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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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倾国-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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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他,却还是要走的,所以最终,我还是骗了他。
那么,仅此一次吧。

…… ^ ^ ……

很早便想过,高长恭美貌的妻子知道我的存在,一定会将我赶出去。女子善妒,毫不讲理,怨不得谁,就换做是我,我也会将他府上别的女子赶出去。偏偏我不能嫁给他,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门当户对的家族……越是无望越是容易绝望,所以我离开,走得远远的,继续去寻那条已成为信念归家之路。

积雪朝化晚结冰,路面湿滑,我小心翼翼溜出房门。
包袱中装着他送的短刀、丝绢、胭脂……无字信和那条金坠静静躺在屋中的床榻上,因为不太会写,千言万语只能留在心中;而成双的东西最好不能拆开,留下金坠给他也算不负他的嘱托。

夜黑风高,人烟稀少,一路无阻。
想到放在榻边的还有高孝珩的那件竹青帔衣,虽不能亲自道谢,好在会有人帮忙归还,心里也算没了牵挂。
惨淡的月色拉长我的影子,瞬间便有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凄凉。我想,怎么可能会没有牵挂呢,那是我喜欢的人,这一生很短暂,可我也只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真不知以后会怎样。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直到分别才知道相遇太短,来不及记得所有的好,我多么希望在高长恭府上的最后一时可以无限延长,延长到地老天荒,可我已经走出了府邸。
从后门绕到正门,那两只石兽在月色下泛着幽幽的暗光,我想,这一次出门原来是真的别了——
再见,邺城。
再见,高长恭!

①注:北史记载长恭是高澄四子,墓志记载为三子,此为相互矛盾。不过,长恭与孝琬同岁且相差不多,因孝琬是嫡出故而嫡子在前长恭在后,历史上也有先例。本文顺延北史记载,长恭比孝琬虚小,行第四。


作者有话要说:迷迷糊糊把上一章的题目打错了,囧,刚刚改回来了~~~




、第一章  刚易

幽州三月天,草长莺飞。
我坐在城郊土城上看日出,静候良久,才看到东方那片清幽嫩绿的土地上露出一抹金红。这是晨曦,大地上的第一缕光芒,温暖却不灼人,金红而不刺眼。
因为日子过得还算清闲,每隔几日我便来这看一次日出,太阳冒出地平线的那一瞬,生命的力量赫然绽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生机勃勃,无穷的力量于身上升腾,似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都有劲头向前走。
我渴望被这样的激励,如此才能无所畏惧的走下去。

两月前,我安顿在此,希望能找到神出鬼没的王仁信。当天晚上看着天上的那轮姣姣明月,仿佛自己真的回了家一般。月是故乡分外明,宁静自心底发酵,那时我想,若是真的回不了家,我一人在此生活,应该不算太坏。

晃悠进城后,菜头蔫头耷脑,显然是集市已快作罢了。因着看日出,我再度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不过也没什么可买,倒也不觉可惜。
街北是裁衣的铺子,街南坐落着粮食铺,这两家毫无关联的铺子门对门,着实让人费解。似乎半点商业理念也没有,好在大家都不懂,我也不太懂,不伦不类的感觉也被忽略得彻彻底底。

沿街走走了段路,终于闻到飘香的食物,从袖口摸出两个五铢钱币,买了三个包子。
来到幽州安顿好的第三日,我便在街角发现了包子铺。小小的门面,做出的包子却和张记的味道极其相像。那是一种熟悉到令人疼痛的味道,久远到恍如前世的记忆便突然占据了大片回忆,绞得全身似是坠入一个走不出的轮回里。
那时没有营生的来源,生活极为拮据,我竟鬼迷心窍般地买下三顿饭的包子。当真冲动是魔鬼,自己揭不开锅时,只得无奈地蹭了邻居赵大娘家三顿粗饭。
幸好赵大娘善良,不然我就该泪眼婆娑地去喝西北风了。

赵大娘是好人,世上少见的好人。她年轻便守了寡,好不容易将两个儿子拉扯长大,他们又都离家投去从军了,很是孤单。她家里房子多无人住,恰巧我当了替嫁存下首饰以此寻房居住,赵大娘看我孤苦无依,一心软便低价租给了我。
除了穿越而来被绑替嫁,我想,我的运气真的很好。大半年前幸得高长恭出手相救,两个月前又遇上赵大娘,不若如此,我大概已经死无全尸了吧。

抱着热腾腾的包子啃,很是满足,这样一顿早饭,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一天之晨吃上一顿饱饭。世道就是如此,上层掌权者大肆挥霍,下层劳动者一颗汗水摔八瓣……看得多了心已经麻木,我没有力量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护自己平安,虽然自私,确实唯一的出路。
说道温饱,那就不得不提生计,历来英雄能者,有一个算一个都要为此劳神伤怀。

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像无数万能前辈一样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无一不晓,乃至舞刀弄枪也略知一二,可我委实是个异数,多数中的奇葩——附庸文雅之事,我只会说不会写,巾帼女侠之事,以我的胆子大概有多远就会躲多远。
很多事情,不是想就可以做到,还得有天赋肯勤劳。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所以生计之事总能让人抓耳挠腮,甚至撕心裂肺。
被逼无奈,于是便重操旧业,在一繁华歌舞坊内——说书。歌者,唱也,舞者,跳也,可想而知这“说者,书也”是多么的不被重视啊!

过往种种,全然一把辛酸泪。就在我犹豫着手里剩下的两个包子是吃还是留着时,突然被迎面而来的孩子撞得踉跄好几步子。幸好身边有一辆停放已久的马车,我得以抓着边缘稳住身体。
耳边阵阵“抓贼”的声音由远及近,我匆忙把包子裹好死死攥住,以免被人偷去,转念一想,似乎该保护的东西不是包子该是身上的钱财,于是立刻腾出一手紧紧攥在钱袋上。这可是刚刚拿到的工钱,若真的被偷了,我……
瞅了眼方才与我相撞正从地上爬起来的孩子,我叹了口气,若是真被偷了,我也只好再厚着脸皮去赵大娘家蹭粗饭吃了。

我好奇地打量几眼拔腿就跑的孩子,瘦弱的脊背僵直地挺着,而喊贼追来等人抓的正是他。我叹息,比起治安好不好的问题,这里更加突出的问题该是百姓生活好不好,偷盗之事,如果有其他办法,谁会自甘愿堕落呢。
失神片刻,瘦弱的孩子已经被追来的人团团围住,孩子顿时无助起来,仰着脏乱黝黑的脸瞪着眼前的敌人。

很多人围上来,对他指指点点,惋惜小孩做贼的行为的同时略带几分同情。稍稍侧身移动一步,正好看到他一双干净清澈的眼睛,正散发着着浓烈的冷然,这样的眼神让我有片刻失神,好似很久之前也有一个人也用寒冷的目光看着追赶一个身穿红嫁衣逃命的落魄姑娘……
那个人的举手之劳让我脱离苦海,我捏了捏包子,没由来的想救救他,而事实却是我没有那么强的能力,这个认知其实让人很是难过。

围追的领头凶恶的开口:“把你偷的东西叫出来,念你年幼无知,主上姑且饶你一命!”
趴在地上的孩子没有说话,却把手掌悄悄藏到身后。

我想,这便是由钱衍生的执念吧。
执念是一种业障,太执着,就不能超脱。但在关乎温饱生死时,谁能放下这种执念呢?圣人可以超脱,释迦牟尼可以超脱,可世间还是俗人多,俗人如何能够超脱?我没有理由批判一个人,因为不知道假如我身无分文时,是不是也会做出这般本知是羞耻的事情。越是处于底层劳苦者中,愈是明白道德的界限何其脆弱。
蓦然回神,这都想到哪里去了?

身高马大的男子们凶狠拉出他的手,径直掰开那只攥紧的手心。明媚的阳光下,那里一只熠熠发光的贝壳。
现实让我哭笑不得,居然只是个小贝壳!使得双方劳师动众,大动干戈的原因,还真令人吃惊。

男孩坐在地上没有起来,眼中茫然,却没有绝望。我想,历来不被打倒的人才是强中之强。慢慢走过去蹲下,将手上的两个包子递给他:“吃吧。”
他没有接,愣愣看着我,眼中闪过一抹凌厉,仿佛雪山顶上到这孤傲盛开的莲花。我也愣上一愣,有些迷惑,拥有这样眼神的人,怎么也不该去偷东西吧……

拉过他的手将包子塞进去:“你别瞪着我,我不是同情而是内疚,若不是我撞到你,你也不会被他们抓到。如果你非得以为包子送你是侮辱你的话,不然等你发达了,再送回来两个扯平,也不是不可。”
这么说,因为我知道他饿了。方才我们都被对方撞倒,他从地上爬起的那一刻眷恋的扫了眼我手中包子,说句自大的话,本姑娘自知自己长得比包子好看,而唯一被包子抢走吸引力的原因,也只有是他饿了。
想到想到这里,为什么有种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只包子的错觉呢……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我拍拍手扯扯裙角,起身继续往回走。想到早饭送给他大半,我还没吃饱,只得折回包子铺再买几个。
曾有人说,人爱同比自己过得好之人相比,事事不如人便开始烦事事,烦各种不如意;人总是不知道,活在这方土地上,一定会有很多人过得不如自己好。看到他们,你便会知道自己过得何其幸福。我想,因为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是幸福的,所以用帮他的方式感谢他。

…… ^ ^ ……

赵大娘门前种了几株桃树,现在打着鼓溜溜的花骨朵。我凑过去嗅了嗅,果断伸手攀折一枝,正打算带回去插瓶,没想到正被赵大娘抓了个现场。
凉风阵阵,突然觉得我生来就不该做坏事,因为做一次就被抓一次,百无一漏!手里的桃枝藏无可藏,我只得弯着嘴角对她笑。

赵大娘是一个大度的大娘,她倒掉木盆中的水,跟我打招呼:“阿昀回来了,吃饭了吗?要是没有,就在大娘这里吃吧,我刚做好。”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僵硬地抖了抖桃枝,不知所措,赵大娘却瞪起眼睛,看着我身后:“嗳,阿昀你看那鬼鬼祟祟的是谁?像是一直在跟着你!”

跟踪狂?!
我惊悚地回头,正看到那个脏兮兮的孩子从墙角转出来,走过来抱住我的胳膊,扑通一声跪下,咧着白晃晃的小牙道:“阿姐,请你收留我!”
赵大娘立刻扑过来保护我:“你这个小毛孩,从何处冒出来,打什么坏主意?”

我颤颤巍巍缩在赵大娘身后,非常不淡定,我虽然好心给他两个包子,也不会好心到收留他。就算有真想好心养活他,也没能力,佛祖爷爷说:凡是要量力而行!
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弟弟,我养活自己都是问题,你觉得可能带上一个你不?”
孤傲在他眼中一闪而逝,他坚定道:“我只求一处居所安身。”

这显然是赔本的买卖,万一引狼入室,更会得不偿失,赵大娘也觉得不妥,男孩颓然道:“阿姐,我已经走投无路,四个月,我只叨扰四个月,请你……”
男儿膝下有黄金,听他这样说,我终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我自孤身,一个人,两个人,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若是说书实在揭不开锅了,大抵可以教他去说书,女子不易抛头露面,交予他应该更为妥帖。

我把他拉起来,问:“你叫什么?”
“沈易——刚则易折的易。”
我一愣,竟然跟我同姓。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大概,添加一些情节,亲们可以点进去看看。
一直在纠结第二卷怎么写,想了很久,问了很多人,终于整理出一点思路,这章先这样,明天可能还会修,修到自己满意为止~大家晚安~~




、第二章  轻重


入夜,晚风拂面。
清素熏香婉转升腾,四尺高台上扬起纷纷水袖,薄如蝉翼的轻纱一抛一收间已完成一场胡旋舞。台下潮水般的掌声淹没俊朗客人的声音,我拉着覆在面上的轻纱往前凑了几分,只差竖起耳朵,仍旧没听到关于王仁信受谁邀请去了何处的言谈。

为了探得枣木坠的来历,我从邺城追到幽州,使尽浑身解数还是不知道王仁信这位高人在哪里落脚。三个多月了,毫无进展,方才无意经过好不容易听到有人提到王仁信,才寻了借口挨着客人坐下,言语没听三句,舞蹈便收了场,人家也慢悠悠溜达到别处去了。
视线一路追随,奈何人群密集,片刻就失去目标,我有些颓然地拄在桌子上,长吁短叹轮番轰炸。

一次又一次受着从希望到失望转变的打击,这感觉让人异常无奈,如果从一开始便无望,那也就不用承受希望落空的心理折磨了。可若是一开始就是无望,没有希望支撑的前行,恐怕没有几个人可以受得了不疯掉吧。
没有人可以在苍白的无望中完好生存,虽然事事反复无常,但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些巨大的落差,人才不至于彻底崩溃了。
这种轮回,没有人可以称之为一桩坏事吧……

脚下蜿蜒曲折的清水上浮着几盏竹筒做成的杯子,清冽的酒香就在膝边浅浅萦绕。我不禁翻了个白眼,当真是一群斯文败类,曲水流觞的风雅事都学得有模有样,奈何人家书圣等人是饮酒赋诗,而身边的这些人则是听曲看舞,堪堪只是附庸风雅,不……应该是庸俗至极。
不知何时,对坐多出一位陌生客人——一袭青衫的男子。他手中端着酒杯,胸前的衣襟半敞,露出大片光洁的皮肤。我忍了片刻还是没忍住又翻了个白眼,一看就知道此人非良家妇男,秉着一副风流的模样出来拈花惹草。不过可惜了,这里不是青楼,自然没有大把大把的姑娘乖顺贴去与他温存。
虽然歌舞坊与青楼类似,都做着貌美姑娘的生意,然叫法不同自然就有规矩不同:其一,歌舞坊开门迎客,男女不限;其二,歌舞坊不做女色交易,所有卖艺的姑娘均不卖身;其三,歌舞坊有轮流休假。这些文明且丰厚的条件,正是打动我到此说书的主要原因。

扯了扯面纱边沿在脸颈下绕了两圈,以免被人看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赚钱归赚钱,我还要过正常的生活,可不想抛头露面被人认出,一把揪住娶我做小。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流落在歌舞坊赚钱的姑娘自然没什么强硬的后台,婚嫁不由己,实属自然。
做完这番动作,我正打算离开,突然觉得自己被人注视了,灼灼的视线看过来,让我的心没由来慌了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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