诉我。小孩子们不能用手指拼字。有时唇读也未能弄明白他们的话,只好依赖手势。每逢我误解了他们的意思,干错了事,他们就会哄然大笑,于是哑剧就得再次从头做起。我也常给他们讲故事,教他们做游戏,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时间也过得很快。

博物馆和艺术馆也是乐趣和灵感的来源。许多人满怀疑惑,我不用眼睛,仅用手,能感觉出一块冰凉的大理石所表现的动作、感情和美?的确!我的确能从抚摸这些典雅的艺术品中获得真正的乐趣。当我的指尖触摸到这些艺术品的线条时,就能感受到艺术家们所要表达的思想。我从神话英雄雕像脸中,感觉他的爱和恨、勇敢和爱情,正如我能从活人的脸上摸出人的情感和品格一样。从狄安娜雕像的神态上,我体会到森林中的秀美和自由,足以驯服猛狮,克服最强烈的感情的精神;维纳斯雕像的安详和优雅的曲线,使我的灵魂充满了喜悦,而巴雷的铜像则把丛林的秘密显示出来。

在我书房的墙上有一幅荷马的圆雕,挂得很低,顺手就能摸到。我常以崇敬的心情抚摸他英俊而忧伤的面庞。我对他庄严的额上每一道皱纹都了如指掌——如同他生命的年轮,刻着忧患的印迹。在冰冷的灰石中,他那一双盲眼仍然在为他自己心爱的希腊寻求光明与蓝天,然而结果总是归于失望。那美丽的嘴角,坚定、真实而且柔和。这是一张饱经忧患诗人的脸庞。啊!我能充分了解他一生的遗憾,那个犹如漫漫长夜的时代:哦,黑暗、黑暗,在这正午刺眼的阳光下,绝对黑暗、全然黑暗,永无光明的希望!

我仿佛听见荷马在歌唱,从一个营帐行吟到另一个营帐,探着步子摸索着。他歌唱生活、爱情和战争,歌唱一个英雄民族的光辉业绩。这奇伟雄壮的歌,使盲诗人赢得了不朽的桂冠和万世的景仰。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手对雕塑美的欣赏比眼睛更敏感。我以为触觉比视觉更能对曲线的节奏感体会人微。不管是否如此,我自认为自己可以从希腊的大理石神像上觉察出古希腊人情绪的起伏波动。

欣赏歌剧是比较少有的一种娱乐。我喜欢舞台上正在上演时,有人给我讲述剧情,这比之读剧本要有趣味得多,因为这样我常常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曾有幸会见过几位著名的演员,他们演技高超,能使你忘却此时此境,被他们带到了罗曼蒂克的古代去。埃伦。特里小姐具有非凡的艺术才能,有一次,她正在扮演一名我们心目中理想的王后,我被允许抚摸她的脸和服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高贵神情足以消解最大的悲哀。亨利。欧文勋爵穿着国王服饰站在她的身旁,他的行为举止无不显露出超群出众的才智。在他扮演的国王的脸上,有一种冷漠、无法捉摸的悲愤神情,令我永远不能忘怀。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戏的情景。那是12年前的事情,莱斯莉正在波士顿,莎莉文小姐带我去看她演出的《王子与贫儿》。我无法忘记剧场所充满的喜怒哀乐,随着剧情的发展,观众一会儿喜,一会儿悲,这位小演员也演得惟妙惟肖。

散场后,我被允许到后台去见这位穿着华丽戏装的演员。她站在那里向我微笑,一头金发披散在肩上。虽然刚刚结束演出,她一点儿也没有疲惫和不愿见人的样子。

那时,我才会开始说话,之前我反复练习说出她的名字,直到我可以清楚地说出来。

当她听懂了我说出的几个字时,高兴地伸出手来欢迎我,表示很高兴能与我相识,我也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虽然生命中有很多缺陷,但我可以有如此多的方式触摸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世界是美好的,甚至黑暗和沉寂也是如此。无论处于什么样环境,都要不断努力,都要学会满足。

有时候,当我孤独地坐着等待生命大门关闭时,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就会像冷雾一样笼罩着我。远处有光明、音乐和友谊,但我进不去,命运之神无情地挡住了大门。我真想义正词严地提出抗议,因为我的心仍然充满了热情。但是那些酸楚而无益的话语流溢在唇边,欲言又止,犹如泪水往肚里流,沉默浸透了我的灵魂。然后,希望之神微笑着走来对我轻轻耳语说:“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

第二十四节一双双托满阳光的手

要是我能把对我曾经有所帮助的人—一写出来,那该有多好呀。在书中已经写了一些人,并为读者所熟悉。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不为人知。虽然如此,但是他们的影响将永远活在所有因他们而变得甜美、高贵的生命中。

最值得庆幸的莫过于结识一些益友,他们如同一首首优美的诗歌一样打动人,他们握手时注满了不可言喻的同情,他们幽默有趣的性格,把我的愤怒、烦恼和忧虑一扫而光,使我一觉醒来,耳目一新,重新看到上帝真实世界的美与和谐,就腐朽化成了神奇。总之,有这些益友在身旁,我就感到心安理得。同他们的相会也许只那一次,然而他们平静的脸,温柔的性格,消融了我心上这永不满足的冰块,犹如山泉灌进海洋,淡化了海水的浓度。

时常有人问我:“有人使你觉得厌烦吗?”我不了解他的意思。我认为那些有过多好奇心的蠢人,尤其是新闻记者是不讨人喜欢的。我也不喜欢那些自以为是,喜欢说教的人,他们就好像那些同你一起走路,缩短步伐来适应你的速度的人一样虚伪和夸张,让人心中不快。

我所接触到的各种各样的手就很能说明问题,有的人的握手倨做无礼,显得高人一等;有的人郁郁寡欢,和他们握手仿佛是握住了西北风一样冰凉;而另一些人则活泼快乐,他们的手就像阳光一样温暖了我的心。可能这不过是一个孩子的手,然而它确实给了我活泼快乐,就像含情的一瞥给你感受一样。我从一次热情的握手或是一封友好的来信中,感到了真正的快慰。

我有许多从未谋面的远方友人,实在是人数太多了,以至我常常不能—一回复他们的来信,我愿借此感谢他们的亲切来信,只是我又哪里能感谢得完呢!

我非常荣幸能够认识许多智者,并且和他们一起交流。只有认识布鲁克斯主教的人,才能领略同他在一起的情趣。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喜欢坐在他的膝上,一双手紧紧握住他的大手。他生动有趣地对我讲上帝和精神世界的事,由莎莉文小姐拼写到我另一只手上。我听了既惊奇又喜欢,虽然我不能完全理解他所说的,但却使我对生命产生了乐趣。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会又有更深一层的理解。

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宗教?”他说:“海伦,有一种无所不在的宗教,也就是爱的宗教。以你整个身心爱你的天父,尽你所能去爱上帝的每个儿女,同时好好记住,善的力量远不如恶的力量强大,进天堂的钥匙在你的手里。”他的一生就是这个伟大真理的最好的例证。在他高尚的灵魂里,爱与渊博的知识以及信仰融合成一种洞察力,他看见:上帝使你得到解放,得到鼓舞,使你谦卑、柔顺并得到慰藉。

布鲁克斯主教从未教我什么特别的信条,但是他把两种伟大的思想铭刻在我脑海里——上帝是万物之父,四海之内皆兄弟,这是一切信条和教义的基础。上帝是爱,上帝是父,我们是她的儿女。乌云总是要被驱散,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

我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得很快乐,也很少想到身后之事,只是不免常常想起几位好友在天之灵。岁月如梭,虽然他们离开人间已有好多年了,但仿佛依然同我近在咫尺,如果他们什么时候拉住我的手,像从前一样亲热地交谈,我丝毫不会觉得惊奇。

自从布鲁克斯主教逝世后,我把《圣经》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同时还读了几部从哲学角度论述宗教的著作,其中有斯威登伯格的《天堂和地狱》、德鲁蒙德的《人类的进步》,但我依然觉得,最能慰藉我灵魂的还是布鲁克斯的爱。

我认识亨利。德鲁蒙德先生,他那热情而有力的握手令我感激不已。他是一位待人热情、知识广博而健谈的朋友,只要他在场,总是满室生辉。

我清楚地记得同奥利费。温德尔。霍姆斯博士见面的情形。他邀请莎莉文小姐和我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去见他。那是初春时节,我刚学会说话不久,一进门我们就被带进他的书房。他坐在壁炉旁边一张扶手椅上。炉火熊熊,柴炭劈啪作响,他说自己沉湎于往日的回忆之中。

“还在聆听查尔斯河的细语。”我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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