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睛生下来就看不到,我怕她委屈,从没让她离开过我一天,自小到大,我宁愿委屈自个儿也不委屈她,看的比我自己的眼珠子还重要!秦慕之,我哪里不把她当亲生女儿看?你今日竟然拿这样的话来刺我的心!你究竟有没有良心!”
邓华说到最后忍不住的吼了起来,她的身子剧烈的抖着,到最后,她闭了眼睛,就有两行眼泪缓慢的滑了下来。
秦慕之看着她的目光仿佛没有方才那般冷了,但却带着奇异的神色,他掐灭烟蒂,一字一句,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但你没生了她,邓华,她不是你肚子里出来的亲骨肉!”
邓华一愣,转而却是不敢置信的望着秦慕之:“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没生了她,但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般养大,事到如今,你一句不是我生的,就把我的功劳全抹平了?那她那个生了她就抛弃不要的亲妈算什么?”
秦慕之被邓华这席话说的愣住,他像是被人给钉住了手脚一般不能动弹,他像是被人给卡住了脖子一样呼吸都呼吸不出来……
他望着邓华那张扭曲的脸,那张陷在昏暗光线之中几乎看不出轮廓的脸,那张连五官都朦胧起来的脸,只有眼角上那一颗朱砂痣,突然红的耀眼!他觉得他的心都揪了起来,然后被一只手给死死的攥住,似乎是,似乎是有人要来索他的命!
ps;好吧,还有一更的说……乃们要给力收藏哇,路过的童鞋们踩个脚印冲杯咖啡吧……动动可爱滴小手指不会怀孕滴……5555555555
情到浓时情转薄 六
他觉得他的心都揪了起来,然后被一只手给死死的攥住,似乎是,似乎是有人要来索他的命!
他转身就想向外走,可那门口却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卧室外走廊里的灯光照在她的头顶,她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天使,她粉团儿一样洁白无瑕的脸融在黑暗之中,但一双眼睛却是亮的吓人!
秦慕之只觉得整个世界轰然坍塌,他苦心维持了整整五年的谎言,竟是自己亲口在女儿的面前揭穿。
“爸爸。”
囡囡摸索着走过来,她的声音很平静,根本不像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发出来的,她的眼底是大片的空洞,却有让人心疼的哀伤流淌出来……
秦慕之僵硬的蹲下来,僵硬的对她伸出手臂;“囡囡……”
囡囡黑亮却又空洞的眼眸就那样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她没有哭,更不会笑,只是缓缓的开口,用她稚气的声音询问他:
“爸爸,你知道生了我抛弃我的亲妈,她在哪吗?囡囡也想问问她……为什么不要我。”
秦慕之一时之间只觉万箭穿心,他伸出去的手臂僵硬在半空中,囡囡的脸渐渐要看不清了,他眼前一片一片的白光在闪,却渐渐有破碎的画面清晰起来,是那一方孤寂的墓碑,那刻在上面孤零零的五个字,那藏在记忆中不敢回想的娇俏容颜,就像是千万把利剑一下子往他的身上戳刺而来。
他说不出话,他睁不开眼,他的身体仿佛都不是他自己的了,他呆呆的望着面前认真的女儿,恍恍惚惚的想起多年前的她。
她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色衬衫一蹦一跳的跑到他面前,她抱着他的手臂撒娇:“慕之,慕之呀,我妈妈说家里你上次送来的兰花开花了,我们回去看一眼好不好?”
她笑容俏丽,眼波流转,望着他的那一双眼中,满满的,都只有他。
“慕之……我要走了。”
她拎着小小的包,倚门而站,是想要哭的,但终究还是忍了泪,笑着看他,只是笑意比哭还苦涩。
他说过,长安笑起来的样子最好看,就像是花都开了一样。
所以,她最难熬的时候,也没有哭过。
秦慕之恍恍惚惚的站起来,恍恍惚惚的向外走,走廊里一长溜的水晶吊灯被不知哪里的风吹的摇晃起来,那光芒也开始晃。
似将面前所有残酷的现实都撕成了碎片,然后就扔在他的脚边绽出破碎的光来。
他方才知道,这世上,有些东西,怎样都握不住,留不住。
可是长安,
我们再回去过去看一眼,我们再回到初次相遇的那一天看一眼,你说,好不好?
ps:嗷嗷嗷嗷嗷,人那人那……明天一更……5555555555
妆残:镜中容颜留不住
闹钟骤然的响起,她一下子条件反射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屋子里还是灰蒙蒙的一片,从贴着斑驳报纸的窗子那里望出去,隐约看到暗蓝色熹微的晨光。
可是屋外却已经渐渐的嘈杂起来,哐啷哐啷开门关门的声音,小孩子踢啦着鞋子跑来跑去,书包里的文具盒哗啦哗啦的响着,时不时的还传来几声婴儿的哭声……
隔壁老太的收音机照旧在咿咿呀呀的唱着《玉堂春》,只是在女子委婉迤逦的唱腔中时不时的伴着几声剧烈的咳嗽,就像是破败的风箱一般,呼哧呼哧的让人听了心里难受。
这是老房子,隔音效果很不好,她甚至连有人在水池子边刷牙呼噜呼噜漱口的声音都听的清楚明白。
要赶早公车去地铁站的上班族蹬着高跟鞋踩在楼板上蹬蹬蹬跑的飞快,她就觉得自己的木板床似乎也在颤抖。
那一双漆黑如画一般的长眉不由得皱了皱,然后,她慢吞吞的爬下床,用手腕上套着的已经脱了线露出黄色胶圈的橡皮筋把乱糟糟的头发给扎了起来,就从窗台上的木隔板上拿了牙具和杯子推门出去。
走廊里堆着很多的杂物,她侧着身子从那一堆杂物之间绕过去,去走廊尽头的水池子那里洗漱。
新搬来的年轻女孩儿穿着一个大T恤光着两条腿正在刷牙,一回头看到她,脸都白了白,咕嘟咕嘟漱口,见鬼了一样踩着一双拖鞋跑的飞快。
她照旧是脸上没有表情,扭开了水管将杯子接满了水,然后低了头开始慢吞吞的刷牙。
刷完牙掬了几捧凉水洗了脸,她就默不作声的折转回去进了房间。
贴满了发黄旧报纸的墙上还粘了一块半人高的镜子,她站在镜子前用一条旧而柔软的毛巾仔仔细细的把脸擦干。
然后她看清楚镜中那个女人。
瘦的只剩下了一把骨头,细脚伶仃的脖子好像都要支撑不住脑袋了一样,女孩儿长手长脚的站在那里,要她想起念小学时语文课本上画着的水中的鹭鸶。
她苦涩的笑了笑,又上前一步,这就看清楚了她的五官。
如果能够再稍微的胖一点,两颊不要这样的凹陷,她是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个美人的。
不不不,还要把左边眼尾下方那一个一块钱硬币般大小的疤痕除去,才能真的称得上。
还在发红的疤痕,让她脸那一处凹陷了下去,就像是凭空里被人削掉了一块皮肉,左右脸就有些不对称。
怨不得那个新搬来的小女孩看到她就像是看到了鬼。
她这一块大大的疤,再配上那白的像死人一样的脸,她自己瞧着也像鬼。
妆残:人比黄花瘦
她一个人想着心事,也不说话,把一头乱乱的头发梳的通顺,然后绾成了一个平稳的发髻,只是额前照例留着刘海,往左边梳,隐隐能遮住那疤痕,她又从眼镜盒里拿出一只大大的黑框平光镜,小巧的鼻梁架住眼镜,那原本还有几分看头的眼睛就被挡住了光辉。
换了衬衫和套裙,矮跟方口的黑色皮鞋,是在巷子外的夜市上买来的,擦干净的时候很亮,很能唬一唬人。
她又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觉得脸色实在是有些太差,就拿出一只带了浅浅粉色的唇膏涂在唇上。
整个人就看起来鲜亮了一点,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儿了。
从污水横流遍地都是垃圾的巷子里穿过,走上十分钟才有公交车站牌。
她转了三四次车,才去到报上登载的招聘办公室文员的几家公司。
今天不知道是不是个黄道吉日,她的运气竟然不错,有家出口食品贸易公司正招公司总经理助理,也不过是忙前忙后跑腿儿端茶倒水伺候人的活,应聘的人却很多,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她低着头站在人堆里就不显眼了,除却打扮的有些老气横秋之外,她看着倒也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这家公司怪怪的,让应聘的分成五个一组,一批一批进来。
惯例的程序之后,却是让五个人分别给负责面试的五人各泡一杯茶。
刚下了学的学生做不来伺候人的活,多数人都是手忙脚乱的,有稍微沉稳点的也并不尽人意。
她站在茶水间里有点微愣,那个人最爱喝茶,所以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破费了一番心思去下苦工琢磨茶道。
却不想,当初只为了他的喜欢而花的小心思,在这一日,却要成为谋生的手艺。
她倒是要感谢老天,对她还不算是太坏。
理所当然,她这一次脱颖而出,简历被留了下来,并让她下周就来报道。
坐上回程的公车的时候,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愉快。
她记不得自己多久没有过这样的心情了,从那一夜一直到现在,她笑过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还好,还好,她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还好都熬过来了。
她晚上有一份兼职,帮房东在夜市里打下手,没有酬劳,不过是免了她的房租,也是当初房东阿姨瞧着她可怜。
房东两口子是东北来的,没什么手艺,就买了辆推车,在夜市里卖关东煮,两口子实在又热情,生意就越做越好,渐渐忙不过来,她就在晚上的时候去帮忙。
路边搭着大棚子,下了班的小白领,干了一天活儿的民工,形形色色的人坐在那长条凳上,吵吵闹闹的吃的痛快。
妆残:一晌贪欢
路边搭着大棚子,下了班的小白领,干了一天活儿的民工,形形色色的人坐在那长条凳上,吵吵闹闹的吃的痛快。
她就坐在角落里手脚麻利的择着青菜,或者是将各样食材穿在长长的竹签上,忙碌的间隙支着耳朵听别人聊的热火朝天,那人间烟火气息,要她才真切觉得自己还在活着。
最开始的时候,是有很多人来和她搭讪的,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小伙子,但在看清她的模样后,就一个个没了声息,到最后,就剩下一个叫阿盛的年轻人,固定的每个月都来找她一次,他有些微跛,却长的很秀气,是个实在人。
只是她拒绝了。
房东阿姨有时候闲下了休息时会嗑着瓜子看着她叹息,她就轻轻笑:“一个人也挺好的。”
是啊,一个人也挺好的,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沉默,一个人……默默的在这世界安静的一个角落里默默的生存着,就像是那小小的蝼蚁,辛苦,却又努力的活着。
收摊子的时候往往都快一点了,她总是打着哈欠跟房东一家一起回去。
回了自己的小窝,是累的连洗漱都没有力气的,但她往往都不舍得睡,这是她少有的平静时刻。
躺在硬硬的床上,望着黑乎乎的天花板,那些朦胧了的,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就争先恐后一件一件的向外跳。
她想,这就是命吧。
原该是她的富贵荣华,原该是她的锦绣良缘,原该是她的乘龙快婿,到头来却成了镜花水月。
她就一个人吃吃的笑,将瘦的脱了形的身子蜷在被子里,笑的全身都在发抖,笑的像是地狱里的鬼魅。
*
她起了一个大早,收拾妥当以后,又从箱子里翻出来一件灰突突的罩衣,那还是妈妈以前穿过的旧衣服。
原本就瘦的形影相吊,再穿这样一个麻袋一样的罩衣,她就像是一团阳光照不到的影子,似那五官都模糊了起来。
出门的时候,这院子里的人都还没起,她就轻手轻脚的下楼,走到公交站牌那里,有个报刊亭。
她一抬头,看到挂在醒目位置的一本杂志——《财富》。
她就站在那里,仔仔细细的看,这一期的封面,是很出名的一个人,A市赫赫有名陆氏财阀唯一的继承人,也是A市经济命脉的一手掌控者,他的名字叫做——秦慕之。
不知是不是她看的太专注了,那戴着老花镜的大爷就从小窗口里探出头来,把那杂志取下来递给她。
她愣了一下,然后却接了过来,从口袋里摸出五块钱递出去。
***************************************
妆残:无处话凄凉
她愣了一下,然后却接了过来,从口袋里摸出五块钱递出去。
那老大爷就摇头:“姑娘,这书现在是十五块钱。”
她握着书的手忽然就抖了抖,原来,已经过去五年多了,所有的东西,都变的面目全非。
那封面上的人也变了,成熟,睿智,代替了过去的飞扬和青春。
她也变了。
她苦笑,摇摇头,把书又递回去:“对不起,我的钱不够。”
不是她的,不属于她的,再去留恋,也没有用了。
她刚才看到封面上的标题;昔日商界精英,化身超级奶爸,看商界铁血大亨秦慕之,英雄怎过“美人”关?
他的大幅照片旁边,还有小小的几幅照片,那上面是他的娇妻爱女。
一眨眼五年,他们夫妻恩爱,连女儿都长的这般大了。
她笑了一下,将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推了推,低着头快步的向缓缓停住的公交车走去。
等到了她想去的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钟了,她就在这挤的像是煮饺子一样的公车上站了四个小时。
她下了车,这城市已经热闹了起来,斑马线那里站了很多人,她也悄然的站在其中。
旁边是一个拿着面包的白领,看了看她,就往一边挪了挪,不动声色的和她拉开了距离。
她看看自己灰扑扑的衣服,淡淡的笑了一下,眼如古井,平静无波。
红绿灯悄然的转变,她随着人流向马路对面走,匆匆忙忙的人群挟裹着她,然后到了对面又四散开来。
她在路边站了一会儿,忽然抬手摸了摸眼角的疤。
指尖缱绻的拂过,她似乎想起了什么,眼底微微拂过潋滟的光芒,但只有短暂的片刻,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贴着马路牙子的边缘缓缓的走,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又穿过一条长满了茂盛的法国梧桐的长街。
渐渐的眼前就开阔起来,却已经到了临近市郊的地方。
看门人从小窗子里探出头来,她就低低的说道:“来祭拜亲人。”
手里挎着一个小小的篮子,是简单的香烛和纸钱,在墓园周围的小摊贩那里买的。
那人就缩回了头去,她深深吸一口气,向墓园中走去。
沿着蜿蜒的小径走了一会儿,就看到了一处平缓的矮坡,生着大片大片的蝴蝶兰。
但花已开到酴醾,凋零也不过就是这几天。
她的步伐依旧是平稳的,但在走到那蝴蝶兰花丛前的时候,脚步忽然有了微微的踉跄。
墓碑换了,从最普通的石碑换成了几乎没有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