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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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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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海客栈虽然门脸不是很豪华,但是此处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不错,隔着老远都能看到。。

这个地方并不是第一次来,逍遥子曾经带着熊储来过三次,住了一个月之久。

熊储还记得,大四海客栈在门外迎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人们都叫他老王。

不过那个时候的熊储,还是一个少年。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逍遥子身上,谁也不会为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浪费时间。

熊储认准了方向之后,这才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牵着自己的宝马烟云罩,在闹市中缓缓而行,目的是要感受一下这个喧嚣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熊储刚好看见几个人在谈论马匹,有一匹枣红马看起来十分精神,他本来想过去凑热闹,没想到一阵呐喊打破了街面上的平静:“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刹那间,大街上的人群两边一分,前面已经传来惊叫声:“快跑啊,宋家三公子又在抓人了!”

熊储是出来观察情况,了解目前江湖态势的,他并不想惹事。

不想惹事,并不代表熊储就会怕事,更不会躲着。

既然没有准备躲着,所以他就牵着马,保持着原来的速度继续前进,目标还是大四海客栈。

街道上的人群已经全部站到了两边店铺的墙根儿,所以此前显得很拥挤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旷起来。

街道上变得空旷,剩下熊储和烟云罩这一人一马缓步而行,就显得非常刺眼,因此就成了街道两边万众瞩目的焦点。

熊储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平静。

自从昨天晚上看见了独狼和他的马队那一场视死如归的群战,熊储现在看任何事情都变得古井无波。

可是,平静的脸庞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熊储的双眼就已经开始放光。

一个杀手,如果双眼放光,那绝对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情。

对于江湖来说,当一个杀手发现某一件事情非常有趣,那一般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熊储就是杀手,他的双眼开始放光,兆头自然也不会很好。

四个大汉,围着一个小叫花乱踢。小叫花双手抱头,在地上乱滚。

这还不是熊储双眼放光的根本原因。

让熊储双眼放光的真正原因,是另外一个头戴风雪帽,身穿黑得发亮的貂皮大衣,站在一旁鼓掌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长的脸红是白,细皮嫩肉的。一双小眼珠子虽然缺少某种神韵,但模样儿也还挺周正。

之所以看见这个人就会双眼放光,是因为熊储的脑海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

他和可怜的岚被扒光了衣服,在地上承受两条大汉蘸了凉水的皮鞭抽打,然后身上开始皮开肉绽,然后变得血肉模糊,然后晕死过去。

每当这个时候,就有几个人在一旁鼓掌。。

熊储痛恨鞭挞自己的人,但是更痛恨在一旁鼓掌看热闹的人。

现在,这个年轻人不仅在一旁围观,而且还在使劲鼓掌,嘴巴里还不停吆喝,所以熊储开始觉得非常痛恨。

心中有了痛恨,自然就需要发泄。

因为要发泄心中的愤恨情绪,所以熊储似乎永远不变的步伐,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个变化很简单,熊储右手一甩,缰绳已经挂到了马鞍上。

缰绳挂到马鞍上的同时,熊储的身形突然变得虚幻起来。

熊储再一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小叫花的身边,那四条大汉已经躺在地上。

非常古怪的是,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竟然还保持着刚才踢打小叫花的姿势。

毫无疑问,这四条大汉被人点了穴道。

熊储仍然是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不断拍打着右腿上面的灰尘:“小兄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哎呀大侠,您老可算是来了!”

小叫花左手抹了一把鼻涕,右手抹了一把眼泪,全部抹在倒在身边的大汉衣服上,然后才满脸悲愤的说道:“老宋家,那是这里的首富人家。。我不过是饿极了,上前向宋三公子讨一文钱买馒头,结果就被毒打。大侠您老评评理:这还有天理吗?”

“唔——”

熊储被眼前的这个小叫花搞糊涂了,分明还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给人的感觉是痛不欲生。却又给自己挤眉弄眼,说出来的话好像两个人约好一样。

熊储觉得自己可能掉进了陷阱,或者是不是有些狗拿耗子的嫌疑,所以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搭腔。

既然不知道说什么,就应该找一个人来帮自己说。

熊储找的不是别人,正是穿着貂皮大衣,刚才鼓掌叫好的年轻公子。

这个公子或许是被熊储的突然出现吓住了,或许是被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的模样吓坏了,竟然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发呆。

不过是找他过来帮自己说话,熊储并不关心他是不是发呆,当然不想太费劲。所以伸出左手往下一按,青釭剑的剑鞘就已经压在那个什么宋三公子的右肩上。

噗通——宋三公子已经跪在小叫花面前。

熊储的语气突然变得非常和气:“这位小兄弟可能被打坏了,说了这么多话,我一句都没听明白。现在你来帮他说说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你是什么人?我爹是宋哲廉,是杞县的县令!”宋三公子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所以立即大叫起来:“我姐姐是王府的妃子,你竟敢打我,活得不赖烦了吗?”

“小兄弟,这家伙说的是个啥,我没听明白。”熊储越来越和气:“现在你来问问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熊储的脸上突然变得满面春风,双眼越来越明亮,竟然浮现出明显的笑意,连带着小叫花的双眼也变得明亮起来。

0033、古怪的小叫花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逍遥子生前让熊储一定要记住的一句话。

熊储每天念三遍,所以就深深的记住了,但是逍遥子自己却忘记了这句话。

逍遥子动情了。不过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对熊储的救命恩情。

因为逍遥子动情了,所以报应来得非常及时。就在他动情的一刹那,他的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逍遥子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那句话的真实性。

但是熊储认为自己应该继承逍遥子的一切,包括动情,动了侠义之情。

所以才有出手救援烈火银刀独狼的决定,所以才会免费杀人。。

现在,熊储又动情了,落点就在眼前的小叫花身上。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是杀手的宿命。

熊储动了侠义之情,所以报应就来了。

不是来了一个,而是来了一大群。

一大群催马扬鞭疾驰而来的,正是洛阳王府禁卫军。而且盔明甲亮,刀光闪闪,仿佛一道狂飙沿着街道向南卷了过来。

街道两边站墙根儿的老百姓看见这幅场景,顿时开始窃窃私语:“可惜这位抱打不平的相公,又要遭受无妄之灾,真是老天无眼啊!”

“小兄弟,你怕死吗?”熊储没有关心旁人的想法,而是盯着北面街道冲过来的马队,问。

“怕死?我为什么要怕死?难道我怕死,就可以不死吗?”

“小兄弟,你会骑马不会?”

“我为什么不会骑马?不会骑马,我出来要什么饭,那还不饿死了?”

关外弄进来的枣红马,刚才几个人论价六百两纹银。

熊储没有时间论价,不过是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塞进马贩子的手里,然后把枣红马交给了小叫花:“现在,你骑马往南出城,我向北杀人冲出去,这样两不耽误!”

唰唰唰,青釭剑寒光连闪,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跪在地上的宋三公子,他们的人头已经飞了起来,目标就是冲过来的那群禁卫军。

人头飞过之处,半空中顿时出现一道彩虹。

天空中突然出现血色彩虹,而且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一般都不是什么吉利的时刻。

杀手关注的是出剑的时机,不讲究什么吉利不吉利。

五颗人头飞起,在空中划出五道彩虹,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时机。

咴——烟云罩人立而起,等到它的一双前蹄落地,已经化作一道灰影冲了出去。

一起冲出去的,自然还有马背上的熊储和他的青釭剑。

熊储策马冲出去,并不是要杀人,而是要夺取那群禁卫军最前面的那个家伙手中的一杆长枪。

青釭剑的任务,就是一剑斩断了对方战马的脖子。

俗话说:蛇无头不行。其实,马无头也不行。

战马没有了脑袋,就已经不是战马,而是死马。

没有战马的将军,就不是将军,而是死人。。

战马的脑袋突然掉在地上的时候,马背上的将军突然飞了起来。

将军飞起来的一瞬间,双眼的瞳孔顿时收缩起来,因为他看见了一只剑尖,然后就感觉一股凉气到了自己的喉结部位。

凉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将军双手抓住自己脖子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凉气,而是滚烫的热气,烫得自己的双手直发抖。

看见一道猩红色血箭,从自己手指缝射出来的时候,将军其实已经死了。

将军死了,他手中的长枪就到了熊储的手中。

熊储在山洞里面,学过有关枪法的图画,而且一共是十二幅,所以熊储知道十二招枪法。

不过,熊储现在使出来的并不是枪法,而是蟠龙棍法。

青釭剑很短,自然够不上众多的敌人,但是敌人的长枪大刀却很长。

青釭剑专门削断敌人手中的长枪和大刀,熊储右手里面的长枪,专门横扫敌人的脑袋。

所以烟云罩所过之处,敌人全部变成了开瓢的尸体栽于马下。

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熊储并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他没有见过。

但是现在剑劈枪砸,熊储如入无人之境,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将。

禁卫军虽然狂呼乱叫,声势震天,但是看见熊储仿佛一尊杀神冲过来,顿时纷纷让开通道。

街道实在太窄了,禁卫军虽然有弓箭手,但并不敢随便放箭。

一方面烟云罩速度飞快,并不一定能够射中。另一方面,就是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冲出马市北门以后,熊储知道自己一共挥出三十九剑,一共劈出三十九棍,一共多出来三十九匹没有骑手的战马。

因为自己身上、烟云罩身上全部都是血迹,所以熊储忙里偷闲,在冲出北门的一刹那,还顺手抓住了一匹大青马。

大青马的骑手虽然不在了,但是马鞍还完整无缺。现在,熊储就骑在大青马背上,青釭剑已经插进腰带里,右手倒提着长枪。

让烟云罩尽快恢复体力,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因为那些阴魂不散的近卫军,呐喊声已经隐约可闻。

本来最开始的时候,熊储准备冲出城门以后把这杆长枪丢掉。

没想到一口气砸烂三十九颗戴着头盔的脑袋,长枪竟然还是银光闪闪,杀气腾腾。。

他知道这是一杆很好的长枪,而且是通体镔铁打造的长枪,所以重量竟然有七十多斤。

兵器都有灵性,也有自己**的感情。

熊储和这杆长枪并肩战斗过,所以就产生了感情。

熊储认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和忠诚,既然有了感情,那就不能抛弃,所以长枪暂时变成了他手中的兵器。

熊储处理好了兵器和战马的问题,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然后扭头一看就非常生气。

“你搞什么鬼,不是让你从南门逃出去的吗?”

来的正是小叫花,竟然也是一人双马。除了熊储买回来的枣红马,竟然还有一匹通体灰色的骏马。

“南门空无一人,我胆小,害怕一个人走南门碰到鬼。既然有你做伴,而且北门人多热闹,我为什么要走南门?”

小叫花从枣红马背上下来,又爬到那匹灰马背上这才接着说道:“北门分明人多,人多了就不会有鬼,我当然往人多的地方去了。”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小家伙很有趣,这才仔细瞧了小叫花一眼,原来不过十来岁年纪,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现在追兵来了,你准备怎么办?”

“反正你能够左右开弓,杀人的速度极快。当然是你负责杀人,我负责跑路,这样两不耽误。”

小叫花脸上笑嘻嘻的,根本看不出来一个人害怕走路的意思。再说了,刚才一路上都是死人,也没见他害怕,而且还有心情另外抓回来一匹马。

熊储不知道这个小叫花究竟是什么来历,但肯定不简单,因此点点头:“好,你负责带路,我负责殿后,赶紧跑吧!”

小叫花呵呵一笑,立即策马向东北飞奔,目标竟然是首阳山方向。

洛阳根本没法呆了,熊储现在是无可不可。只要能够甩掉追兵,到什么地方都差不多。

七十多里路,两个人途中换了三次马,终于把追兵甩掉了。

追兵甩掉了,熊储的麻烦也来了。因为他走到哪里,小叫花就跟到哪里,典型的跟屁虫。

伯夷墓,在首阳山的最高处。现在天色已晚,熊储还没有吃午饭。原本是准备到大四海客栈吃饭住宿的,没想到节外生枝。

一场大战之后,又亡命而逃,现在才真正是人困马乏。即便熊储能够挨饿,但是四匹马却不行了。

小叫花看见熊储无计可施,这才笑着说道:“还是跟我走吧,否则你没饿死,马匹就饿坏了。”

0034、小叫花是无赖

首阳山是个好地方,在偃师境内的邙山最高处,因“日出之初,光必先及”而得名。

但凡是风水宝地,就必然是胜景绝地。

首阳山是华夏第一风水宝地,所以山顶更是一处绝妙所在。

远眺东方朝阳如画,斑烂绚丽;北望太行仿佛巨龙横空出世,滔滔黄河奔流万里;南眺嵩山奇峰突兀,说不清的奥妙天机;西望伊阙朦胧,古都风貌如画里。

熊储冒着冷厉的寒风,站在山顶上迎接旭日东升。

他并不是要出来看日出,其实是拿不定主意,接下来应该何去何从。

首阳山东北二十里,就是逍遥子的墓地,按说应该回去看看才对。但是如何处理变成了跟屁虫的小叫花,却成了难题。

“你究竟多大了?”

“据说去年十一岁,今年自然就是十二岁了,这还用问吗?”

“家在什么地方?”

“家就在这里。不过四年前守墓的霍老头儿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不然的话,昨天晚上你能吃饭吗?”

“我没有家,你跟着我也没地方去的。”

“天当被地当床,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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