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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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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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后一次看到岚,其实岚已经没有什么样子了。

她就那么瘫在地上,仿佛手脚、四肢的骨头都已经断了,或者说全身都没有骨头了。她全身赤。裸,却看不到一片正常的肉色。

那种遍布全身的暗褐色,你可以想象在这些血迹还没有干透的时候,岚的身上是怎样的鲜血淋漓。

也就是那一个瞬间,她费力地睁着眼睛,看着九道山庄的门口。

九道山庄的门口,熊储被锁上镣铐带走。

她的嘴费力地蠕动了一下,可能是在叫熊储的名字。

或者叫的是熊储,或者叫的是八号,这都没人知道。

因为大家都很忙,没有人关心一个已经要死的人。

尤其是这个快死的人;竟然还是个婢女身份的逃奴。

熊储是唯一一个希望能够带走岚的人,可惜他被铁链锁着,身不由己,于是留下了心中永远的痛。

那一年,熊储十六岁;可怜的岚才不过十三岁。

当然,那个全身而退的唐锲,并不知道这个八号的含义,所以也不知道熊储其实就是一个奴隶,一个被人从王员外家救出来的奴隶。

熊储以前并不知道王员外是谁;也不知道王府代表着什么,但是现在已经知道了。

之所以熊储会知道王员外家的真实含义,就是因为他刚才埋葬了一个人。

这是熊储第一次埋葬别人,也是必须要亲手埋葬的一个人。

这个人挡住了唐锲射出来的六十四枚暗器。

这64枚剧毒暗器,组成一个玄奥的八卦图案射向熊储的时候,这个人一个闪身挡在熊储身前,然后朝唐锲刺出一剑。

因为要挡在熊储身前,还要把剑拔出来,然后朝着唐锲刺出去,所以这个人晚了十分之一秒。

其实这个人刺出去的那一剑,虽然朝着唐锲,但是根本目的却是对付飞过来的玄奥八卦图案。

一剑刺出就是一片寒光,然后就是一片叮叮叮的声音。

六十四枚暗器,六十三枚撞在剑光之中被打落,但是最后一枚暗器继续闪电般飞来。

这枚漏网的暗器,目标正是熊储的左肩头。

长剑在外来不及收回,这个人就毫不犹豫做了一件事情。

在暗器即将触及熊储左肩头的万分之一个刹那,这个人伸出自己的左手闪电般往外一抓。

这是一枚五棱飞镖,直径一寸半,边沿锋利异常,而且散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幽蓝色光芒。

江湖人都知道这种幽蓝色寒光代表着什么。

熊储以前不知道,但是这个人一把抓住五棱飞镖以后就知道了:那是剧毒!

这个人就是逍遥子,曾经孤身一人杀进王员外家,一口气连杀二十余人,把王员外家的人杀得干干净净,当然不包括那些奴隶。

王员外家已经被灭门,所以作为一个奴隶,熊储自由了。

然后,这个把王员外家灭门的逍遥子变成了熊储的师傅。

逍遥子的左手仿佛长了眼睛,一把就抓住了比闪电更快的五棱飞镖。结果被割破了手掌,随即整条左臂发黑,然后脸上开始冒黑气。

逍遥子死了,飘风剑也就死了,就躺在眼前的新土堆下面。

正是因为逍遥子死了,所以熊储现在活得好好的。。

也正是因为自己活得好好的,所以熊储从来没有这么痛恨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始作俑者唐锲,而是逍遥子。

他是熊储的师傅,也是救命恩人。

熊储痛恨逍遥子的原因,不多不少刚好四个。

第一个原因:在熊储走投无路的时候,逍遥子收留了他,并且传授了武功。

其实也不能叫武功,而是一招剑法。

真要说起来也不能叫剑法,而是一记杀招:一剑刺向太阳。

第二个原因:逍遥子传授了一句话,而且要求熊储每天早中晚背诵三遍,一辈子都不准忘记。

这句话就是: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第三个原因:逍遥子用自己的死换来了熊储的生。

四川唐门少主唐锲突然冒出来的一瞬间,逍遥子就已经知道对方是什么人。

唐锲射出六十四枚暗器的时候,逍遥子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挡在熊储身前,然后才向唐锲刺出一剑。结果逍遥子死了,熊储还活着。

第四个原因:逍遥子本来已经死了,没想到熊储把他背回武功山以后,还活过来说了一段话,然后才真的死了。

因为逍遥子两次救了自己,还告诉了自己天大的秘密,所以熊储对逍遥子无比痛恨。

熊储痛恨逍遥子,已经到了食不甘味,睡不安枕的程度。他觉得消除这个痛恨的唯一办法,就是杀了唐锲给逍遥子报仇!

蜀中唐门雄霸川中数百年,唐门暗器如飞蝗,而且毒霸天下,唐锲是这么好杀的吗?只有天知道!

“你死了就死了,可是为什么不换一种死法,而是要救我而死?你已经当了杀手,就应该有一个杀手的样子。而且你还专门监督我背诵一句话,结果你自己却忘记了,所以你真的很该死!”

“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这是你自己说的,结果到头来还需要我提醒你。可是,我就算想提醒你也来不及了,因为你已经死了!”

“你死了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要给我留下比天还大的人情?在这个人世间,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你,知道不?”

“你留给我两个天大的救命之恩,难道想让我被一个情字困住,然后步你的后尘吗?你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相矛盾,简直不可理喻,所以你真的很该死!”

熊储埋葬了逍遥子,然后就一动不动坐在坟堆前面。逍遥子临死之际的一番话,给他心灵上造成的震撼已经平复。

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熊储的心情已经平复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天。

最近这三天时间,熊储虽然身体没动,但是嘴巴没歇着,每天都要把这几句话念一百遍。

不知道是在诅咒逍遥子,还是在不断提醒自己。

现在,他觉得自己内心的愤懑之情不仅没有削弱,反而越来越强烈。搁在膝上没有剑鞘的长剑,似乎也体会到了主人的心情,所以在微微跳动。

这是一种征兆,杀人的征兆。

0003、美女剑客夏芸

我杀人是有原则的。

受委托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一个原则。

为心情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二个原则。

为杀人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三个原则。

本来今天没有想杀人,但是我今天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你们属于第二个原则的范畴。

熊储保持原来盘坐在地上的姿势没有变化,长剑仍然横在膝上,然后不带丝毫烟火气说了上面几句话。

说话的时候没有烟火气,但是熊储的话音刚落地,现场已经是满天剑光。

仅仅一剑刺出,然后幻化出两个剑尖,然后就是一片剑影,然后就是现在的一片剑光。

一切都是这么虚幻,剑光好像从天而降,一般人不可能做到。

但是熊储长身而起,右手抓住剑柄反手刺出,就做到了。

熊储跟随逍遥子行动两次,就是这一剑,先后杀了二十七人,而且都是咽喉中剑。

当初逍遥子把熊储带回自己的驻地,就随手扔给他一把剑。

一把带鞘的剑,剑柄上还带着干枯的血迹,剑身上镶嵌着很多宝石,看得出剑主人生前不仅是位剑客,更是个有钱人。

当然也看得出,剑主人生前在逍遥子面前还来不及拔出剑,就已经被干掉了。

这并不是一把普通的剑,正是赫赫有名,让商洛武林闻风丧胆的落云剑。

“你拔出剑,刺向太阳。”

逍遥子很舒适地躺在一把简陋的躺椅上,左手还抓着一只酒囊对熊储说:“把这个动作练二十万次,你就是一个高手了。”

“怎么拔剑?怎么刺?刺哪里?师傅你什么都不教我,我怎么练?”

“你不需要知道怎么练,只需要练,在练的过程中,自然就明白要怎么练了。”

“一直刺太阳吗?”

“嗯,早上朝东刺朝阳,中午朝天刺艳阳,傍晚朝西刺夕阳……你问题太多了,都问的我忍不住作诗了……”

“你练了多少刺了?”

“第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三刺。”

“为什么把剑鞘扔掉?”

“为了随时可以更快的刺出一剑,我省去了从剑鞘里拔剑的那个步骤。”

“师傅,我已经练满了二十万剑”

……

“师傅,我每一剑都是两刺,这个动作也已练满了三十万剑了。”

……

“师傅,我每一刺出手就是三剑,光这个动作已经练了五十万剑了,我还要继续再练吗?”

跟随逍遥子以后的两年时间,熊储就练了这么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熊储今天全力以赴的这一剑,目的是杀掉身体右侧后方突然出现的两个人。

这是浑身带有凛冽杀气的两个人,而且突如其来。

浑身带有杀气,而且突然闯到自己身边,所以熊储没有犹豫,出手就是杀着。

但是,以前百试不爽,今天志在必得的这一剑,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而是突然从密林外出现的另外一个人飞身扑了进来,在电光石火之间同样刺出了一剑。

就是这一剑,竟然在一片虚幻的剑光中,找到了熊储的真实剑尖,结果两个剑尖撞在了一起。

熊储被撞得倒退六个大步,俊眉一动之间已经发现了端倪,这一下就有些诧异:“原来是你!”

“不错,正是我。”声音清脆悦耳,娇媚动听。

“原来你的剑法如此犀利,我真是愚不可及。现在想起来,也可笑得很,曾经还以为自己救了一个人。”

“不,那一天你真的救了我,不然也不可能再次见到你。”

对话之间,熊储身前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原本带着斗笠和面纱,不过现在已经把面纱掀起来了。

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美貌姑娘,粉脸白里透红,琼鼻高耸,美目如电,朱唇勾魂。

最令熊储梦魂牵萦的,还是这个姑娘的一双小手。

一双没有丝毫瑕疵的小手,美得让人目眩。

这位姑娘的面孔同样没有丝毫瑕疵,美得让人窒息。

但是,熊储没有勇气看人家的面孔,所以就记住了这双手。

其实,熊储记住的,应该是人家的右手,紧握着剑柄的,完美无瑕的右手。

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小姑娘在淡蓝色罗裙外面罩着一袭黑纱长裙。结果如瀑的秀发披在身后,如果没有风的话,根本看不见身后齐腰的长发。

“不要以为你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要以身相许。”

这是逍遥子曾经对熊储说过的一句话,当时熊储满脑子里面都是那双手,所以有些失魂落魄,听了逍遥子的那句话之后还非常反感。

当然,那个时候的熊储,已经和那双手的主人说过再见。

其实在内心深处,熊储说再见的意思,就是永远不要再一次见面。

事情总是出人预料,这才没过多长时间,结果又再见了。

不错,现在俏生生站在熊储面前的,正是当初有过一面之缘,而且熊储还拔剑解围的夏芸姑娘。

逍遥子“死去活来”之后,在百忙之中还专门提到过她,于是就涉及到另外一股庞大而神秘的势力。

锦衣卫。

逍遥子是一个成名的江湖人,而且高居杀手榜第十名。

能够登上杀手榜,逍遥子自然江湖阅历丰富。

当熊储拔剑加入战团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围攻夏芸姑娘的三个人,虽然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但都是锦衣卫里面的好手。

不是什么绝顶高手都无所谓,锦衣卫这三个字就足够了,在很多情况下都比绝顶高手管用。

因为锦衣卫是皇帝身边的贴身护卫,也是皇帝的嫡系力量。

和锦衣卫作对,基本上就会被认为是和皇帝作对,那就是和朝庭作对,和国家作对。

一个和整个国家作对的人,活得绝对不会轻松。

所以江湖中人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有人愿意当面得罪锦衣卫。。

那个时候的熊储,是初次行走江湖,对江湖上的事情一窍不通,而且还有与生俱来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的侠客之风。

熊储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还为自己英雄救美的壮举欣慰不已。

不管怎么说,第一次行走江湖,就和一位美貌的姑娘有了一面之缘,事情还不算太糟。

有了一面之缘,就多了一份挂念,关键在于那双手令人难以忘怀。

虽然说过再见,有过“不再见”的意思,但是那个窈窕的背影,尤其是那双手,却在心中挥之不去。

熊储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而这些事情很可能就是致命的,所以逍遥子传下来一句话,让熊储每天念三遍。

这句话就是: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熊储可以杀人,也可以埋葬师傅,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和女人打交道,更不知道如何和一个美貌姑娘打交道。

夏芸不仅是一个美貌姑娘,而且还是一个武功高强的美貌姑娘,所以熊储搜肠刮肚好半天,结果说出话来仍然辞不达意,显得非常干瘪无力:“你怎么来了?”

夏芸姑娘好像没有察觉什么,反而在熊储对面盘膝坐下来,一双洁白无暇的小手中已经没有剑柄,而是交叠放在小腹部这个位置,属于动人心魄的所在:“突然想到你了,所以就过来看看。”

虽然这一句话吐气如兰,宛如莺歌婉转,悦耳动听,但如果是一位老江湖,就能够听出来这句话根本言不由衷,简直就是破绽百出,驴唇不对马嘴。

刚好熊储并不算真正的江湖中人,更不是老江湖。况且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那双小手就在眼前,所以他宁愿选择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

“我叫夏芸,你可以叫我夏芸,或者芸。”夏芸姑娘似乎没有额外心思,而是以自我为中心,继续自说自话:“今天过来,就是想感谢你上次仗义援手。”

熊储虽然不算江湖中人,也不知道江湖规矩,但是他却有自知自明。

刚才夏芸姑娘突如其来的一剑,而且后发先至,大概只有师傅逍遥子生前才能够挡住。如果这一剑直接刺向自己,活熊储应该变成了死熊储。

熊储知道,自己至少还需要埋头苦练相当长的时间,才有可能接下夏芸的这一剑。

至于和夏芸正面战斗,起码要和原来一样,用两年时间向太阳刺出一百二十万剑之后,才有一丝机会抗衡。

原本还准备安葬师傅逍遥子以后,就去寻找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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