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一场大屠杀,真正的大屠杀。
先前,秦军冲来,主要是冲阵,打乱魏军的队伍,把魏军截为数段,彼此之间互不照应,不能协调,各自为战,这便于被秦军歼灭。
经过一番努力,秦军终于把魏军斩为数段,再驱赶到一起,全面包围了魏军,接下来就是收获的时候了。
这是一边倒的屠杀,魏军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唯有送命的份。
“砰砰砰!”
人头如同雨点般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不计其数的人头撞地声,汇成一首死亡交响曲。
只一口气功夫,地上的人头就是密密麻麻,厚厚的一层,乍一瞧,入眼的尽是人头。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少头颅是瞪圆眼睛,张大嘴巴,不住翕动,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是再也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天啊!这……这么多的人头!”秦异人看在眼里,震憾得说不出话来了。
他参与过邯郸之战,那一战,因为秦军诸多顾忌,没有大开杀戒。这次,秦军是放开了手脚,大肆屠杀,秦异人方知秦军的恐怖之处,他们此时仿佛是麦田里的农夫在肆意收割麦禾似的,成片成片的魏军倒下,人头雨点般滚落,这情景实在是太过吓人了。
“咕咕!”秦异人的胆识不错,也是一阵阵震惊,喉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被人掐住了脖子的老母鸡似的。
“当日在邯郸要是秦军放开手脚大杀特杀,赵国的老弱能有十万人幸存吗?”当时,秦异人估算若是秦军大开杀戒,邯郸城中的老弱大约能幸存十来万。如今看来,这不太可能,因为秦军的屠杀太过犀利了。
“哗哗!”
随着秦军的屠杀,鲜血融化了冰雪,汇成一泓泓小湖。
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交战的战场上,一片赤红,入眼的尽是红色,还有成百上千的小小血湖。
很快的,这些小小血湖就汇成一个个再大些的血湖,整个战场更加夺目。
再过一阵,地上的血湖越来越大,最后连成一片,一个偌大的血湖出现。
“哗哗!”
人脚踩处、马蹄踏处、尸体滚落处、残肢断臂抛飞处、鲜血洒落处……都会发出一阵阵流水的哗哗声,堪称奇景。
此时此刻,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偌大的战场形成一个血湖,不断溅起的血花组成一朵夺人目睛的巨大赤红浪花,说不出的诡异。
“噗!”秦异人手中秦剑一挥,斩下一颗人头,鲜血飞溅,溅了他一头一脸都是。伸手一抹,整个脸上一片赤红,跟恶魔似的。
“噗噗!”跟在秦异人身边的孟昭、马盖和范通三人最是兴奋,一边大杀特杀,一边吼得山响:“魏狗,纳命来!”
他们本是秦军锐士,昔年在战场上冲杀,那是何等的让人热血澎湃。后来,他们随秦异人去赵国,自此以后,就告别了战场,再也没有在战场上冲杀。如今,他们重回战场,再度厮杀,那种感觉比爬女人的胸脯还要让他们兴奋。
秦异人的那些护卫人人红着双眼,奋力冲杀,人人兴奋莫铭,如同打鸣的公鸡似的。
他们原本是奴隶出身,很难有出头的日子。自从跟了秦异人后,他们就拥有了自由身,成了国人、庶民,可以建功立业了。这是他们这辈子头一遭上战场,平生头一回获得立功的机会,他们岂能不奋勇冲杀?
按照秦法,不分贵贱,一体同法,他们立功后就能得赏,弄个爵位不是不可能。甚至,他们还可能升官。
“嗯。魏爽。”秦异人突然发现魏爽,一双眼里尽是美妙的小星星。
魏爽是信陵君的爱子,信陵君此次要争夺纵约长,他自然是要跟来的。一路上,魏爽不住拍马屁,大赞特赞信陵君,把信陵君哄得万分欢喜。哪里想得到,秦军竟然在这里设伏,魏军一头钻进了秦军的埋伏中,生死顷刻,魏爽大惧,一颗心沉到底,如同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蹿。
“若是杀了他,信陵君一定会气破胸膛吧?”秦异人对魏爽没有丝毫好感,这小子心机深沉,就喜欢仗势欺人,秦异人早就想对付他了,此时再度见到他,岂能错失这等良机?
“走!”秦异人一挥手,率领孟昭他们就朝魏爽冲去。
“啊!秦异人。”魏爽一见秦异人如狼似虎般冲来,杀气腾腾,就知道不妙,亡魂大冒,扯起嗓子就是一声尖叫。
“魏爽,看你今日哪里逃。”秦异人大喝一声,冲到近前,打量着魏爽。
秦异人的目光并不凌厉,不过,此时的魏爽那感觉秦异人的目光如同刀剑似的,好象在剜他的心,尖叫道:“秦异人,你敢杀我?我是信陵君的爱子,我爹不会放过你。”
“哈哈!”孟昭他们大笑起来,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魏无忌自身难保,哪里顾得到你。”秦异人冷笑道。
眼下,二十万魏军陷入秦军埋伏,覆灭在即,信陵君能不能活命都成问题,魏爽以信陵君的名号来威胁秦异人,那是吃错药了。
这威胁没用了,魏爽立时换了一副嘴脸,赔着笑脸,笑容堆了一层又一层,如同见到老祖宗似的,笑得特别亲切:“异人公子,还请你高抬贵手,饶我一命。我知道我爹的财宝,我可以全献给你。”
“财宝?本公子又不缺金。”秦异人大是好笑,道:“信陵君成了丧家之犬,他能有几多金?你休要心存侥幸,你必死无疑。”
手中的秦剑举起,就要砍杀魏爽。
“朱亥,救我。”突然之间,魏爽如同落水的人抓住稻草般兴奋,大吼一声。
“朱亥?”秦异人扭头一瞧。
果然是朱亥,正挥着一对巨锤,在秦军中冲杀。朱亥是天下少有的猛士,这一全力冲杀,一对巨锤舞得是风雨不透,秦军士卒碰着即伤,撞着就亡,死伤惨重。
“休伤公子!”朱亥一见魏爽危急,忙来救援。
“朱亥,你救不了他。”秦异人嘴角掠过一抹冷酷的笑容,手中剑一挥,一道耀眼的剑光从魏爽脖子上掠过。
“啊……”魏爽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只进行了一半,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他的头颅飞得老高,只见自己颈间鲜因狂喷,再也没了知觉。
“你你你,你杀了公子?”朱亥一双巨眼差点瞪裂了,眼珠子差点把地面砸出两个大洞。
魏爽是信陵君的爱子,竟然在他面前被秦异人斩杀,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朱亥,魏爽死于你面前,你就是见到信陵君,他也不会容你,你归顺本公子吧。”秦异人冲朱亥道。
第九十一章原来可以这样设伏!
秦异人身边不乏高手,孟昭、马盖、范通、鲁句践身手不错,武艺高强。再加上他训练的护卫,都很精锐,战力不凡。
可是,秦异人身边缺少一个顶尖高手,象朱亥这样的天下猛士。为此,秦异人早就在打朱亥的主意了,一有机会就离间朱亥。经过秦异人的努力,信陵君已经不再信任朱亥了。
“你……哎!”朱亥听了秦异的话,一声长叹。
他知道秦异人说的是对的,当着他的面魏爽被秦异人斩杀,即使他回到信陵君身边,信陵君也不可能再信任他了。
“朱亥,你看看,魏军眼下陷入重围中,信陵君能否活命都成问题,你跟着他,只有死路一条,绝不会有活路。”秦异人四下里一指,到处都是被秦军追杀的魏军,信陵君这次是不是能够活命,只有天知道。
很有可能,信陵君这次是在劫难逃。
“公子说得固然有理,可是,信陵君以赤心待我,我绝不能在这时节弃他而去。”朱亥沉吟一阵,道:“蒙公子不弃,朱亥心折。若信陵君能活命,朱亥自当面见他,由他定夺。信陵君若弃朱亥,朱亥虽不愿,也只好弃之。若信陵君身死,朱亥就要收拾他的骸骨,安葬之后,再来投奔公子,不知公子可否?”
“迂腐!却是迂腐得可爱!于腐得让人钦佩!”秦异人微微摇头,却是一脸的钦佩,大拇指一竖,赞道:“朱亥不愧是朱亥,重然诺。好,我准了。”
朱亥此举着实迂腐,却又让人钦佩。若是换个人,处此之情,一定是投奔秦异人了。朱亥却没有这样做,他要面见信陵君,弄个水落石出。若是信陵君死了,他还要安葬信陵君,如此高情厚谊,无论怎样赞誉都不为过。
“朱亥真信人,只要他归心,以后就不会再叛,至死不渝!”秦异人又是一阵欢喜。
朱亥越是如此,越是说明他是信人,重然诺,越是可以托生死,把后背交给他,完全可以放心。
“谢公子。”朱亥冲秦异人抱拳一礼,道:“公子可否让我把魏爽的尸身带走?能找到信陵君的话,我就交给他处置。若是不能找到信陵君,我就为之安葬。”
这又是一桩义举,让秦异人心折,点头道:“可以。不过,你不得再行冲杀,我可以让你安然离开。”
以朱亥之勇猛,他奋力搏杀的话,秦军会死伤不少,绝不能让他再杀了。再说了,朱亥已经承诺要投奔他,若是朱亥有个三长两短,那是天大的损失,秦异人绝不能让朱亥冒险。
要知道,战阵之中,刀枪无眼,即使以朱亥之威猛,也是难说不会有事。
“公子高情厚义,朱亥铭记。”朱亥眼里泪花闪动,他当然明白秦异人此举是在保全他,大是感动。
“还有,你身上没金吧?安葬魏爽需要金的。我想,以你的为人,你一定会散财破家为他风风光光的安葬。嗯,我这里有些金,你拿着吧。”秦异人再道。
“公子!”果然,朱亥激动难言,虎目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滚落下来,沾湿了衣襟。
以朱亥的为人,他是宁愿流血不愿流泪,然而,秦异人此举是义举,无论怎样赞誉都不过份,即使朱亥这样的热血男儿也是感动不已,眼泪直流。
秦异人从怀里取出金、白璧、美玉,一咕脑儿全给了朱亥,又让朱亥感动得落泪。
“公子,朱亥去也。”朱亥把魏爽的尸身收拾好,冲秦异人抱拳一礼,大步而去。
望着朱亥的背影,秦异人大是欢喜,一个劲的道:“朱亥终于要投我了!终于要投我了!”
为了得到朱亥,秦异人是煞费苦心,终于要开花结果了,秦异人能不欢喜吗?
朱亥一去,秦异人又投入到追杀魏军的战斗中去了。
这完全就是一场屠杀,赤裸裸的屠杀,秦军恐怖的战力得到全面展现,任凭魏军如何逃蹿,都难以摆脱秦军的追杀,魏军的人数在锐减。
这场屠杀只持续了半天时间,二十万魏军全部成了秦军剑下亡魂,如此可怕的屠杀速度太过惊人了。
那是二十万魏军,不是二十万猪狗,秦军能在半天之内屠杀一空,这是何等的惊人?
“天啊!秦军的威名就是这样来的!暴秦之名就是因此而起吧?”秦异人骑在战马上,喘着粗气,打量着遍地死尸的战场,大有感触。
一提到秦国、秦朝,人们就想到“残暴不仁”、“暴秦”这些骂名,这些骂名是怎么得来的?瞧瞧眼前如同修罗屠场的情景就明白了,这是山东六国被秦军恐怖的战力吓怕了,不敢在战场上讨回来,只能在嘴上讨回来。
“公子,真的是你吗?”秦异人正感慨之际,只听蒙骜的声音响起。
回头一瞧,只见蒙骜浑身是血,整个人赤红一片,跟在血水里洗过澡似的。事实上,如此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屠杀,人人浴血,跟在血水里洗澡没差别。
要不是蒙骜率先出声,秦异人还以为遇到了魔鬼,不会在第一眼就认出来。
把自己身上打量一通,跟蒙骜没差别,一片血红,两人相视一眼,齐声大笑。
“信陵君呢?有没有找到?”秦异人在战场上四处寻找信陵君,却是没有见到人影。
“逃了。”蒙骜摇头,道:“这个信陵君真是胆小如鼠,我们一发起进攻,他就在第一时间逃走了。丢下二十万大军不顾,只顾着自己逃命,信陵君只剩下这点儿胆色,枉称贤公子。”
“贤公子之名虽好,哪有性命重要。”王陵策马而来,远远就接过话头,道:“他要是再逃得晚一点点,就给我们杀掉了。算他命大。”
“哼!”桓齮愤愤不平,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如同炸雷似的,道:“若不是时机不对,就算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杀了魏无忌。”
秦军全歼了魏军,这是一个大胜仗。不过,信陵君逃走了,这很不完美,谁都得生气……
只是,眼下秦军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是追杀信陵君的时候,秦军还要立时杀奔中牟,还要对韩、燕、齐、赵、楚五国之军下手,若是去得迟了,这五国之军逃走了,那就是得不偿失。
“信陵君虽然逃走了,他已经没有军队了,成了丧家之犬,无关紧要了。”秦异人接过话头,道:“魏国,他是回不去了,只能亡命天涯。再说了,等这一仗过后,我们向君上上书,秦国发出国书,全天下追杀他,我就不信,他还能活命?”
“没错。信陵君,你就等着成为第二个魏齐吧!”众人异口同声的道。
信陵君夺了二十万魏军,击杀了晋鄙,魏王无论如何不会饶过他,魏国他是回不去了。若是秦国再发出国书,全天下追杀他,谁敢收留信陵君?信陵君一定会步魏齐的后尘。
“立时发兵中牟!绝不给五国之军逃走的机会!”王陵重重点头,大声下令。
一声令下,秦军立时集结起来,直奔中牟。
此时的秦军,人人浴血,浑身上下全是鲜血,跟个血人似的,成群结队的直奔中牟,不再是黑色的浪潮,而是红色的浪潮。
XXXXXXXX中牟,联军营地。
春申君的中军大帐,项燕正在忙碌,谋划与秦军一战。
春申君端坐在这自己的宝座上,正在享受美酒美食,两个漂亮的使女侍候得他舒舒服服。
楚国美食,兰陵美酒,南国佳人,这享受太高档了,春申君眼睛一眯一眯的,很是受用。瞧他这副样儿,哪里象是在出征打仗,而是在旅游似的。
山东六国的王公贵族出征,都是前呼后拥,奴仆成群,他们不是打仗,是出门旅游。春申君已经够穷奢极侈了,不过,还有人比他更会享受。据说,魏国公子昂出战河西,与商鞅对战之时,更会享受,他每天要吃逢泽麋鹿。
逢泽麋鹿是魏国都城大梁附近逢泽湖的特产,味道鲜美,是公子昂的最爱。他出征河西之时,就要他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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